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遗规训俗遗规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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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遗规训俗遗规Word文档格式.docx

幼事长,贱事贵,皆仿此。

凡子妇未敬未孝,不可遽有憎疾,姑教之。

若不可教,然后怒之。

若不可怒,然后笞之。

屡笞而终不改,子放妇出。

然亦不明言其犯礼也。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

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

凡为宫室,必辨内外。

深宫固门。

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堂,不共厕厕。

男治外事。

女治内事。

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

男子夜行以烛。

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如盖头面帽之类。

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谓水火盗贼之类。

不入中门。

入中门,妇人必避之。

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

女仆无故,不出中门。

有故出中门。

亦必拥蔽其面。

小婢亦然。

铃下苍头,但主通内外之言,传致内外之物。

毋得辄升堂室,入庖厨。

凡卑幼于尊长。

晨亦省问,夜亦安置。

坐而尊长过之,则起。

出遇尊长于涂,则下马。

不见尊长,经再宿以上,则再拜。

五宿以上,则四拜。

贺冬至正旦,六拜。

朔望,四拜。

凡拜数,或尊长临时减而止之,则从尊长之命。

凡受女婿壻及外甥拜,立而扶之,外孙则立而受之。

可也。

凡节序,及非时家宴,上寿于家长。

卑幼盛服,序立,如朔望之仪,先再拜。

子弟之最长者一人,进,立于家长之前。

幼者一人,执酒盏,立于其左。

一人执酒注,立于其右。

长者跪,斟酒,祝曰,伏愿某官,备膺五福,保族宜家。

尊长饮毕,授幼者盏注,反其故处。

长者俛伏,兴,退,与卑幼皆再拜。

家长命诸卑幼坐,皆再拜而坐。

家长命侍者徧酢诸卑幼,诸卑幼皆起,序立如前,俱再拜。

就坐,饮讫。

家长命易服,皆退,易便服。

还。

复就坐。

凡内外仆妾,鸡初鸣,咸起。

栉,总,盥潄,衣服。

男仆洒扫厅事,及庭。

铃下苍头,洒扫中庭。

女仆洒扫室堂。

设椅桌,陈盥潄栉靧洗面。

之具。

主父主母既起,则拂床襞迭衣。

衾。

侍立左右,以备使令。

退而具饮食。

得闲,则浣濯纫缝,先公后私。

及夜,则复拂床展衾。

当昼,内外仆妾,惟主人之命。

各从其事,以供百役。

凡女仆,同辈兄弟所使。

谓长者为姊。

后辈诸子所使。

谓前辈为姨。

务相雍睦。

其有鬬争者,主父主母闻之,即诃禁之。

不止,即杖之。

理曲者,杖多。

一止一不止,独杖不止者。

内则云,虽婢妾,衣服饮食,必后长者。

郑康成曰,人无贵贱,不可以无礼,故使之序长幼,凡男仆,有忠信可任者,重其禄。

能干家事者,次之。

其专务欺诈,背公徇私,屡为盗窃,弄权犯上者。

逐之。

凡女仆,年满不愿留者,纵之。

勤奋少过者,资而嫁之。

其两面二舌,饰虚造谗,离间骨肉者,逐之。

屡为盗窃者,逐之。

放荡不谨者,逐之。

有离叛之志者,逐之。

朱子增损吕氏乡约吕氏兄弟四人,大中。

大防。

大约。

大临。

宋时人。

弘谋按蓝田县名。

吕氏兄弟,皆从学于伊川横渠两先生。

德行道艺,萃于一门,为乡人所敬信,故以此为乡人约。

可见古人为学,不肯独善其身。

亦不必居官,始可以及人也。

其纲止于四条。

备列其目,则已举人生善恶功过,可法可戒之事,无不具备。

一乡之中,睦婣任恤,休戚相关,何其风之淳且厚欤。

余重有望于乡人。

更重有望于居乡之贤者,推己及人,为善于乡,媲美吕氏之高风也。

凡乡之约四。

一曰德业相劝。

二曰过失相规。

三曰礼俗相交。

四曰患难相恤。

众推有齿德者一人,为都约正。

有学行者二人副之。

约中月轮一人为直月。

约正副不与置三籍。

凡愿入约者,书于一籍。

德业可劝者,书于一籍。

过失可规者,书于一籍。

直月掌之。

月终,则以告于约正,而授于其次。

德业相劝。

见善必行。

闻过必改。

能治其身。

能治其家。

能事父兄。

能待妻妾。

能教子弟。

能御童仆。

能事长上。

能睦亲故。

能择交游。

能守廉介。

能广施惠。

能受寄托。

能救患难。

能导人为善。

能规人过失。

能为人谋事。

能为众集事。

能解鬬争。

能决是非。

能兴利除害。

能居官举职。

至于读书,治田,营家,济物,畏法令,谨租赋,好礼乐射御书数之类,皆可为之。

非此之类。

皆为无益。

右件德业。

同约之人,各自进修,互相劝勉。

会集之日,相与推其能者书于籍,以警励其不能者。

过失相规。

犯仪义之过六。

不修之过五。

酗,博,鬬,讼。

酗,谓纵酒喧竞。

博,谓赌博财物,鬬,谓鬬殴骂詈。

讼,谓告人罪恶。

意在害人,诬赖争诉,得已不已者,若事干负累,及为人侵损而诉之者非。

行止踰违。

踰礼违法,众恶皆是,行不恭逊。

侮慢齿德者,持人短长者,恃强陵人者,知过不改,闻谏愈甚者。

言不忠信。

或为人谋事,陷人于恶。

或与人要约,退即背之。

或妄说事端,荧惑众听者。

造言诬毁。

诬人过恶,以无为有,以小为大。

面是背非。

或作嘲咏。

匿名文书,及发扬人之私隐。

无状可求,及喜谈人之旧过者。

营私太甚。

与人交易,伤于掊克者。

专务进取,不恤余事者。

无故而好干求假贷者,受人寄托而有所欺者。

以上犯义之过。

交非其人。

所交不限士庶,但凶恶及游惰无行,众所不齿者。

而己朝夕与之游处,则为交非其人。

若不得已而暂往还者非。

游戏,怠惰。

游,谓无故出入。

及谒见人,止务闲适者,戏,谓戏笑无度。

及意在侵侮,或驰马击鞠,而不赌财物者。

怠惰,谓不修事业,及家事不治,门庭不洁者。

动作无仪。

谓进退太疎野,及不恭者。

不当言而言,及当言而不言者。

衣冠太华饰,及全不完整者。

不衣冠而入街市者。

临事不恪。

主事废忘,期会后时,临事怠惰者。

用度不节。

谓不计有无,过为多费者。

不能安贫,非道营求者。

以上不修之过。

右件过失。

同约之人,各自省察,互相规戒。

小则密规之,大则众戒之。

不听,则会集之日,直月告于约正,约正以义理诲谕之。

谢过请改,则书于籍以俟。

其争辨不服,与终不能改者,听其出约。

礼俗相交。

尊幼辈行。

与父同行,及长于己二十岁以上,曰尊者。

长于己十岁以上,与兄同行,曰长者。

年上下不满十岁,曰敌者。

少于己十岁以下,曰少者。

少于己二十岁以下,曰幼者。

以上凡五等。

造请拜揖。

凡少者幼者,于尊者长者,岁首,冬至,四孟月朔,辞见贺谢,皆为礼见。

此外候问起居,质疑白事,及赴请召,皆为燕见。

尊者受谒。

不报。

长者岁首冬至,具牓子报之。

余令子弟以己名牓子代行。

凡敌者,岁首冬至,辞见贺谢,相往还。

凡见尊者长者,门外下马,俟于外次。

升堂,礼见四拜。

燕见不拜。

退则主人送于庑下。

凡见敌者,门外下马,俟于庑下,礼见则再拜,退则主人请就阶上马,请召迎送。

凡请尊长饮食,亲往投书,既来赴,明日亲往谢之。

召敌者以书简,明日交使相谢,召少者用客目,明日客亲往谢。

凡聚会皆乡人,则坐以齿。

若有亲,则别叙。

若有他客,有爵者,则坐以爵。

若特请召,或迎劳出饯,皆以专召者为上客,如婚礼,则婣家为上客,皆不以齿爵为序。

凡有远出远归者,则迎送之。

或五里三里,各期会于一处。

有饮食,则就饮食之。

少者以下,俟其既归,又至其家省之。

庆吊赠遗。

凡同约有吉事,则庆之。

有凶事,则吊之。

每家只家长一人,与同约者俱往。

其书问亦如之。

若家长有故,或与所庆吊者不相接,则其次者当之。

凡庆礼,如常仪,有赠物。

或其家力有不足,则为之借助器用,及为营干。

凡吊礼,初丧未易服,则率同约深衣往哭之。

且助其凡百经营之事,主人成服,则相率素服,具酒果食物往奠之。

及葬,又相率致赗,俟发引,则素服而送之。

凡丧家,不可具酒食衣服以待吊客,吊客亦不可受。

右礼俗相交之事。

直月主之。

有期日者,为之期日。

当纠集者,督其违慢。

凡不如约者,以告于约正而告之,且书于籍。

患难相恤。

水火。

小则遣人救之。

甚则亲往,多率人救,且吊之。

盗贼。

近者同力追捕,有力者为告之官司。

其家贫,则为之助出募赏。

疾病。

小则遣人问之。

甚则为访医药,贫则助其养疾之费。

死丧。

阙人则助其干办。

乏财则赙赠借贷。

孤弱。

孤遗无依者,若能自赡,则为之区处,稽其出内。

或闻于官司。

或择人教之。

及为求婚姻。

贫者协力济之,无令失所。

有侵欺之者,力为辩理。

稍长而放逸不检,亦防察约束之,无令陷于不义。

诬枉。

有为人诬枉过恶,不能自伸者,势可以闻于官府,则为言之。

有方略可以救解,则为解之。

或其家因而失所者,众共以财济之。

贫乏。

有安贫守分,而生计大不足者,众以财济之。

或为之假贷置产,以岁月偿之。

右患难相恤之事。

凡同约者,财物器用,车马人仆,皆有无相假。

若不急之用,及有所妨者,则不必借。

可借而不借,及踰期不还,及损坏借物者,书于籍。

邻里或有缓急,虽非同约,而闻知,亦当救助。

或不能救助,则为之告于同约而谋之。

有能如此者,则亦书其善于籍,以告乡人。

陆梭山《居家正本制用篇》先生名九韶,字子美,金溪人,象山先生之兄也。

门内之地,至性所关。

虽极愚顽之人,岂无天良之动。

而有时视门内如路人,非礼犯分之事,悍然不顾者,名利之心夺之耳。

于名利上看得重一分,即于天伦轻一分矣。

梭山先生论居家而先之以正本。

其言正本也,以孝弟忠信,读书明理为要,而以时俗名利之积习为戒,其警世也良切。

至于制用之道,不过费以耗财,亦不因贫而废礼。

随时撙节。

称家有无。

尤理之不可易也。

陆氏十世同居。

家法严肃。

高风笃行,可仰可师。

读此,亦足以知其所由来矣。

正本

古者民生八岁,入小学,学礼乐射御书数。

至十五岁,则各因其材而归之四民。

故为农工商贾者,亦得入小学。

七年而后就其业。

其秀异者,入大学而为士,教之德行。

凡小学大学之教,俱不在言语文字。

故民皆有实行,而无诈伪。

愚谓人之爱子,但当教之以孝弟忠信。

所读须先六经论孟,通晓大义。

明父子君臣夫妇昆弟朋友之节。

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

以事父母,以和兄弟,以睦族党,以交朋友,以接邻里。

使不得罪于尊卑上下之际。

次读史,以知历代兴衰。

究观皇帝王霸,与秦汉以来为国者,规模措置之方。

功效逐日可见,惟患不为耳。

世之教子者,惟教之以科举之业。

志在于荐举登科,难莫难于此者,试观一县之间,应举者几人,而与荐者有几。

至于及第,尤其希罕。

盖是有命焉,非偶然也。

此孟子所谓求在外者,得之有命,是也。

至于止欲通经知古今,修身为孝弟忠信之人。

此孟子所谓求则得之,求在我者也。

此有何难,而人不为耶。

况既通经知古今,而欲应今之科举。

亦无难者。

若命应仕宦,必得之矣。

而又道德仁义在我。

以之事君临民,皆合义理。

岂不荣哉。

人孰不爱家。

爱子孙。

爱身。

然不克明爱之之道,故终焉适以损之。

一家之事。

贵于安宁和睦悠久也,其道在于孝悌谦逊。

仁义之道,未尝言之。

朝夕之所从事者,名利也。

寝食之所思者,名利也。

相聚而讲究者。

取名利之方也。

言及于名利,则洋洋然有喜色。

言及于孝悌仁义,则淡然无味,惟思卧。

幸其时数之遇则跃跃以喜。

小有阻意,则躁闷若无容矣。

如其时数不偶,则朝夕忧煎,怨天尤人。

至于父子相夷,兄弟叛散,良可悯也,岂非爱之适以损之乎。

夫谋利而遂者,不百一。

谋名而遂者,不千一。

今处世不能百年,而乃徼幸于不百一不千一之事。

岂不痴甚矣哉。

就使遂志临政不明仁义之道,亦何足为门户之光耶。

愚深思熟虑久矣,而不敢出诸口。

今老矣。

恐一旦先朝露而灭。

不及与乡曲父兄子弟,语及于此。

怀不满之意,于冥冥之中,无益也。

故辄冒言之,幸垂听而择焉。

夫事有本末,知愚贤不肖者本,贫富贵贱者末也。

得其本,则末随。

趋其末,则本末俱废。

此理之必然也。

今行孝悌,本仁义,则为贤为知。

贤知之人,众所尊仰。

箪瓢为奉,陋巷为居,己固有以自乐,而人不敢以贫贱而轻之。

岂非得其本,而末自随之。

夫慕爵位,贪财利,则非贤非知。

非贤非知之人,人所鄙贱。

虽纡青紫,怀金玉,其胸襟未必通晓义理。

己无以自乐,而人亦莫不鄙贱之。

岂非趋其末,而本末俱废乎。

况富贵贫贱,自有定分。

富贵未必得,则将陨获而无以自处矣。

斯言或有信之者,其为益不细。

相信者稍众,则贤才自此而盛,又非小补矣。

制用

古之为国者,冢宰制国用。

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

用地大小,视年之丰耗。

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

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

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

国既若是,家亦宜然。

故凡家有田畴。

足以赡给者。

亦当量入以为出。

然后用度有准,丰俭得中。

怨讟不生,子孙可守。

今以田畴所收,除租税,及种盖粪治之外。

所有若干。

以十分均之。

留三分为水旱不测之备。

一分为祭祀之用。

六分分十二月之用。

取一月合用之数,约为三十分,日用其一。

可余而不可尽用。

至七分为得中。

不及五分为啬。

其所余者,别置簿收管。

以为伏腊裘葛修葺墙屋,医药,宾客,吊丧,问疾,时节馈送。

又有余,则以周给邻族之贫弱者,贤士之困穷者,佃人之饥寒者,过往之无聊者。

毋以妄施僧道。

盖僧道本是蠹民。

况今之僧道,无不丰足。

施之适足以济其嗜欲,长其过恶,而费农夫血汗勤劳所得之物。

未必不增我冥罪,果何福之有哉。

不但非福,且有冥罪,佞佛者可以悟矣。

更有减奉养衣食,资给亲故之费。

以施僧道者,其冥罪不更甚耶。

其田畴不多,日用不能有余,则一味节啬。

节,用之有制。

吝啬,用之以舒。

裘葛取诸蚕绩。

墙屋取诸蓄养。

杂种蔬果,皆以助用。

不可侵过次日之物。

一日侵过,无时可补,则便有破家之渐。

当谨戒之。

其有田少而用广者,但当清心俭素,经营足食之路。

于接待宾客。

吊丧。

问疾。

时节馈送。

聚会饮食之事。

一切不讲。

加意减省。

不求美观也。

详见下文。

免至于干求亲旧。

以滋过失。

责望故索。

以生怨尤。

负讳通借。

以招耻辱。

家居如此。

方为称宜。

而远吝侈之咎。

积是成俗。

岂惟一家不忧水旱之灾。

虽一县。

一郡。

通天下皆无忧矣。

其利岂不溥哉。

居家之病有七。

曰笑。

知笑骂戏谑之类。

一本作呼。

如呼卢喧嚷之类。

曰游。

曰饮食。

曰土木。

曰争讼。

曰玩好。

曰惰慢。

有一于此。

皆能破家。

其次贫薄而务周旋。

丰余而尚鄙啬。

事虽不同。

其终之害。

或无以异。

但在迟速之间耳。

夫丰余而不用者。

疑若无害也。

然己既丰余。

则人望以周济。

今乃恝然。

必失人之情。

既失人情。

则人不佑。

人惟恐其无隙。

茍有隙可乘。

则争媒蘗之。

虽其子孙。

亦怀不满之意。

一旦入手。

若决堤破防矣。

前所言存留十之三者。

为丰余之多者制也。

茍所余不能三分。

则有二分亦可。

又不能二分。

则存一分亦可。

又不能一分。

则宜撙节用度。

以存赢余。

然后家可长久。

不然。

一旦有意外之事。

必遂破家矣。

前所谓一切不讲者。

非绝其事也。

谓不能以货财为礼耳。

如吊丧。

则以先往后罢为助。

宾客。

则樵苏供爨清谈而已。

至如奉亲最急也。

啜菽饮水尽其欢。

斯之谓孝。

祭祀最严也。

蔬食菜羹。

足以致其敬。

方不是因贫乏而废礼义。

凡事皆然。

则人固不我责。

而我亦何歉哉。

如此。

则礼不废而财不匮矣。

前所言以其六分为十二月之用。

以一月合用之数。

约为三十分者。

非谓必于其日用尽。

但约见每月每日之大概。

其间用度。

自为赢缩。

惟是不可先次侵过。

恐难追补。

宜先余而后用。

以无贻鄙啬之讥。

世所用度。

有何穷尽。

盖是未尝立法。

所以丰俭皆无准则。

好丰者。

妄用以破家。

好俭者。

多藏以敛怨。

无法可依。

必至于此。

愚今考古经国之制。

为居家之法。

随赀产之多寡。

制用度之丰俭。

合用万钱者。

用万钱。

不谓之侈。

合用百钱者。

用百钱。

不谓之吝。

是取中可久之制也。

倪文节公经鉏堂杂志公名思。

字正甫。

归安人。

宋进士。

官礼部尚书。

弘谋按所言月计岁计子孙计。

非沾沾惟利是计也。

量入为出。

理自如此。

人之物力。

止有此数。

妄用则不继。

饥寒交迫。

急不择音。

妄取妄求。

势所必至。

欲固其节。

其可得乎。

夫谨身节用。

士庶宜然。

而俭以成廉。

尤仕宦之所急。

许鲁斋言学者以治生为急。

司马温公。

每问士大夫生计足否。

皆此意也。

岁计

俭者君子之德。

世俗以俭为鄙。

非远识也。

俭则足用。

俭则寡求。

俭则可以成家。

俭则可以立身。

俭则可以传子孙。

奢则用不给。

奢则贪求。

奢则掩身。

奢则破家。

奢则不可以训子孙。

利害相反如此。

可不念哉。

富家有富家计。

贫家有贫家计。

则不至乏用矣。

用常有余。

则可以为意外横用之备矣。

今以家之用。

分而为二。

令尔子弟分掌之。

其日用收支为一。

其岁计分支为一。

日用以赁钱俸钱当之。

每月终。

白尊长。

有余。

则趱在后月。

不足。

则取岁计钱足之。

岁计以家之薄产所入当之。

岁终。

以白尊长。

则来岁可以举事。

则无所兴举。

可以展向后者。

一切勿为。

以待可为而为之。

或有意外横用。

亦告于尊长。

随宜区处。

人家至于破产。

先自借用官物钱始。

既先借用官物钱。

至于官物催趱。

不免举债典质。

久而利重。

虽欲存产业。

不可得矣。

故当先须留官物钱。

则无此患。

仆奋空拳。

粗成家业。

毫分积累甚难。

诸子宜体念。

各存公心管干。

且为二十年计。

日后则事难料。

又在诸子从长区处。

仆之智力。

有不及矣。

月河莫侍郎家甚富。

兄弟同居。

亦三十余年。

此可法也。

盖聚居则百费皆省。

析居则人各有费也。

然须上下和睦。

若自能奋飞。

不藉父业。

则听其挈出。

不可将带父业。

留以与不能奋飞者。

人家用度。

皆可预计。

惟横用不可预计。

若婚嫁之事。

是闲暇时。

子弟自能主张。

若乃丧葬。

仓卒之际。

往往为浮言所动。

多至妄用。

以此为孝。

世俗之见。

切不可徇。

则当随家丰俭也。

月计

士大夫家子弟。

若无家业。

经营衣食。

不过三端。

上焉者。

仕而仰禄。

中焉者。

就馆聚徒。

下焉者。

干求假贷。

今员多阙少。

待次之日常多。

官小俸薄。

既难赡给。

远宦有往来道途之费。

纵余无几。

意外有丁忧。

论罢之虞。

不可不备。

又还家无以为策。

则居官凡事掣肘。

若有退步。

进退在我。

易以行志矣。

所得不过数十。

有一书馆。

争者甚众。

未娶。

就馆犹可。

既娶之后。

难远离家。

在己为羁旅。

在家。

则百事不可照嘱。

或自有子。

欲教不可。

若稍有家业。

则可免此患。

纵不免就馆聚徒。

亦不至若不可一日无馆者之窘也。

至于干谒假贷。

滋味尤恶。

不惟趦趄嗫嚅。

此状可恶。

奔走于道途。

见拒于阍人。

情况之恶。

抑又可知。

纵有所得无几。

久而化为唇吻。

洁特之士。

化为无廉耻可厌之人。

若乃假贷亲故。

至一至再。

亦难言矣。

谚曰。

做个求人而不成。

此言有理。

若自有薄产。

无此恶况矣。

吾家业虽不多。

若自知节省。

可以使尔辈待阙。

不至狼狈。

既免聚徒就馆。

又免干求假贷。

求人不如求己。

此之谓也。

已作岁计簿。

复作月计簿。

盖先有月计。

然后岁计可知。

若月之所用。

多于其所入。

积而至岁。

为大阙用矣。

世间事固终归空。

人固各有命。

然可施智力处。

亦不当不理会。

又所求者在己。

与夫不知义命妄求者。

大异也。

子孙计

或曰。

既有子孙。

当为子孙计。

人之情也。

余曰。

君子岂不为子孙计。

然其子孙计。

则有道矣。

种德一也。

家传清白。

二也。

使之从学而知义。

三也。

受以资身之术。

如才高者。

命之习举业。

取科第。

才卑者。

命之以经营生理。

四也。

家法整齐。

上下和睦。

五也。

为择良师友。

六也。

为取淑妇。

七也。

常存俭风。

八也。

如此八者。

岂非为子孙计乎。

循理而图之。

以有余而遗之。

则君子之为子孙计。

岂不久利。

而父子两得哉。

如孔子教伯鱼以诗礼。

汉儒教子一经。

杨震之使人谓其后为清白吏子孙。

邓禹十子。

人各授之一业。

庞德公云。

人皆遗之以危。

我独遗之以安。

皆善为子孙计者。

又何歉焉。

俭而能施。

仁也。

俭而寡求。

义也。

俭以为家法。

礼也。

俭以训子孙。

智也。

俭而悭吝。

不仁也。

俭复贪求。

不义也。

俭于其亲。

非礼也。

俭其积遗子孙。

不智也。

衣以岁计。

食以日计。

一日阙食。

必至饥馁。

一年阙衣。

尚可藉旧。

食在家者也。

食粗而无人知。

衣饰外者也。

衣敝而人必笑。

故善处贫者。

节食以完衣。

不善处贫者。

典衣而市食。

陈希夷心相编先生名搏。

宋初隐士

弘谋按相者之术。

于眉睫方寸之间。

以征毕生之休咎。

其说有时而中。

此不尽关乎术数也。

形神本不相离。

未有有诸内而不形诸外者。

兹以心相名编。

谓相从心生。

心有善恶。

有厚薄。

而相之休咎系焉。

有不啻影之随形。

声之应响者矣。

推而广之。

经所云惠迪吉。

从逆凶。

传所云德润身。

心广体胖。

又云善必先知。

不善必先知之。

朱子释之。

以为如执玉高卑。

其容俯仰之类。

孟子所云胸中正。

则眸子瞭焉。

胸中不正。

则眸子眊焉。

皆以心为相之义也。

是理也。

非术也。

范太傅质。

自从仕。

未尝废学。

曰。

昔有异人言。

吾他日必当大任。

茍如其言。

无学术。

何以当之。

此因相而返观内照。

欲求建立。

以不负乎相也。

有人相吕新吾。

指面上部位多贵。

先生云。

所忧不在此也。

汝相予一心。

要包藏得天下理。

相予两肩。

要担得天下事。

相予两脚。

要踏得万事定。

予方有愧于面也。

此则直以心为相。

不任术。

而任理者也。

余尝慨世之离心以求相者。

相云吉。

则深以为喜。

生冀幸心。

相云凶。

则抑郁无聊。

生退悔心。

相之有损无益也。

久矣。

喜兹编足以破世人之愚惑。

而有助于劝戒也。

故录而叙论之。

人诚深明乎此。

可以相人。

可以为人相。

可以自相。

而且不妨于随时随事。

皆作相者观。

即以此为省己观人之则可也。

心者貌之根。

审心而善恶自见。

行者心之发。

观行而祸福可知。

出纳不公平。

难得儿孙长育。

语言多反复。

应知心腹无依。

消沮闭藏。

必是奸贪之辈。

披肝露胆。

决为英杰之人。

心和气平。

可卜孙荣兼子贵。

才偏性执。

不遭大祸必奇穷。

转眼无情。

贫寒夭促。

时谈念旧。

富贵期颐。

重富欺贫。

焉可托妻寄子。

敬老慈幼。

必然裕后光前。

轻口出违言。

寿元短折。

忘恩思小怨。

科第难成。

小富小贵易盈。

刑灾准有。

大富大贵不动。

厚福无疆。

欺蔽阴私。

纵有荣华儿不享。

公平正直。

虽无子息死为神。

开口说轻生。

临大节。

决然规避。

逢人称知己。

即深交。

究竟平常。

处大事。

不辞劳怨。

堪为梁栋之材。

遇小故。

辄避嫌疑。

岂是腹心之寄。

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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