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3回风巷消突评价报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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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突队长屈向群
2)评审组成员
组 长:
矿长张立辉
成 员:
安全矿长周训安
生产矿长杨正球
通防队长 屈向群
调度主任徐德安
项目分工
评价组:
生产科负责收集整理工作面瓦斯地质资料,落实工作面的布置;
通防科负责完善通风系统及防突设施;
抽采队负责措施贯彻。
通风队执行好安全防护措施;
通防科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报告的编制;
抽采队负责区域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
安全科负责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
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报告的评价。
评审组:
负责审查报告,提出并落实报告中未完善的措施及资料,交组长审核后定稿。
第二章基本情况
第一节 预评价工作面基本情况
1、煤层及工作面相对位置
11123回风巷(在1490水平运输石门西翼C12煤层,在原11121运输巷降低5.0m标高沿空,以290°
方位、3‰坡度掘进150m,与采面切眼贯通构成负压通风,总工程量约150m)。
该巷的专用瓦斯抽放巷采用11西瓦进。
C12煤层赋存较稳定,C12号煤层在此区域厚度在1.5m到3m之间,个别地质孔探明C12号煤厚达到3.5m。
2、工作面掘进参数
(1)、开口直接采用11#矿用工字钢梯形棚支护,开口5m内棚距0.5m,接口要规范完整。
(2)、11123回风巷采用梯形工字钢棚支护,棚距600mm,使用菱形网背帮背顶,木背板背帮背顶,顶背木8根、两帮各8根均匀分布。
梁头各加撑杆。
两帮柱头和中部各加撑杆。
11123回风巷毛断面上宽2.4m,下宽3.2m,巷道高2.5m,掘进断面积7m²
;
巷道净断面上宽2.2m,下宽3.0m,高2.4m,净断面6.24m²
。
3、工作面与地表关系
矿区地形起伏较大,属构造侵蚀、溶蚀中山地貌,根据井上下对照图,11123回风巷最大埋深211m,最小埋深180m,平均埋深195.5m,地表无建筑物。
4、煤层瓦斯地质情况
1)煤尘爆炸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12年8月14日提交的《水城县阿戛凉水沟煤矿煤层爆炸性鉴定报告》C12煤层具有爆炸性。
按煤层具有煤尘爆炸性管理。
在掘进期间必须采取防止煤尘爆炸措施。
2、煤的自燃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12年8月14日提交的《水城县阿戛凉水沟煤矿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凉水沟煤矿C12煤层煤炭自燃倾向为二级,属自燃煤层。
C12煤层按自燃倾向性按Ⅱ类自燃煤层进行管理。
11123回风巷在掘进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
3、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表一)
概
况
煤层名称
C12#
水平名称
+1490m区段
采区名称
一采区
工作面名称
11123回风巷
地面标高
+1700~+1669m
工作面标高
+1444m
地面位置
地面为高低不平的坡地或耕地,无建筑物及水体,标高+1669—+1700m,工作面区域平均标高+1444m。
巷道位置及四邻采掘情况
11123回风巷位于主井以北、沿C12煤层掘进,巷道标高+1444m。
煤层
煤层总厚
1.5—3.0m
煤层结构
煤层倾角
85—88°
平均厚
3m
简单
煤层顶底板
岩石名称
厚度(m)
岩性特征
顶板
粉砂岩
2.0—5.0
节理较发育,较稳定
底板
泥岩
25—30
节理较发育,稳定
地质构造
根据11123回风巷掘进期间探明,本评价范围内无构造。
区域预测情况
煤层瓦斯压力P=0.1MPa,煤层瓦斯含量W=8.8055m3/t
影响采掘的其它地质情况
瓦斯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9.71m3/min(查《安全专篇》得知)。
煤尘
C12煤层按有爆炸性管理。
煤的自燃
C12煤层为II类,按自燃煤层管理。
矿井最大涌水量
142m3/h
正常涌水量
64m3/h
问题及建议
11123回风巷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局部地质构造,故在施工中必须要加强防突管理及探放水管理工作,加强断层附近的瓦斯治理和顶板支护质量管理,加强临时支护工作,严禁空顶作业。
第二节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该巷道的预抽,利用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抽放泵型号水环式真空泵2BEC50(266rpm)型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作为高负压瓦斯抽放泵,功率为(185kW、660V)。
主管管径为DN400mm,支管管径为DN315mm,分支管管径为DN200mm,抽放管路敷设由瓦斯抽放站经总回风井筒(DN400mm)及1490回风石门(DN315mm)11瓦斯抽放进风巷(东翼)DN200mm。
第三节其它
一、防突机构及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科学、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矿级领导研究决定成立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机构如下:
(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张立辉(矿长)
副组长:
任青山(总工程师)、周迅安(安全矿长)、杨正球(生产矿长)
陈铁兵(机电矿长)
成员:
黄建法、李献书、屈向群、张海、刘清、徐德安
办公室设矿一楼技术科,通风工程师李献书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日常管理工作,电话号码:
8082
(二)、责任制
1、矿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突机构,配齐各类人员。
2、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和直接领导。
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突工作的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和防突措施。
3、机电副矿长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战线防突装备系列化达标和矿井电气设备的防爆工作。
4、安全副矿长监督检查防治突出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的实施,督促解决处理生产过程中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
对防突事故组织追查分析和处理。
5、生产副矿长对防突工作负领导责任,并负责落实开掘战线业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立足生产、长远布局、精心组织、统一安排,确保防突工作真正进入生产工序。
安排掘进计划时,必须考虑防突计划和防突措施,做到无防治突出计划、措施,不得从事生产作业。
6、采煤副矿长负责落实采煤战线业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落实处理回采过程中发生的防突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
负责监督检查采煤战线“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和防突管理,
7、通风副总防突岗位责任制,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分管范围内防突技术工作,检查防突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
8、采掘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采煤范围内防突技术工作,负责对采掘过程中产生的防突技术问题进行组织分析处理。
9、机电副总防负责煤矿机电技术管理工作,认真抓好设备安全保
护装置的使用并定期组织检查试验。
10、地测副总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分管范围内防突技术工作,负责组织采掘突出危险工作面前探钻孔的施工,负责组织提供瓦斯地质图绘制的相关资料。
(三)、防突队伍组成
(1)队长:
屈向群
(2)打钻成员:
陈永江、王柳恒、云万辉、陈彪、云红、黄成文、云光海、颜享富、顾尚荣、云光海、陈得柱、陈德云
(3)防突考察员:
罗光辉、陈吉、王先福、王克忠
(4)钻机维修:
(四)、防突设备
(1)、矿井地面泵房安装有高、低负压两套系统,其中高负压抽放泵型号为水环式真空泵2BEC50(266rpm)型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作为高负压瓦斯抽放泵,功率为(185kW、660V)。
(2)、矿井在风井安设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选用主要通风机为轴流式通风机,风机型号为:
FBCDZ60-8-No22型(740rpm)高效节能防爆轴流通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配套电动机为:
YBFe315M-6型:
660V、2×
11kW
,隔爆型电机2台,1台工作、1台备用。
(3)、矿井安装了KJ90NA安全检测系统,传输设备接口为KJ90NA型智能通信接口。
井下安装了KJ90-F16型分站12台;
能对井下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及巷道进行瓦斯、粉尘、一氧化碳、风速、温度进行每天24小时监测监控。
(4)、矿井井下配备了液压750型钻机3台,1250型钻机一台,二台工作,一台备用。
第三章区域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2012年9月出具的《凉水沟煤矿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本矿C12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经2017年4月18日1450运输石门揭C12煤层取样实测,C12煤层原始瓦斯含量为8.8055m3/t,大于8m3/t。
掘进期间做好瓦斯防治工作。
本次评价区域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的鉴定结果及《安全专篇》、本矿实测的原始瓦斯含量,直接按突出煤层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
一、预抽条带煤层瓦斯
1、区域抽放措施设计情况
因C12煤层属突出煤层,因此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11123回风巷区域防突措施采用在11123回风巷落平处布置13个顺层抽放钻孔,每排钻孔间距0.45m,开孔间距为0.3m,钻孔封孔长度不少于8m,所有钻孔沿煤层施工。
布置扇形钻孔,采用顺层钻孔预抽11123回风巷区域条带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钻孔控制范围为:
11123回风巷120.4m掘进区域整条煤层条带,巷道轮廓线外上部为5.8m,下部为10.6m。
根据钻场间距和巷道轮廓线外上、下帮控制范围。
抽放孔采用ZDY-1250型钻机;
合金钢Ф75mm钻头,Ф50mm光钻杆进行打眼,对11123回风巷掘进前方内的煤层瓦斯进行预抽。
预抽区域倾向长18.8m,走向长120.4m。
根据《凉水沟煤矿防突专项设计》,瓦斯抽放半径3m,本巷设计瓦斯抽放半径2.5m。
钻孔采用矩形网格式均匀布置。
钻孔终孔间距4-5m。
(详见区域抽放钻孔设计图及参数表)。
二、区域抽放措施施工及验收情况
本次消突区域抽放孔于最早于2018年4月1日进行抽放并进行瓦斯抽出量统计,截止2018年4月8日(见计算表);
对各抽放分管进行瓦斯浓度检测,实测最大瓦斯浓度为31%。
钻孔按线条状均匀布置及施工,根据竣工图显示:
预抽区域走向长120.4m,倾向长度18.8m,控制整个煤层厚度3m。
钻孔终孔间距最大4.8m,最小4.4m;
钻孔间距基本一致,无预抽空白带,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相关规定(详见区域抽放钻孔竣工图及参数表)。
钻孔由抽采队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由防突队长组织通风科、安全科、技术科人员现场验收孔,所施工的钻孔真实可靠。
三、工作面瓦斯储量及预抽量计算
1、预抽煤层总面积:
S=(5.8+10.6+2.4+3)×
(120.4+6)=2755m2
2、煤层储量:
煤层储量按下式计算
V=S·
h·
d
V—储量,单位:
t。
S—面积,单位:
m2。
H—煤厚,单位。
D—视相对密度(容重):
单位t/m3取1.4。
掘进工作面预测区域煤量:
V=2755×
3×
1.4=11571t
根据地质煤炭储量,结合矿井瓦斯地质条件,得出该块段煤层资源储量。
煤层资源储量乘上该煤层的煤层气含量系数,即得出该块段煤层的煤层气资源总储量:
Q气=Q煤×
W×
K
式中Q气—煤层气资源量(m3)
Q煤—煤层资源储量(t)
W—煤层气含量(m3/t)
k—围岩瓦斯不均匀系数,取1.15。
则Q气=11571×
9.3002×
1.15
=123754m3
3、需要预抽瓦斯量
Q抽=G×
(w-w残)×
K
=11571×
(9.3002-8)×
1.12
=16849m³
式中Q抽——预抽瓦斯量,m³
G——煤层资源储量,t;
w——原始吨煤瓦斯含量,m³
/t;
w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的残余瓦斯含量临界值,8m³
K——围岩瓦斯涌出系数,取1.2(围岩瓦斯涌出系数为1.05-1.2,具体可根据邻近层瓦斯涌出量的大小确定)。
4、控制块段实抽煤层瓦斯量:
煤层瓦斯抽放量统计
采用单孔流量检测数据作为抽放量计算依据:
(1)、从2018年4月1日开始,到2018年4月8日止,11123回风巷共抽出瓦斯量为:
2018年4月1日11123回风巷抽放量:
2.122×
60×
24=2419m3
2018年4月2日11123回风巷抽放量:
5.041×
24=5746m3
2018年4月3日11123回风巷抽放量:
7.209×
2018年4月4日11123回风巷抽放量:
8.394×
24=9569m3
2018年4月5-8日11123回风巷抽放量:
8.357×
24×
3=28580m3
截至2018年4月7日为止抽放量为:
Q抽=2419+5746+……+28580=54532m3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8日,实际抽放瓦斯量为:
54532m3。
瓦斯抽放量根据实际测定所得,数据真实有效。
5、煤层瓦斯抽放率计算
R=Q抽/Q煤×
100%
=54532/123754×
100%
=44%
试中
R:
瓦斯抽放率
Q抽:
已抽放瓦斯纯量m3.
Q煤:
煤层瓦斯总含量m3.
5、预抽时间差异系数按下式计算:
=25%
式中: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
—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8天;
—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6天
本区域内煤层瓦斯地质简单,根据《煤矿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预抽时间差异系数小于30%的区域划为一个评价单元。
本区域钻孔预抽时间基本一致,
为25%,小于30%,符合评价要求。
6、抽采后吨煤瓦斯含量计算:
Q残=(Q总-Q抽)÷
V
Q残=(123754-54532)÷
11571=5.9823m3/t
第四章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及评价过程
为确保掘进过程中的安全,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根据11123回风巷工作面实际,我们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作为检验指标对区域防突效果进行了检验。
1)钻孔施工评价
11123回风巷抽放孔最早于2018年4月1日开始进行联管抽放,正常抽放,钻孔间距最大4.8m,最小4.4m;
钻孔间距基本一致,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无预抽空白带,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相关规定。
2)抽放量评价
根据计算需预抽放瓦斯量为:
16849m³
,实际瓦斯抽放量为:
54532m3,实际抽放量大于需预抽瓦斯含量。
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相关规定。
3)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经2018年4月30日在11西瓦进里程65m处布置3个检验测试点,钻孔控制在11123回风巷里程:
87.8m、109m、125.8m布置的效验孔,各效果检验孔采用取芯钻杆取煤芯后,取样进行区域综合防突效果检验,采用实验室解析法测得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为3.26223/t、3.6180m3/t、3.9096m3/t小于8m3/t,且检验钻孔施工期间无喷孔、顶钻卡钻及其它明显突出预兆,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
效果检验钻孔参数表
孔号
方位(°
)
倾角(°
深度(m)
1
290
4
22.8
2
60.8
3
-13
44
第五章评价结论
一、最终评价结论
1、通过综合评价,评价范围内计算残余瓦斯含量为:
5.9823m3/t,实测残余瓦斯含量最大值为:
3.9096m3/t,小于8m3/t;
且检验钻孔施工期间无喷孔、顶钻、卡钻及其它明显突出预兆,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评价范围内无突出危险性;
经区域验证,若各项指标不超标,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掘进作业;
若任何一项指标超限,则必须继续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2、通过取芯实测残余瓦斯含量最大值为3.9096m3/t,且检验钻孔施工期间没有顶钻、卡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
本次抽放采用11123回风巷(5m-125m)的抽放成果及数据。
以上数据充分证明11123回风巷(65-125m)及巷道轮廓线上部5.8m、下部10.6m已消除了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证明该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在保留20m安全超前距的情况下,允许11123回风巷掘进40m(11123回风巷落平处65m-105m)。
二、问题及建议
1、11123回风巷在掘进过程中,要加强通风及瓦斯管理。
2、11123回风巷在掘进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加强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如预测数据超指标,必须严格执行局部防突措施。
3、加强允掘进尺管理,通防部门编制并下发业务联系通知单,严禁超越红线施工。
附件:
1、11123回风巷抽放钻孔设计图表;
2、11123回风巷抽放钻孔成果图表;
3、11123回风巷区域消突残余瓦斯含量实验室检测报告;
4、11123回风巷抽放钻孔单孔流量检测表;
5、11123回风巷效果检验钻孔设计图;
6、11123回风巷效果检验钻孔成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