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一中晨晖文学社14届月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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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一中晨晖文学社14届月刊Word下载.docx

文言文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书面语言,主要包括以先秦时期的口语为基础而形成的书面语言,所以通俗一点来说也就是古文。

我是比较喜欢看文言文的,大家都说我喜欢装,装文艺,耍斯文。

其实是你们误解了,我一不喜欢装文艺,一爷们儿装啥文艺?

二也不稀罕耍斯文,我觉得我长得就正直斯文。

我喜欢阅读文言文是因为我觉得文言文的魅力怎能被一个“难”字所遮盖?

我们语文必修四有一篇宋词,名曰《望海潮》,大家都知道这首词是写江南的美景,写人们生活的富庶。

可你们知不知道,就因为柳三变的这首词,曾引发过一场战争!

据说当时的金主完颜亮读到柳永的《望海潮》一词中称赞杭州的句子:

“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羡慕不已,豪言霸气地叫嚣道:

“万里车书尽混同,江南岂有别疆封?

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

”隔年就以六十万大军南下攻宋,可见柳永的词意境之美。

老爷请我相见。

”家人闻此大奇。

顾况见他的试卷上写着“太原白居易诗稿”,好不谦逊,大笑说:

“他名居易,只恐长安米贵,居之不易啊。

”后看他诗文愈看愈奇,待看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时,则感叹“有文如此,居也容易”。

果然让家人请他进来。

有人戏谑:

“顾才子掣开金锁匙,白乐天撞破铁门。

安得失此人?

锦绣文章,又何止柳永呢?

当代武则天废中宗自理,徐敬业在扬州起兵反对,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起草著名的《讨武曌檄》:

“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暗鸣则山岳崩颓,叱咤则风云变色。

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

……试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慷慨激昂,气吞山河。

武则天读至“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非常震惊地问:

“谁为之?

”答曰骆宾王,武则天感叹曰:

“宰相

唐代顾况,大有才名,当时的名士推荐他做诗文宗主,凡做诗文都要送来向他请教,以定高下,而顾况则目无余子,孤傲无人。

很多人送诗都不敢进门,因此相传他家的门是“铁门关”“金锁匙”。

后白居易送诗至门,仆人让他先回去等待,白居易却说:

“我还是在此等候把,只怕”

我们看到了,锦绣文章使高高在上的女王超越个人恩怨而油然慨然;

锦绣文章使自负的文坛宗主深深折服。

我们常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说的就是好文章对读者的深刻影响,从这个角度看,好文章促使我们向善、求真、向美。

黄庭坚说:

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

这说的便是好文章对个人言行气质的影响,真正的温文尔雅不是靠读郭敬明的小说读出来的。

好文章读出好思想,锦绣文章可以对灵魂产生猛烈影响。

文言文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那么可怖,也许初读会茫然不知,索然无味,但渐渐的你会觉得若有所悟,接着深入便会豁然开朗,然后就是融会贯通,挥洒自如。

如醍醐灌顶,如春雷一动,乐此不疲。

是的当我们觉得面目可憎时,当我们面对生活失去自如的智慧时,当我们陷入困境时,当我们沦于寂寞时,当我们春风得意时,不妨读一读古人留下来的锦绣文章,因为这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善莫大焉。

最后我自己和两句来结束这篇文章吧:

锦绣织就百千年,再看近日续华

我们留不住时间,时间也留不住我们。

它钝重地合上了眼皮,已经很老很累了。

盛开的忧伤孤芳自赏。

它们

悄然落下,零散地铺了一地。

有欢快的汽车喷着浓重的尾气从它身上碾过,呼啸而去。

淘气的小孩拾起地上的忧伤,笑着跑开。

它们依旧躺在地上,一大簇一大簇地相拥。

自恋自哀。

最终化作无情物。

无心去观赏猜测,那些天真欢笑经过的孩子。

再见时是扬起欢笑脸还是落下悔恨的泪。

时间就这么不快不慢地碾过我的掌纹。

高三毕业了。

那天下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水汽弥漫空气分子聚变温凉,铁锈大门被吹开后再次狠狠的关上,窗外乌云密布,滂沱的雨滴钝重的快速下坠,滴落在飞翔的青鸟身上绽开涟漪。

我看见它在雨中浮沉不定,张大了翅膀想冲破雨帘,终于飞走不见,后来停雨了,我看到窗外的青鸟站在栏杆上轻啄欲滴未落的露珠,眼里蒙上水汽。

那是因为曾经冒险飞翔,才会明白生活安定的欢喜。

“吃人的老虎,只要你从小培养,它也会变成你的朋友,理想也是一样的”这是我最近看到的一句话。

理想是什么?

它是在你昏暗迷茫人生路上的一盏救命明灯,是你跌倒再爬起的动力。

在我们的人生中,会经历多少跌宕起伏起承转合。

周华健的《风雨无阻》告诉我们“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是的。

没有人生来便事事一帆风顺,荆棘巨石陪伴我们成长,放弃实在轻而易举。

但不要忘记我们背后承载着多少人期盼的目光,我们背负着多少人的希望。

国家对我们的期望,社会对我们的期望,父母对我们的期望。

老师总会说学习不是为他们学,是为我们自己学。

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学习,不但是为了自己将来有美好的生活,还是为了不要让那些爱我们的人失望。

城市边缘有日出日落,每天会在大厦五楼的一角升起。

在鱼肚白的天空中泛起红光。

这是一个被灰尘笼罩的城市。

并非红灯绿灯的繁华地区。

不喜欲望。

是属于平庸小市民居住的小城市。

没有大都市的现代化。

也并非落后。

安于现状。

是舒适得让人压抑。

没有冒险。

日出是预示一天的开始。

城市开始运转,与一万个昨天一样。

人们的喜怒哀乐形于表面。

内心没有秘密。

也会很好地伪装自己。

找不到可以大哭的地方。

有人不甘于平庸怀着伟大梦想,却始终离不开城市的界限。

日出包庇了看似平静的复杂。

日落代表终结。

太阳在缓缓下降,用自己余力发出最艳的红光。

然后跑到另一个地方照耀另一个城市。

于是产生了时差。

人们在互相悼念光阴瞬逝。

一下子白了头,于是平庸的生活到了头。

随着日落去另一个世界。

时光易逝光阴不再。

以此文纪念即将告别高二,步入高三的我们。

祝高考成功。

By:

Looze

猫(“意林杯”参选作品)

□甄楚霏

我没有养过猫,谈不上喜欢。

只是觉得,那只猫,懂我。

它活得更纯粹。

——楔子

(一)那只猫,很高傲

第一次见它是在外婆家,因有客人的到来,正在沉睡的它醒了。

懒懒地躺在暖和的毛毯上,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一直望着窗外的我注意到了它,轻轻走近,端详着它。

卡其色的皮毛,漆黑的眼睛,如同黑夜般深邃,冷清。

伸手想抚摸它,轻盈的起身,缓缓移步。

我有些尴尬,收回僵着的收,微抬头。

优雅地转头,一闪而过的好奇,消失在霏霏细雨中……后来得知,它是爱夜塔,一只高傲的猫。

(二)这只猫,很孤独

独自一人在河边散步,风,在我的发间、指尖、身边溜过、带来些微寒冷。

原来已是深秋。

河边猫很多,成群结队地奔跑,玩耍。

我寻找着爱夜塔的身影,无果。

在松软的草地上坐下,不知何时,爱夜塔出现在我的身边,黑夜似的眼睛望着远方,我不愿打扰它,与它一起享受这安详的片刻。

其实,它,很孤独。

(三)这只猫,它懂我

牛毛似的小雨下个不停。

静坐在窗前,手机放在桌上。

不知是否应该拨打过去,心中默数着击碎在窗户上的小雨花。

爱夜塔蜷缩在我的怀里,也许是看透了我的心思,软软的前脚掌按下了绿色的通话键,我拿起电话与朋友交谈。

朋友永远也不知道,打给他的,是一只猫。

(四)这只猫,很淡定

假期已经快结束了,是时候重新投入忙碌的生活了。

一个小小的行李箱,与外公外婆道别,撑开一把小小的伞,爱夜塔陪着我。

雨很大,我早已习惯。

撑着伞,与爱夜塔慢慢行走。

我一句话也没说,它也只是优雅地与我并行。

轻轻关上车门,它站在原地看着我。

轻轻对它说:

“谢谢你。

”车子从它跟前经过,我听到一声猫叫声。

回头凝视,它在雨中笑了……其实,它,很不舍。

后记

我没再见过爱夜塔。

一年后我回到外婆家时,

它已经不在了,留下的只有它的孩子——爱莫。

爱莫很乖巧可爱,它的皮毛洁白,头顶有一蹉小黑毛,与爱夜塔一样漆黑的眼睛。

在它身上,我找到了爱夜塔的身影;

在它身上,我找到了爱夜塔的高傲,孤独;

在它身上,我看见了那只在雨中笑的猫……

副社长之班门弄斧

Re:

是甄楚霏同学吧?

我是副社长。

你的稿件我看了,首先值得表扬的是这篇文章的写法很有创意,尝试不同的写法是练笔的好途径。

在这里提几点建议,1.断句的问题,你这篇文章里出现类似“那只猫,懂我”“其实,它,很不舍。

”的断句太多了,适当的断句可以给人情感的停顿,给人想象的空间,有无限惆怅的感觉,这样的断句放在一段思考的结尾是很适合的,让人回味。

但是用得太多就有造作之嫌。

小标题用的话应该问题不大。

2.文章思想深度不足。

或者说文章内容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比如这篇猫,完全可以逃离单纯的描写,可以穿插事件,这样文章就不会显得单薄。

当然你有你自己的想法,你可以在不改变本意的情况下再丰富一下内容,我只是提出我的看法建议你加事件最好有所感悟思想有所升华。

当然不只是这一篇文章有这样的问题,你可以回过头改改之前的文章。

你是个非常积极有潜力的同学,希望你继续努力,成为文学社的栋梁之才~学姐看好你!

对了忘了一点:

“在它身上,我找到了爱夜塔的身影;

在它身上,我看见了那只在雨中笑的猫……”这句话我觉得你真的要改了,有点太小学生啦

甄同学:

确实呢--话说,副社长,文章总体感觉怎么样?

“我没再见过爱夜塔。

一年后我回到外婆家时,它已经不在了,留下的只有它的孩子——爱莫。

注视着沉睡于梦中的爱莫,似笑非笑地勾起嘴角。

不知梦中是否依然樱花飘逝,花魂断然呢?

爱夜塔,你一直都在吧。

这样改有没有好一点点?

-_-|||

副社:

总体就是挺好哒~有创意我喜欢~

多改改自然会越改越好啦~

雨巷中没有幽怨

亦没有丁香

(“意林杯”参选作品)□whit

青春似远非远留下的不只有芬芳。

青春的路就如雨巷般,

弯弯曲曲看不清前方的路,

雨打在前额,似梦非梦。

有时候在转弯处眼角的余光轻轻扫过,

偶然有一抹清新入眼,

想去抓住却不可及,

想去回追却发现后面没有路只能向前。

雨下得淋淋淅淅,

打落在青瓦上,声响清脆入耳。

墙根的苔藓都引人驻足,

只因灰白间的一抹青绿足以媲美五彩的世界。

总想寻找如丁香一般幽怨的女子,

却发现她们都只是生命中的过客,

雨下得朦朦胧胧,

看不清也摸不懂。

袅袅炊烟升起,

日已落。

渐渐走出巷子,雨过天晴,

回首那蜿蜒的小巷,

留下的只有回忆,物是人非。

懂得了很多,也错过了很多,

这就是青春。

没有幽怨,只有丁香那般芬芳停在我的心中,不散。

赵二狗的狗血人生□肖慕朝

人生如戏,我觉得我的人生就处处狗血,用一个字形容就是:

俗!

两个字:

很俗!

三个字:

非常俗!

四个字:

俗不可耐!

我叫二狗,好了我知道你们不信,作者名清清楚楚写着呢。

其实关于“我是谁”这个问题应当去问问老庄。

庄周梦蝶,你我的人生也许不过是蝶的一场黄粱梦。

在这梦里,我的角色是谁,我本是谁,你又是谁,都先放下吧。

那么再来一次开场白:

我叫二狗。

(一)小学

“赵二狗!

你给我站住!

”王二丫根本追不上我,我拿着她泛着恶心粉色的新橡皮满操场撒欢儿。

谁这道这丫头这么不讲义气,居然追了一会儿就跑去告老师了!

年轻的班主任梳着长发戴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但现在我透过镜片看着觉得她眼珠子要瞪出来了。

“赵二狗同学,这才刚开学,新同学还没熟呢就开始欺负人了!

啊!

”她的声音本来挺好听的,这会儿有点歇斯底里的味道,把最后那个“啊”音调拔得老高,我脸上星星点点的凉意。

不自觉退了几步,侧过脸以免老师尊贵的口水再次入眼上脸。

“你还不服气了是不是?

”她作势起身准备动手,我心想:

“您至于吗?

年纪轻轻火气这么大!

”果然,她用她冰冷的手指一下下狠戳我的额头,我整个人都站不稳了。

哎,手劲够大的嘿!

我心里百转千回,面上还是不动声色,想着快点消气吧您老。

“老师,对不起。

”我面露歉意,对她身边得意洋洋的王二丫也利落洪亮地说了一句:

“王二丫同学,对不起!

”不就一句对不起吗?

好男儿志在四方,这点小事算什么,岂能让它绊住我前进的步伐?

能屈能伸才是真英雄!

但是看着王二丫幸灾乐祸的样子真是……我恨不得把牙咬碎了。

过了很久我才知道,好嘛,原来王二丫是班主任的千金!

早知道就去跟她好好认个错讨个近乎类似:

“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您老就收了小的吧!

”说说好听的说不定以后作业都不用交了!

真是笨!

那会儿年少气盛,照样该欺负就毫不手软,三年级的某天,向她扔了块小石头,隔着十米居然“一击爆头”了,我感叹自己的准确度的同时,也知道自己惹祸上身了。

王二丫的头流血了,只是一点点,但是足够她哭得死去活来,我怕得差点尿裤子,班主任气得把我家长叫过来带王二丫去医院打破伤风了。

后悔啊后悔,说起这段就后悔,我怎么就那么不识抬举把王姑娘彻底惹毛了呢?

虽然我后来也道歉了,也点头哈腰表示甘愿做牛做马了,可是王姑娘就是从此不肯理我了,无论我多么狗腿样地走到她面前呈上贡品,她就是昂着她骄傲的头,俯视还没开始窜高的我,鼻子里发出一声隐蔽的“哼”,刚好被我听到的音量,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嘿,我这倔脾气!

您不是天鹅好吗?

我也不是癞蛤蟆,您顶多就是个小燕儿,飞好,不送。

于是一直小燕儿飞掉了,整个小学六年,从三年级开始就那么彼此爱理不理地过了。

我还保持着真男儿本色——自以为的。

后来我搬家了,一个小混球也没什么人舍不得,但我偏偏有自信他们会想念我,想起我的恶作剧,想我故意交的白卷,想我打起架来的飒爽英姿,想我丢了语文书就没出息哭得涕泗横流。

因为这样的一个小混球,会为兄弟两肋插刀,会拼了命去跑八百米,会扛起许多不属于他的责任……我都快舍不得自己了。

总之我走得那叫一个痛快。

多年以后,读到这样一句话,醍醐灌顶:

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我们都不擅长告别。

——米兰·

昆德拉

在这12年的狗血人生里,我跟大部分男人没脑的时候一样,有过青梅竹马的“女的朋友”,欺负过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逞过英雄犯过倔,自然也闯过祸挨过骂。

总之,想建立起自己高大的形象,结果整个玩塌了。

几年后,偶遇了王二丫,她到成了真正亭亭玉立的天鹅了,我差点认不出来。

和煦的笑脸勾起了我许多没有提及的年少心悸。

她说她早不介意当年的事了,只是一直没放下面子给我一个台阶下,她还说小时候,不懂事。

她不介意了,可我还是后悔。

忘了说,她身边站着孙小虎。

所以我真是后悔。

“要是我当年没走怎么也轮不到你这个矮冬瓜站这个位置!

”当然我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

《东邪西毒》里黄药师说:

虽然我很喜欢她,但始终没有告诉她。

因为我知道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

又过了几年,上初中了,跟爸妈回旧屋附近看外公,又见到了二丫,她又变高了,变漂亮了,一脸惊讶地对我说:

“你怎么回来了?

“我怎么不能回来啊?

”我脱口而出,连多说几句的余地都没留,跟爸妈径直走了。

突然发觉我们都长大了,再也不是可以一起打闹、玩过家家、拉着手回家的孩子了。

我也不能再不知分寸地拿起石头瞄准她的额头了。

人一长大,就失去了好多。

可是多气人,她身边还跟着孙小虎。

要是钱小刚我也就认了,孙小虎!

孙小虎太气人!

(二)转学

作为一个游子,虽然是被迫的游子,无论如何也要有一种颓废的气质。

于是多年以后我的第二批初中同学告诉我,他们对我的第一印象是:

乡下来的小痞子。

那时我一改本色,学会了痞而深沉,我又是全校六个班里百年一遇的转学生,穿着以前学校的白色校服,像金黄油菜花地里的一朵白莲。

哎,莲花长水里,那就像是一堆小黄鸡里的一只大白鹅,吸引着无数的目光。

我自我感觉颇好,有如偶像剧里的男主角,只等女主角的降临,然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虽然途中可能会有男二号女二号路人甲乙丙丁的影响,也可能受到老师、家长的阻挠,也可能彼此产生矛盾和争吵……但都不会影响结局的!

我都准备好了一切对策,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果然没几天,一个半生不熟的兄弟对我嬉皮笑脸地说:

“你后面的旁边的旁边的后边!

@#¥%%¥&

喜欢你啊——”我心里微颤:

是真命天女吗?

但是我面上很镇定,表示出自己不屑于这些风花雪月的事,没有当场回头看到底是谁,结果过了一会儿再找就乱了什么后边旁边的,好吧,一群妹子待定。

某天,其中一个最漂亮的妹子正要向窗外的朋友扔糖果,我正坐在窗边。

我心想:

不会扔中我吧?

脑子里还自动生成了画面,还思考了一下台词。

结果,对啊,都猜中了嘛!

就是扔中我了!

比我当年扔二丫还准!

正中太阳穴!

这一定是丘比特之箭啊!

难道我就是传说中的预言帝?

不!

我是男主角!

这一定是命运,不!

是剧情的安排。

我只是稍一思考就错过了说台词的机会,只好赶紧捡起糖果说没关系没关系……虽然人家并没有说对不起。

后来,后来就毕业了,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果然那个妹子不是真命天女。

你见,或是不见我,我都在那里。

——仓央嘉措

在这15年的狗血人生里,我跟大部分男人年轻的时候一样,幻想过有妹子爱上了自己,自恋过自己并不出色的面庞,装过酷耍过帅,自然,也出过糗丢过人。

总之,想早早地恋一个,未遂。

后来,后来我还没经历到呢,等我经历了,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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