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审核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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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为会计核算提供原始依据,提供记账依据;
2、可以检查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为会计监督提供重要依据,监督,控制经济业务活动;
3、可以明确经济责任,为落实岗位责任制提供重要文件;
4、可以提供经济信息和会计信息,反映相关经济利益关系,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证据。
二、审核原始凭证的依据
(一)、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与否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
根据: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
另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七十五条规定: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所以,会计审核人员不仅要按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而且要保证本单位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从形式上和实质上进行认真审查。
(二)、国家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和填制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不论哪种原始凭证都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标明原始凭证所记录的业务内容的种类,反映原始凭证的用途,如发货系、入库单等;
(2)原始凭证填制日期,一般应是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的日前;
(3)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4)有关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这是明确经济责任的依据。
(5)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6)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自本内容,主要是表明经济业务事项的项目、名称及有关的附注说明。
厂精美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价.数量和金额,主要表明经济业务事项的计量,这是原始凭证的核心内容。
特殊情况下的原始凭证,除必须具备上述内容外,还应符合一定的附加条件。
(1)外来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2)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3)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等等。
三、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
审核会计凭证是正确组织会计核算和进行会计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由于审核原始凭证是对经济业务进行的事前监督,因而它也是实行会计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
为了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保证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和合法,会计部门和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必须对会计凭证,特别是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
审核原始凭证,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真实性审核
原始凭证作为会计信息的基本信息源,其真实性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对原始凭证真实性的审核主要包括凭证日期是否真实、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数据是否真实等。
对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
对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此外,对通用原始凭证,还应审核凭证本身的真实性,以防假冒。
(二)合法性审核
合法性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上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令、制度办法等规定要求,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凭证传递和审核程序,是否有贪污腐败等行为。
如果原始凭证涉及的经济业务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要向本单位领导汇报,提出拒绝执行的意见,必要时,可向上级领导机关反映有关情况。
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必须及时揭露,并向领导汇报,严肃处理。
(三)合理性审核
合理性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否符合有关的计划和预算等。
(四)完整性审核
完整性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各项要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凭证联次是否正确等。
如果手续不完备,应由经办人员补办。
(五)正确性审核
正确性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各项数字金额的计算及填写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数字和文字的书写是否清楚,有无刮、擦、挖、补、涂改、伪造等现象。
(六)及时性审核
原始凭证的及时性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
为此,要求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及时填制有关原始凭证,及时进行凭证的传递。
审核时应注意审查凭证的填制日期,尤其是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时效性较强的原始凭证,更应仔细验证其签发日期。
四、原始凭证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原始凭证是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据以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性会计资料,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凭证。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原始凭证的使用管理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原始凭证审核中存在的问题
1.形式不规范。
表现为:
一是所取得的原始凭证项目填写不全,不符合会计基础规范的要求,有的不填日期、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有的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写不全,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涂改大小金额;
有的没有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原始凭证上用其他公章代管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采用废弃不用的发票或是逾期旧版发票报销;
二是报账列支的手续不全,存在无财务人员审核、无经办人员签字或其他证明力不足等;
三是取得的凭证非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如:
使用市场上任意购买的收据(也就是白纸据);
四是对外用内部结算票据或普通收款收据(或自制收据)替代发票或财政收费票据。
2、内容不真实。
一是经济活动内容不真实;
二是发票的号码与日期存在倒置,说明未如实反映经济活动发生的时间或发票内容虚假,三是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用于不合理开支等
3.内容不完整性:
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原始凭证应具备7项基本内容,还应当符合一定的附加条件,才称得上是一个完整的原始凭证。
而实际上原始凭证的不完整性非常普通。
如购买文具,不填写品名、单价、数量等,只填写“办公用品”,有的原始凭证只有大小写金额,无任何内容;
原始凭证上无填制单位公章或对制人姓名,因此无法知道此原始凭证的来源;
由于经济业务的需要,必须自制原始凭证以反映经济业务的完成过程,加工资花名册、各种奖金劳务费的发放、各种财产物资的验收年、领料单等,据以报销的自制原始凭证必须具有原始凭证的苗本内容,应填制经济业务内容、时间、金额、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批领导等,以明确经济责任,确保其真实性。
但在具体业务发生时,往往缺少经办人、用制内容过于简单、无大写金额、甚至在应取得未能取得发票时以自制原始凭证代替,缺乏严肃性。
4.原始凭证的时效性。
任何经济业务、会计信息都有时效性,即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送交财会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但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过时的原始凭证,甚至几年前的,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其次,一旦出现问题,时间长了也不便查找责任。
5.原始凭证的遗失:
报销人由于保管不慎,常出现遗失票据现象,如火车票等,由于无法弥补,只能以白条加证明人、批准人代替发票。
6.自制原始凭证使用不规范。
自制的原始凭证一般在格式、内容上比较统一和规范化,但是,个别单位在使用上也存在很多问题和漏洞。
如:
领料单没有严格规定使用范围或审批手续,没有制定有关定额,往往造成多领或以公用名义领作个人私用,还有的把领料单当作材料的销售发票使用,内部调拨单没有调出和调入经手人签章,验收单不按发票验收,还有的以经手人充当验收人,支付工资时由他人代领、代签,有的还不签字等等。
7.发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
在发票管理上不认真执行《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有的单位不经监制部门批准私自印制;
或者根本不进行一次性套写发票,而是撕下发票联由取得发票人自己讲写.这严重违反了发票使用管理办法,有的没有建立领用、注销、保存等专门管理制度;
有的借用、代开、伪造或给顾客空白发票;
有的发票存根不按规定保存期限妥善保管,随意乱扔,致使出现问题后无法核对等。
(二)原始凭证审核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造成原始凭证不规范,甚至失真的原因主要有:
1.内控制度不健全、不落实。
一些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财务管理松弛,没有严格、规范的财务管理手段和验收审批制度。
2.会计监督不力。
会计法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并规定了哪些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如本单位领导指示必须办,在会计人员提出建议没有被采纳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可以执行,同时必须向上级主管单位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请求处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会计人员只管记账、算账、报账,放弃了会计监督职能。
3.财务审核不严,财务人员履行职务责任心、原则性不强。
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主要是为了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从形式上和实际上进行认真地审查。
然而,有些单位没有建立会计审查制度;
财务人员未能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执行会计制度不严格,审核把关原则性不强,有的以领导审批代替审核,如单位领导只要签字或者口头批示不签字,财务就受理;
以领导意图为准,不能按照《会计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财务制度。
致使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违规违纪现象严重,甚至发生违法现象。
4.个别单位领导法制观念淡薄,不重视财会工作,为了小集体利益,不顾损害国家利益,虚列支出套取资金或截留收入用于单位各种费用支出。
5.社会风气不正。
某些单位为了提高本单位、本部门的经济效益和暂时的利益,给客户回扣、提好处费,用不正当的行为争顾客,原始凭证如何开、开什么,按客户的意图办,这也是产生利用原始凭证造假的客观因素。
五、针对原始凭证审核本存在问题的对策
1.加强《会计法》的宣传工作。
会计人员不仅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会计法》,还应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下,组织各部门与会计工作紧密相关人员学习《会计法》必须明确各相关人员对会计工作应承担的责任,要求相关人员提供正确、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从会计工作的源头抓起,使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有了可靠的基础。
2.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所以单位负责人必须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把会计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并诚心支持财务人员严格把关。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原始凭证首先经过制单审核监督环节,对审核并经批准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其次复核记账监督环节,对记账凭证的处理及其所附原始凭证按照会计制度及其财经法规和单位规章进行复审,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入账。
会计主管审核监督环节,对前面两环节进行再审,即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会计法》及政策法规进行审核,为明确各自责任,在每一审核环节完成后,各自签章。
4.采用逆向审批制度。
即原始凭证先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再由单位负责人或分省财务的领导签批报销。
这样,会计人员可以发挥业务特长,从源头上堵塞违规票据入账,为领导聋儿把好第一边关,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提高办事效率,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切实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5.强化财务人员履行会计法的执业力度。
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忠于职守,加强对发票内容真实性的检查和审核,对违反规定的不得报销或向单位领导报告,切实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办事,维护会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
会计审核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依法把关守口,当好用款单位的服务员,头脑里不能有“睁只眼闭只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不仅要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而且要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对报账人员一视同仁,不能利用工作之便搭车报销,更不能为自己的熟人、好友开绿灯。
会计审核人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切实把好票据的“入口关”,不断探索规范财务工作的新路子,以提高会计的审核水平和监督质量。
同时,会计会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服务于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
会计人员面临着巨大的职业挑战,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必须不断更新知识。
由于会计工作既有很强的政策性、又有较高的专业性,近几年财政部又陆续发布了许多具体会计准则,会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并掌握新的专业知识,使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跟上经济形势的发展。
7.提高全社会的监督考核意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的法律法规,强化监督查处力度。
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执票单位和个人的思想教育,对提供内容失真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以堵塞虚假失真发票的源头,审计部门要突出会计资料真实性的审计,并注重边审边督促被审计单位规范原始凭证,对不符合会计制度要求或有疑点的原始凭证要加以延伸审计。
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总之,会计凭证的审核除了会计人员加强自身素质,认真负责,正确填制并审核原始凭证,加强内部控制及自审外,更应加强记账凭证的审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的法律法规,强化监督力度,加强社会的监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的加强会计凭证的审核,从而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参考文献
期刊杂志
姬文军会计凭证审核问题及对策《新疆审计》2009年第2期
赵晓艳浅谈会计凭证的审核[J]东方企业文化2011年04期
幸丽萍;
张丽;
支出类原始凭证之审核[J]财会月刊2010年10期
薛馨会计凭证审核中常见的问题与应对策略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11年第22期
燕文轩有关会计凭证审核的总结杂谈
李丽萍肖亚黎浅议开展会计凭证审计的技巧汉川市审计局
杨雄源浅谈高校会计原始凭证的审核《财会研究》
致谢
本文是在王东泉老师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
王东泉老师以其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高度的敬业精神、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工作作风和大胆创新的进取精神对我产生重要影响。
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深深的启迪。
另外,我还要特别感谢同学对我论文写作的帮助,他们为我完成这篇论文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使我得以顺利完成论文。
最后,再次对关心、帮助我的老师和同学表示衷心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