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司考真题单选及解析汇报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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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司考真题单选及解析汇报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C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如此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禁止将武力或武力威胁的方式付诸于任何争端的解决过程。

亚金索国尚不是国际法上的国家,所以不适用该原如此。

所以A项错误,不能选。

民族自决原如此是指在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奴役下的被压迫民族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

但是民族自决原如此中独立权的X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

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别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如此没有为其提供任何国际法根据。

这个问题在国际法中被认为是一国的内部事务,是一国国内法的问题。

所以B项错误。

割让是一国根据条约将局部领土转移给一国。

割让分为强制割让和非强制割让。

甲国的割让行为是非强制割让,是合法有效的。

所以C项正确。

对国家的承认,是既存国家对新国家出现这一事实的单方面宣告和认定。

这种承认本身并不是新国家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条件。

所以甲国的承认,不能使“亚金索国〞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条件。

所以,D项错误。

31.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

根据我国国籍法,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姜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C.如姜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D.姜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A

根据《国籍法》第4条和第5条的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所以A项正确。

32.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如此和我国有关法律,当发生我国缔结且未作保存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条约属于民事X围,如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何者优先适用

B.如条约属于民事X围,如此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C.如条约属于民事X围,如此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以公平原如此确定优先适用

D.我国缔结的任何未作保存的条约的条款与中国相关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都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目前一般认为,在民事X围内,中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局部,在国内可以直接适用。

根据《民法通如此》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某某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某某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某某国声明保存的条款除外。

在民商事X围内,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条约可以优先适用。

所以A、C的说法错误;

B的说法正确。

民商事以外的条约,能否在中国国内直接适用,需要根据与条约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条约本身的情况进展具体考察才能做出恰当的结论。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条约都可以优先适用。

D项错误。

33.康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

与康某一起生活的还有其妻、其子〔26岁,已婚〕和其女〔15岁〕。

该三人均具有甲国国籍。

一日,四人在某餐厅吃饭,与邻桌发生口角,引发斗殴并致对方重伤。

警方赶到时,斗殴已完毕。

甲国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

根据国际法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警方可直接对康某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B.警方可直接对其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C.警方可直接对其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D.警方不得对康家的任何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根据《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20条的规定,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者拘留。

中国有关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外交代表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受到侵犯。

第十四条规定,外交代表享有刑事管辖豁免。

外交代表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但如下各项除外:

〔一〕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进展的遗产继承的诉讼;

〔二〕外交代表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务X围以外的职业或者商业活动的诉讼。

外交代表免受强制执行,但对前款所列情况,强制执行对其人身和寓所不构成侵犯的,不在此限。

外交代表没有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

第十五条规定,外交代表和第二十条规定享有豁免的人员的管辖豁免可以由派遣国政府明确表示放弃。

外交代表和第二十条规定享有豁免的人员如果主动提起诉讼,对与本诉直接有关的反诉,不得援用管辖豁免。

放弃民事管辖豁免或者行政管辖豁免,不包括对判决的执行也放弃豁免。

放弃对判决执行的豁免须另作明确表示。

康某的儿子26岁,不属于享有豁免和特权的X围。

所以警方可以对其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34.奥尔菲油田跨越甲乙两国边界,分别位于甲乙两国的底土中。

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成员国,且它们之间没有相关的协议。

根据有关的国际法规如此和国际实践,对油田归属与开发,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油田属于甲乙两国的共有物,其中任何一国无权单独进展勘探和开采

B.该油田位于甲乙两国各自底土中的局部分属甲国、乙国各自所有

D.无论哪一方对该油田进展开发,都必须与另一方分享所获的油气收益

底土是领陆和领水下面的局部,理论上一直延伸到地心。

国家对于底土与其中的资源拥有完全主权……奥尔菲油田跨越甲乙两国边界,分别位于甲乙两国的底土中。

甲乙两国对位于自己底土中的局部享有主权。

因此,此题正确答案是B.A、D选项的说法不符合题意。

另外,C项明显错误,联合国托管理事会不具有该项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协助安理会和大会履行其在国际他管制度方面的责任,并负责监视托管领土。

目前联合国的托管制度已经完成历史使命。

该项很容易排除。

【2008年】7个

29.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

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置了一批办公用品。

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如此,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置行为自始无效

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展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

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

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

D

作为政治性国家组织,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行使民事行为的,因此,上述的购置行为是有效的。

故A错误。

只有在联合国目的和宗旨内根据联合国经适当程序作出的决议所从事的行为才是共同行为,单纯的民事行为是不可以视为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

故B错误。

国际法院管辖权包括两方面:

一是咨询管辖权、二是诉讼管辖权。

国际法院只能审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端。

而且必须获得甲国的同意受其管辖。

故C错误。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联合国大会与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与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其他任何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提供咨询意见。

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与国际法的开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此题的正确选项是D项。

30.甲乙两国1990年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缔结了双边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

2007年两国交恶,甲国先宣布将其驻乙国的外交代表机构由大使馆降为代办处,乙国遂宣布断绝与甲国的外交关系。

之后,双方分别撤走了各自驻对方的使馆人员。

对此,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当国家责任

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当国家责任

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

此题考察的是条约终止和暂停实施的原因。

根据“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原如此,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外交关系的存续和终止,因此,两国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国际法,不用承当国家责任。

故AB错误。

国际法上,条约的终止和暂停实施的援引主要有条约本身规定;

条约当事方共同的同意;

单方解约和退约;

条约履行完毕;

条约因被代替而终止;

条约履行不可能;

条约当事方丧失国际人格;

断绝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

战争;

一方违约;

情势变迁等十一项。

此题所述的情况属于断绝外交关系,所以双方缔结的《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

因此C正确。

乙国使馆财产是乙国的财产,甲国无权查封和没收。

故D错误。

31.为促进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联合国大会2006年通过决议,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联合国人权领域工作的大会附属机构。

如下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根据《联合国宪章》成立的人权机构。

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成立人权理事会。

人权理事会取代了人权委员会。

所以此题应选C.

32.克森公司是甲国的一家国有物资公司。

去年,该公司与乙国驻丙国的使馆就向该使馆提供馆舍修缮材料事宜,签订了一项供货协议。

后来,由于使馆认为克森公司交货存在质量瑕疵,双方产生纠纷。

此题考点是国家的财产和豁免。

A项中,乙国使馆是可以在丙国主动提起诉讼的,故A错误。

克森公司虽然是国有公司,但是在从事商业活动时不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权。

因此,甲国也不承当国家责任,故D错误。

C项中,乙国是可以向甲国法院提出诉讼的。

33.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

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

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

上述债务均未偿还。

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

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如此和规如此,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

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

国家实践中,国家继承的债务包括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或称国债,也包括以国家的而名义承当而实施上与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或称地方化债务。

国家对外国法人或自然人所负之债或国家的地方当局自己承当的对他国所负之债,不在国家继承的X围。

另外,所谓的“恶债〞,即违反国际法根本原如此或违背与成果根本利益所负之债,如政府债务或战争债务,原如此上也不予继承。

在国家合并的情况下,国家的债务应转属继承国。

在别离、分立或领土转让的情况下,债务继承首先应通过协议解决;

假如无协议,如此应按照公平的比例转属继承国,并且特别考虑到与这些债务有关的转属继承国的财产、权利和利益。

新独立国家对债务可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并且这种协议不能违背有关国际法原如此,协议的执行也不应破坏新独立国家经济的根本均衡。

此题中甲国南方省的2000万美元的债务,属于地方当局自己承当的对他国所负债务,所以不予继承。

而乙国元首以自己的名义向外国法人借款100万美元,也不属于丙国继承的X围。

所以丙国继承的债务只有甲国政府从丁国所借债务3000万美元。

此题的正确选项是B.

34.甲乙两国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甲国为兴旺国家,乙国为开展中国家。

根据国际环境法原如此和规如此,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必须停止排放,乙国可以继续排放,因为温室气体效应主要是由兴旺国家多年排放积累造成的

B.甲国可以继续排放,乙国必须停止排放,因为乙国生产效率较低,并且对于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水平远远低于甲国

C.甲乙两国的排放必须同等地被限制,包括排放量、排放成份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各方面

D.甲乙两国在此问题上都承当责任,包括进展合作,但在具体排量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方面承当的义务应有所区别

作为国际社会成员的所有国家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与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

所以甲国和乙国都应当在温室气体排放上承当责任。

国际环境法规定了以下四个原如此:

国家环境主权和不损害其管辖X围以外环境的原如此;

国际环境合作原如此;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如此;

可持续开展原如此。

根据上述四条原如此可知,在解决环境问题上,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和合作,而且由于各国工业、经济、科技开展水平不同,以与在环境恶化成因中所起作用不同,在承当责任上要所有区别。

综上,在甲乙两国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上,双方都应承当责任,要进展合作,在具体排放标准和停排时间上,要根据各自的工业、经济、科技开展水平区别对待。

所以此题应选D.

“协航〞号轮与甲国“瑟皇〞号轮在乙国领海发生碰撞。

“协航〞号轮返回中国后,“瑟皇〞号轮的所有人在我国法院对“协航〞号轮所属的船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展抗辩。

根据这一事实,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展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

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

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

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

此题的考点是外国法的查明。

所谓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本国冲突规X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应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某某国民法通如此〉假如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93条规定:

“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如下途径查明:

〔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3〕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4〕由该国驻中国使领馆提供;

〔5〕由中外法学专家提供。

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某某国法律。

〞该司法解释明确,我国法院对外国法的查明是持积极态度的,在确定外国法的内容时,既尊重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法律资料,也重视通过其他途径由法院主动进展调查,而不是把查明外国法内容的责任完全归之于当事人或法院。

所以此题的正确选项是C.

【2008年】·

某某6个

29.2007年,甲国国内不幸爆发某种流行传染病。

据报,甲国驻乙国大使的官邸发现疑似患者。

乙国卫生防疫人员迅速赶到该官邸外,做好处理患者准备工作。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彼此间没有其他的相关协定。

根据该公约规定,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官邸处于城市居民区,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可以立即进入官邸调查处理患者

B.只要患者不是大使本人或其家属,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C.如果未得到甲国大使的明确同意,乙国卫生防疫人员不得进入官邸进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D.只要甲国大使没有明确反对,乙国卫生防疫人员就可以进入官邸进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了使馆馆舍不得侵犯。

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与供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局部,与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

使馆馆舍不可侵犯表现在:

〔1〕承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这明确承受国官员未经使馆馆长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使馆馆舍执行公务,即使是送达司法文书或遇火灾以与流行病发生,也不例外。

〔2〕承受国对使馆馆舍富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尊严和安宁的事情。

〔3〕使馆馆舍与设备,以与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所以此题的正确选项是C项。

30.2008年6月,我国完成缔结某项条约的谈判工作,该条约中的某些条款与我国国内法律的规定有较大冲突,该条约目前尚未生效。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对那些与我国法律相冲突的条款作出保存

B.我国在缔结该条约时,有义务先行修改与该条约相冲突的我国法律

D.由于该条约尚未生效,我国不得缔结该条约

缔结国际条约的时候,如果发现条约与国内法律规定有较大冲突的话,提出条约保存是国家的权利,而非是义务,因此,A项说法错误。

我国没有义务先行修改与条约相冲突的国内法,因此,B项说法错误。

《缔结条约程序法》第7条规定,条约和重要协定签署后,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外交部,报请国务院审核;

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

中华人民某某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予以批准。

因此,C项说法正确。

没有关于条约没有生效就不得缔结的相关规定,因此,D项说法错误。

31.甲、乙、丙、丁四国是海上邻国,2000年四国因位于其海域交界处的布鲁兰海域的划分产生了纠纷。

同年,甲国进入该区域构建了石油平台,并提出了划界方案;

2001年乙国立法机关通过法案,对该区域作出了划定;

2002年丙、丁两国缔结划界协定,也对该区域进展划定。

2004年某个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国际组织通过决议,提出了一个该区域的划定方案。

上述各划定方案差异较大。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如此和规如此,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的行为不构成国际法中的先占,甲国的划界方案对其他国家没有拘束力

B.乙国立法机构的法案具有涉外性,构成国际法的一局部,各方都应受其拘束

C.丙丁两国缔结的协定是国际条约,构成国际法的一局部,对各方均有拘束力

D.上述非政府组织的决议,作为国际法的表现形式,对各方均有拘束力

国际法上的先占是指国家有意识地取得不在其他任何国家主权下土地的主权的行为。

先占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先占的对象必须为无主地,即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或被原属国家明确抛弃。

二是先占应为“有效占领〞,首先国家应具有取得该无主地主权的意思,并要公开地表现出来;

其次国家须对该地采取实际的控制,包括采取立法、司法、行政措施,建立机构,标示主权等适当的行动。

本案中,布鲁兰海域并非无主地,而是存在争议的土地,甲国建立石油平台,提出划界方案,并不构成先占。

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应当选。

布鲁兰海域的主权归属,甲乙丙丁四国存在争议,因此,他们之中任何一国或两国单独制定的划界方案在没有得到其他国家的同意之前,对其他国家都不具有约束力。

因此,BC项说法错误。

在联合国拥有“普遍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不是布鲁兰海域的主权享有者,因此,它提出的划界方案对当事国更没有约束力,因此,D项说法错误。

32.2001年,甲国新政府上台后,推行新的经济政策和外交政策,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乙国议会通过议案,谴责甲国的政策,并要求乙国政府采取措施,支持甲国的和平反政府运动;

同时乙国记者兰摩也撰写了措辞严厉的批评甲国政策的文章在丙国报纸上发表;

甲国的邻国丁国暗自支持甲国的反政府武装的活动。

根据上述情况和国际法的相关原如此,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记者的行为,涉嫌违反国际法

B.乙国议会的法案一旦被执行,如此涉嫌违反国际法

此题考核的是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

现代国际法确立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根本原如此,因此,传统的以干预、战争、平时封锁等方法来解决国际争端的情况已经不符合国际法的要求了。

此题中,乙国因甲国新政府的经济和外交政策而产生争端,因此,乙某某用干预、支持甲国和平反政府运动的方式来报复甲国的方式是违反国际法的。

因此,B项正确。

同理丁国暗自支持甲国的反政府武装的行为也是违反国际法的,因此,D项错误。

乙国的记者不是国际法的主体,因他的行为不构成违反国际法。

因此,A项说法错误。

丙国本身没有对甲乙两国之间的争端发表或实施任何行为,因此,只是乙国的记者在其国内发表了相关的文章,这与本国国家本身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

因此,C项说法错误。

33.甲国是一个地理上宽大陆架的沿海国,也是兴旺国家,其地理大陆架从领海基线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为380海里。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有关的国际法规如此,如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甲国如果在200海里外的大陆架底土开采石油,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向其缴纳合理费用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开发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非生物资源,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或实物,开展中国家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免缴。

所以此题应选D项。

34.甲、乙两国是邻国,关系一直紧X。

甲国曾屡次出动空军,非法轰炸乙国境内的军事目标。

“翔飞号〞是承当甲、丙两国间航班飞行的民航机,在甲国注册。

一日,因天气原因,“翔飞号〞在飞往丙国途中偏离航线,误入乙国境内。

甲、乙、丙三国都是国际民航组织的成员国,甲、乙之间尚没有双边的航空或航线协定。

A.“翔飞号〞是民航机,在顾与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自行飞入乙国领空

“翔飞号〞立即离开乙国领空

“翔飞号〞在其指定安全地点降落

“翔飞号〞载客不明的情况下,乙国有权对其使用武器,将其击落

国家对其领空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外国航空器进入国家领空须经该国许可并遵守领空的有关法律。

对于非法入境的外国民用航空器,国家可以行使主权,采取符合国际法有关规如此的任何适当手段,包括要求其终止此类侵犯立即离境或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等,但不得危与航空器内人员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防止使用武器。

因此,此题的正确答案是B.

【2009年】4个

29.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参加该条约。

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

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存,如下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 〕

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存,甲、乙、丙国必须承受

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存

此题考核条约的参加和保存。

选项A错误。

保存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

对于保存,其他的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

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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