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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三项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素质,规范“三项岗位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三项岗位人员”的管理。

三、支持性文件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40号令)

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24日修订版)

四、术语与定义

1.“三项岗位人员”:

是指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主要负责人: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单位的厂长、经理(含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指董事长、总经理。

3.安全管理人员:

指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分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特种作业人员:

指公司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5.特种作业:

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公司内涉及的特种作业有:

高、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煤气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包括合成氨工艺作业(甲醇合成)、加氢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空调与制冷作业等。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公司内涉及的特种设备作业有:

锅炉作业(工业锅炉司炉、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作业(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气瓶作业(气瓶充装P)、起重机作业(起重机指挥Q1、起重机司机Q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叉车司机N1)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

五、职责

1.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负责统计、汇总公司各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需求、计划,审核“三项岗位人员”证件有效期,建立电子版台账,组织“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培复训,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平台信息,对培复训不合格人员落实考核。

2.经营管理部负责编制岗位标准,调查岗位“三项岗位人员”需求,并提交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

3.安全培训中心负责“三项岗位人员”参加集团内培复训计划的上报,学培假审批、培复训费用报销。

4.基层分公司负责梳理、统计本单位“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建立台账,提出“三项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定期上报培复训计划,更新“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平台信息。

六、工作程序

(一)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初训、复训

1.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应确认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

2.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6个月内,由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报名并提交《安全资格认证申报表》(附件3)、《健康核查表》(附件7)、《培训学员承诺书》(附件8)后,参加具有培训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培训,并通过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安全管理人员任职6个月内由所在单位提出培训取证申请,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报名并提交《安全资格认证申报表》(附件3)后,参加具有培训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并通过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分管生产、装备、技术专业的公司领导,生产管理部(信息化中心)、装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技术环保部负责人,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副职等管理人员参照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取证。

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学时、每年再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大纲)应满足有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6.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每年由分公司和相关部门提出复训申请,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统一组织复训。

(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复训

1.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防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相关工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基础安全技术知识,其中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应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2)新进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

(3)公司各单位提出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复训需求时,应确认是否满足以上基本条件。

2.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证件后,方准独立作业。

(2)由经营管理部提供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岗位人员信息,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建立季度“三项岗位人员”培、复训计划台账(附件2)报送集团,按照集团下发计划组织“三项岗位人员”培、复训工作。

(3)凡涉及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岗位的,上岗人员须随身携带相应证件复印件备查。

培复训、补考不合格且违章行为情节严重的或造成事故者,禁止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

(4)涉及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的岗位,转岗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5)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期满前60日内安全管理部向考核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

若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按照相关要求,征得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后,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安全管理部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经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理论考试和实操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

(7)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复训申请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安徽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发证登记表》(附件4)、《健康核查表》(附件7)、《培训学员承诺书》(附件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需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附件5)、《健康核查表》(附件7)、《培训学员承诺书》(附件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训需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附件6)、《健康核查表》(附件7)、《培训学员承诺书》(附件8),取证申请由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体检合格后由医院出具《地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体检表》,经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审核后,统一向培训机构、发证部门提出申请,并组织参训、考试。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学时、培训大纲、考核标准等按照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执行。

(三)证件及台账管理

1.分公司分类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台账(附件1),定期梳理、更新、完善台账内容,及时录入安全培训平台信息。

2.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建立公司“三项岗位人员”汇总台账,确保证帐一致,并对复审时间进行跟踪,定期督查分公司安全培训平台更新情况。

3.“三项岗位人员”证件统一由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遗失。

七、检查与考核

(一)公司“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件的不予兑现相应岗位工资。

(二)未取得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工作的,严格按照《临涣焦化“三违”管理办法》处理。

(三)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通过培、复训考核且补考不合格人员记一般“三违”一次,调离原岗位,补考不予批学培假,由安全管理部(应急中心)开具说明,个人到财务部退还培复训期间的所有培训费用,且1年内不得再申报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取证培训。

(四)分公司出现无特殊情况临时增加培、复训计划的,考核分公司具体责任人100元/次;未及时梳理、更新“三项岗位人员”信息,造成平台信息滞后、人员脱审情况的,考核分公司具体责任人200元/人次。

(五)对应取得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证件的岗位人员而未安排参训的,考核分公司具体责任人200元/人次,对不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安排参训的,考核分公司具体责任人200元/人次,公司不予报销参训期间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公司“三项岗位人员”证件丢失的,考核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200元/个,考核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100/个;在个人培复训期间从公司拿走证件,复训结束后2日内未及时向证件保管部门交还证件的,考核具体责任人200元/人次,因个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的,考核具体责任人200元/人次,考核分公司具体责任人100元/人次。

造成证件丢失的具体责任人个人支付向发证机关申请补领的所有费用。

(七)“三项岗位人员”台账建立不规范、培复训信息更新不及时被市级及以下部门通报的,考核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200元/次,考核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次;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的,考核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500元/次,考核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次。

八、附件:

1.XX工种安全资格信息台账

2.XX季度“三项”岗位人培复训计划台账

3.《安全资格认证申报表》

4.《安徽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发证登记表》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

7.《健康核查表》

8.《培训学员承诺书》

XX分公司低压XX工种安全资格信息表

基本信息

证书信息

备注

序号

姓名

员工号

岗位工种

文化程度

专业

性别

资质类别

人员类别

资格证编号

初次领证日期

上次换证日期

最近复训时间

证书有效期至

XX单位XX季度培(复)训需求申报表(地面)

单位:

工种

需取证初训人数

复训(包括换证与不换证)人数

备注

安全资格认证申报表

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相片

(二寸)

职务

职称

初级中级

副高级正高级

学历

1.研究生及以上2.本科或同等学历3.专科或同等学历

4.中专或同等学历5.高中或同等学历6.初中7.小学

单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类别

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3.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4.非煤矿山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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