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放行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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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成品出厂放行
1.成品出厂放行:
客户门岗登记、领牌——销售开票——佩戴“车辆防火帽”
——空车过磅——装货——重车过磅——离厂,门岗保安员凭地磅室打印的《地
磅单》第五联予以放行,否则不予放行,收留的《地磅单》门岗存档;
(《地磅
单》第五联即作为成品《放行条》使用)
2.外赠或送检验样品等无需返厂的成品放行:
由经办部门准备物品,并由经
办部门经办人开具《放行条》,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交公司综合行政部经理批
准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放行;
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放行条》予以放行,
否则不予放行,收留的《放行条》门岗存档;
3.门岗保安负责对每车次驾驶员的身份证和驾驶证进行登记,入厂时要将驾
驶证扣留在门岗,办完离厂手续后归还驾驶员,并在相应登记本上注明对应放行
条编号、出厂时间、载重等信息;
第五条材料库货物的放行
1.生产辅料入厂需由物流部采购内勤开具《进货通知单》,并分发至品管、
地磅、保管员、门岗,保安员凭《进货通知单》放车入厂,否则不予放行,收留的
《进货通知单》门岗存档;
(《进货通知单》即作为辅料入厂《放行条》使用)
2.如出现不合格辅料退货情况,出厂放行时保安员则凭物流部采购内勤开具
的《退货通知单》放行,并收留《退货通知单》存档,否则不予放行。
(《退货
通知单》即作为辅料退货《放行条》使用)
3.气瓶、备品备件等其他材料库物资的放行由保管员负责开具《放行条》,
经物流经理批准签字或盖公章方为有效放行;
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的《放行
条》予以放行,否则不予放行,收留的《放行条》门岗存档;
4.出厂维修需回厂物品(外发维修的设备等)的放行由机电修负责人负责开
具《放行条》,报生产经理批准签字或盖公章;
门岗保安一律凭有效签字的《放
行条》予以放行,否则不予放行,收留的《放行条》门岗存档;
5.出厂维修需回厂物品的跟踪由门岗保安和经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查,门岗
保安应对到期归厂的物品《放行条》进行跟进、核查,确认无误后予以归档。
第六条废品、废弃物(废纸皮、废铁等)的放行
1.废品、废弃物的处理由物流部负责管理,定期对适量待处理物品联络对比
三家以上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填报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领导批
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量大或贵重物资需按公司招标规定进行处理)
2.废品、废弃物的放行由物流部负责处理(监督装车、监磅等),后续出厂
手续按成品出厂放行规定办理。
第七条客户或合作方自带物品的放行
1.客户或合作方自带物品入厂,公司经办部门人员有义务告知客人自觉到门
岗保安处登记;
门岗保安亦需对来访客人询问是否有自带物品,并请其自觉登记,
以便出入放行。
若出现客户或合作方未登记且带有应开具《放行条》的物资则由
经办部门(如采购部、销售部)负责办理放行手续,由经办部门经理签字或盖公
章方可准予放行。
第八条借出借入物品
1.借出借入物品由经办部门负责出具书面报告,交由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批
准,且出入厂时经办部门还应开具《放行条》;
行条》予以放行,否则不予放行,收留的《放行条》门岗存档;
第九条各种非生产性物品及其它未明列物品的放行
1.非生产性物品及其它未明列物品的放行,有必要的、贵重的物品应按办理
有效《放行条》手续流程进行办理。
第十条物品放行时间及门岗《放行条》管理规定
1.只限成品和主要副产品出库发货可在24小时凭有效《放行条》准予放行;
2.所有非生产性物品(如:
电脑、废品等)只允许在白天8:
00-17:
00时段
凭有效《放行条》准予放行;
杜绝夜间放行。
3.《放行条》由门岗保安负责整理收集,每日早09:
00点前将上一日所有《放
行条》装订好交到综合行政部备案,每月由综合行政部与财务部核对一次,确定
一一对应无误后装订归档。
第二章人员出入放行管理
第十一条本公司职工出入厂管理
1.本厂职工当班期间出入厂均应着厂服,佩挂胸卡,员工有事临时出入厂时,
须出示主任级以上领导(或指定代表人)签字的《出门证》,并交由门岗备案;
2.本厂职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经部门主管签
字,出厂时门岗保安凭有效请假条准予放行;
第十二条企业外人员出入厂管理
1.工程承包人及其雇佣人员需入厂区工作,先由工程承包人到公司综合行政
部登记办理临工手续,并提供需入厂工作人员的有效证件;
办理好手续后由文秘
将名单报门岗保安备案。
(1)入厂:
凭身份证明文件交门卫核对无误后换发“临
时出入证”佩挂入厂。
因赶工时或原有工作人员未到而临时增加或更换人员,来
不及事先办理手续时,应依临时增加人员经由承包人电话联络综合行政部经理同
意,由部门经理转知授权门岗保安准予登记放行;
承包人需于2日内补办所需一
切手续;
(2)出厂:
当日工作完毕出厂时,应交还“临时出入证”,换回身份证
明文件。
午间出厂用餐及工作中出入厂区时亦同。
2.外来公务人员。
(1)对厂商、顾客前来洽谈业务,保安员应做接待询查,
然后以电话通知接待部门,客人填好“来访登记卡”后,派发“来访证”;
(2)
客人离厂时需将被访人签字的“来访登记卡”和“来访证”交回门岗保安处,方
可放行离厂。
第三章车辆出入放行管理
第十三条外来车辆管理
1.来访车辆。
来访应下车进行登记,来访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生产区,只准
停在公司门口或办公楼停车处;
携带的物品门岗保安必须予以登记;
2.提运本公司货物车辆只准停在产品装载待装区,并进出厂区前佩戴好“车
辆防火帽”。
非本公司车辆入(出)厂时,门岗保安应登记入册并记录司机驾驶证
等有效证件号码一并存档,凭有效《放行条》准予放行;
3.内部公车的放行一律凭有效派车单准予放行,否则不予放行。
第四章放行权限表
第十四条公司放行审批权限表:
成品
《地磅单》
《放行条》
地磅员
经办人
/
外赠或送检
经办部门负责人行政经理
放行重点:
采购内勤
/《退货通知单》
1.认章又认
材料库或维修物品《放行条》保管员/经办人
2.相关批准
人不在时,可
授权一名代
理人签放。
(电话通知)
借入、借出
其他放行
经办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
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
注:
1.职位人员变动时,任职通知对放行责任人自动生效和失效;
2.公司所有物资放行权限已明确,特殊情况需经办部门直接汇报公司领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出入厂管理中如发现异常,保安应立即报知上级主管并形成书面情
况说明,呈主管核批后,交经办部门处理;
重大事情应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汇报、
请示。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高管领导会签批准后实施生效,修改时亦同。
附件1:
《放行条》样板
附件2:
“来访证”、“临时出入证”、“来访登记卡”样板
附件3:
《地磅单》样板
附件4:
《进货通知单》和《退货通知单》样板
附件5:
拉货车辆进出管理流程图
到门岗登记、领牌
客户车辆
到销售开票
仓库装货
重车过磅
空车过磅
车辆佩戴防火帽/门岗查车
客户到销售、财务结账
门岗核查物资品种
收回防火帽
门岗凭磅单放行
附件6:
来访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流程图
来访人员
到门岗登记
保安联系接待部门
接待许可后门岗发“来访证”
来访人交还“登记卡”和“来访证”
接待部门会客
会客完毕由接待人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