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考试复习重点Word文件下载.docx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考试复习重点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考试复习重点Word文件下载.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A.三章十八条B.四章十八条C.五章十八条
6.《廉政准则》规定共有(A)个不准。
A.52B.53C.32
7.《廉政准则》的解释权归(C)。
A.党中央B.中宣部C.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8.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B)的,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A.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B.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C.较大损失和严重影响D.严重损失和严重影响
9.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A)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A.党纪政纪B.留档查看
C.开除公职D.取消评优资格
10.《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
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A),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A.《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B.《中国共产党党章》
C.《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D.《行政诉讼法》
11.《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定: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A)
A.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B.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
C.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D.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12.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公务活动中如果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应当谢绝。
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价证券一律上缴(A)
A.本级纪检监察机关B.上级机关C.国库
1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得所谓薪酬。
特定关系人是指(D)。
A.配偶B.情妇C.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14.中共中央纪委出台的《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提出了(A)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
A.八项B.七项C.六项
15.党员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记录(需经本人核实)和回复组织函询的材料,由进行(A)的机关或者部门留存。
A.诫勉谈话和函询B.纪检监察
C.所在地党组织D.上级主管
16.乡镇党委和政府每年应对村党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情况进行(A)检查考核。
A.一次B.二次C.三次
17.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因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或者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B)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18.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依法应当给予处分,且本部门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后(B)日内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A.5B.10C.15D.30
19.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移送而不移送案件的,由(D)责令其移送。
A.任免机关B.监察机关
C.同级人民政府D.其上一级机关
20.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应当给予(C)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政纪处分B.党政纪处分C.党纪处分D.纪律处分
21.行政机关在土地审批和供应过程中不执行或者违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对国务院明确要求暂停土地审批仍不停止审批,或对国务院明确禁止供地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给予(C)处分。
A.警告或严重警告B.记过或记大过
C.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开除D.开除
2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C)负责并报告工作。
A.本级人民政府B.上一级监察机关
C.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D.没有明确规定
三、多项选择题
1.《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由(ABCD)
A.各级党委(党组)负责
B.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负责
C.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调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的落实
D.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ABCD)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A.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B.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次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C.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D.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3.《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规定,根据党委(党组)要求,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可以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
诫勉谈话的内容包括(ABCD)
A.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
B.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
C.向谈话对象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
D.要求谈话对象提出改正措施
4.《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适用对象包括(ABCD)
A.党的机关B.行政机关
C.审判机关D.政协机关
5.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为(ABCD)
A.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B.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C.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D.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6.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ABCD)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A.行政机关公务员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C.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D.企业、事业单位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7.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下列(ABC)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务的,以受贿论处。
A.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B.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C.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
8.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下列(ABC)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务的,以受贿论处。
9.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合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办理受贿刑事案件,要根据刑法关于受贿罪的有关规定和受贿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准确区分(AB)的界限,惩处少数,教育多数。
在从严惩处受贿犯罪的同时,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A.罪与非罪B.此罪与彼罪C.罪重与罪轻
四、判断题
1.对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
2.问责决定机关可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
3.《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不适用于对非中共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
(×
)
4.党员领导干部的诫勉谈话记录不需经本人核实。
5.对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委托其所在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6.某局党委书记、局长欲让自己女儿担任该局人事科长,在党委会研究时,该局纪委书记明确提出反对意见。
后该局全体班子成员(包括该纪检书记)因此事被追究领导责任。
五、简答题
1、什么是违反党的纪律,违纪的种类及构成要素是什么?
答: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党内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行为,就是违纪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党纪行为共分10大类,分别是:
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贪污贿赂行为;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失职渎职行为;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违纪构成有四大要件:
即主体;
客体;
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2、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些程序方面的规定?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3、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是如何产生的?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由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4、党到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是什么?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5、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即三项任务)是什么?
其经常性的五项工作是什么?
三项主要任务是: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五项经常性工作是指: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述;
保障党员的权利。
6、上级纪委有权改变下级纪委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吗?
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委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委批准该如何办?
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处理决定。
如果所要改变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7、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该如何办?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
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8、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哪几种?
有改组、解散两种。
9、什么是从轻、从重、减轻或加重处分?
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10、什么是合并处理?
合并处理如何进行?
一人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
合并处理时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什么是直接责任者?
主要领导责任者?
窗体顶端
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的党员领导干部。
12、预备党员违犯党纪应如何处理?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
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3、党员对党组织的处理决定不服、行政过错责任人对行政机关行政处分不服的应分别向哪级党组织和什么机关申诉?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有权向本人所作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行政过错责任人对行政机关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14、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15、除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以其他形式设定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除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16、案件检查的“二十四字”方针是什么?
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其最本质的含义是什么?
“二十四字”方针是: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指导思想是:
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这一指导思想中最本质的含义就是:
案件检查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正确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17、案件检查全过程包括哪些阶段?
案件检查全过程包括:
(1)案件的受理;
(2)案件的初步核实;
(3)立案调查;
(4)案件的审理四个阶段。
18、党的地方和部门的纪委(纪检组)发现同级党委(党组)或它的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是否有权进行初步核实?
如有权核实,应如何进行?
党委(党组)或它的成员指什么?
党的地方和部门的纪委(纪检组)发现同级党委(党组)或它的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挠。
需要立案检查的,按党章和有关规定报批。
(1)纪委(纪检组)发现同级党委(党组)或它的成员有违反党纪的情况,应及时进行研究,作出是否进行初核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将同级党委(党组)或其成员的违纪情况、是否初核和如何初核的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纪委,同时报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涉及本人的除外)。
(2)对同级党委(党组)违反党纪的情况,以及对同级党委(党组)成员同时又是上级党委成员违反党纪的情况进行初核,应先向上级纪委报告;
对同级党委(党组)的其他成员违反党纪的情况进行初核,在报告上级纪委的同时即可进行。
上级纪委接到下级纪委(纪检组)的报告后,应及时研究,并对初核工作给予指示。
必要时,上级纪委可以与下级纪委共同进行初核工作。
(3)纪委(纪检组)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完成初核工作,并将初核结果和意见书面报告上级纪委。
上级纪委应根据初核结果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需要立案检查的,按照党章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
党委(党组)或它的成员,是指地方和部门各级党委、党工委、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中的党组,以及上述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党组成员。
19、什么是“两规”、“两指”?
“两规”措施是纪检机关依据党内法规查处违犯党纪案件时,要求涉嫌严重违犯党纪的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而采取的一项案件检查措施。
“两指”是指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的嫌疑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20、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种类有哪几种?
期限多长时间?
处分的种类为:
(1)警告;
(2)记过;
(3)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4)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受处分的期限为:
(1)警告,6个月;
(2)记过,12个月;
(3)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2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八个禁止是什么?
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八个禁止是: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22、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应当追究责任的七种情形是什么?
应当追究责任的七种情形包括: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6)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7)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23、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有哪几种?
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24、《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分别针对那些对象提出那几个不准?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分三个方面,提出了“19个不准”:
第一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1)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2)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3)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4)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5)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6)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7)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1)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2)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3)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5)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6)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1)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乡镇党委和政府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2)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3)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4)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故意刁难群众;
(5)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反规定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