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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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骤:

建立领导和办事机构

  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我县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任正副组长,县委办、县人大办、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等部门的领导为成员,下设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第二步骤: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时间:

8月下旬左右

  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县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县机关作风千人评议办法》、《**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规则》、《**县机关效能监督员规定》。

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就按照这些规章制度开展。

  全县各级机关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建立、完善10项基本制度(岗位责任制、政务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工作制、否定报备制、一窗办结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

以上制度由各机关制定后执行,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备案。

  第三步骤:

认真开展组织、宣传、动员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织学习与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章和文件,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第四步骤:

实行政务公开

9月上旬左右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示内设机构职能及其分布图和办事流程图;

公示本机关及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责;

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法规;

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公示本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制发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牌,身份牌上应有本人的相片、姓名、职务及工作职责。

  通过政务公开,把机关的运行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达到提高行政效率,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的目的。

  第五步骤:

加强机关内部管理

9月上旬至12月下旬

  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定岗、定员、定责”的三定工作,理顺机关内部工作关系。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办公自动化程度。

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提高办事效率。

  要结合机关管理的实际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机关内部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的落实,纠正“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以及“晋级升职论资排辈,评先评优轮流坐庄”等不良风气。

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办事及投资环境。

  第六步骤:

检查考核

XX年1月

  有限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学习、宣传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

政务公开情况;

机关内部管理情况;

效能建设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检查结果向全县通报。

经评议极差的单位,根据《**县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县机关作风千人评议办法》等有关制度对其领导及责任人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五、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

  为加强监督检查,由县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聘请社会各界人士,组建一支机关效能监督员队伍,明察暗访,把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监督员在这个环节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监督员要求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法制观念、政策水平以及丰富的管理经验,为人要公道正派,联系的群众面要广。

鉴于效能监督员的重要性,他的聘请程序也是很严格的,首先由县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组织、政法、监察、县直工委、经济贸易等部门推荐,再经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严密审核,然后才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聘任,一般任期三年,也可续任或中途调整。

  监督员通过对机关开展经常性的定时或不定时的监督检查来实施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的。

他可以转送群众投诉,协助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调查人民群众对机关效能建设问题的投诉,督促各机关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可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可以持证现场纠正。

对检查中发现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还可建议管辖机关对其进行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处理。

监督员还参与对机关效能的考评工作。

各乡镇、单位也要聘任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的监督员。

  六、机关效能的惩戒

  为促使机关单位人员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对违反以下情形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惩处。

情节轻的给予诫勉教育;

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

1、不佩证、置牌上岗,经指出不改的;

  2、首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向管理相对人告知经办单位(科室)、联系电话的;

3、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或者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又不能马上办好的事项不出具回执的;

4、不允许管理相对人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办事结果的;

5、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就所办事项作出决定或者提出意见的;

6、没有指定人员代办业务或被指定人员不履行职责的;

7、违反规定要求相对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义务的;

8、刁难、训人、骂人的;

9、不认真执行上级决定、命令的;

10、其他严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诫勉教育、效能告诫由当事人的所在机关作出。

诫勉教育、效能告诫材料存入单位人事工作档案。

  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一年内被诫勉教育三次以上的,应予以效能告诫;

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纪律责任。

被效能告诫的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内被告诫一次的,当年年终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

一年内被告诫两次以上的,当年年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所在机关可调整其工作岗位,符合规定辞退条件的,给予辞退处理。

如果是机关违反本规定的,由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责其纠正。

机关严重违反本规定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的,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可建议其上级主管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凡被通报批评的机关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取消当年岗位责任奖。

  七、机关效能建设的考评

  为使整个机关效能建设始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整改效果的原则,达到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对机关效能建设实施考评。

这个考评有两个方面:

  一是由机关效能办公室组织监督员按照《考评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全县通报。

对考评不合格的机关单位,将会作出严肃处理。

(第一年被评为不合格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的,对该单位予以效能告诫;

连续三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对单位班子进行调整)

  第二个是我要重点讲的评议方式――机关作风建设千人评议办法。

  机关作风建设千人评议是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吸收各界人士参加,通过对机关廉政建设、勤政为民、作风建设、依法行政及办事效率的评议,并做出“满意”、“不满意”的结论,从而达到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进一步促进我县机关作风好转。

  千人评议内容:

  1、勤政为民情况

  履行职责情况。

是否严格按照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履行职责;

是否正确执行上级的决定、命令。

  工作效能情况。

是否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和准则,扎扎实实为人民办实事;

对本职工作是否做到不拖拉,办事简捷、高效;

对涉及其他机构、人员的事项,是否做到积极联系、协商、支持、配合,不推诿、不扯皮;

建立和执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效能考评、限时办结、低效待岗制度。

  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情况。

是否做到同群众密切联系,了解群众的情绪、愿望,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是否设立领导接待日,由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接待日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妥善处理。

对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中的交办件,是否做到及时办理和反馈。

  投诉办理情况。

对群众的投诉和反映是否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和反馈。

  2、廉政建设情况

  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是否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将本单位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分解,落实到领导和具体机构、人员;

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情况;

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

  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情况。

  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情况。

是否建立和执行干部轮岗、竞争上岗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3、作风建设情况

  日常工作作风情况。

是否做到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健全,纪律严明;

工作人员是否做到时时处处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是否做到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不搞官僚主义,不滥发文件、滥开会议、滥安排检查评比活动。

  政务公开情况。

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和办事监督方式,是否向社会公开;

办理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务,是否做到合法、公开、公正、合理。

  行政审批、收费、处罚制度执行情况。

不越权设立行政审批事项;

不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改变收费标准,无乱收费行为,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

行政处罚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立,不违法设立处罚,无乱罚款行为,实行罚款与收费分离。

收费使用文件规定的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费单据,收缴罚款使用文件规定的统一制发的收据,不使用其他票据、收据;

无不开票据、收据的行为;

无擅自开设银行帐户和私设“小金库”问题。

  政府采购实施情况。

凡纳入当年政府集中采购预算的项目和《**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不论使用的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或自有资金,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规定办理。

  4、依法行政情况

  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行使权力,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是否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如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环境。

  机关执法人员有无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特别是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行为,有无对外来企业吃、拿、卡、要,影响投资软环境的行为。

  各部门对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或者案件,是否及时调查、及时处理。

  以上这些评议的内容非常多而且细,这就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处理事务。

这个机构就是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代表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抓好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活动。

广大机关干部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主体,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发动引导全体干部参与、支持这项工作,并自觉地以实际行动推动机关作风的建设。

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好坏、水平高低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检查本单位的工作水平和效率,使群众敢于提意见,热心提建议,促进机关作风好转。

各机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办事机构,并聘请督导员(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离退休干部组成)进行督促检查,要安排得力领导干部负责抓好这项工作,按县里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千人评议方法

  机关作风建设评议有三项,即定向评议、评议团评议和行政效率评议。

  定向评议:

一年评议一次,在年底进行。

主要是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评议,面向全县不同层次居民,发放1000份机关作风建设民主评议表,由群众评议“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岗位”。

  评议团评议:

一年评议二次,分别在半年和年底进行。

主要由社会各届代表组成评议团,共100人,其中县人大代表13人,政协委员10人,老干部代表、无党派人士和新闻记者10人,外资企业代表10人,个体工商户10人,民营企业(含乡镇企业)20人,乡(镇)代表27人。

评议团在认真审阅被评议单位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调查了解,最后以无记名答卷方式评议“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岗位”。

  行政效率投诉评议:

设立投诉中心,与县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设在监察局),受理对机关作风问题的投诉。

投诉中心受理的投诉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根据投诉中心接受的投诉,经核实后,依据投诉量按行政职能及面向服务对象情况分两类折算扣分。

  评议结果实行记分制。

具体分值为:

评议团分数占总分40%(取2次的平均数),定向评议分数占总分35%,行政效率投诉评议分数占总分25%。

计算方法,以评议团评议和定向评议实际满意率计分,减去行政效率投诉评议扣分为实际得分。

最后依据分数高低和综合实际考察情况,评议出“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岗位”。

得分前5名的为“优秀单位”,最后3名的为“不满意单位”,倒数4至6名的为“基本满意单位”,其余的为“满意单位”。

    机关作风千人评议的奖惩措施

  被评为“满意单位”的进行通报表扬;

获得总分前5名的,授予“机关作风建设优秀单位”流动牌匾。

  对被评为“不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岗位”的进行严厉处罚。

处罚方式有如下几种:

1、对年中初评被评为“不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岗位”的,对主要领导和主要责任人提醒注意。

2、对年度总评被评为“不满意单位”和“基本满意单位”,限期提出整改措施,县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重点指导治理。

3、实行评议结果与年终奖挂钩。

对被评为“不满意单位”的,一把手的年终奖扣除50%,副职领导的年终奖扣除30%,干部职工的年终奖扣除20%,年度考核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均不能评为优秀。

4、一年排名在最后三名的,对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

连续两年排在最后一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

连续三年排在最后一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5、对被评为“不满意岗位”的主要责任人按《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罚(被告诫的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内被告诫一次的,当年年终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一年内被告诫两次的,当年年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所在机关可调整其工作岗位,符合辞退条件的,予以辞退处理)。

6、处罚意见由县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7、属直线管理的部门,由县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致函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八、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整个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流程刚才已经讲了很多了,我想大家也是基本上明确了的,关键是今后的具体操作。

对各机关单位在今后的具体操作中要注意的问题,我想再强调几点:

  1、各机关、单位领导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深入实践“三个代表”为民谋利益的“民心举措”,与我们依法行政、机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息息相关。

各乡镇、各机关单位(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效能不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并将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经费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

整项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效能建设负有组织领导责任,其机关、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将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2、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要具有针对性。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这是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最基本要求。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就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是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要求,也是效能建设中的重大课题。

各机关领导干部心中要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关心人民群众,千方百计地为他们谋利益、谋发展,更加主动、更加自觉、更加努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切实解决他们在就业、收入、住房、医疗、安全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这样,机关效能建设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才能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

  3、紧扣发展主题,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目前,我们正在深入贯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县进一步兴起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

我们要把学习《讲话》精神同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要紧紧扣住发展这个主题,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建设好,是我们长期的中心任务。

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其目的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就是要调整和改革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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