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渡河电站监理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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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材料和现场试验的质量控制27

5.6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30

5.7质量事故的处理31

6.工程进度控制34

6.1进度控制的目标34

6.2进度控制的组织34

6.3进度控制程序34

6.4进度控制的方法35

6.5进度控制的措施36

7.投资控制37

7.1投资控制的目标37

7.2投资控制的措施38

7.3投资控制的程序38

7.4现场计量、支付签证与设计变更38

8.合同管理42

8.l合同管理的目标42

8.2合同管理的原则42

8.3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42

8.4合同管理的措施45

9.信息管理49

9.l信息管理的原则49

9.2信息管理的内容50

10.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2

10.1安全管理52

10.2文明施工54

10.3环境保护55

11.组织协调56

1.

工程概况

1.1工程简况

雾渡河一级水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雾渡河镇,是黄柏河西支流域水电规划修编报告中6座梯级电站中的第4座。

坝址位于小河口,下距雾渡河镇约10km,厂址位于崔家湾下距雾渡河镇约3km。

夷陵区位于湖北省西部,地处鄂西山区与江汉平原过渡地带。

黄柏河流域是长江中游北岸的一级支流,地处鄂西南,位于东经110°

04′~111°

30′,北纬30°

43′~31°

29′之间。

西与香溪河相邻,东部和北部与沮河接壤,南连长江。

电站所在的流域处于亚热带季风区,夏季炎热多雨,冬季低温少雨,秋温高于春温,春雨多于秋雨,春秋较长,四季分明,气温年差变化大,无霜期长,多年平均气温16.8℃,历年最高气温达40℃,最低气温-12℃,多年平均湿度78%,平均风速1.2m/s,风向多为NE。

流域内降雨丰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226.2mm。

雾渡河一级电站为径流式引水电站,无调洪库容。

引水坝以上承雨面积152.4㎞2,控制主河道长25.2㎞,河道平均比降30.1‰。

发电引用流量3.8m3/s,发电净水头95.8m,电站总装机容量3000KW。

雾渡河一级电站各组成建筑物的级别为:

永久性主要建筑物:

拦河坝、溢洪道、电站引水建筑物(进水建筑物、明渠、隧洞、前池、压力钢管等)、冲砂闸、厂房及开关站等为5级建筑物。

永久性次要建筑物:

消能防冲建筑物、导墙、河岸护坡挡土墙等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围堰、导流明渠等都为5级建筑物。

雾渡河一级水电工程静态总投资1848.6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013.6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350.96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112.3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78.95万元,独立费用投资145.28万元,电站水库淹没处理及其他补偿费用8.89万元,环保保护工程投资9.82万元基本,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2.71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2.36万元。

预备费合计为103.32万元。

1.2工程项目组织

业主单位: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2.监理服务内容

2.1监理工作范围

雾渡河水电站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处理一切与工程合同有关的事务。

2.2监理工作目标

确保各施工工程按承包合同规定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顺利完成。

1)质量目标

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进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质量应达到施工承包合同条件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争创优质工程。

2)进度目标

确保工程施工的竣工时间和工程阶段性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按时完成。

以“工程服从质量”为原则,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施工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3)投资目标

工程建成后的最终投资控制符合审批概算中静态控制、动态管理要求,力求优化设计施工,节约工程投资。

4)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

2.3监理工作内容

2.3.1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2.3.2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2.3.3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2.3.4工程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总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

2.3.5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

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2~6-8)和水利部《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96)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2.3.6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位费用,报业主批准后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2.3.7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

检查防汛措施并提出建议;

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3.8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2.3.9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2.3.10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11)的《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报、年报;

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业主。

2.3.11其他相关工作。

3.监理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

3.1组织机构

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组成,是监理总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全面负责受委托的监理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分管工作的负责人。

此外,本监理机构还设置了监理公司的专家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技术支持系统,他们将根据工程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来现场,协助现场监理人员解决工程技术难题。

监理机构是根据我们长期监理的经验和本工程的特点来设置的,在实际监理工作中,我们还将根据业主的要求及工程情况的变化,对监理机构及人员进行调整。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监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及分工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建设监理的全部工作;

专业工程师——为现场施工监理和合同管理提供各专业方面的技术支持,专业工程师的岗位和在现场工作时间根据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现场监理员——负责各相应标段的施工工序的现场监理。

3.2岗位职责

3.2.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履行建设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义务,负责其组织领导工作;

(2)确定现场监理的组织机构,组织制订、批准并颁布实施监理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聘用、协调、检查和考核各级监理人员工作;

(3)根据业主要求,参加评标、工程施工合同谈判和合同文件审定;

(4)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修改的施工方案;

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的一般修改建议(涉及设计方案及主要结构改变的设计修改需报业主审定,涉及规范修改等重大设计原则问题报业主及其咨询专家解决);

(5)向施工单位发布工程开工令及停工、复工指令;

(6)在授权范围内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施工单位签发有关指令。

指示、通知、函件;

(7)组织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纠正下属监理工程师的错误决定;

(8)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总计划和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批准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及工艺试验报告;

(9)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对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向施工单位发出警告并督促其采取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

(10)对严重滞后于计划工期且位于关键路线上的工序及时向业主汇报,并建议采用能使工序按预期工期完工的措施;

(11)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并根据合同奖惩条款建议业主对施工单位进行奖惩;

(12)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批准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各种材料的来源、试验报告及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决定额外的试验项目;

(13)组织制定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措施并监督项目和(或)专业工程师进行检查;

(14)审核施工单位的试验设备、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审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检查机构;

(15)为保证工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权下达指令暂时停止施工,有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16)协助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增补的合同外工程项目,处理工程合同的变更、争议及索赔;

(17)掌握与控制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索赔以减少损失,向业主提供所有索赔和争议事实的监理记录、证明材料和分析资料,并提出建议性意见,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和计算提出审核意见;

(18)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提出意见后报业主;

(19)主持分项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项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20)负责确认“竣工图纸”是否与实际相符性和竣工资料的正确性;

决定额外试验与检查;

(21)当施工单位有违约行为时证明其违约事实;

(22)对不符合合同、规范、施工图纸要求的工序,指令施工单位返工,情节严重及关键工序下达停工令,紧急情况下可指令暂停施工,对工序质量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及时向业主汇报;

(23)在需要时采用计日工支付的施工活动,提出意见并报业主审批;

(24)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商的资质、分包合同及分包项目类别、数量,提出意见报请业主批准;

(25)对施工单位中任何行为不端,在履行职责中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现场人员,可批准撤换直至驱逐出现场;

(26)向业主报送各种定期报表和工作报告;

(27)审查施工单位的交工报告,参加各分项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组织编写分部工程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8)主持召开有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的工程协调会议,参加业主方的总调度会。

主持召开每月(周)的常规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发布会议记录;

(29)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呈报工程管理方面的书面建议及有关专题报告;

(30)负责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报告,参加工程监理项目的初验和竣工验收;

(31)总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作中,重点要抓好监理内部管理、工程合同的综合管理。

各方关系的协调。

总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各种问题时必须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

3.2.2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所分管项目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对分管工程的合同进行综合管理;

(2)熟悉合同文件、图纸、标书及有关技术规范,了解和掌握设计意图,组织设计交底,组织有关各方协调有关技术问题的一般变更,会签设计修改通知;

(3)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图计划,督促设计单位按时供应图纸;

(4)填写或审阅监理工程师填写的值班记录,指导监理员的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所分管项目或专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对施工事故及质量缺陷、提出审批意见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5)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监督、检查和测验工序质量,满足要求时予以签署;

(6)审查分管项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7)审查分管项目的施工安全措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8)审查分管项目的环保措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9)系统记录并分析整理分管项目的各项质量成果,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现场质量状况,每月提出所管专业(或项目)的质量报告;

(10)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分管项目工程进展情况的综合报告;

(11)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原材料和构配件采购质量保证资料进行审查,提出批准或拒绝材料和构配件来源的建议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12)审查施工单位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保证资料和检验试验资料,批准或拒绝材料和构配件的进场;

(13)根据材料和构配件的复检结果批准或拒绝该材料和构配件在工程中的使用;

(14)对现场配制的材料提出配制要求并审查施工单位的配合比试验报告,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15)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16)对工序或成品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意见;

(17)审查分管项目工程计量和工程款申请报告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18)审查分管项目的设计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19)根据施工日志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管项目的索赔申请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

(20)对采用计日工的支付项目进行作业记录的签认;

(21)参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例会并在例会上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报;

(22)参加分项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

(23)对现场监理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指导分管项目的监理员的工作;

(24)同专业工程师核查并签署所分管项目工程量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月进度计划和主要材料用量表,并对其规格、质量和数量进行核查;

(25)签署所分管项目的现场通知和会议纪要,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

(26)参加或主持分管项目的生产协调会,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分项工程情况,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27)及时填写分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大事记;

(28)组织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批准签署施工合格证,参加分管项目的竣工验收;

(29)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报告、竣工报告和竣工资料,签署分管工程竣工证明,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分管项目的监理工作报告与总结。

(30)承担由总监理工程师委派的其他工作。

3.2.3监理员职责

(1)认真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本专业的监理细则,掌握本专业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监督检查要点,并对各项施工活动进行及时的记录;

(2)监督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检验;

(3)检查施工单位的材料和构配件的贮存条件,确认材料和构配件的贮存时间;

(4)监督施工单位对材料和构配件进行的抽样试验;

(5)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进行跟踪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详细而准确的记录。

4.监理工作制度

4.l监理工作制度

(l)施工图纸的审查和设计交底制度;

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图纸,在工程开工前都应进行仔细的审查,发现错、漏、碰等设计缺陷应进行记录并书面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协调设计单位改正,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永久工程的设计,监理工程师应会同设计单位进行仔细审查,对于不满足要求的,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用于工程的施工和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要协助业主和设计单位及时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工程的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要求和特殊技术措施等,并根据讨论决定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或施工单位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工程开工前,应具有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的、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

(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时,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根据报告进行现场检查,在满足各项要求的条件下批准工程开工并报业主备案。

(4)工程材料及构配件检验和复验制度

所有材料在用于工程前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资料供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批准后方可使用;

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或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进行复查,检查验收合格的材料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不满足质量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在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对准备投入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再次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材料或贮存超过期限或因贮存保管方法不当而引起变质的材料应限期撤离现场,不得用于工程。

(5)工序质量检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工序检查的内容,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指令施工单位实施,监理工程师按此规定进行工序作业检查,上一道工序未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隐蔽工程未通过检查禁止覆盖,自行覆盖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剥露检查。

(7)技术复核制度

对所有的技术方案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认真的分析复核,以保证技术方案切实可行并满足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要求。

(8)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分项或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分项或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重点部位和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和业主共同检查签认,提出质量等级评定结果并联合签署。

分项分部工程检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竣工资料,并进行最终的计量报告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项分部的最终计量和竣工决算。

(9)及时签发明确指令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指令应以书面指令为准,并且应及时、明确,避免因指令不及时或不明确导致争议。

(10)变更处理制度

所有的变更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执行。

无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进行任何永久工程的变更,否则变更所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监理工程师将不予签证支付。

(11)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或超出规定的偏差范围等,都需进行返工处理。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可指令停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会同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方案,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指令施工单位实施。

在处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进行跟踪检查,事故处理完成后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布复工令。

最后由监理工程师做出事故处理结论报告业主备案。

(12)进度监督和报告制度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监理工程师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业主及监理总公司总部报告各项工程的实际进度及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13)现场协调会和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监理工程师定期召集或针对具体的问题临时通知并主持现场协调会,组织各方协商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会后编写会议纪要并发给与会各方,会后督促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14)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当施工现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包括下达停工令等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或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在现场恢复正常或事态不再会扩大后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

(15)工程计量验收制度

对于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计量报表和分项分部最终计量申请,监理工程师应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不予签认。

所有的计量都应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和书面的签证认可才能支付,所有的各项支付款项包括进度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索赔款项或变更款项等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支付。

(16)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对于施工单位提交的任何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对提交的时限、引起工程费用增加或造成损失的原因和责任以及所增加的实际费用或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审查,提出处理意见,报业主审定。

(17)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并于每年年末提出各标段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业主和监理公司。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应以数据的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4.2监理组织内部工作制度

(1)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定期组织或针对具体的问题临时召集现场监理人员召开监理人员内部工作会议,针对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防止发生类似问题的措施,同时编写并发布会议纪要或对内部的工作制度进行修改后实施。

(2)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所有的对外行文,应征得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行文的内容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发往施工单位的重要文件,应送业主和设计会签。

所有发出的合同文函应递交业主备案。

(3)合同文函处理签发制度

所有收到或发出的各类有关的合同文函由办公室统一归口收发和管理,所有的发文都应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处理后的回文,应按对外行文审批制度的要求执行。

(4)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监理员应作好监理日志,对每日的施工活动和监理活动进行详细的记录,以便为今后的质量事故的处理、索赔处理和计量支付提供必要且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所有的监理员的监理工作日志应包括施工条件记录、现场跟踪检查记录、检查验收记录和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记录,包括投入的人员、设备及运行情况、施工组织和施工效率、施工异常情况等。

(5)监理月报制度

项目监理工程在每月底向驻地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本月的情况报告,在此基础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在下月5日前送业主。

(6)监理人员现场出勤管理和考勤制度

任何驻地监理人员没有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当需要离开现场时必须经过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驻地监理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7)档案管理制度

综合办全面负责监理档案的管理,文件的收发实行登记制度,借阅实行登记签字制度。

各级监理人员对借阅的档案应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丢失,使用完毕后马上归还。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并编制清单供所有监理人员查阅。

5.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的质量是实现其使用价值、达到其设计的生产能力、取得经济效益并实现业主投资目的、保证结构和工程安全的最重要保障,因此,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建设监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首要任务,是工程建设目标控制的关键。

在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活动中,监理工程师将按照既定的原则,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和行之有效的作业技术和活动,在确定控制对象、规定控制标准、制定控制方法、明确检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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