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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他的学术风貌,被后世叫做“经世济用”之学,这样一种学风,在清初由顾氏倡导,到清末鸦片战争以后,又被一些学者所继承和发展(只乾嘉的纯考据之学不如此),成为振兴民族富强国家的一种号召。

因此,后世考据家奉顾氏为创始者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

(一)乾嘉考据脱离政治、逃避政治,而顾氏则热情拥抱其当前社会民生的每一桩现实;

(二)顾氏强调感性材料,引发出来的是大关节目上的大考证,而乾嘉学者逐渐流为琐节考证。

第四,在政体上,他坚决反对明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这一点无疑是好的,同时代学者黄梨洲(宗羲)与他有相同的见解;

但顾氏为了抵制和修补中央集权,却不断提出“地方分权论”,而在当时,地方分到权又无法不落入缙绅的手中。

因此,顾氏的这一思想,其精华与糟粕的组合如何,是颇值得后进学者研究分析的。

  顾氏平生的很多行迹,在同时代学者中也是罕见的,值得后人研究。

如他在33岁时英勇参加了苏州城的和昆山城的抗清起义;

如他在43岁与56岁曾两度入狱,一度在松江,一度在济南,前者是杀人案,后者是文字狱(即思想犯罪);

再如他有很多经济活动,在山东章丘一次买田一千亩;

在山西雁门集资开垦荒地,兴办水利;

至于与傅山合伙创办票号,则是尚缺乏充分证据的事,但正如章太炎一再指出的,顾氏善于经营操持,以一位南方人在北方旅居25年,未见财力方面发生什么穷窘,这一点也颇值得留意。

  顾氏善于交友。

他的朋友中,有秘密抗清的战友,有研讨学术的同道,有做诗的朋友,有私淑的弟子,有得力的亲戚。

青年时期的朋友,有归庄(玄恭)、吴炎、潘柽章以及万寿祺(年少);

在山东的朋友,主要有张尔岐(稷若)、马驌(宛斯);

在山西的朋友有傅山(青主)、戴廷栻(枫仲);

在陕西的朋友有李颙(二曲)、李因笃(天生)和王宏撰(山史);

在淮上的朋友有王略和张弨(力臣);

在北京的亲戚有徐乾学和徐元文;

私淑弟子主要是潘耒(次畊)。

过去研究一个历史人物,开始往往先做他的《交游考》,不是没有道理的。

如对顾氏,假如缘着他友朋的若干线索,是会追寻出很多很多东西来的。

到目前为止,其中未发之覆,尚不只一处两处。

  他平生著述甚富。

其中具代表性的三种:

《音学五书》、《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

《音学五书》是一部十分精辟的音韵学专著,对后世人更精密地阅读、理解先秦经典,开辟了重要的道路。

《日知录》是平生精读史书、融会贯通后,抽绎其心得体会写出来的若干条精彩札记。

《利病书》是一部自青年迄老年陆续抄集社会经济和政治资料(最主要是明代)的丛辑,由于若干年中不断增补,有时不免显得丛剉;

但这是一部体现“经世济用”精神最显著的成品,被后世人使用的幅度也大。

其馀著作尚多,读者可参看王遽常《顾诗汇注》末附的《亭林著作目录》(该书页1325—1327)。

顾氏著作中有佚去者,有数种稿本互有出入者,有后人传抄不免鲁鱼亥豕者,甚至个别有伪托者,故认真料理顾氏全部遗著,至今还是一桩未开工的大工程。

  二  关于《日知录》一书的写作和刻印情节,也应该在这里说一说。

  大体看来,《日知录》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中一面创设条目、一面不断增殖材料精化论点、一面又不断改写(由短段变长段、或由长段变短段)而成的。

《日知录》的《目录题辞》说“愚自少读书,有所得辄记之,其有不合,时有改定”;

这里未说明开始的年代。

《利病书序》说,“崇祯己卯,秋闱被摈,退而读书”(见《顾亭林诗文集》页137),是年为崇祯12年、公元1639年,顾氏27岁。

以此为发轫年代似乎稍嫌晚了一点,但也只好如此了。

  大概从一开始,顾氏对《日知录》就已经有了三项内容的设计,即一、经义,二、治道,三、博闻。

所谓“经义”,就是以新义诠释古经;

所谓“治道”,就是分析社会经济情况,以取得社会兴隆之法;

所谓“博闻”,就是一些非要害的辅助性知识,有时这类知识也颇有用场。

从一封顾氏给他三外甥徐元文的信里得知,写信当时,“经义”部分尚未做完,已经有十卷之数;

“治道”部分,尚须待《实录》读完才能动手(《诗文集》页196)。

这封信反映了《日知录》写作过程中草稿形式与印本形式间的若干差距。

试观原“经义”部分未做完已超十卷,而在8卷本中只占三卷,32卷本中只占七卷的情况看来,印本是精炼过、凝缩过的。

  最初抛到公众面前的,是8卷本。

此本刻行于康熙9年(1695)顾氏58岁之时。

刻印甚精致,但内容则较最后成品为单薄,为简陋。

顾氏自己说“三十卷已行其八,而尚未惬意”(《诗文集》页70)。

顾氏是十分谦虚的,他总是说“昔日之得,不足以自矜;

后日之成,不足以自限”(《诗文集》页29)。

但有时,他也流露出自负的语句,“近二百年来未有此书,则确乎可信也”。

(《诗文集》页251)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根据我的私见,是指马端临。

马为南宋末之人,下距顾氏约二百八、九十年,粗言之则曰“二百年”。

顾氏这段话假如翻译成白话,那将是,“自从马端临《文献通考》以后,还没有过这样水平的书。

”李慈铭老眼锐利,他在《越缦堂读书记》中写道,“尝谓此三十二卷中,直括得一部《文献通考》,而俱能自出于《通考》之外”。

为什么说“出于?

?

之外”呢?

据私见所及,是指顾氏的形式更灵活了,《日知录》的框架小了,但内容更精深了。

  康熙34年(公元1695),顾氏逝世后13年,他的私淑弟子潘耒在福建建阳刻成《日知录》32卷本行世。

25年前行世的8卷本,仅收录140条(我个人25年前说据闻为771条,实误,特此订正),现在增殖为1015条了。

后来的《日知录之馀》4卷,又增加了102条。

这102的数字,是否应该和1015条的数字加到一起呢?

经慎重考虑,是不应该。

理由是,假如我们拿初稿、二稿、三稿等平列在一起成为若干条的话,将产生严重的统计重复现象。

故我们仅考虑黄侃《校记》中增益的两条,获致结论说。

《日知录》成型条段,总不超出1020条之数。

  顾氏写这么一千多条的目的何在呢?

顾氏自己说“有王者起,将以见诸行事,以跻斯世于治古之隆,而未敢为今人道也。

”(《蒋山■残稿·

与人书》,见《诗文集》页104)在此,见出顾氏较黄梨州氏更为诡谲。

黄氏著《明夷待访录》,其《题辞》云,“吾虽老矣,如箕子之见访,或庶几焉”,由此遭到多人的置疑,谓梨洲晚年有出仕满清之志。

顾氏虽知其一己在《日知录》中所论,“同于(梨洲)先生者十之六、七”。

(《诗文集》页246)但顾氏思想更为周密,他说,我的这些“道道”是仅仅提供复明运动成功后的人们参考的,不是提供当今康熙爷及其臣僚们参考的,所以“大胆怀疑”的酸溜溜的人们,就只能怀疑梨洲而不怀疑亭林了。

  三  现在,我们应该触及到一个问题了。

这个问题是:

顾氏当年是存了什么心、立了什么意,要写出像现在模样的《日知录》来呢?

关于这个问题,不可能考证,因为顾氏未留下这方面的资料;

只能进行揣度;

这揣度,又只可能是合乎事理逻辑的揣度,不然,便不可能取信于读者,或者说,不能把读者说服。

我现在说,当年顾氏存的心、立的意,是对传统史书所存在的局限和缺陷,企图进行弥补。

为此,我底下的一大片构思出来的话,只能从传统史书的局限和缺陷说起。

无容否认,历代史书是有局限和缺陷的。

这也就是说,任何一部史书,对还原其历史的真实形貌来说,都是有距离的。

历代史书,总是一方面还原了一些真实形貌,另方面又疏漏了、乖离了一些真实形貌。

这就是后代史家需要不断加工的客观根据之所在。

  以上所说的局限和缺陷,计包括实质性的局限和缺陷,又包括从形式方面产生的局限和缺陷。

前者指,在史料方面原本就存在着短缺,其中一些即便后人使尽生平气力也补不过来的。

在史论方面也往往存在偏见,有时偏见很多很重,当时的发议论者或者感到是公道的、合理的,可是后世人的观点不知不觉又变迁了许多、宏观了许多,感到原来的议论不够公道、不够合理,这就需要来重新论定。

  形式方面带来的局限,就更明显了。

自然,任何形式问题说来说去,总不免与实质问题又纠缠到一起。

但为了保持逻辑脉络的清晰,不能不专就形式方面的局限和缺陷来立论。

这里我们所指,是说任何史书总脱不掉要凭借一定的形式而表现出来,譬如像史学史中所经常罗列的什么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通”体,等等。

须知,古人创发这些“体”(即形式),都是煞费了苦心的,因而是值得后人尊敬的,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是,不管古人煞费了多少心思,局限和缺陷又总是不可避免、不可排除的。

  具体来说,譬如“编年体”,以很古老的《春秋》及与之相辅的《左传》、以及更晚出的《资治通鉴》来说,时间年月的眉目是比较清爽了(当然仍不排除有误差);

但在人物形象和事件节奏方面,就每每露出不足。

《左传》的作者似乎有鉴及此,就进行事件的重点描写以资弥补,特别对于战役(如城濮之战、邲之战和鞌之战等),特意增加了超乎寻常的文字段落,这实际上已经暗示史书中对“纪事本末”体裁的客观需要了。

但反过来说,“纪事本末”体的局限就更大,把一桩桩重大历史事件写的像一座座孤岛,必须对编年体史书相当娴熟的人方可在脑际将这些事件串联在一起,而在寻常读者中能这么串联起来的人怕不是很多的。

因此,史实的总体观念从“本末”中怕还是不容易获取的。

  再譬如“纪传体”这是“二十四史”(或云“二十五史”)的传统形式。

由太史公司马迁创发,后世史家源源相随。

但是,“纪传体”史书的局限和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

“本纪”,实际上是皇帝们统治时期的大事纪,在太史公笔下尚可游刃有馀,到后世史家手里,就成了干巴巴的政事排比堆了。

重大事纪,每每缺乏重点的纪述;

对重要帝王和大臣,也每每缺乏重点的描绘。

好皇帝和坏皇帝间无大差别,清官与贪官也只平列杂厕在一起。

有人会说,在“本纪”里找不到的,你到“列传”和“志”(“书”)中去找寻补充嘛。

但我们回答说,这种补充,有时可以找到,有时找不到。

并且一个人、一件事,假如我们把它的有关资料分为若干片断,按照写作人当时的心情和手法,这里塞一点,那里塞一点,组织到各不相谋的“纪”、“传”、“志”、“书”中去,这对后世读史人造成的后果会是什么呢?

我们说,除开一些特具考据癖的人之外,很少读者会做到这边查一查、那边对一对,最终把事情凑成一个完整的团块的。

这就是“纪传体”史书局限性之所在。

  再说“通”体。

我所谓“通”体,是指以“三通”(《通典》、《通志》、《通考》为代表的、以“事项”作为划分标准的、上下古今通起来的大型史书。

所谓“事项”,是指譬如田土、赋役、财政、税收、兵务、漕运、边境少数民族等。

对这些大事项的编写,自然也脱不掉年月、人物、山川、州县等的叙述,但其总目标是写“事项”的。

专写“事项”,绝对有必要。

但往细处说,就不免粗了许多。

在情节方面,它不可能面面俱到。

  由上所述,就必然追到一个方法论的问题上来,即逻辑的划分和分类的必要及其局限性问题。

具体地说,任何人进行任何种科学研究,都摆不脱对研究对象进行划分和分类的这道工序。

但从另方面说,任何的划分和分类又都是有局限的,宇宙事物就有那么一部分似乎可以划到这一类、又似乎可以划到那一类,但又划到这一类中不合适、划到那一类中又不合适的情节。

这应用到史学形式的问题上,像“编年体”、“纪传体”、“本末体”、“通”体,就都是划分和分类的后果。

这些划分和分类,缔造了很多方便。

但也遗留下了诸如上述的若干局限与缺陷。

  有局限与缺陷,就需要弥补。

怎样弥补?

想来,这样问题在后世史家的脑际一定是多次盘算过的。

有些弥补方式,看起来已经不宜于采用,或者不宜于多次地采用了。

例如,重新写一部;

新的一部往往克服了某些旧的一部中的缺陷,但同时又往往丧失了旧的一部中的某些优越性。

观《新唐书》之于《旧唐书》、《新元史》之于《元史》,便可体会出来。

即便重写一部“通”体,也不是太需要了。

后来的皇家,集中一些编修们一部一部地泡制,效果也不见得好,只不过显示某位皇帝老子的稽古右文罢了。

为今之计,只有寻觅小专题去做。

顾炎武采用的,正是这个方法。

但采用这种方法也并不简单易行,因为这样做并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出成绩的,这里必须独具只眼;

而这种独具只眼,又并不是凭白无故产生出来的,它是在饱读群书之后,经过审问、深思、明辨的精确化历程,才能获得的。

《日知录》作者顾炎武,正是在历炼了如上历程之后,才存心立意来写《日知录》的。

  我设想,当年的顾氏是一定发现了如下的一些情况的。

第一、过去的史家和史书,还有许多不曾留意过、处理过的一大堆问题,需要后世的史家和史书重新拾起来料理。

第二、有许多问题,过去的史家和史书并不是不曾接触过,接触是接触了的,但一晃就过了。

特别在断代史中,更表现为各说各的,碰不到一块。

如宦官,唐说唐的宦官,宋说宋的宦官,明说明宦官,在整个中国封建史上,宦官起一种什么样的总作用,有什么多样性,没有谁归纳、梳理。

再如中央政府首脑部,汉是一个样子,唐是一个样子,宋又是一个样子,明又是一个样子,万变不离其宗,专制主义一直在强化。

假如我们从史料堆中,把这里一点点,那里一点点,这里一小堆,那里一小堆,凑成一块,联系起来看,那将不仅仅是量的增加,而是质的移行了。

连看法都会改变。

第三、过去的史家和史书中,不排除有错误。

有时,错误还很多,很大。

就像《史记》,一方面我们崇拜它,崇拜它在规模、体制和文笔方面的始创性;

但另一方面,《史记》的荒谬、舛误之处,又何只一处两处!

《史记》尚且如此,其他史书又遑足论!

因此,订正和矫正,就成为后世史家的先天责任之一。

清中叶考据之学兴盛,部分根源即在于此。

但要订正一件事,矫正一桩谬误,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掌握致命性的根据,要轻而易举翻前人旧案、后来成为笑柄者,大有其人其事的存在。

故获致新判断,其难度往往很大。

第四、在议论方面,可变率更大。

特别在社会意识方面,如什么习俗、流尚、风气这些方面,见仁见智,不同更甚。

有些后代的订正,不少是越订越正越准确,但也有不少后面的订正反不如被订正者之准确,也是经常遭遇到的。

  我设想,在顾氏安心立意要写一部像《日知录》模样的书出来的过程中,如上的这些问题,一定会涌现在他的心头。

  四  底下,我准备用举例来说明我如上的设想。

  例一  货币是社会流通的媒介。

历史上除后来的纸币(皮币也包括在内)外,都利用金属,即黄金、白银和铜。

在上古、中古、近古的这几个段落中,各有偏重。

而在断代史的《食货志》一类的篇章里,则表现为零星点滴地说一点。

顾氏是很重视社会经济的,故对货币金属,感到有将有关资料综合起来予以纵观的必要。

他开始在《日知录》8卷本中就写了关于“银”和“铜”以及“钱”的条段,黄金尚未及写。

我们从后人补辑的《日知录之余》中见到,有关黄金顾氏写了好多条散落的短札记。

到32卷本中我们看到顾氏将《之馀》中的那些散落条段凝炼地写成“黄金”这一大条。

窃尝以为,“黄金”这条是《日知录》中质量很高的条段。

  汉朝,特别是西汉,是使用黄金量最大的朝代。

主要用于赏赐。

自然,赏赐本身也是一种流通;

并且一旦赏赐到文武贵族手中也并不全部贮存在柜中不予动用,而是绝大部分投向了交换。

战国到西汉是上古期货币交换经济相当发达的年代,MaxWeber把这种历史段落叫“古代资本主义”。

马克思叫“古典经济”。

汉代用金数量之巨,值得惊讶。

一次在5千斤、7千斤、万斤之数。

从这里,就引发出问题。

譬如,有人引《尚书·

孔疏》的话说,古时金、银、铜、铁,统名曰“金”,西汉的“金”是不是铜?

经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度讨论,仍无法否认西汉的大量黄金的存在。

再譬如,这么多黄金如何支付?

这个问题有人引《汉惠纪》颜《注》解决了,即以钱一万枚顶替黄金一斤。

用钱作为金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而汉朝的铸钱量一直是非常巨大的,不必担心无法支付。

  两汉以后,黄金用量逐渐减少。

到元朝赏赐黄金仍有记载,但单位不以“斤”而以“两”计了。

这是为什么?

顾氏十分肯定北宋大臣杜镐答宋太宗赵光义的话,说后世佛事用金(偶像的铸造和镀饰)太多。

二十世纪的史家也衍用此说。

但后世富贵妇人装饰用黄金,恐亦是黄金占用的途径之一。

  中古时期自然经济占主流,社会交换多以谷物布帛为手段。

唐中叶以后,特别是宋、金、元、明、清,白银成为重要的货币金属。

后来逐渐铸为银铤和银元。

经顾氏在《日知录》中写成条段以后,人们的看法较前系统化了,知道黄金和白银是分别在上古和近古被采用的主要货币金属;

而铜铸为钱,是社会上流通最广的基层辅币,铜特缺时以铁代铸。

至于这些货币隶属或金属货币,使用到人民缴纳国税的方面来,又引发了国家财经政策的重农和重商的讨论,也是历史上的一大问题。

由此可见,顾氏就这些做出总结,推向后代,引发出不少新课题的研究,这不就是对传统史书的一种弥补和推进吗?

  例二  在机械动力大量出现之前,人们主要倚靠生物动力。

所谓生物动力,主要包括人力和畜力。

畜力的畜,包括牛、马、驴、骡、骆驼等。

牛是古老的土著;

马、驴、骡、骆驼,则或早或晚自西部、北部边境以外或以内的少数民族传来,在中原文化生活中起很大的作用。

作为一种新鲜品种或异样品种,在中原文献中每每留下痕迹。

  顾氏对这些,都给予了充分的留意。

他更将此引伸到另一个特殊领域——战争。

古人车战,车用四马驾驶,车上立三人,中为御者,左为指挥员,右为辅佐人。

在平地作战,大体如此。

但晋国多山地,战车不利,晋人与赤狄交战,感受特深。

于是改用步卒单骑,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不过是总结了这一长期变革的阶段性标识而已。

  马驴可以交配,成为混血种。

混血种较原血型后裔会具有某些优越性,也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

雄驴雌马,所生为骡;

雄马雌驴,所生为■。

后世人逐渐认清骡能任重致远的特性,故逐渐被人们普遍饲养和役使,成为一种重要的生物动力源。

  封建王朝,除皇廷有御马厩、监外,多在水草相宜处设养马苑、监。

但实际需要,特别是战争年代,还要大得多。

所以鼓励民间养马、或者将马驹派给民户养大,成为一种差役,或者成为优免差役的一种根据。

这样养马业,本是一种动物驯养业,后来却同国家和人民间剥削与被剥削关系挂起了钩来。

还有一些个别朝代,怕农民养马会有助于农民起义军的往来驰骤,遂禁民间养马。

  顾氏有见于此,就在“小人所腓”、“骑”、“驴骡”、“马政”诸节札记中,对生物动力与战争技术以及民间徭役三事联系起来,做出一些迹近专题的研究小笔记,这对于后人的将史学向前推进,是很有助益的。

  例三  政府结构,是史学中的重要课题。

民间结构如何?

基层结构如何?

层层结构直到极权者——皇帝,其关系又如何?

这些,都是我们当代人要写的《中国官制史》的当然内容。

“三通”书中,已经涉及到了。

但说法或多或少显得“形而上”,那就是说,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注重“一”与“二”中间的关系和衍化,不重视比较和联系。

顾氏已至十七、八世纪,时代新了,感到联系的必要,就把官制史爬梳爬梳,理顺一番。

顾氏一领先,乾嘉学者步趋其后,于是正如章太炎所说,清三百年来之学,不过地理、官制,其馀甚痟。

其实,就是地理、官制,也还有不少遗留的问题。

并且,顾氏研究官制,还有一个思想问题贯穿其中,也就是说,顾氏是反对中央集权的过甚的,是主张地方分权的,因此,他更有必要从层层官制中觅取中央集权不能过甚、部分权力必须下放地方的有说服力的根据。

  顾氏的研究是由下到上。

他对“社”、“亭”、“三老”,就很有兴趣。

“社”在上古,原是宗族祭祀的民间组织,在悠长的历史时间中,逐渐带有基层行政的意味。

西汉之初,抓“乡三老”抓的很紧,且各有分工,主教化者,主赋税者,主治安者。

后来三老中一人可选拔到县,与县官共议政事,成为跟县议员差不多的身份。

顾氏的意思是叫最高统治者把这些“小官”重视起来,他说“小官多者其世盛”,这话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的。

  继之,他研究“县”一级。

秦、汉初定郡、县,郡、县首长,权力规定的很牢固,曰“令”,曰“长”,户口万户以上县曰“令”,不足万户之县曰“长”。

可是到唐末,特别到宋,就加一“知”字、或“权知”字样,其中寓有“临时特派”、“试用”、“不固定”等意思。

自然,宋初要立意革除五代割据之弊,中央特派遴选人员到基层,一要稳定原割据势力的情绪,二要稳定中央官下放基层者的情绪,故加用“权知”、“试摄”等词汇。

于是“知县”、“知州”、“知府”等字样,就一直衍用下来。

  官制史中最关紧要的一层,是“省”一级,因为它是中央直辖的层次。

秦、汉置郡,郡有郡守、郡尉、监郡等。

可是中央又不放心这些守、尉、监,于是加派“刺史”。

到东汉末、魏、晋之后,经济上自然经济占主导,社会上世家大族占主导,相应的在政治制度上从刺史”、“州牧”到什么“开府仪同三司”等这些“土皇帝”式的“省”级官,就越来越坐大了。

隋朝统一南北,加强集权,罢“郡”,缩小“州”的范围,用“府”、“州”、“县”这三个档次来相当于当前的“地”“县”二级。

  其中,令我们后代人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顾氏对中央政府结构,如所谓“五府、六部、十三科道”之类,所言不多。

仅在明末吏部抽签问题上进行了一下讽刺而已。

  总起来看,在官制史方面,顾氏于客观地研究爬梳之处,其个人的主观倾向性,也是非常非常明显的。

他重古略今。

他重地方轻中央。

在“重古略今”这一点上,还需要使用近代观念来进行某些诠释。

顾氏自然完全不懂得当代的社会发展史,但他在朦胧中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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