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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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
及其他行业
生产性
0.5万以下
0.5~2万元
非生产性
房地产行业
及投资行业
0.5万元以下
0.5-1万元
说明:
1、
上表中超过分公司(或分管领导)审批权限的,由集团公司审批。
2、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超过壹年以上的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
(三)各分公司机关单台固定资产审批权限:
分公司总经理
集团公司
各分公司
0.5万元以上
(四)集团公司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由总裁审批
(五)经批准同意购置固定资产的单位,应按规定到财务部门办理资金计划和借款手续。
(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
第五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配置车辆的,按《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验收
第六条固定资产验收
(一)使用单位购入固定资产后,应及时将实物连同发票交实物管理部门验收,实物管理人员应严格按要求办理验收手续,并开出一式两联的实物验收单,第一联作为实物管理部门登记台账的依据,第二联连同发票联交使用单位,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使用单位(部门)交来的验收单、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办理报账、结清借支,并同时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分类账。
第七条车辆购置验收
各单位购置车辆,应由实物管理部门按车辆和专用设备情况逐一验收并开具一式二联的验收单,填制车辆使用登记表。
一联作为实物管理部门登记台账依据,一联连同发票交经办人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结清借支。
财务部门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发票和验收单办理入账手续,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和分类明细账。
第五章管理、盘点与核算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
(一)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按照固定资产的分类,归口到各有关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二)集团物业公司、各分、支公司办公室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各单位、部门应建章建制落实管理责任,并按资产管理的要求建立实物台账。
(三)各单位财务部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应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设置总账、分类明细账进行核算。
(四)财务部门必须完整地保留固定资产购置的原始发票入账,作为重要会计档案保管,并将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备查。
(五)各使用单位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九条固定资产盘点
由各单位实物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实物进行盘点,财务部门监盘,确保固定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十条固定资产核算
(一)固定资产计价
1、购置的不需要安装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以及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帐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帐价值。
4、其他途径增加的固定资产按现行市价或协议价作为入账价值。
5、车辆购置发生的全部价、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二)固定资产折旧
1、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残值率:
房屋5%、设备、汽车5%、其他2%。
3、折旧年限:
房屋30年、车辆10年、设备5~8年、装修5年、其他5年,电脑及软件5年。
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按月度、季度或年度计提折旧。
第六章调拨、处置与使用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调拨
(一)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做到物尽其用,对于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清理,合理安排,调剂使用。
(二)集团公司各行业委员会负责对所属企业间资产调拨;
长沙物业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机关以及兴汉门大院内各单位之间的资产调拨;
各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分公司内部的资产调拨。
(三)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产调拨实行有偿调拨。
调拨价格按资产账面原值减去折旧后的净值作为调拨价,固定资产无账面价值的参考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凡经批准调入、调出的固定资产,须在办理好相关手续并支付价款后资产实物才能转移。
(附“固定资产调拨申请表”)
第十二条对外处置资产参照固定资产报废的权限实行逐级申报审批制,并按市场行情确定处置价格。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使用要求
(一)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负保管责任,按规定要求使用固定资产,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
(二)固定资产日常维护费用列入各单位目标费用中,由各单位领导审批,同级财务监督,按费用开支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
第七章清理与报废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清理一年一次,由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牵头,会同财务计划部、审计监察部及各分、支公司的实物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由综合管理部填制清理登记表,出具清理报告。
(一)清理固定资产要填制清理登记表,做到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状况、制造厂名、出厂年月、启用时间、编号及存放地点填写清楚齐全,做到账物相符。
(二)清理中发现盈亏、毁损等情况,应由责任单位及时查明原因,写出专题汇报,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各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确系丧失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后,提出报废申请,逐级上报审批。
(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二)凡未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乱拆乱卸。
需报废的单台(次)固定资产审批权限如下:
1、集团公司、分公司机关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
分管副总
0.3万元以下
0.3万元以上
分公司
2、修理行业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如下:
金额
审批人
邦田三个厂
0.2万元以下
厂委会集体研究审批
0.2~0.5万元
厂长审核后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赤壁检测线、临湘厂
0.1万元以下
0.1~0.5万元
厂委会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汩罗厂
长沙汽修一、二、三厂
厂委会审核后报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0.5~1万元
厂委会.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金盾公司及各施救站
施救站长审批
0.1~0.3万元
施救站长审核后报金盾公司审批
0.3~0.5万元
施救站长.金盾公司审核后报分公司审批
超过以上最高审批权限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3、房地产行业、投资行业及其他行业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
房地产、投资行业
支公司审批
支公司审核后报分公司(或分管领导)审批
其他行业
0.15万元以下
0.15~0.5万元
支公司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超过以上审批权限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八章罚则
第十五条未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手续的处以相关责任人50-1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未按规定审批程序擅自购置固定资产的,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全额赔偿。
第十七条超越权限审批购进固定资产的,对审批人处以超越权限额20%的罚款。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出现人为毁损,由责任人全额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实物管理部门未按制度要求进行实物盘点,有关部门检查时出现账实不符情况时,按账实不符金额的5%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遗失固定资产的,损失金额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未造成损失,则对责任人处以20~50元的罚款;
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按损失额的10%~30%进行赔偿。
第二十二条不服从固定资产统一安排调拨,对责任人每次处50~100元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未按审批程序报废固定资产,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10%的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
申购单位(个人):
年月日
固定资产名称
类别
申购数量
规格型号
单价
金额(元)
申购理由
支公司领导
意见
分公司意见
行业委员会
分管领导意见
总会计师意见
集团公司意见
备注
固定资产调拨申请表
年月日金额单位:
元
数量
原值
已提折旧
净值
调拨价格
调出单位
调入单位
行政事务部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填报单位年月日
数量
使用部门
购入日期
账面余值
估计残值
报废原因
支公司意见
分管行业领导
意见
总会计师
最终处理
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