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摘要稿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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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革开放,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经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着力自主创新,调整优化结构,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培育城市群增长极,壮大县城和中心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着力加强农业基础,切实改善农村面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着力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着力改善民生,切实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重点突破。
--坚持立足当前,筹划长远。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
--坚持机制创新,开放合作。
--坚持民生为本,和谐发展。
第二节发展目标
到2015年,中部地区崛起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重点地区开发开放取得成效,"
地位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率提高到48%。
--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公有制经济不断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速发展,承接产业转移取得积极成效,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减少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和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持续下降,耕地保有量保持稳定,大江大河防洪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城乡公共卫生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率均超过9%。
到2020年,中部地区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区域内部发展更加协调,与东西部合作更加紧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整体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对全国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使中部地区成为彰显发展优势、充满发展活力、城乡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良好,支撑全国发展的重要人口和产业承载地区。
第三章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以加强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切实改变农村面貌。
第一节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结合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着力把中部地区打造成为高产稳产的粮食生产基地,到2020年,力争使中部地区粮食产量达到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3,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加强粮食生产重大工程建设。
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开发整理等现有专项资金投向,重点向产粮大县倾斜。
统筹实施骨干水利、基本农田、粮食科研创新、良种繁育和农技推广、农业机械化、防灾减灾、农业环保、粮食仓储物流等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国家级商品粮生产基地。
第二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稳定棉花播种面积,继续支持长江中游"
双低"
油菜带建设,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
加快发展畜牧水产业,加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积极发展节粮型畜牧业,建设现代渔业生产基地。
第三节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强化质量和品牌建设。
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大型和特大型龙头企业向优势农副产品产区集聚,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第四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加快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高农民饮用水质量,支持联村供水建设,积极扶持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到2013年基本解决中部地区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
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到2015年,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达沥青水泥路。
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电网完善工程,加快农村小水电代燃料建设,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2015年前解决无电地区居民用电问题。
利用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积极发展生物质能。
发展农村沼气,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搞好村庄规划和环境治理,加强村内道路、给排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
第四章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
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增强工业产能、布局、结构与资源开发的协调性,巩固和提升中部地区重要能源原材料基地地位。
第一节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加强山西晋北、晋东、晋中,安徽两淮,河南大型和特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江西、湖北、湖南做好中、小矿井整合和改造。
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重点实施山西沁水盆地,河南郑州、焦作、鹤壁,安徽两淮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实施淮南高瓦斯高地温高地压煤层群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示范工程。
支持煤、电、路、港、化工相关产业一体化发展。
有序推进煤化工产业化。
第二节加快电力基地和电网建设
加快国家级和区域级大型火电基地建设步伐,合理规划开发水能资源,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稳步推进中部地区核电建设。
进一步加强三峡水电、山西煤电、安徽煤电等电源基地西电东送能力。
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
第三节大力发展原材料精深加工
优化发展钢铁工业,加快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钢材产品开发和生产,推动武钢、马钢、太钢等大型钢铁企业技术改造和跨区域联合重组。
支持江西铜业、铜陵有色等骨干企业实施战略重组,建设全国重要的铜精深加工生产基地。
发展铝镁深加工,配套整合氧化铝、电解铝生产能力,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铅锌、镁、钛等资源。
加强大中型石油化工企业技术改造和改扩建,加快大型氮肥生产基地及大型磷复肥、磷化工生产基地建设。
大力提升建材工业水平。
第四节加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
加大国家大型煤炭基地的煤炭资源勘查力度,开展江西、湖南等硬岩型铀矿资源勘查,做好长江中下游和山西、河南等省铁矿勘查工作,加强南岭、长江中下游、湘西-鄂西、东秦岭等重要有色金属成矿区带的勘查,积极推进德兴、铜陵、大冶等大中型危机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工作。
第五章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和水平。
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促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
第一节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
发挥重大技术装备、交通设备制造业的优势,增强自主创新、系统集成能力,提升国产零部件配套水平,发展替代进口产品,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
提高重型机械工业的竞争力。
进一步提高机械制造业研发和制造水平,加快结构升级,完善产品系列,扩大产品市场占用率。
促进矿山机械、工程机械发展,加快研发关键总成零部件,促进集群化发展。
扩大重大成套装备制造业的国内市场占有率。
支持重点汽车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和研发自主品牌汽车。
积极发展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业。
壮大船舶工业实力。
第二节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
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建设在国内有影响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信息安全产业,大力发展生物产业,壮大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加快民用航空配套产业基地建设。
第三节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制造业
发展优质安全食品和绿色食品加工业。
提升家用电器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大力开发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培育自主品牌。
改造升级传统纺织服装业。
发展现代造纸产业。
第六章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
统筹各种交通方式的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强化其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
第一节建设全国性交通枢纽城市
以郑州、武汉等省会城市为重点,抓紧编制综合交通枢纽规划,优化各种运输方式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安排。
加快建设一批现代综合交通枢纽站场,将郑州、武汉等省会城市建设成为全国性交通枢纽城市。
第二节加快铁路网建设
以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区际通道、煤运系统和重要枢纽为建设重点,扩大铁路网总规模,完善路网结构,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
到2020年基本建成连贯东西、沟通南北的铁路运输通道。
加强路网主通道建设。
突出"
四纵四横"
客运专线、区域干线建设和京沪、京广、京九线等电气化改造。
加快开发性新线建设。
强化煤运通道建设,实施大秦线、朔黄线等煤运通道扩能改造。
在长株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圈等地区规划建设城际客运系统。
有条件的大城市适度发展城市轨道交通。
第三节完善公路干线网络
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积极推进省际高速公路和城市群内城际高速公路建设。
到2015年,基本建成中部地区国家高速公路网络和区域高速公路通道。
注重路网改善,以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为重点,提高干线公路技术等级,加强国道改造和干线公路省际断头路建设。
第四节加快机场建设
进一步提升武汉、长沙、郑州机场在全国的地位,实施太原、南昌、长沙、张家界等机场改扩建工程,合肥机场迁建工程和吕梁、九华山、神农架、宜春等机场新建工程。
研究论证武当山机场建设问题。
第五节提高水运、管道运输能力
以长江干线等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为核心,形成航道干支通畅、港口布局合理、支持保障系统完善的内河水运体系。
到2015年,建设和改善高等级航道里程5600公里。
加快成品油、原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建设,进一步完善石油、天然气管网系统。
建立覆盖中心城市和油气管道主干线沿线部分县级城市的管道网络,实现石油、天然气的网络化、安全化供应。
第六节推进现代物流设施建设
依托郑州、武汉等全国性和其他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企业建立物流资源交易平台,统筹建设一批保税物流中心。
到2015年,使中部地区形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配套完善的现代物流服务设施体系。
第七章重点地区发展
依托综合运输主通道,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地区为开发重点,加快形成"
两横两纵"
经济带,培育六大集聚人口和产业的城市群。
积极推进老工业基地城市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第一节构建"
经济带
加快构建沿长江经济带、沿陇海经济带、沿京广经济带和沿京九经济带,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东部发达地区的对接,密切联系成渝、关中-天水等西部重点开发地区,形成支撑中部崛起、促进东中西协调发展的重要区域。
第二节培育城市群增长极
以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服务业为重点,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加快武汉、郑州、长沙、合肥、南昌、太原的产业集聚和结构升级,完善城市功能。
强化一体化发展机制,加快形成产业和人口高度集聚、充满活力的城市群,成为推动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第三节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
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支持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支持资源型城市加快经济转型,加大深部找矿力度,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加强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棚户区改造,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
第四节大力促进县域发展
积极发展县域经济,因地制宜地培育和发展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推进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依法探索省直管县(市)的管理体制。
大力加强小城镇建设,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引导乡村工业和人口向镇区集聚,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第五节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
切实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吕梁山区、大别山区、井冈山区、赣南山区、武陵山区、太行山区和沿淮低洼易涝区等地区。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以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为突破口,在转移支付、建设投资、金融信贷和项目布局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继续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
坚持开发式扶贫,继续实施以工代赈,因地制宜实施"
整村推进、连片开发"
,支持扶贫开发龙头企业发展,继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第六节支持重点旅游景区发展
加快区域旅游产品结构和布局调整,高起点建设精品旅游区,提高红色旅游重点景区的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新景区,完善"
行、游、住、食、购、娱"
等配套体系。
建立和完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整合开发一批旅游精品线路。
第八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继续实施重点流域和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第一节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全面实施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
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加强有色金属、贵金属等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尾矿资源和废水利用。
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
全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努力实现向低碳社会转型。
第二节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
加强重要区域和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建设与保护。
继续实施三峡库区、黄土高原区、武陵山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等重点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
加强晋西及晋西北、豫西、桐柏山区、大别山区、皖南山区、伏牛山区、赣南山区、井冈山区、太行山区和湘西等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
积极推进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建设。
加强鄱阳湖、洞庭湖、洪湖等重点湿地恢复与保护。
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地资源。
第三节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淮河、海河、巢湖、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积极开展长江中下游、黄河中游、湘江、汉江、鄱阳湖等流域的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步伐,逐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
加快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第四节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整治
进一步做好长江中下游、黄河中下游、淮河、洞庭湖、鄱阳湖、巢湖等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完善长江、黄河、淮河流域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继续实施长江、黄河、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堤防加固和河道治理。
开展洞庭湖、鄱阳湖和巢湖治理,淮河下游洪水出路及重点平原洼地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
加强长江、淮河流域的重要行蓄洪区建设。
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
加强国家重点防洪城市、县级以上城市、重要经济区和人口分布稠密区域防洪工程建设。
第五节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建设
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机制和制度,加快工程建设步伐。
加大南水北调水源区及沿线治污环保力度,加快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修编工作,探索建立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生态补偿机制。
积极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两侧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工作。
第九章社会事业发展
积极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节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巩固"
普九"
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保证农民工子女与所在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并对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实行减免,建立示范性人才培训基地和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
大力推进重点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推进高校社会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高教资源相对有限、升学压力相对较大省的支持。
培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到农村创业,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
第二节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推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
继续开展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等工程,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整理和保护。
积极推动文化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着力发展以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为重点的文化产业。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
第三节增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加大对区域性和省级医疗中心大型公立医院的支持力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制度和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的工作制度。
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
第四节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
拓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规范并支持发展各类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继续实施"
阳光工程"
等就业推进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专业化劳务输出品牌,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行以工代赈。
第五节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层次。
继续做好扩大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建立健全城乡救助体系,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积极推动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以及教育救助覆盖全部低收入家庭,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章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
以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加快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中部地区发展动力和活力。
第一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继续深化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监督管理体制,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鼓励重点行业企业跨所有制、跨地区重组。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放宽对非公有制企业投资领域和行业的限制,在进出口、用地、投融资、税收、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非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
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第二节支持综合改革试点
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
两型社会"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加快推进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进一步深化山西、河南等省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积极开展丹江口库区生态保护综合改革试验。
鼓励中部各省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各类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鼓励在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江河源头地区探索生态补偿有效途径。
第三节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努力拓展开放平台,增建中部地区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立特色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建立一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基地。
继续支持办好中部地区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国际机电产业博览会,扩大中部发展论坛影响。
积极支持中部地区规划建设一批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地区,研究制定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具体政策措施。
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和服务出口,继续加强"
两高一资"
产品出口调控。
支持企业加快"
走出去"
。
鼓励中部各省建立外派劳务基地。
加强中部地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铁路公路水路联运,开辟航空口岸通道,建设电子口岸。
第四节加强区域经济合作
加强与东西部地区的合作,扩大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海峡西岸地区的合作交流,积极推动泛长三角、泛珠三角产业分工与合作,有序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加快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提升中部地区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层次。
深化中部地区省际间合作,加快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对接与整合。
完善地方政府间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加快形成多层次区域合作体系。
第十一章保障规划实施
加强指导协调,落实保障措施,完善政策体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规划作用的发挥和规划任务的实现。
第一节强化政策扶持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继续加大对中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不断充实和调整"
两个比照"
政策,创新支持方式,拓展支持范围和领域,进一步完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体系。
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加大对中部六省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领域倾斜。
强化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
的投入。
继续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支持中部地区外经贸事业发展。
继续对中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贷款贴息。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按照政策规定到中部地区设立机构,开办业务。
引导各商业银行扩大自主贷款规模,增加创新型企业授信额度。
在坚持县(市)法人地位长期稳定和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级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支持中部地区培育股权投资机构,发展创业投资。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企业投资公司,设立高技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增加险种,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