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规章制度分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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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题会处填写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
安全生产例会处填写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职务)。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部门或人员(职务)。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人员(职务);
事故报告程序处分别填写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职务)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
事故现场保护处填写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职务)。
6.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处填写本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如配电室、锅炉房、设备机房等)。
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职责处填写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职务)。
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部门或人员(职务)。
9.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奖惩的部门或人员(职务);
奖惩的金额自行确定填写。
10.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管理的部门或人员(职务)。
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部门或人员(职务)。
12.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制度:
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部门或人员(职务)。
1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
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安全考核的部门或人员(职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布令
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
基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立了本公司《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规章制度分册》。
本制度集中体现了公司高层领导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组织机构、策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是公司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法规性”、纲领性的文件。
《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规章制度分册》经主持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批准发布,于201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遵照执行。
(盖章)
201年月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岗位的员工及组织。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职责
本责任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5管理程序
5.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5.1.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1.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1.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1.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5.1.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1.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5.2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
5.2.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2.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2.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2.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2.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2.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2.8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5.2.9负责落实全体员工工伤保险的资金。
员工工伤保险应记录在名册中。
5.2.10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5.2.11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负全部责任。
5.3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职责
5.3.1协助主要负责人全面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负责。
5.3.2统筹协调、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5.3.3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3.4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
如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主要负责人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5.3.5如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按时间规定和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对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并迅速赶往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内部的事故调查与处理。
5.3.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4办公室、行政部门安全职责
5.4.1接到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文件、资料及时转送相关负责人,审批后需要汇审的及时转送有关领导。
需要贯彻执行的及时打印下发并做好发文记录和文件存档工作。
5.4.2制订领导现场值班计划。
5.4.3对所属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
5.4.4对后勤保障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问题。
5.4.5教育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5.4.6熟悉和掌握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负责协调各部门,做好后勤保障供应工作。
5.5安全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5.5.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5.5.2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
5.5.3依据消防法和公司实际情况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新工作,定期对消防设施防雷装置检查、检测。
5.5.4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设置防火标志,负责重点部位动火审批。
5.5.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教育和培训。
5.5.6与出租场地和长包房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进行安全监督。
5.5.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备设施、防雷装置验收工作。
5.5.8建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台账和档案。
5.6工程部门安全职责
5.6.1负责本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5.6.2建立健全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6.3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岗位培训,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5.6.4教育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6.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已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督促落实整改。
5.6.6负责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的设计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业卫生法规标准等。
5.6.7保证新设备符合技术安全要求,负责组织使用前的监定验收。
5.6.8自己组织施工的,施工前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6.9外包施工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6.10不准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5.6.11参加由于设备设施问题造成伤亡事故调查与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5.6.12熟悉和掌握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负责排除险情,做好工程保障工作。
5.7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5.7.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确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5.7.2组织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
5.7.3合理安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5.7.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5.7.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职工个人防护装备费用。
5.7.6审核各项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5.8客服部门安全职责
5.8.1负责组织回访、走访工作
5.8.2负责组织收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改进。
5.8.3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客户投诉。
5.8.4确保各项记录完整、准确有效。
5.9环境部门安全职责
5.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
5.9.2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全科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做好安全工作。
5.9.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管理人员按规定搞好安全设施、规格质量和隐蔽工程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消灭事故隐患。
5.10部门主管安全职责
5.10.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及重大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5.10.2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经批准后负责落实。
5.10.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5.10.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职工的执行情况。
5.10.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的完成情况。
5.10.6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施工和生产。
5.10.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5.10.8组织新职工岗前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发证工作。
5.10.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5.10.10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10.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10.12在业务上接受相关监察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在向行政领导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5.11班长安全职责
5.11.1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并且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5.11.2杜绝安全事故,对突发和意外事故随叫随到。
5.11.3保持责任区域内消防设施安全可靠,消防通道无杂物堵塞。
5.11.4按时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本部门安全生产例会。
5.11.5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上报上级领导,协助制定整改计划。
5.12变配电室人员安全职责
5.12.1变配电室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合格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并对变配电室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5.12.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12.3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及运行方式,执行变配电室安全工作规程,运行管理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
5.12.4各种安全用具定期检验,使用前进行检查,并正确使用,使用完毕安规定妥善保管。
5.12.5变配电室设备每班巡视一次,做好巡视、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12.6保持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无闲散器材杂物。
设备整洁、构架、基础无严重腐蚀。
电缆沟盖板齐全,沟内干净。
5.12.7禁止非变配电室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因工需要经许可办理登记手续。
5.12.8正确穿戴检查、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5.12.9值班室不设置使用锓寝具、灶具、严禁严火,当班前,当班中禁止饮酒。
坚守岗位,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13电梯技工安全职责
5.13.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电梯的相关标准规定。
5.13.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员工守则。
5.13.3实施本单位设备保养计划,按计划要求保养,做好保养档案工作。
5.13.4发现隐患马上报告工程部,并与专业维修部门联系,排除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14给排水(管道)技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14.1负责冷热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
5.14.2熟悉给排水系统(各种水泵、管道、阀门、控制设施)和各种机械设备、供气供水设备的结构、性能等情况,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知识。
做到判断故障准确、维修快捷、确保各种机械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5.14.3实施公司设备保养计划,按计划要求保养,做好保养档案工作。
5.14.4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设备保养制度及操作规程,接到日常维修通知要迅速及时到位,维修工作完成后,认真填写维修通知单。
5.14.5必须按巡检制度所规定的时间和巡检线路进行认真巡检,凡有故障的设备维修,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安排处理,做好巡查记录并存档保管。
5.14.6做好应急(漏气、漏水、污水外溢等)抢修工作,接到应急报告迅速奔赴现场,及时进行抢修,重大泄漏应在领导和工程师的指导下,积极进行抢修,确保正常工作。
5.15消防中控室人员安全职责
5.15.1负责消防中控室24小时值班,对自动报警信号及时跑点确认,对火情早发现、早处置。
5.15.2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15.3保证对讲机电源充足,通讯流畅。
5.15.4了解掌握公本单位内部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基本情况,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扑救疏散方案以及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5.5对发生的火灾进行扑救,并协助主管进行调查处理。
5.15.6对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和记录,并及时向主管报告。
5.15.7负责公司所有消防安全保障系统的检测、维护工作,保持中控室设备设施的完好。
5.15.8熟练掌握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密注视各种设备信号反应。
做好消防中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监控和维护管理,对自动报警系统发生的报警信号,及时跑点确认处理,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扑救。
5.15.9遇有火灾,按照消防预案通报有关人员,并迅速启动和运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灭火工作。
5.15.10遵守保密纪律,未经有关领导同意,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
5.16其他员工安全职责
5.16.1本单位全体员工都应各司其责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5.16.2本单位企业全体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16.3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签订载明有关企业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
防止职业危害,并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承担责任的合同;
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及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健康保障,同时应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5.16.4本单位全体员工有权了解其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与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5.16.5本单位全体员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错误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而帮助企业依法管理,防止企业蒙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5.16.6本单位全体员工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以防止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5.16.7本单位全体员工应当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持证上岗的则持证上岗。
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安全生产知识,提交安全生产机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素质。
5.16.8本单位全体人员在企业内,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按时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防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17工会安全职责
5.17.1监督本单位遵守国家、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规。
5.17.2建立健全工会系统安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5.17.3工会有权对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意见。
5.17.4工会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5.17.5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5.17.6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5.17.7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6附录
6.1附录A:
关于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人员管理分册第1项)
6.2附录B:
关于任命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通知(人员管理分册第2项)
6.3附录C:
关于下发年度安全生产总目标的通知(人员管理分册第5项)
6.4附录D: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人员管理分册第7项-22项)
6.5附录E:
安全目标和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登记表(人员管理分册第23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北京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京安监发〔2015〕55号
4职责
5管理程序
5.1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1.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确定职责、批准责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等;
5.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奖惩标准,并批准制度、标准;
5.1.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包括批准或向投资决策机构、投资人申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等;
5.1.4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参加相关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等;
5.1.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时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包括组织重大事故上报、批准重要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等。
5.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2.1组织、参与制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具体职责;
5.2.2组织风险识别,确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具体职责;
5.2.3制定、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具体职责;
5.2.4组织、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具体职责;
5.2.5组织、实施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考核奖惩的具体职责;
5.2.6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信息的具体职责。
5.3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3.1各部门的通用职责内应规定各部门应承担的各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3.2应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专业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应根据业务分工负责组织或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3.3从事生产活动的车间、仓储等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活动以及管理职责具体规定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4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4.1从业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权利包括:
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4.2从业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义务包括: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5.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队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5.1按专业特长,参加专业相关的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包括各类安全检查、专业安全评估等;
5.5.2针对事故隐患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事故隐患分类分级、事故隐患治理等建议;
5.5.3参加或审查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或措施;
5.5.4参加对事故隐患治理的验收,包括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价;
5.5.5参加对事故隐患统计资料的分析,提出相关事故隐患预防、事故预警的建议。
关于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队伍的通知(人员管理分册第4页)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员工参加培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明确了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内容、学时以及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引用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