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管协议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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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并告知甲方。
6、乙方代为收取、保管租赁期间房屋保证金。
7、乙方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乙方负责更换维修,甲方提供更换设备及维修费用。
四、委托租赁管理中产生的利益和负担:
1、房屋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租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其中的差额利益归乙方以作为委托报酬。
2、在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没有被承租的情形)乙方不承担甲方损失。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门卡等交付给乙方。
2、乙方有权让甲方提供权属原件配合房屋租赁事宜。
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协议自动作废。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
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种说明,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
5、甲方在未出租/出售之前承担每个月该物业的水、电、网络、物业等相关费用。
6、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应在签定协议前如实告之。
7、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8、甲方若在本委托期限内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为的,应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9、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甲方有监督权。
10、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
11、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12、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13、乙方应按时向各租户收取当月的水、电、物业、租赁费等。
扣取相应费用后即时交给甲方。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租户乱收费。
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妥善管理租赁/出售房屋以及相关室内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六、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妨碍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补偿乙方的在管理租赁事宜中产生的必要支出;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赔偿给甲方。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
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乙方:
代表人:
________代表人:
电话:
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日期:
委托代管协议书2
委托行(甲方):
总行信贷业务部
代管行(乙方):
_____分行
鷂___年__月__日,甲方与____(借款单位)就____项目签订了金额为____的借款合同。
为了更有效地执行该借款合同,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规范甲乙双方就甲方上述直贷贷款的委托代管行为,提高委托代管业务质量,根据《中国银行总行直贷项目委托代管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业务:
一、执行甲方与借款单位所签订的上述贷款协议;
二、对甲方委托的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的代管权限和代管义务),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供应贷款资金;
二、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及有关资料;
三、借款合同变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委托代管协议项下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认真履行本协议,办好各项代管业务。
二、根据委托代管业务的需要,确定相应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委托代管工作。
三、根据甲方的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按时办理贷款的发放工作。
四、严格监督贷款的使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根据甲方的通知积极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有关问题,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问题解决的结果。
对借款单位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要积极进行催收。
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突发事件。
六、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并及时上划资金。
七、负责委托代管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时编报委托代管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八、对借款单位存入乙方的其他资金情况、在乙方结算的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九、制定代理甲方贷款业务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发布执行。
第二章贷款的发放
第四条甲方签署借款合同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基本账户和台账。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借款合同副本、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
根据借款合同和用款计划,甲方应及时填制有关单据,将贷款资金一次性或分批汇拨至乙方。
第五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辅助账户和台账,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
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的当日,应通知借款单位携带有关单据或文件到乙方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
乙方应根据贷款协议规定的.用途,负责审查借款单位提交的有关单据或文件;
审核无误后方可向借款单位发放贷款并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工作。
两个工作日内借款单位仍没有前来办妥有关手续的,乙方应立即以特种转账方式办妥有关手续,并自办理转账之日起计算贷款利息。
上述用款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乙方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后,遇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有关贷款计划、指标和协议等资料不全的,应先行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
二、贷款资金汇拨凭证内容不详,无法确认借款单位的,应立即与甲方联系,报告。
第三章贷款的管理
第七条乙方须指定信贷人员专职负责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信贷人员如有调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办好书面交接手续。
第八条为便于甲方对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及时向甲方提供借款合同规定的文件、材料和年度贷款使用计划。
第九条乙方应按操作程序进行管理,按贷款使用计划加强对贷款支用的监督管理,并进行必要的审查。
一、有无计划外工程或自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筑标准;
二、借款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所购材料、设备是否工程所需,贷款和定金的支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工程承包的协议、合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金额与内容是否一致;
四、贷款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其他相关事项。
发现借款单位在贷款使用时有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和其他重大问题,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借款单位使用贷款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十条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采取停止贷款支用或其他应急措施:
一、借款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借款单位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如合并、分立、改组等;
三、借款单位对外投资或联营等;
四、借款单位财务状况恶化或资金大量体外循环。
第十一条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落实其他各项资金来源,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第十二条乙方在其代管的基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经济和财务报告。
乙方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第四章贷款的回收
第十四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协议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委托贷款计结息工作。
第十五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于贷款到期书面向借款单位通知催收贷款,督促借款单位组织资金还款,在存款户留足资金。
第十六条在规定期限内,乙方应做好委托贷款本息回收的账务处理,将收到的本息在扣除代理费后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第二个工作日)上划甲方。
第十七条借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未能偿还甲方贷款本息,乙方有权直接从借款单位存款账户中扣收。
如仍有应收未收本息,在征得甲方的意见后,转入有关科目核算。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真实、准确、及时地对甲方委托贷款进行会计核算,为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会计信息。
第十九条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贷款支用凭证、贷款利息和本金上划的电汇凭证的复印件或传真件。
第六章委托代管业务考核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将直贷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分别情况对经办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对乙方贷款发放、本息回收上划、贷款管理、会计核算、业务及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对乙方实施代管业务目标考核的结果,按等级发放代管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管事项,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二十五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或擅自超越代管权限致使贷款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承担有关经济损失、取消乙方的代管资格等制裁措施。
第八章协议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协议有关的借款合同终止后自动失效。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总行的有关规定解释或办理。
总行信贷业务部(公章)
有权签字人:
乙方:
______分行(公章)
_年__月__日
委托代管协议书3
(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受委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股权代管事宜。
二、委托内容
1、甲方自愿出资入股组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入股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入股股权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_______元的_______%。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述组建公司出资入股的委托代理人。
乙方系甲方的名义股东。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1)代表甲方以乙方名义将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入股组建公司。
(2)代表甲方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签名。
(3)代表甲方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该公司的相应活动。
(4)代甲方收取甲方入股的上述股权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在公司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
(5)代表甲方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出资入股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甲方应如实将入股的相关证明材料交乙方验证,并向乙方提交经乙方验证后的材料复印件。
3、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乙方代表的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接受。
4、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份相关的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5、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自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相关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股权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6、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承担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作为乙方所代表入股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超越代理权限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9、甲方与乙方解除本协议后,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3、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损害甲方利益。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甲方享有的股东权益。
5、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代表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6、乙方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代表甲方行使表决权。
7、在未获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表股份”及其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臵任何形式的担保。
8、在乙方自身作为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小于代甲方所持股份比例时,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乙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见进行表决。
9、乙方承诺将所代甲方入股的股份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在公司分配在乙方名下后3日内如数转交给甲方,或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应向甲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0、如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并提供相关材料。
五、委托权限
特别授权,乙方有转委托权。
六、委托期限
至公司依法解散或终止为止。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董事会备案存档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管协议书4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和使用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综合楼二层的房产。
二、乙方的服务期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
三、乙方每月将该房屋交付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月租金11380元,物业管理费1380元,共计12760元。
甲方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开户。
乙方应将欠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存入甲方账户,由凤凰物业公司从甲方账户中扣除上述费用。
如凤凰物业公司在规定日期内收到乙方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租赁期内,乙方可在经营前办理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
一切手续和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市政府环卫、治安、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税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立即到房管局办理租赁手续。
七、本楼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每个房间应配备1个4k以上的干粉灭火器。
在租赁期内,如发生故意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甲方的财产损失、各第三方的损失及自身的损失。
八、在乙方使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和改变建筑结构(装修采用不燃材料)。
乙方选择的装修公司必须是有资质、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否则甲方有权以其他方式阻止乙方装修。
乙方如需中途转让,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XX转让,转让无效,甲方可收回该物业的使用权。
9九、乙方自使用之日起,向有关部门申报户口,制作居住证和计划生育证明,自行购买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
如果政府、地方或有关部门需要变更、拆除、建设、征用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甲方不承担责任,本协议无条件终止,押金无息退还乙方,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十、乙方必须负责物业所有设施(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的装修、安装和日常维护,并负责物业建筑物的维修和保养。
十一、如因乙方违约、乙方装修(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等)导致协议到期或乙方单方解除协议或解除协议。
)在甲方的财产应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如建筑装修损坏,乙方应修复或负责赔偿。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清偿所欠费用。
1、乙方未向凤凰物业公司支付租金和管理费。
2、乙方欠风险值的总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改变该房屋现有结构或使用该房屋。
4、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5、运营期内,乙方不得影响楼下商铺的正常运营,不得影响市容,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过道。
6、本协议生效后两个月内,乙方未办理营业执照。
7、乙方拖欠员工工资两个月以上。
8、未遵守消防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13、协议期满后,乙方应在五日内无条件将该房产归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强行收回该房产的使用权。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管协议书5
一、总则
1.1为更好的拓展“某某”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甲方根据“某某”
特许经营总体规划,同意乙方加入“某某”特许经营网络。
1.2鉴于乙方接受“某某”特许经营理念,具有分销区域之销售网络及其它
相应的商业基础,且诚意向甲方提出特许经营加盟的申请,成为特许经营之成员,并申请经销“某某”品牌系列产品。
经甲方核定,特许乙方于分销区域内经营“某某”品牌系列产品。
1.3有关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将其知悉之甲方任何保密知识、经营方法等向第三者透露,否则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4本合同中使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5本合同中所有经济来往都以双方公司财务为准,双方达成共识,甲乙双方任何业务人员不得代公司或个人收取任何款项。
甲乙双方业务人员的各种私人借款行为都与合同公司无关。
1.6本合同用词定义:
1.6.1商标/营业标志:
“某某”产品及服务商标及其有关标记及于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适用之其它附加或代替商标及营业标志。
于本合同内统称商标。
1.6.2特许专卖店:
甲方授予乙方于指定合同地点内,使用本合同所列之商标及经营技巧所开设之零售专柜或独立店铺并以零售方式经销本合同之特许品。
1.6.3特许货品:
甲方及其指定之代理商/加盟商/供应商、所代理加盟或经销附“某某”商标之货品。
二、协议宗旨
2.1在协议所规定的分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甲方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深层次拓展市场,获取合理收益。
2.2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根据本合同得到之权利只限于一般经销代理商的权利,与本合同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并不产生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到其他任何合同约束之任何权利。
尤其是,本合同并不构成委托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雇员或合伙人。
2.3订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之权利,甲方拥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
三、协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