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中央变电所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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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倒闸操作必须穿戴好绝缘胶靴和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平台上。
13、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时,值班员有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队部及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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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干部上岗制是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工人共同管理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
2、干部上岗要仔细检查司机是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3、对设备运行和各项记录要勤过问,并听取当班工作人员关于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4、检查设备日常检修、润滑、保养以及安排的一般性检修完成情况。
5、抓好现场薄弱环节的关键工作,检查岗位人员的出勤状况,劳动纪律,环境卫生等。
6、对于违反规程和脱岗人员应及时做出处理,不得包庇迁就。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和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对全队所有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特制定如下制度。
1、井下所有使用设备必须有明确的包机人,做到留名挂牌,包机人要对所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包机人要对所包设备做到心中有数、需准备的备品备件要提前向班长汇报。
3、包机人对所包设备出现的故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包机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矿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包机人应认真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6、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严格执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制度,由于包机人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7、设备无包机人,所有责任由班组长负责。
8、包机人维护不到位造成事故按相关制度考核,承担相应的罚款。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凡进入机房人员,都必须履行要害部门登记手续。
2.凡外单位来我矿参观、学习、检查等进入机房,应由安监部或机电部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并填写来人登记表。
3.变电所值班人员要向参观者交代各种注意事项,提示严禁打开运行的电气设备。
在检查、参观过程中,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予以配合,保证参观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4.公司内部非人员以及外委施工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也应由安监部或机电部签发许可证后方可进入。
5.维修人员及干部上岗均应遵守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
维修人员工作完成后,应填写好检修记录,经值班人员签字后方可离去。
6.机房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验证、登记手续,对无证者一律拒绝入内,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7.凡一切来变电所的非工作人员,严禁乱动一切所内设备(检修人员经办理完工作票后,在该检查区域者除外),违者按规定处理。
8.加强变电所的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防止一切破坏活动,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
9.以上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对不负责和造成事故的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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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
中央变电所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工作尤为重要,必须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组织健全,设备齐全,实现安全生产。
1.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2.机房各过道口、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过道口、出入口。
3.变电所必须按照标准化要求,配备性能良好、足够数量的、能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认真保管保养无消防险情时不准随意动用,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罚。
4.各岗位工必须爱护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方法。
5.建立消防器材登记表,每月对所管理的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丢失或损坏及时予以补充。
6.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每月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发现过期或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补充。
7.消防器材要定点存放,要有明显的标志。
8.有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灭火,并汇报相关部门。
9.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打开灭火器、更不得将消防器材故意损坏、外借,否则追究其责任。
变电所岗位责任制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矿及所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规程操作,敢于抵制违章指挥,确保安全供电。
2、认真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制止无证明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变电所。
3、熟悉本岗位所管辖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状态及操作方法,并能处理一般故障。
4、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认真巡视检查,发现设备有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5、每2小时进行一次电压、电流、电量、功率因数、温度等参数的统计。
6、每1小时巡视设备设施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保管好变电所的图纸资料及仪器、仪表等。
8、经常保持设备和变电所内卫生清洁,工具、材料、配件存放整齐,妥善保管,正确合理的使用。
9、按照标准化要求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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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值班,并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在岗位现场进行。
2、值班人员应在交接班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检查,交班做到“完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3、交班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交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4、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有权汇报队值班领导,并坚守岗位;
值班人员未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交接班只许在无重大操作和无事故的情况下进行,在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交接班人员共同协商进行处理。
6、交接班必须严格“七交”与“七不交”:
(1)交清当班运转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及其处理情况,交待不清不接。
(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材料和配件的使用情况,数量不符不接
(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不清洁不接。
(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与实际不符不接。
(7)交班不交给无操作合格证者、喝酒或精神有异常者,非当班操作人员交待情况,接班者不接。
7、交接班前应将各种记录填写清楚,将工具物品等整理摆放整齐。
8、双方交接班后无问题,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
变电所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和工作许可制度。
3、操作前必须核实操作票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在操作记录本上登记。
4、无论是停电操作或送电操作,在操作前必须电话请示矿调度室,未经许可不得操作。
5、紧急情况下调度室要求停电的,必须打电话到调度室确认是否属实,并问清调度员姓名并记录在案。
6、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队值班领导汇报,待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后,得到调度室许可后才能送电。
7、值班员进入工作岗位进行巡回检查工作。
值班员按照巡回检查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巡视。
8、巡回检查每2小时不得少于一次。
二、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搬迁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拦、送电等规定和要求。
1、停电:
1)停电操作必须按照负荷侧断路器——母线侧断路器的顺序依次操作;
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
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2)开始操作前,应先进行核对性的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设备操作。
操作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
每操作完一项,检查无误后应划一个“√”记号标记,全部操作完毕后必须进行复查。
3)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调度室和队值班领导报告。
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
4)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断路器(互感器、变压器、避雷器)小车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5)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为解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和队值班领导。
2、验电:
1)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定期检验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验电前,应先将验电器在有电设备上进行验电,以证明验电器良好。
2)进行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
3)表示设备断开的信号、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无电的根据。
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3、放电,装设接地线:
1)确认无电压后,应使设备正常时的带电部分接地进行放电,并立即将检修设备挂接三相接地线,先挂接地端,后挂正常时带电端。
2)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值。
3)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且必须绝缘良好。
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
4)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
4、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拦:
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的标志牌。
2)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规定值时,应装设临时遮拦。
临时遮拦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规定值。
临时遮拦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
3)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拦、接地线和标志牌。
5、送电:
1)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有无工具、材料等遗留在设备上。
2)查明工作人员确已撤离检修的设备后,拆除接地线和保护栏.此时在严禁人员接触电气设备。
3)取下挂在操作机构手柄上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4)按照馈电开关以及矿用隔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送电。
5、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严禁约时送电,严禁其他人员操作送电。
三、变压器停送电操作
1、变压器送电前应检查以下内容:
1)断路器操作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断路器应处于断开位置。
2、变压器停电顺序:
1)断开馈出线的断路器。
2)断开变压器低压侧的断路器。
3)断开变压器高压侧的断路器。
3、变压器送电顺序:
1)合上变压器高压侧的真空断路器,观察变压器空载运行状态。
2)合上变压器低压侧的断路器。
4、倒变操作:
1)备用变压器应完好。
2)备用变压器高低压侧断路器及跳闸机构应完好。
3)合上备用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
4)合上备用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
5)观察新投运变压器与正在运行变压器的负荷分配情况,新投运的变压器应有电流指示,且与正在运行的变压器的运行电流基本一致。
6)断开运行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
7)断开运行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
8)系统故障时,应首先排除故障源后,再进行倒变操作。
设备检修制度
1、维修人员对所辖设备按照《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长期运行于完好状态。
2、按规定周期做好巡回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排除,并做好记录,不能及时排除的应汇报队值班领导。
3、按时查看所辖设备的交接班记录和运行日志,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按规定做好检修工作,及时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
5、及时处理突发故障和修理事故损坏设备。
6、维修班组长应将各种维修原始记录妥善保管,更换新记录本后,将旧记录本交队部存档备查。
7、对各传动系统的润滑要定期清洗补充或更换油脂。
8、因检修不当、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设备事故及损失,检修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电气定期试验制度
为保证进行供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要求,特制定电气定期试验制度。
1、电气设备的检修、试验及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试验和调整应有工作票。
2、各项电气试验均应做好详细的试验记录,对试验合格的电气应出具试验合格证。
试验记录和试验合格证应由机电部存档。
3、所有电气设备的整定、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机电部提供的数据进行,整定调整后的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对发现的问题应派专人限期处理。
4、井下电气试验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保安措施。
5、对于复杂的电气试验,要编制试验规程,并绘制电气试验原理图。
6、所有应做试验的项目,根据不同的精度要求,确定试验单位(外委、矿检等),编排试验周期,按时进行试验。
7、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表计及绝缘用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8、电气设备、电缆和保安用具试验周期:
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2)井下配电系统继电器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年一次。
3)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
5)固定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胶电缆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
7)接地网电阻测定每季一次。
8)避雷器:
投运前必须试验合格。
9)保安用具:
如验电笔、放电棒、绝缘靴等每年试验一次。
10)井下个配出高低压电缆安全检查、缺陷处理以及接地装置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对全部项目进行一次测定检查。
变电所巡回检查制度
1、巡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巡回检查制度,按照巡回检查线路,每天逐点、逐项对变电所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
2、巡查设备应本着听、闻、摸、看得原则进行,对带电设备巡回检查必须配戴经检查合格的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
3、及时把巡回检查情况、时间、地点等记入巡回检查记录中。
4、巡查中应注意观察高压配电装置电压、电流和变压器温度。
5、对存在缺陷或有怀疑的部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次数。
6、巡查人员每天试验检漏继电器一次,要求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并将试验情况作好记录。
7、巡查中发现异常或重大故障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并立即向队值班人员和调度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