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琉璃庙镇总体规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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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8琉璃庙镇镇域主要道路规划等级及红线控制列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结合琉璃庙镇实际情况及琉璃庙镇在怀柔区的地位与作用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总体规划是各项城镇建设和土地开发的指导性文件。

本规划按法律程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琉璃庙镇行政区范围内的各类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其它非农业开发项目均应服从本规划。

第三条本规划是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和《怀柔新城规划(2005-2020)》宏观指导下编制的局部地区的镇域总体规划,在本规划范围内的各项跨区域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其它重大建设项目均应服从上述规划的规定。

第四条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五条规划范围:

琉璃庙镇行政区范围,面积为225.3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目标: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怀柔新城规划(2005-2020)》对琉璃庙镇的要求;

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村镇建设发展的关系,合理确定产业结构,提高地方经济发展水平;

调整城镇用地布局,集约用地,促进新的镇区中心的形成;

加强城镇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山区农村和谐发展;

加强旅游风景带规划和旅游线路组织工作。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七条城镇性质:

琉璃庙镇是怀柔区中部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是怀柔生态旅游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精品农业种养殖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休闲旅游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生态涵养型山地小城镇。

第八条城镇职能:

(1)在北京市的城镇职能:

北京城市北部重要的生态保护圈和水源涵养地,承担着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减少风沙的重要作用。

北京市通往北方的重要节点。

(2)在怀柔区的城镇职能:

怀柔区中部的中山生态防护林自然生态区;

怀柔区中部山区的经济、文化中心,特色精品农产品生产以及多种产业并举的基地。

怀柔区生态旅游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山水自然风貌和地方民俗风情的生态旅游镇。

第九条发展目标:

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及良好的生态环境,重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和生态技术全面应用,逐步把琉璃庙镇建成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自然资源充分利用、生态旅游经济特色明显的综合性城镇。

力图创造一个发展绿色、科技、精品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山地生态型城镇,一个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交通变捷、基础设施完善的现代生活型城镇,一个高品质的旅游、度假、休闲以及综合服务的风景旅游服务型城镇。

第三章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

第一十条发展模式与空间布局:

在镇域现状村落规模与村庄分布的基础上,依托地理格局、自然资源、道路交通等条件,进行村镇体系规划,确定未来空间布局。

近期以发展基础及前景较好的重点村庄建设为主,进而以“点”带“面”,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达到镇域内各区域的均衡发展,并最终形成“一核两区,三带四心,多组团均衡布局”的村镇体系空间发展布局。

一核:

以琉璃庙村、老公营村共同构成镇中心区,形成整个镇的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和服务中心;

两区:

以琉璃河为分界,琉璃庙村为镇区中心东区,老公营村为镇区中心西区;

三带:

琉璃河沿线村落带,白河沿线村落带,111国道沿线村落带;

四心:

发展崎峰茶、后山铺、杨树下、安州坝等四个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行政村为中心村。

多组团均衡发展:

分别以镇中心区和中心村为依托,带动周边村庄发展,形成多个特色村落组团,促进镇域和谐、均衡发展。

第一十一条规划等级:

根据村镇体系结构的发展方向,把镇域内各行政村分为三个等级:

镇中心区、中心村、一般行政村。

镇中心区:

老公营与琉璃庙两村联动发展,形成镇区综合办公服务中心;

中心村:

崎峰茶、后山铺、杨树下、安州坝等四个行政村;

一般行政村:

包括孙胡沟、碾子湾、八亩地、柏楂子、双文铺、鱼水洞、龙泉峪、西湾子、西台子、青石岭、东峪、得田沟、前安岭、梁根、河北、沟门、二台子、狼虎哨、白河北,共19个行政村。

第一十二条镇区及村庄控制引导

镇中心区应积极加强城镇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丰富城镇中心区的重要功能,增加吸引力,促进农业人口向中心区集中,加快城镇化进程。

中心村应依托已有资源及发展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同时可适当承担部分城镇职能,有控制的发展建设用地及人口规模,增加吸引力,聚集人口。

近期应严格控制一般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发展规模,远期压缩山区生态敏感区村庄的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以保持和维护其周边的生态环境,实现人口向镇区及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集中。

第一十三条镇中心区:

怀柔旅游中部环线重要服务中心之一;

琉璃庙镇行政、经济、文化中心;

现代综合型生态小城镇。

第一十四条崎峰茶中心村:

崎峰茶村作为琉璃庙中部的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现代农业示范观光区,并适当发展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生态绿色友好性产业。

第一十五条后山铺中心村:

后山铺村是琉璃庙镇南部的门户,结合便利的交通条件和资源特点,发展建设为以云蒙山森林公园旅游、民俗文化体验为主题的南部旅游服务中心。

第一十六条杨树下中心村:

开发特色工业遗址公园观光,增加旅游观光内容及吸引力,创建杨树下金矿旅游观光民俗专业村,发展建设为琉璃庙西南重要旅游服务中心。

第一十七条安州坝中心村:

村庄建设为民俗旅游专业村,琉璃庙北部旅游观光服务中心。

第一十八条本次规划不撤并行政村,结合《怀柔区村庄体系规划》的具体要求,逐步撤并灾害危险、规模过小、交通不便、不利于生态涵养的自然村,原则上将撤并的自然村向其所隶属的行政村转移,由条件者可向中心村及镇区适当集中。

第四章城镇规模、结构与布局

第一十九条2020年全镇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在0.6万人左右,其中城镇人口约0.15万人,农业人口约0.45万人,镇域城镇化水平达到25%。

第二十条镇域土地使用规划原则:

保证现有农田、林地等生态用地不减少;

控制合理、有效的村庄用地规模;

保证产业结构调整中,用于村镇旅游服务及产业发展的村镇产业发展用地,对其采用总量控制、动态平衡的规划方法,以适应村镇发展条件变化及时调整。

第二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

在尊重现有基本农田布局基础上进行村镇建设用地规划布局,新规划建设用地原则上不侵占现有基本农田;

同时充分利用村庄用地整合腾空的土地资源复耕、还林、还绿,与正在编制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确定基本农田范围,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达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目标。

第二十二条村镇产业用地:

规划村镇产业用地共19.39公顷,以满足规划期末旅游服务设施、生态友好型产业及商业服务设施的发展需求。

村镇产业用地主要兼容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生态友好型产业用地及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不兼容污染型工业、居住、行政办公等其他设施用地。

对村镇产业用采用“总量控制、动态平衡”的布局原则,达到有效、灵活、集约地利用有限的建设用地资源的目的。

“总量控制”指控制镇域内各组团或主要景区内的产业用地总量不得突破,保证用地的合理规模;

“动态平衡”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村镇产业用地兼容的各类型用地的数量、比例不进行严格限定;

其次,村镇产业用地可根据未来发展的客观实际情况,在不突破各组团或景区内产业用地总量的前提下,同时遵循“不得侵占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生态涵养用地”等原则,适当调整其位置和布局,做到产业用地的灵活利用。

第二十三条镇区外国有建设用地:

对于在本次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原有国有建设用地,应依据本次规划要求,逐步纳入村镇总体用地规划体系;

原有位于生态敏感区、自然生态修复地区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逐步压缩其规模,远期恢复成农田绿地等生态涵养用地;

其他区域镇外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在近期控制其规模与开发强度,远期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对其开发建设予以控制和引导。

第二十四条逐步撤并灾害危险、规模过小、交通不便的自然村;

循序渐进压缩自然村,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快“空心村”改造步伐。

第二十五条村庄改造立足于新农村建设要求,根据每个村庄在镇域中的定位,形成各自的产业发展目标,统一规划和建设,完善配套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实现环境整洁、人民群众增收致富的目标。

第二十六条2020年,琉璃庙全镇规划各类建设用地约151.21公顷(含市县级公路用地65.92公顷)。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控制在17.9公顷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控制在67.39公顷以内,人均建设用地规划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第二十七条城镇人口分布:

镇中心区1150人;

崎峰茶中心村350人。

第二十八条镇区规模控制:

镇区规划人口规模控制为1800人,总建设用地23.41公顷。

其中城镇人口规模1150人,城镇建设用地13.72公顷,农业人口650人,村镇建设用地9.69公顷。

第二十九条崎峰茶中心村规模控制:

镇区外城镇人口及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崎峰茶中心村,规划期末崎峰茶村总人口690人,总建设用地9.16公顷。

其中,城镇人口350人,城镇建设用地4.18公顷,集中设置在崎峰茶主村,延琉公路北侧;

农业人口340人,村镇建设用地4.98公顷。

第三十条其他中心村规模控制:

后山铺村作为镇域东南地区中心村,规划期末农业人口规模330人,村镇建设用地控制为4.90公顷。

安州坝村作为镇域北部地区中心村,规划期末农业人口规模390人,村镇建设用地控制为5.85公顷。

杨树下村作为镇域西南地区中心村,规划期末农业人口规模220人,村镇建设用地控制为3.20公顷。

第五章镇区规划

第三十一条镇区规划范围:

琉璃庙村与老公营村行政范围以内的地区。

将琉璃庙村和老公营村整体作为镇区进行规划布局,二者作为镇区的两个组团联动发展,充分利用原有的设施,满足新增建设用地的要求,提高镇区的服务能力。

第三十二条城镇职能:

琉璃庙镇政府所在地,主要承担行政办公及全镇公共服务职能;

同时作为对外风貌展示的窗口,积极发挥聚集效益,带动附近村落建设成为中心示范村;

依托民俗旅游发展配套商业娱乐设施,发展新型居住,解决非农人口及第三产业人口居住问题,建设生态宜居新型城镇。

第三十三条人口规模

镇区总人口为1800人。

其中,包括城镇人口1150人,农业人口650人。

位于镇中心区总人口为1600人,包含城镇人口1150人,农业人口450人,位于镇中心区以外其它自然村的农业人口为200人。

第三十四条镇区用地规模:

镇区总用地规划期末为29.05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合计13.72公顷,人均119.31平方米;

村镇建设用地合计9.69公顷,人均149.08平方米;

镇外用地以公路及防护绿地为主,合计5.64公顷。

第三十五条镇区中心区规模:

镇区中心区由琉璃庙和老公营两个组团组成,其中琉璃庙组团规划控制总人口规模为740人,其中城镇人口规模为450人,农业人口规模控制为290人,总建设用地为10.11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位为5.77公顷,村庄建设用地控制为4.34公顷。

老公营组团规划控制总人口规模为860人,镇人口规模为700人,农业人口规模控制为160人,总建设用地为10.34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位为7.95公顷,村庄建设用地控制为2.39公顷。

第三十六条镇区总体布局:

镇区由城镇功能区及周边村庄组成。

(1)城镇功能区

城镇功能集中在老公营主村和琉璃庙主村,老公营与琉璃庙两个组团跨河通过延琉公路联动发展。

西部为老公营组团,以行政办公、城镇居住功能为主,同时,安排商业、文化、对外交通设施、农村居住和民俗旅游,形成镇区的行政办公中心。

东部为琉璃庙组团,以商业、体育、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功能为主,安排少量城镇居住、农村居住和民俗旅游,形成镇区公共服务中心。

城镇功能区形成了琉璃庙镇中心区,对周边的村庄功能区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

(2)主要村庄功能区

考虑到镇中心区现状村庄拆迁安置难度及村民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规划期内在镇中心区的两个组团结合现状建设情况仍保留部分村庄居住功能。

对保留区域村落违章乱建构筑物予以清除整理,进行环境及基础设施整治工程,改善村民生活条件;

其中琉璃庙组团内保留部分琉璃庙村村庄用地,结合原有琉璃庙庙址,以挖掘琉璃庙文化旅游服务功能为主要发展目标;

老公营组团内保留部分老公营村村庄用地,利用现有传统山区村落,以构建特色民俗旅游功能区为发展目标。

(3)保留村庄远景规划引导

通过镇中心区的建设逐步改善其环境品质及生活方式,引导村民逐渐适应城镇生活,提高就业能力及收入水平,争取在下一规划期内完全实现城镇化。

本次规划在老公营村南侧控制0.4公顷居住用地,为远期条件成熟时,对镇中心区保留村庄进行用地整理、更新改造以及农转非等提供拆迁安置房用地,规划建议先对老公营组团保留村庄进行改造,然后利用其城镇化改造整理出的建设用地,为琉璃庙组团保留村庄的改造提供拆迁安置用地,以逐步循环滚动改造的模式,在有限的建设用地资源条件下,最终实现琉璃庙镇区的完全城镇化。

第三十七条城镇用地规划:

镇中心区用地结构以居住用地、行政办公、文化用地和商业设施为主,以形成良好的生活居住条件和办公、商业空间。

同时在镇中心区南部城镇建设用地的布局及实施过程中,为两个村庄的远景更新改造留足规划余地,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都应预留适当的量。

第六章社会事业及公共设施规划

第三十八条规划目标:

以社会服务全覆盖为目标,结合镇区、中心村和一般村庄的空间分布特点,通过合理配置社会事业及公共设施,履行政府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加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结构完整、体系完善的社会服务网络,缩小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差距,建设覆盖琉璃庙镇域全范围的公共设施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三十九条行政办公:

镇区设置镇政府、居委会及村委会,在中心村设置村委会。

镇政府位于老公营的西南部,服务整个琉璃庙镇,其他村委会均位于各中心村的核心地带,服务范围为各行政村。

规划期内不能撤并的行政村也要降低村的建制,设立村民组,压缩行政村行政用地。

第四十条教育科研:

撤并琉璃庙中学,镇内不设置中学。

适龄学生就读中学考虑在汤河口和怀柔新城住宿就读。

在琉璃庙设置一所小学,服务整个琉璃庙镇。

撤并崎峰茶小学。

在镇区和中心村设置幼儿园,分别为镇区及各中心村辐射覆盖的范围服务。

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设施:

充分利用北京市和怀柔新城的医疗机构,大病和疑难病症去北京市和怀柔新城医治。

琉璃庙镇中心医院设置在琉璃庙组团,改善医院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镇区和整个镇域以及旅游流动人口服务。

将养老院和镇医院统一管理,综合配置,有利于节约资金和提高设施利用效率。

第四十二条文化体育设施:

在琉璃庙组团设置文化用地及体育场地一处,为全镇居民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设施,将小学的操场等体育设施在节假日向居民开放。

在中心村设置体育活动场地,为周边村民服务。

第四十三条集市贸易:

规划在镇区沿主要干道的两侧形成商业街,设置集市、商业、旅游服务设施,为镇域村民、镇区居民和旅游人群服务。

镇区内形成两个商业中心:

位于老公营的东西向主干道两侧设置商业用地,形成主要为镇区居民和镇域村民服务的商业中心;

在琉璃庙村通往琉璃庙遗址的道路两侧设置旅游服务商业中心。

第四十四条镇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根据《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产业发展与布局引导

第四十五条琉璃庙镇经济继续保持15%左右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5个亿,国内生产总值翻一翻,到2020年再翻一翻。

第四十六条产业结构:

琉璃庙镇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是突出特色、优化品质、强化加工、创新组织。

重点在于抓好以旅游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的提升与强化,同时注重特色精品一产的调整与优化,生态科技二产的巩固与壮大,并不断地促进三个产业相互之间的转化和延伸,形成特色鲜明并具有可持续循环发展的产业结构体系,增强村镇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第四十七条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以镇区为中心,沿琉璃河、白河及111公路沿线为旅游发展带,中间建立服务业、农产品及旅游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业基地的格局。

第四十八条产业发展措施:

正视山多地少的不利局面,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特点,借助国家政策的助力,以构建新型产业体系为重点,推进经济结构转型。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集约型社会,形成以旅游业作为琉璃庙镇的主导产业,并以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带动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旅游商品加工业等生态友好型绿色产业的发展,增强一、二、三产之间的关联度,拉长产业链,提高村镇产业体系的整体经济效益。

第四十九条旅游产业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以新111国道交通枢纽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产业成为琉璃庙镇的龙头产业,通过旅游带动琉璃庙镇的产业,促进琉璃庙镇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旅游产业由景区、接待设施、旅游相关手工艺、宜居宜游生活区等几个层面的生长带动构成,由良好的交通条件将其串联共同组成“琉璃大景区”的旅游产业构架。

近期目标:

进行体制改革,形成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和各项具体措施,使旅游业发展成为琉璃庙镇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十条旅游产业发展措施:

根据琉璃庙镇的自然及人文资源,以及怀柔新城规划,确定琉璃庙镇重点发展山区自然风光、峡谷自然风光、休闲度假、水上游乐等旅游项目。

第五十一条旅游度假类型

(1)自然风光型:

开发云蒙山、崎峰山森林公园等一批山野气息浓郁、景观奇特的自然风景区。

(2)休闲度假型:

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陆续兴建一批融于青山绿水之中的度假屋、四合院等设施,开展健身登山、垂钓等休闲活动。

(3)民俗风情型:

以走进农家,参与农乐、体验纯朴的民俗风情为重点,积极发展以食宿农家、冷水鱼垂钓、果品观光采摘为主的民俗旅游。

第五十二条旅游分区

(1)风景区:

开辟黑坨山风景区、崎峰山森林公园、云蒙山森林公园、蜡扦山景区等以山区观光为主的风景区;

及水景、山景融合的琉璃河旅游风景区。

(2)风景带:

开辟沿琉璃河、白河、小南河的旅游观光带。

第五十三条游览线路:

滨水游览线路沿琉璃河、白河进行。

公路游览线路沿镇域内“回”字形道路展开。

第五十四条旅游景点:

形成民俗类旅游景点、自然风光类旅游景点、历史文化类旅游景点。

第五十五条旅游主题

(1)生态科普游览主题:

利用生态旅游,在完成生态维护和修复任务的前提下,增加收入,同时对游客进行生态环境教育。

(2)观光采摘农业主题:

使游客参与干鲜果品种植、采摘,鲟鱼的垂钓观光,带动观光农业旅游。

(3)民俗文化生活主题:

向游客展示京郊的民俗文化,体验农村田园生活。

(4)野外拓展训练主题:

开辟野外拓展、极限运动训练基地。

第八章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第五十六条生态环境建设总体目标: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在总结本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立足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力量,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绿化荒山,净化美化环境活动,加强天然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人工林抚育,实现宜林、宜草区全部造林、种草,进行绿化,泥石流沟道得到全部治理。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使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步入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把琉璃庙镇建设成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绿色小城镇。

第五十七条生态环境建设近期目标:

实施废弃矿址和矿区沟峪生态修复,杜绝私挖乱采,重点加强采矿区的治理工程,建设矿山生态恢复示范区及矿山开采文化展示区,对破坏山体进行生态修复,并作为领先示范区向其它矿区提供生态修复经验;

完成主要泥石流易发区沟道治理,加固水土保持;

实施生态农业建设工程,开展造林、绿化、基础设施配套、特色种养业的有效整合,重点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实现种养一体化,农旅一体化。

第五十八条生态功能分区:

结合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北京市怀柔区琉璃庙镇环境规划》,根据琉璃庙镇的地貌特征、植被分布特点、土地、水域、生态环境的现状条件,考虑未来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保护对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划分不同类型的功能区,分为山地生态保护区、生态水源涵养区、生态建设发展区、水源生态防护区和城镇建设区。

第五十九条山地生态保护区:

在生态保护区,要严格执行和遵守《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努力防治生态破坏。

第六十条生态水源涵养区:

在镇域全面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继续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完善和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技术规程,实现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正确处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暂时的经济发展。

第六十一条生态建设发展区:

这一地区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生态建设应包括防风林网带、沙地林果带和基本农田带。

这一地区的经营措施是:

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及观光农业。

第六十二条水源生态防护区:

加强水库和饮用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在对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源的分布、污染物种类、数量、排放去向、排放强度等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措施,对镇区内可能造成水环境污染的各种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

在农田与水体之间设立湿地、植物等生态防护隔离带,科学使用农药和化肥,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按照种养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畜禽养殖的规模,加强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必要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防治水体富营养化。

第六十三条城镇建设区:

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强对城镇周边地区的生态保护,搞好天然植被的保护和恢复,严格控制在城镇的上风向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内建设有污染的项目。

做好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综合整治及城镇污水的处理和利用工作。

第六十四条绿地系统规划目标与原则

(1)以创建“生态型小城镇”为目标,高标准构筑镇域生态绿地系统,2020年全面实现系统完善、布局合理、定额达标的生态绿地系统。

(2)合理布局多层次、多功能的各类城镇绿地;

发挥自然环境条件的优势,充分利用山形水系以及地貌特征,体现鲜明的城镇特点。

(3)根据城镇防灾减灾规划要求,完善城镇避灾绿地系统,划定避灾绿地和救灾通道,满足防灾避险的功能要求,使绿地成为城镇安全保障的重要载体。

(4)绿地建设应努力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坚持以地带性植物为主,科学配置乔、灌、花、草种植比例。

(5)在符合指标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外围生态景观绿地规模、保障城镇内外生态廊道系统的完整连通,形成城乡一体、内外相通的生态绿地系统。

(6)沿城镇的主导风向要保证和强化生态廊道的作用,特别是河流、水体等冷质下垫面两侧的空间要充分用于绿化,保证城镇内外气体得到交换,使城镇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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