关于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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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各县(区)还组织宣讲人员深入到重点企业召开职工进行宣讲。

巴州区还把讲堂搬进农民工夜校,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对农民工进行培训。

据统计,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3期,参训人数达2500余人。

二是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市政府将去年12月份定为《劳动合同法》宣传月,集中力量,在街头、车站、建筑工地、厂矿、企事业单位、乡镇场镇、人口集中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市共举办宣传咨询活动2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2万余人,翻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汇编》2万余册,录制CD光碟60余盘,散发宣传资料8万余份,悬挂标语100余幅,出动宣传车12台次。

今年4月16日,市、区联手在巴州城区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宣传咨询活动,市、区人大、政府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直接面对群众讲解宣传,影响大、效果好。

三是以劳动者为重点开展上门宣传活动。

为使维权的法律武器真正被群众掌握,市、县(区)劳动保障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宣传工作小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用人单位,到乡镇,分送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接受现场咨询等活动,为广大群众宣讲《劳动合同法》。

南江县趁春节民工返乡之机,利用赶场天向外出务工人员赠送宣传资料,指点维权途径。

四是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

在《巴中日报》、《巴中广播电视报》、巴中电视台开设“劳动保障之窗”栏目,通过法条释义、专家访谈、专家释疑、问题解答、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

在市劳动保障局网站上开辟咨询热线,接受群众咨询,解答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强化监察执法。

为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今年2月22日至3月22日,市、县(区)劳动保障、压滤机滤布公安、工商、人事等部门组成专项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规范职业中介和企业招工行为的专项行动检查。

共派出检查人员297人次,共检查用人单位198户次,先后对20家人力资源市场(含职介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

依法取缔职业中介机构2家,对3家职业中介机构和3家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工广告,不亮证、不佩证服务,建档不规范和招工不签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通过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职业中介领域中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二是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从去年10月份开始,市政府组织市劳动保障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检查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两个多月的专项检查,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共检查用人单位578户,涉及劳动者23955人。

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65家,责令支付拖欠涉及4326名农民工工资335.38万元。

查处用人单位无故提前解除聘用职工23人的行为,责令给予经济补偿金1.89万元。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于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市政府组织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本文来自.gongwen123.市企业家协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历时一个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652户,其中:

国有企业61户,集体企业55户,私营企业282户,个体工商户193户,其它用人单位61户,涉及劳动者27014人,已签订劳动合同19821人,占73%,对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143份。

截止目前,已整改123家,正在整改的20家。

(四)强化劳动争议调处。

《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把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作为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对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确保《劳动合同法》顺利实施。

1-5月,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2件,结案142件,结案率100%。

积极推行“流动仲裁”、“阳光仲裁”。

通江县、平昌县对不能到庭参加庭审的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上门服务。

建立庭审公示栏,庭审前4天将开庭时间、地点、当事人、组庭人员、案由等内容进行公示。

建立重大、特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三方协商、协作办案机制。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案制度,对劳动纠纷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对可能引起的集体争议和带苗头性的劳动争议,提前介入,及时协调,及时化解,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NextPage]二、主要成效《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5个多月以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严格监督企业执行情况,使《劳动合同法》已在全市基本深入人心,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的阶段性成效。

(一)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意识增强。

通过广泛宣传和督促检查,使以前存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口头协议代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已逐步成为用人单位的自觉行为。

同时,劳动者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已逐渐把用人单位是否执行《劳动合同法》作为择业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劳动用工行为不断规范。

通过组织有关部门的严格执法监察,促使用人单位在员工的聘用上,自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程序依法聘用;

在员工管理上,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对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三)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为劳动者权益撑起了保护伞。

据统计,5个多月时间,通过贯彻《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主动共为2132名员工补发工资332.95万元,为985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2.03万元。

8小时工作制、节假日加班补发加班工资基本全面推行,职工工作、休息休假权得到兑现。

妇女、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得到较好落实,(四)违法劳动用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

.freekan.《劳动合同法》实施5个多月来,法律的权威得到初步显现,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职工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剥夺职工休息休假权的现象得到较大改善,违法用工案件逐步减少。

同时,在全市《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还存在盲区。

《劳动合同法》从颁布到实施以来,虽然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但目前仍然留有死角,如一些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户等用工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执行未完全到位。

二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存在片面性。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打破了劳资双方的利益格局,一些用人单位片面认为兑现职工待遇会增加企业成本,导致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采用短期合同的形式规避法律责任。

三是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监督还很薄弱。

劳动合同制度的推行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约束机制去推进,要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行政监督力量比较薄弱、手段较落后,舆论监督还没跟上,社会监督的氛围没有完全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

从保障民生、维护民权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对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加强督促和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优势,各司其职,搞好协调配合,推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

(二)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

在《劳动合同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狠下功夫,注重宣传实效,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重点宣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结合我市实际,适时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

将《劳动合同法》列入“五五”普法宣传内容,多途径、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抓住《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有利时机,依法加强对用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四)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

切实加强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

加强监察执法,将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执法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日常巡视检查,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

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全市《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作为新的一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

我们坚信,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有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我们一定能够把《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和谐巴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送:

关于劳动监察机构及队伍建设的情况汇报

关于劳动监察机构及队伍建设的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

劳动保障工作直接关系社会民生。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队伍建设,是基层劳动保障部门长期以来的迫切期盼。

今天,部和中央编办组成联合调研组莅我市开展专题调研,这是上级部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在此,首先向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根据调研组的要求,我先将我市劳动监察工作开展、队伍机构建设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向中央编办、部各位领导汇报。

一、我市劳动监察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市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逐步形成了三资外资企业多、个体企业多、外来劳动者多的特点。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劳动、社保部门的重要工作,对推进劳动法律法规的切实贯彻执行,改善就业环境,消除劳资矛盾,促进稳定就业提供了重要保障,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劳动监察机构是实施这一重要工作的具体机构。

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发挥劳动监察机构和队伍的作用,积极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快、流动就业比例大、劳动监察机构不健全、劳动监察人手少的情况,大胆探索,努力创新,大力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切实抓好普法教育、监督检查、信访咨询投诉、劳资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较好地推进全市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扎实开展。

(一)坚持开展劳动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和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制观念。

《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一直将开展劳动普法宣传作为推进劳动法律实施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逐年掀起劳动普法宣传活动高潮。

一是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广泛普法宣传。

1994年以来,每年以宣传咨询、普法讲座为主要形式,集中开展大规模普法活动,积极借助各级媒体、部门网页、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建立普法宣传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宣传。

在普法工作中,市镇劳动部门根据一段时期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与市内广电媒体合作,制作以案说法等节目,直观、生动地向劳动者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劳动执法工作。

二是加强对企业的普法教育。

近年来,根据企业劳动法制意识相对落后于劳动者法律意识提高的情况,我们逐步将普法重点从“引导维权”向“引导守法”转变,在坚持全面普法的基础上,突出对企业用工主体的普法教育,重点抓好企业厂长、经理劳动法律知识培训,引导企业自觉树立劳动法制观念,依法开展劳动用工管理,主动消除劳资隐患,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201X年来,我们先后联合外商、台商、民营等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机构等举办了153场劳动法宣讲会、座谈会,共有7650家企业1.3万人次参加了普法教育滤布,取得了较好效果。

同时,我们还将普法宣传贯穿到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当中,通过劳动监察日常巡查,边查边纠,纠教并举,督促企业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

如,201X年,根据全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我们结合普法宣传、日常巡查等工作,集中利用3个多月时间,开展最低工资标准的专项宣传和指导,印制了2万多份新标准调整指引派发到全市企业,为2756家企业举办了41场专题普法宣讲会,深入4583家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引导企业平稳渡过调资关。

(二)坚持抓好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及时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劳动监察日常巡查,是劳动部门加强企业基本情况掌握,主动开展监督检查的一项日常性工作。

在人手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我们实行分组分片管理的方式,将日常巡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劳动监察员身上。

在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的同时,市劳动监察大队和各劳动分局在没有专门机构和编制的情况下,想法设法抽调劳动监察员、仲裁员开设信访窗口,设置信访专线电话,积极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并承担12333服务热线的接听接访工作。

十五期间,全市劳动部门主动巡查企业6.4万家次,处理群众来信7955封、来访16527批49900人次,立案查处举报违法案件5200多宗,依法纠正部分企业的违法行为。

201X年,主动巡查企业19430多家次,完成企业劳动年审17730家,处理群众来信1059件、来访4879批次11978人次,接听12333服务热线咨询、投诉电话16万多个次,受理群众举报案件1813宗,立案处罚违法案件551宗。

(三)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认真开展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

在切实抓好劳动监察日常巡查、投诉举报违法案件专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每年都在全市组织2-4次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活动,上半年的专项检查在春节后企业生产逐步恢复正常的2-4月份举行,针对企业新招员工多的特点,以劳动关系建立情况为重点,抓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权益保护措施的落实;

下半年的专项检查在10月份至年底举行,重点检查工资支付、工作时间等基本标准的执行情况,切实解决春节前企业欠薪问题,保证员工工资权益,做好春运期间外来员工有序化流动工作。

经过集中检查行动,逐年促进各项劳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巩固,劳动合同、招用工管理,工作时间、最低工资、特殊劳动保护等劳动管理制度在各类企业得到普遍建立,较好地推进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进了拖欠工资等突出问题的逐步解决。

201X年,我们在全市开展了节前拖欠工资清理、劳动力市场整治、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与《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贯彻情况、《劳动法》贯彻情况等5次全市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企业19310多家次,涉及企业员工245.6万人次,为18.3万人追回被拖欠工资1.55亿元。

(四)加强企业工资发放日常监控,积极抓好企业欠薪防范和处理工作。

拖欠工资、欠薪逃匿,是最容易引起劳动关系不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

《劳动法》实施后,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创新管理制度,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积极依托基层部门,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发放情况的日常监控。

劳动监察部门逐月通过企业主管部门、村劳动服务站的情况报告,掌握企业工资发放的实际情况。

目前,纳入劳动用工备案的企业有1.7多家,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的实施,虽然一方面加大了劳动监察机构的日常工作量,但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劳动监察机构的欠薪防范和监控能力,及时对欠薪企业提前作出跟踪处理。

经过多年的实施和总结,今年,我们将在市政府支持下,以网络信息化为手段,建立全市的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劳动监察机构的工资监控工作效率。

(五)积极参与群体性劳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参与处理企业员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群体性劳资突发事件,是劳动监察机构的重要职责。

多年来,我市劳动监察队伍在这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1X年,全市劳动部门共处理各类大小的群体性劳资突发事件2536宗,较好地化解了影响企业劳资关系稳定的突出矛盾。

在群体性劳资突发事件的处理中,欠薪逃匿引起的突发事件处理难度较大,对此,我们认真贯彻省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积极落实欠薪垫付制度,通过督促企业厂房业主、产权主管部门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切实促进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理。

201X年以来,市劳动部门共处理企业欠薪逃匿案件199宗,督促垫付工资8749万元,涉及欠薪员工7.29万人。

由于劳动监察人员积极介入劳资突发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使突发劳资矛盾基本在当地基层得到协调化解,基本没有发生企业员工集体到省委、省政府上访的劳资信访案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我市劳动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经编制部门批准,在市劳动局设立了市劳动监察大队。

1991年3月,经市编委批准,市劳动局成立了市劳动监察大队,1992年5月批准按科级建制,人员编制20名。

201X年9月机构改革,市编委重新核定市劳动监察大队的编制和职能,市劳动监察大队隶属市劳动局管理,专项编制16名,主要职能是:

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依法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本文来自.gongwen123.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

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负责企业劳动年审工作;

负责劳动信访工作;

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二)市劳动局根据全市劳动监察工作的需要,在各劳动分局内设了仲裁监察办公室。

根据201X年机构改革要求,市劳动局对全市32个劳动分局实行垂直管理。

机构改革后,为适应全市企业主要集中在镇村的实际情况,我们特别注意加强基层劳动分局的监察执法和仲裁等工作,自主完善系统内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在各劳动分局内部设立了仲裁监察办公室,组建了劳动争议仲裁分庭,委托劳动分局依法行使劳动监察、仲裁的职能,以及协助市完成对企业开展劳动年审、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等日常办公业务。

由于各劳动分局人员编制有限,32个劳动分局总共才185个编制,每个劳动分局为5-6个,承担的工作包括信访、监察、仲裁、培训、就业(包括城乡就业)、行政办公等,各项工作任务都比较重,各劳动分局仲裁监察办公室人员只有从分局内部、镇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调配,劳动监察工作只作为分局工作人员兼负的其中一项业务。

目前,从基层分局编制内自行安排划出协助劳动监察工作开展的人员为64人,平均每个劳动分局2人。

另外,市机编办核准全系统市财政供给的临时工作人员105人,部分镇区政府支持聘用、经费由镇区财政供给的261名劳动监察协管员,也被安排到监察执法管理的辅助岗位上配合开展工作。

但随着近年就业再就业、技能人才培养、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被各级党委政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基层劳动部门承担的任务难以同时兼顾和推进,劳动监察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日渐突出,劳动监察工作难以得到全面深入的开展。

三、我市劳动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我市企业多、员工多,劳资案件处理任务重,专职劳动监察员配备不足的问题突出,劳动部门经常被形容为“救火队”,劳动维权民心工程的实施难以切实落实到位。

压滤机滤布如前面汇报所述,目前,经编制部门批准,全市劳动系统专门设立从事劳动监察工作的机构只有市劳动监察大队1个,挂靠在市劳动局劳动监察科。

以市劳动监察大队专项编制16个,加上系统内部自行划出从事劳动监察的64个公务人员编制,组成80人的专、兼职劳动监察员队伍,承担起管理全市35万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及584.5万外来劳动力的任务,劳动监察员与用工单位、外来劳动力的配置比例分别是1:

4375户和1:

73063人。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预防和查处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1X〕153号),专职劳动监察员与在职职工应按1:

8000的比例配备,按照这一要求,我市应配备731名专职劳动监察员,但实际上目前我市专、兼职劳动监察员数仅占这个数字的10.9%。

显然,我市专职劳动监察员严重不足。

(二)在专职劳动监察员不足的情况下,安排公务员编制以外的人员从事监察执法工作,容易引起行政诉讼。

根据《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劳部发〔1994〕448号)第七条规定,劳动监察员的任职条件之

一是在劳动行政部门从事劳动行政业务工作三年以上,并经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或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专业培训合格;

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关于对劳动监察员的任职资格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员要符合国家公务员条件,这是因为执法监察是行政职责,受委托的劳动监察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实施监察,是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因此也应具备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条件。

目前,全市劳动系统的专、兼职监察员只有80人,还有大部分是镇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干部职工。

按照劳动监察员的任职条件,全市超过80%从事劳动监察工作的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

所谓名不正言不顺,在不符合劳动监察资格的前提下,劳动监察人员、辅助人员在开展执法或者配合执法时,难免会底气不足,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

此外,我们劳动监察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别有用心的“黑律师”、无良记者,他们会想方设法地找我们的“不足”来做文章,这样一来,劳动部门就很容易会成为行政被告。

(三)进一步推进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需要有健全的机构和队伍提供保障。

201X年11月11日至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法执法检查组在李铁映副委员长的带领下,.freekan.到我市开展劳动法执法情况检查。

经过检查后,检查组一方面充分肯定了我市劳动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另一方面对劳动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如:

要求推进做实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100%(目前只有82.6%);

切实解决企业克扣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工资及时发放率达100%等。

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这些要求是应该要做到的,但要达到这些要求,实际工作中难度非常大,仅靠全市80名专、兼职劳动监察员的努力,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应当在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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