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卷宗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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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9

没收保证金通知书

10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11

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12

退还保证金通知书

13

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14

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

15

监视居住决定书

16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

17

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18

拘留证

19

拘留通知书

20

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

21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22

释放通知书

23

起诉意见书

犯罪嫌疑人的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一寸免冠照片

身份证号码:

承办人:

单位:

时间:

公安局

取保候审判决书

(副本)

公()取保字[]号

犯罪嫌疑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

我局在侦查案,因犯罪嫌疑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年月日起算。

犯罪嫌疑人应当缴纳保证金(大写)元。

公安机关(印)

年月日

本决定书已收到。

被取保候审人:

(捺指印)

年月日

正本交被取保候审人,副本附卷,存根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一)不得进人等场所;

(二)不得与?

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

等活动;

(四)将?

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被取保候审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本告知书已收到。

一式三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被取保候审人,一份交执行机关。

我叫,性别,年龄,现住,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与犯罪嫌疑人是

关系。

我自愿做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法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我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监督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及中小学、幼儿园等场所;

(二)不得与本案其他罪犯嫌疑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儿童相关的教学等活动;

(四)将护照、港澳通行证、车辆驾驶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此致

公安局

保证人

年月日

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保证人

公安局

(回执)

公()收保字[]号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

根据你局通知,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取

(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交来的保证金(大写)元并存入保证金专户。

(银行印)

一式三份,一份由银行填写后退通知机关附卷,一份交给被取保候审人,一份交给银行。

公()退保字[]号

被取保候审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因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决定退还其缴纳的取保候审金(大写)元。

请被取保候审人持此决定书、交款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银行领取。

公关机关(印)

年月日

本决定书收到。

被取保候审人:

一式两份,正本交被取保候审人,副本附卷。

(回执)

根据你局通知,我行退还(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交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大写)

银行(印)

一式两份,一份交银行,一份由银行填写后退回公安机关,交由取保候审决定机关附卷。

市公安局

公()询通字[]号

保证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被取保候审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因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保证人处以罚款(大写)元。

如不服本决定,保证人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以内向

申请复议一次。

本决定书已收到。

保证人:

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保证人。

拘留证

公()拘字[]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兹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机制拘留,送看守所押韵。

(公安机关印章)

本证已于年月日时向我宣布。

被拘留人:

本证副本已收到,被拘留人于年月日时送至我所。

接受民警:

(看守所印)

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我单位于年

月日时将涉嫌罪的刑事拘留,现押韵在看守所。

本通知书已收到。

被拘留人家属:

年月日时

如未在拘留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注明原因:

办案人:

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被拘留人家属。

变更押韵期限通知书

(第一联办案机关附卷)

公()变字[]号

看守所:

我局正在办理的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

(性别,年月日出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经

批准(决定),其押韵期限。

现押韵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安机关印)

附:

1:

“批准(决定)”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填写;

延长、重新计算、不计算、停止计算、恢复计算或者开始计算;

2.此联由办案机关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看守所。

公()释字[]号

看守所、人民检察院;

(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因罪,于年月日被执行拘留,现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予以释放。

本通知书已收到。

接受民警:

检察院收件人:

(看守所印)

20年月日20年月日

此联附卷

公(刑)诉字【201】号

犯罪嫌疑人:

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政治面貌,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年月日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在处理此案件过程中未聘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涉嫌醉酒驾驶一案,由交警大队、于年月日时分在路执勤时查获。

经审查,我局于年月日立为危险驾驶案进行侦查。

犯罪嫌疑人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

年月日时分,犯罪嫌疑人驾驶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到时,被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因其涉嫌酒后驾驶被查获。

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100ml,遂将犯罪嫌疑人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采集。

经过鉴定机构鉴定,犯罪嫌疑人血液中酒精成份为173mg/100ml。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单;

2.血液酒精检测鉴定结果;

3.证人笔录;

4.犯罪嫌疑人供述笔录;

5.所驾机动车照片;

6.其他人证、物证、书证和影像音材料等。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款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之规定,现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印)

1.本案卷宗卷,共页;

2.犯罪嫌疑人现羁押在看守所;

3.随案移交物品件。

本案共叁卷第叁卷共页

受案登记表

受案回执

指定管辖决定书

移送案件通知书

立案决定书

立案告知书

不予立案通知书

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案件来源

抓捕经过

关于犯罪嫌疑人自首材料情况说明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询问通知书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询问笔录

提讯提解证

传讯通知书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讯问笔录

违法嫌疑人身份证明

嫌疑人驾驶证查询

涉案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

24

涉案机动车照片信息

25

涉案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26

扣押决定书

27

扣押清单

28

发还清单

29

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血样提取登记表

30

鉴定聘请书

31

鉴定意见

32

鉴定意见通知书

33

查获、提取、询问、讯问录像

(受案单位名称和印章)公(刑)受案字[201]号

□110指令□工作中发现□报案□投案□移送□扭送□其它

报案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现住址

移送单位

移送人

接报民警

接报时间

时分

接报

地点

简要案情或者报案记录(发案时间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案人基本情况等)

以及是否接受证据:

受案

意见

口属本单位管辖的行政案件,建议及时调查处理

口属本单位管辖的刑事案件,建议及时立案侦查

口不属于本单位管辖,建议移送处理

口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不予调查处理并当场书面告知当事人

口其他

受案民警:

审判

受案部门负责人:

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附卷。

受案回执

你(单位)于年月日报称的

一案我单位乙受理(受案登记表文号为公受案字[]号)。

你(单位)可通过

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联系人、联系方式:

受案单位(印)

报案人、控告人、

举报人、扭送人:

一式两份,一份附卷。

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是一条之规定,决定对案立案侦查。

此联附卷

经审查,一案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决定立案侦查,立案决定书

号,案件编号,特此告知。

本告知书已收到。

被告人:

此联附卷

`

`

案件来源是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必须制作的文书材料,应准确、简明扼要地叙述案件情况。

如:

年月日时分,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驾驶号牌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到时,因其涉嫌酒后驾驶被查获,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经过检测酒精含量为100ml。

遂将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采集。

经过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成份为173mg/100ml,属醉酒驾驶。

我支(大)队遂于当日立为危险驾驶案开展侦查工作。

办案单位: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队

(公章)

(签名)

二〇一年月日

遂将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采集,经过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为——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成份为173mg/100ml,属醉酒驾驶。

犯罪嫌疑人对其醉酒驾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〇一年月日

市公安局

公()发代通字[]号

:

我局定于年月日时在对进行。

因其系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通知你届时到场。

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

通知其他人员到场的,注明原因:

我局正在办理案,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通知你于年月日时到接收询问。

被询问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5、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

有权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6、未满18周岁的被害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7、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9、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10、知道案件情况的有作证的义务。

11、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时交被害人,并在第一次询问笔录中记明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4、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5、未满18周岁的证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知道案件情况的有作证的义务。

7、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时交证人,并在第一次询问笔录中记明情况。

第次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

地点

询问/讯问人(签名)、工作单位

记录人(签名)工作单位

被询问/讯问人性别年龄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现住址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口头传唤/被扭送/自动投案的被询问人/讯问人于月日

时分到达,月日时分离开,本人签名:

)。

问:

答:

第页共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4、自接受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经济困难或者有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6、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在接受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8、不被强迫证实自己有罪的权利。

  9、核对讯问笔录的权利,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10、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有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权利。

  11、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有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的权利。

  12、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13、公安机关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经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捺指印。

14、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此告知书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交犯罪嫌疑人,并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记明或责令犯罪嫌疑人在强制措施文书附卷联中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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