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资格审查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模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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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桥机
550(≤5吨)
桥门定期的五倍
(1)起重机吨位每增加5吨(不足5吨按5吨计算)加收10%检验费;
幅度、跨度大于10.5米时,每增加3米(不足3米按3米计算)加收10%检验费;
起升高度大于4米,每增加2米加收10%检验费,不足2米按2米计算;
(2)架桥机跨度大于20米时,每增加10米加收10%检验费,不足10米按10米计算;
(3)凡有副钩、抓斗、电磁吸盘、夹钳、双小车、双司机室起重机加收30%检验费;
(4)带有电梯升降结构的加收20%检验费;
(5)防爆型、冶金型(包括吊运融熔金属、炽热金属、炽热非金属的起重机)、绝缘型、非标起重机按相应检验收费的2倍收取;
(6)露天作业、高温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起重机加收30%检验费;
(7)场桥、岸桥、集装箱起重机、绳索起重机按桥、门式起重机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8)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整改复检一次,费用按检验费的20-50%收取;
(9)超过检验周期时,按监督检验进行收费。
2.塔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起重力矩<40吨·
米
起重力矩≥40吨·
800
1000
(1)臂架绞点大于20米时,每增加10米加收10%检验费(不足10米按10米计算);
(2)当检验高度超过10米时,每增加2.5米(不足2.5米按2.5米计算)或一个标准节加收10%;
(3)自升式塔机加收50%;
行走式塔机加收30%;
桥臂式、带有电梯升降机的加收20%检验费;
(4)起重力矩大于40吨·
米的,每增加20吨·
米,加收10%;
(5)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整改复检一次,费用按检验费的20-50%收取;
(6)超过检验周期时,按监督检验进行收费。
3.其它类型起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汽车式起重机(含轮胎起重机)
履带式起重机(含铁路起重机)
桅杆式起重机
随车
起重机
旋臂
缆索
(缆索长度≤100m)
启
闭机
轻小型起重设备
450
2000
400
(1)履带式起重机吨位大于20吨时每增加5吨加收10%检验费,不足5吨按5吨计算;
幅度大于20米时,每增加10米加收10%检验费,不足10米按10米计算;
(2)随车起重机、旋臂起重机吨位大于5吨时每增加5吨加收10%检验费,不足5吨按5吨计算;
(3)轻小型起重设备吨位大于2吨时,每增加2吨加收10%检验费,不足2吨按2吨计算;
起升高度大于4米,每增加2米加收5%检验费,不足2米按2米计算;
(4)其它起重机吨位大于30吨时,每增加10吨加收10%检验费;
(5)缆索起重机缆索长度大于100米时,每增加30米加收20%检验费,不足30米按30米计算;
行走式的加收30%检验费;
每增加一个小车加收10%检验费;
(6)带有副杆、副钩、双卷筒的加收20%检验费;
(7)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整改复检一次,费用按检验费的20-50%收取;
(8)超过检验周期时,按监督检验进行收费。
4.施工升降机、建筑升降机(简易)、锅炉炉膛检修平台、擦窗机、高空作业车、汽车举升机、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施工升降机
建筑升降机(简易)
锅炉炉膛检修平台
升降作业平台
擦
窗机
高空
作业车
汽车
举升机
机械式
停车设备
600
480
750
380
350
80
(元/车位)
(1)高度大于20米,每增加5米加收10%检验费,不足5米按5米计算;
(2)双吊笼升降机按施工升降机加收30%检验费;
混合型施工升降机按施工升降机加收30%检验费;
(3)机械式停车设备每台1500元(≤15车位),大于15车位时每增加一个车位,增加80元;
(4)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整改复检一次,费用按检验费的20-50%收取;
(5)超过检验周期时,按监督检验进行收费。
(三)场(厂)内机动车辆收费标准
专用车辆
观光车
其它类
车辆牌照
燃油
节能环保
200
(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90
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1.载重量大于2吨的,每增加2吨加收10%检验费,不足2吨按2吨计算;
座位数量大于15座时,每增加2座,加收10%检验费;
2.有起重机构的加收50%检验费;
带专用属具的加收20%;
3.改装车加收50%检验费;
4.防爆车辆按相应检验收费的2倍收取;
5.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整改复检一次,费用按检验费的20-50%收取。
(四)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其它游乐设施收费见内发改费字[2005]886号)
滑道≤50米
滑索≤100米
(元/条)
3000
1.滑道每增加20米加收10%检验费,不足20米按20米计算;
2.滑索每增加30米加收10%检验费,不足30米按30米计算;
3.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整改复检一次,费用按检验费的20-50%收取;
4.超过检验周期时,按监督检验进行收费。
(五)客运索道、客运缆车、拖牵索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客运索道
客运缆车
拖牵索道
往复式
循环式
高位
低位
参数
≤1500米
≤150米
5000
4000
2400
1500
1.客运索道、客运缆车每增加500米加收20%检验费,不足500米按500米计算;
2.高位拖牵索道每增加50米加收10%检验费,不足50米按50米计算;
3.低位拖牵索道每增加20米加收10%检验费,不足20米按20米计算;
4.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整改复检一次,费用按检验费的20-50%收取;
5.超过检验周期时,按监督检验进行收费。
(六)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含首检)、单项检验收费标准
1.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及试验审查收费标准
(1)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收费标准
整机型式试验
部件型式试验
整机造价的7%-10%
单件造价的50%-100%
(2)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审查收费标准
型式试验审查费
整机或部件产品造价的1.5%
不足200元按200元收费。
2.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含首检)
安装检验
大修、改造、易地安装检验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起重机械
游乐设施、索道
定期检验收费的2倍
检验不合格,整改复检一次,费用按检验费的20-50%收取
3.特种设备单项检验收费标准
电梯加速度及舒适性
电梯限速器
导轨垂直度
液压系统
钢丝绳
无损探伤
1000元/台
300元/台
500元/台
200元/台
10元/米
电梯整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未包含单项检验收费,单项检验应按上述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七)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收费标准
电梯类、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起重机械类
游艺机、游乐设施类
场(厂)内机动车辆类
索道类
(元/个)
40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理论培训
实作培训
理论考核
实作考核
(元/人)
280
260
30
50
2.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100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培训
考核
60元/人·
天
20元/人·
(1)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新办证培训加收100%,实际培训加收100%;
(2)复审换证培训按50%收取费用;
(3)以上费用中含证书费、场地租赁费、授课费,资料费、材料费按实际成本收取。
(九)特种设备产品生产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升降机
塔式起重机
收费标准(元/台)
(按产品出厂价)
1.5%-2.5%
0.5%-1.0%
其他特种设备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委托检验、司法鉴定检验、事故分析鉴定检验收费标准
检验机构接受执法部门委托的司法鉴定检验、事故分析鉴定检验收费按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4倍收取。
其他委托检验收费标准可适当高于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但不大于50%。
四、其他
1.各项检验工作(包括定检周期)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监察检验规程、规则、标准的规定。
当被检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原则下,可根据工作量、由双方自愿协商收费。
2.对残疾人员团体或单位、幼儿园、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的特种设备检验,本着以服务和社会效益的原则,检验收费可适当减免,但最少不低于本标准的50%。
3.检验机构的自备车(包括工具车),因检验出车,被检单位应向检验单位支付适量油料费、交通费。
4.检验人员到达检验现场后,如因被检单位的责任(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而不能开展工作,被检单位应向检验机构支付误工旅差费并按60元/天·
人支付误工赔偿费及适量油料费、交通费。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1
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D<10
10≤D<100
100≤D<1000
D≥1000
(按出厂价格)
1.0%
0.9%
0.8%
0.7%
注:
(1)表中D为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单位t/h;
(2)热水锅炉额定功率按0.7MW相当于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1t/h计算;
(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4)锅炉产品出厂价系指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炉排/布风板/燃烧器、送风机、引风机、平台扶梯、钢架、烟囱、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补水泵、循环水泵、除尘设备等与安全有关的部件)的出厂价;
(5)委托的产品监造参照本收费标准收取监造费。
(二)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2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D<20
20≤D<100
(按工程总造价)
3.0%
2.5%
2.0%
1.5%
(1)工程总造价为锅炉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费(包括锅炉本体、基础、炉排/布风板/燃烧器、送风机、引风机、平台扶梯、钢架、烟囱、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补水泵、循环水泵、除尘设备、压力管道、分汽缸/分、集水器等与安全有关部件的安装工程施工费、安装时购置的材料费及分包项目费);
(2)散装锅炉安装检验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20%;
(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4)委托的前期检验参照本收费标准及单项检验收费标准收取前期检验费。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表3
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D<1
1≤D<10
10≤D<40
40≤D<100
100≤D<500
500≤D<1000
资料审查(元/台)
300
内部检验(元/吨)
180
150
120
外部检验(元/吨)
70
60
水压试验(元/吨)
35
25
20
强度核算(元/项)
700
(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且小于等于3.82MPa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大于3.82MPa且小于等于9.8MPa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80%,大于9.8MPa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20%;
(2)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
1收取;
(3)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内、外部检验费的80%收取;
(4)水处理设备检验收费标准按公称直径φ≤700mm收取200元,Φ>700mm收取300元;
(5)耐压试验由受检单位提供试验设备、交通工具和操作人员时,按收费标准的30%收取;
(6)检验时增加的规程、规范规定的必要时进行的无损检测、力学性能试验、
化学成分分析、金相分析、安全附件校验、安全保护装置检测等项目,按
相应项目的收费标准收取;
(7)热水锅炉定期检验费按0.7MW相当于蒸汽锅炉1t/h定期检验费收取。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1)锅炉修理、改造、维修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进出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1、进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按设备到岸价的2%收取;
2、进口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费按安装(含现场组装)工程费的4%收取;
3、进口锅炉定期检验费按锅炉定期检验同类产品相应检验费的150%收取;
4、出口锅炉按国内同类产品检验费收取。
(1)单台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2)锅炉到岸价包括锅炉设备销售价(包括锅炉本体、炉排/布风板/燃烧器、送风机、引风机、平台扶梯、钢架、烟囱、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补水泵、循环水泵、除尘设备等与安全有关的部件)、运费和保险费。
(六)锅炉介质分析项目收费标准
表4
锅炉介质分析项目收费标准
项
目
水质
分析
水垢分析
树脂交换容量测定
有机热载体分析
定性
定量
闪点测定
运动黏度
残炭
酸值
水分
5%低沸点馏出物
密度
(元/项)
240
140
(1)锅炉介质分析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2)现场抽检收费标准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20%。
二、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一)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压力容器(含零部件)出厂价的1.2%收取。
(1)容器出厂价为容器本体价格;
(2)单台监督检验费低于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2、压力容器现场安装、组装、移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容器现场安装、组装、移装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2.0%收取,现场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2.0%收取。
(1)单台收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2)工程总造价包括设备销售价和工程施工费。
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表5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不含无损检测、理化分析等单项检测费用)
容积(m3)
外部检验(元)
内外部检验
(元)
耐压试验
气密/气压试验
V<1m3
同容积内外部检验费的50%
V<5m3
V<30m3
220
V<50m3
V<80m3
V<100m3
900
V≥100m3
900+1.5(V-100)
600+1.5(V-100)
800+1.5(V-100)
(1)表中V为压力容器设计或标定容积;
(2)Ⅱ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标准加收50%;
(3)Ⅲ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标准加收200%;
(4)检验高度大于地面3米小于7米时,按上述标准加收30%;
检验高度大于等于地面7米时,按上述标准加收50%;
(5)强度校核收费:
V<50m3按500元/台收取,V≥50m3、按1000元/台收取;
强度校核遇到异型容器时,强度计算收费标准按上述标准双倍收取;
(6)盛装高温、有毒、有害、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标准加收50%;
(7)压力容器需要进行专项无损检测时,无损检测费用为Ⅱ类压力容器收费按本标准加收50%,Ⅲ类压力容器按本标准加收200%;
(8)单台收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9)常压储罐的内外部检验按同容积同项目Ⅰ类压力容器的80%收取。
4、压力容器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容器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工程施工费
(含材料费)的2.0%收取。
单台收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二)超高压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1、超高压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超高压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按产品出厂价格的2.0%收取。
出厂价格是指设备本体价格。
2、超高压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超高压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2.0%收取。
(1)工程总造价包括设备销售价和工程施工费;
(2)单台监督检验收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费按同容积Ⅲ类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200%收取。
(1)强度校核收费按同容积Ⅲ类容器外部检验收费标准的100%收取;
(2)容积小于1m3时,按1m3收取。
(三)气瓶检验收费标准
1、气瓶产品安全性能检验收费标准
气瓶产品安全性能检验费按产品出厂价的2%收取。
(1)气瓶产品包括阀门和附件;
(2)按照国外标准在国内制造并使用的气瓶,按上述标准加收50%。
2、气瓶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1)气瓶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按表6和表7收取。
表6
气瓶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无缝气瓶
焊接气瓶
溶解乙炔气瓶
液化石油气钢瓶
(1)容积小于40升的气瓶,按该标准收费;
大于等于40升的气瓶,每增加1升加收2.5%的检验费;
(2)充装有毒、易燃介质的气瓶清理费按上述标准加收20%;
(3)需测厚、无损检测等,费用按单项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4)置换介质、油漆等消耗材料按市场价格另行收取;
(5)更换的零部件、附件等费用,按产品进货价格的1.3倍收取。
(6)居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具体减免办法,并报同级发展改革委备案。
其中,弱势群体减免标准不得低于50%。
表7
压缩天然气车载气瓶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容积≤50L
50L<容积≤80L
残液处理
10
15
内部清洗
外表面处理(清砂)
音响检测
钢制气瓶磁粉探伤或缠绕气瓶缠绕层检验
瓶阀检验
阀体螺纹检验
5
重量及容积测定
压力试验及残余变形测量
烘干
整体气密试验
抽真空或置换
喷漆和喷字
(1)容积大于80L的气瓶,容积每增加10L加收10%的检验费,不足10L按10L计算;
(2)需测厚、无损检测等,费用按单项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3)置换介质、油漆等消耗材料按市场价格另行收取;
(4)更换的零部件、附件等费用,按产品进货价格的1.3倍收取。
(2)车用天然气瓶改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车用天然气瓶改装监督检验费收取220元/只;
气瓶检验时拆装监督检验费收取100元/只。
(3)焊接绝热气瓶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A
外观检验费按200元/只收取,阀门等安全附件检验费按500元/只收取,静态蒸发率测量费按500元/只收取;
B
车用焊接绝热气瓶安装监督检验500元/只。
需测厚、无损检测等,费用按单项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四)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标准
表8
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标准
检验项目
元/台
一年期检验
1000+50[5(N+1)+D]
三年期检验
一年期检验的150%
安装监督检验
按工程总造价的3.0%收取
(1)N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