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推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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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融入大局、组织动员职工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构建大格局、形成合力的渠道比较狭窄。
三是参与基本经济政策制定的力度不够。
四是代表职工谈判的地位不高。
五是关注职工非经济权益不够。
六是基层工会活力偏弱。
(二)原因分析
一是认识有待深化。
二是定位还需矫正。
三是能力建设滞后。
四、关于工会充分发挥“四个作用”实现形式的探讨
(一)发挥组织优势,团结和凝聚一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型劳动大军。
(二)拓展教育功能,努力提升工人阶级的先进性。
(三)真诚关爱职工,切实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履行基本职责,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工会在推动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需要把握好几个问题
(一)正确理解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要义,把握好共建与共享的关系。
(二)遵循群众工作特点,科学定位工会工作。
(三)抓住机遇,着力创新工会工作。
(四)善于推动实践,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六、着力提高工会组织发挥“四个作用”推动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履职能力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从推动实现共建共享的要求出发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出发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群众观点,从密切与职工群众血肉联系的要求出发增提高履职能力。
正文
2007年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青妇界别委员联组讨论时,针对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职责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指出,各级群众组织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发挥好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这一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并对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发展方向,是对我党新时期群众工作理论和路线的新概括。
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如何落实好总书记讲话精神,在推动职工实现共建共享的目标中发挥好“四个作用”,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我们在对基层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围绕此课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试图从六个方面进行探索。
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长期追求的奋斗目标。
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消除了导致社会对立、产生社会不和谐的制度根源,并且锲而不舍地推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取得显著成就,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
2005年2月,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高级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构建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
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和重大措施。
十六届六中全会站在时代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总体地位。
党的十七大再次明确了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社会建设的具体要求,从而为今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社会的发展决定于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必将推进整个社会的发展,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提出: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这就是说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都要受到经济水平的制约。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
2003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连续4年实现10%或以上的增长速度,使我国继续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发动机之一。
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2003年的12万亿元猛升至2006年的21万亿元,经济总量的世界排名从第六位跃居第四位。
2002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首次超过1000美元,短短4年又突破了2000美元。
同样令人欣喜的是,经济结构调整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始起步,中央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对全国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百姓经济生活稳定向好。
国家财政收入4年内翻了一番,使得政府有能力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有效地保障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发展更加全面协调。
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具备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有条件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历史任务,并让和谐社会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职工。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一种进步的价值取向,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忽视了公平正义,和谐社会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在解决收入差距、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在解决收入差距方面,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收入分配机制,有效整合社会各阶层利益,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连续加大对困难职工、离退休职工等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实施了大规模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立法并实行个人所得税调节制度,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更加体现了公平。
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立法、执法和司法公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有力地促使了执法和司法公正。
在资源和环境建设方面,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深化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关注了西部地区、广大农村的资源环境发展,建立起了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
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教育、住房制度改革围绕全体人民的需求得到制度性的完善和发展,社会就业、社会救助等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方方面面的情况表明,推动职工实现共建共享的社会条件已经具备。
工人阶级作为我国社会的领导阶级和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如何发挥自身优势,以怎样的思想、技术、文化素质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不仅关系到职工自身利益和企业发展,同时关系着社会的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发生了可喜变化。
一是各级工会组织把提升工人阶级的先进性作为重大战略目标,坚持发挥工会“共产主义大学校”的教育职能,积极主动地引导广大职工认清主人翁地位和主力军作用的责任与荣誉,广大职工充分发扬工人阶级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利益关系调整,自觉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工程等,逐步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题的道德建设,积极打造诚信、敬业、奉献的品牌意识,不断提升技术文化素质,在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柱作用。
三是各级工会组织坚持把企业文化建设与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以文化促管理,以文化铸和谐,广大职工强化了“企业发展依靠职工、职工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相关”的意识,主动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切实表达自身利益需求,努力寻求自身发展与企业发展的结合点,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各项文化建设事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和谐理念得以普及和贯彻。
(五)工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推动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工作条件已经完善。
“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是当代中国工会面临的重大问题,事关党的事业发展全局,事关工人阶级根本利益,事关中国工会前途命运。
全总十四届六次主席团(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深刻分析中国工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审议通过了《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决议》。
《决议》对于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新局面,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准确把握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的地位作用,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工会正确健康的发展方向。
一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坚定不移地走适应时代要求、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工会性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思想,从根本上解决“建设什么样的工会、怎样建设工会”的重大问题。
二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繁重艰巨的国内任务,推动形成了公正合理的国际工运新秩序、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我国职工群众的具体权益格局,为抓住新机遇、赢得新挑战、实现新发展开辟了中国工会的正确道路。
三是有力地维护了中国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为工会组织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努力实现新形势下工会组织的目标和任务,建设桥梁畅通、纽带坚韧的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积极的力量。
工会组织发挥“四个作用”推动职工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与工会的职责职能、任务目标相一致,与过去的工作是连续、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完全符合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
但是,当前职工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方面仍然存在很大差距,需要工会在今后工作中加以重视和解决。
面对形势和任务,工会必须找准着力点,切入正题,发挥作用。
工会作为广大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动员群众推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带头作用。
充分发挥好“四个作用”,推动职工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是工会组织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的重要使命,这是由工会组织的职能和目标决定的。
第一,从职能上说,工会组织具有的建设职能、教育职能、参与职能和维护职能,契合了发挥好“四个作用”的要求。
工会组织具有的维护职能、建设职能、教育职能、参与职能,是法律赋予的重要任务。
在具体工作中履行好这些职能,需要工会组织职工积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从根本上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利益;
需要工会发挥“共产主义大学校”的优势,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提高职工自身素质,提升职工队伍的先进性,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需要工会努力解决职工群众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叫响“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的口号,积极主动地为广大职工服务,更好地凝聚职工,把工会真正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需要工会坚定不移地履行好基本职责,切实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
这与切实要发挥好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四个作用”的实质要求是一样的。
第二,从目的上说,工会组织“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的工作目标,契合了“共建共享”的要求。
工会章程要求工会组织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这是工会组织的奋斗目标。
工会组织从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维权观,努力建设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再到大力推动发展先进的企业文化,完全符合“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要求。
没有广大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建设和谐社会是不可想象的;
而让广大职工群众享有社会发展成果,必将激发巨大的参与热情与创造活力,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在当前经济社会条件下,职工在共建共享方面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好“四个作用”。
一是职工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偏低。
经过各级工会组织连续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河北工会会员总数已达到1000万人,涵盖了全省职工总数的91%。
但是,仍然有100万分布相对分散的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没有加入工会组织。
职工队伍中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明显低于企业经营者,一定程度上也影响职工的维权呼声。
从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高度看,虽然河北职工主流队伍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得以继承和发扬,也有相当一部分职工的自觉性、主动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的政治、技术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对职工的教育引导呈弱化趋势。
部分企业行政对企业文化建设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甚至粗暴,忽视科学管理、人文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忽视对职工的正确引导,对职工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关注不够。
企业行政忽视对职工优良传统的弘扬和尊重,忽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体育活动,职工思想建设存在弱化现象。
企业、社会对职工教育培训特别是技术技能培训投入不足,很多企业存在历史欠帐,不利于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影响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发展。
三是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一些职工仍然有许多具体困难和问题需要帮助解决。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时期,面对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比较复杂,也由于职工队伍庞大,具体就业、生产、生活方式的不同,职工群众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诸如看病难、住房难、子女教育难、再就业难、心理疏导难、社会保障水平低等具体困难,困难职工群体仍然存在,迫切需要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
调查中有职工反映:
需要“共建”时我们是主人翁,而“共享”时我们是“主人空”。
四是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当前职工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经济权益得不到很好的维护,主要是工资水平偏低和收入差距过大,据我们对纺织、陶瓷、机械制造等行业500名企业一线职工的调查,其中297人反映工资偏低,希望企业增发工资,450名职工反映职工与其他群体相比收入差距过大,超过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以至于对全社会倡导劳动光荣持怀疑态度。
根据2006年对全省纺织、零售、餐饮等13个人均工资1000元以下的入统细分行业调查分析,剔除少数取得高收入和职工加班加点因素,仍有多数普通职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一部分职工群众对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比较关心,很多职工对同工不同酬、社会公共事业不能满足要求有意见。
我们认为,工会组织推动职工群众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主要着力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是基础,在共建和谐社会上下功夫。
江泽民同志指出:
“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也是发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根本途径。
”这一论断深刻地揭示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落实依靠方针的极端重要性。
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工会应服从服务于大局,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教育广大职工自觉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所以,工会组织必须要全力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调动、保护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建功立业,从而为共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引导是关键,在促进思想和谐上下功夫。
推动职工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是要确立工人阶级共同遵循的核心价值体系,打牢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集中民智、激发活力,形成工人阶级团结奋斗的思想动力。
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是当今社会的事实,广大职工置身其中,受到一些影响是自然而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必须充分估计职工群众思想文化领域发生的积极变化和消极影响,正视新旧思想道德体系互相冲突又互相交织、互相矛盾又互相渗透,以及多元化、多层次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并存的错综复杂的局面,着眼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任务,发扬工人阶级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主力军作用,巩固职工群众的道德力量,激发职工群众的奉献精神,繁荣发展先进的企业文化,努力使广大职工达到思想上的和谐。
服务是保障,在共享生活和谐上下功夫。
社会公平是贯穿社会主义社会的首要的基本价值。
工会组织推动职工群众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职工群众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第一人”作用,始终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入手,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热诚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
维护是根本,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上下功夫。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面对职工在权益方面的呼声和要求,工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以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切入点和落脚点,按照建立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以劳动关系的和谐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
近些年来,我省各级工会组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在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推动职工实现共建共享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帮扶困难职工等一些工作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为构建和谐河北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是,根据党中央对工会组织推动职工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对我省设区市、县(市、区)总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广泛调查,当前全省工会组织在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还有一些值得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表现在:
组织动员职工入会的动力不足,职工入会跟不入会相比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会员的权利、荣誉没有明显体现出来;
组织动员职工建功立业的能力不强,没有从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高度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劳动竞赛、经济技术创新等活动吸引力还不够,督促企业确保职工培训经费投入力度不够,特别是中小企业投入更少,职工的奉献精神、创业激情没有充分激发出来,一些企业工会没有很好的围绕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组织职工;
发挥劳模作用方面,河北缺乏本省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劳模,且职工身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劳模较少,劳模的选树代表性不强,对劳模精神的宣传和弘扬工作力度也不够大,没有形成突出的宣传效果,对职工群众的号召力、影响力不够。
多年来全省工会组织一贯倡导和践行“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大工会工作格局,取得了重大成效。
但是,这种工作成绩主要反映在寻求党政重视上,在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活动,寻求社会各界的支持,增强工会的社会动员能力方面,工会积累的社会资源较少,不但群体内的社会力量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而且与其它社会群体之间没有形成共同奋斗的局面,以至于工会工作的渠道还比较狭窄。
工会组织在源头参与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立法方面有很大成绩,但是在参与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宏观经济政策制定上力度还不够。
突出表现在,对涉及职工群体切身利益的收入分配政策、医疗政策、住房政策、教育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参与程度低,力度不够大,没有很好地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基本权益,没有很好地了解职工群众在这方面的需求和困难,没有象其他利益群体极力影响政府宏观政策走向那样旗帜鲜明地代表职工群众利益,表达职工呼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声音不强、影响力不大,只是着眼于解决具体问题的缝缝补补,所以造成工作力度不小,问题依然层出不穷。
工会组织特别是基层工会组织的主体性、独立性较差,工会主席的地位不高,甚至在一些民营企业“工会主席”缺乏合法性,大量存在的是“老板工会”。
工会组织自身的尴尬地位,决定了其很难代表职工群体与资方讨价还价,不能真正代表职工群众的利益。
另外,工会对劳动谈判的重视不够,谈判能力不强,在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开展工资等集体协商活动中,没有形成强有力的谈判压力和协调能力。
还有部分工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好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缺乏规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很少启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严格按制度办事。
此外企业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调解能力也有待提高。
当前,工会组织关注职工经济权益较多,对职工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则关注不够。
在表达职工政治权益,主动介入党和政府决策工作,推动职工共建共享和谐政治关系方面没有开展工作。
近年来厂务公开、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没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需求而取得重大突破。
关注职工的社会权益不够,对于困难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社会公共供给不足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县级总工会和基层工会人员偏少,经费不足,条件简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工作的活力。
企业工会机构合并和干部兼职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此外,基层工会在树立品牌意识,大力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建立健全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三方协商机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安全生产、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维权工作机制方面,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基层工会直接面对职工群众,要求对工作有激情、对群众有热情,但是一些工会干部在这方面有所欠缺。
工会组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条件下工会建设和工运事业发展的认识处于发展阶段,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