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评审标准及奖惩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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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病史与主诉不相关、不相符
2、起病时间、地点、可能原因或诱因。
起病时间描述不准确或未写有无诱因
3、主要症状、体征的部位、时间、性质、程度描述;
伴随症状与体征描述。
部位、时间、性质、程度及伴随症状描述不清楚
1/项
4、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与体征。
缺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重要阴性症状与体征
5、疾病演变情况,入院前诊治经过及效果。
疾病演变情况或入院前诊治经过,未描述或描述有缺陷
6、一般情况(包括精神、饮食、睡眠、二便、体重改变及与本病有关的过去疾病史等)。
一般情况未描述或描述不全
7、与本次疾病无紧密关系的其他仍需治疗疾病另起一行予以记录。
未记录或未另行记录
既
往
3
1、既往一般健康情况、心脑血管、肺、肾、内分泌系统等重要的疾病史。
缺重要疾病史,尤其与鉴别诊断相关的
2、手术、外伤史,重要传染病史,输血史。
缺手术史、外伤史、传染病史、输血史
3、药物过敏史。
缺药物过敏史、药物过敏史描述有缺陷、或与首页不一致
个
人
1、记录与个人有关的生活习惯、嗜好和职业、地方病接触史及不洁性生活史。
缺个人史
遗漏与诊治相关的个人史
2、婚育史:
婚姻、女性患者月经、生育史(顺产、难产、流产等)。
婚姻、月经、生育史缺项或不规范
家
族
1、记录与本次疾病有关的遗传或具有遗传倾向的病史及类似本病病史。
缺遗传史
遗传疾病,病史询问少于三代家庭成员
2、直系家庭成员的健康、疾病及死亡情况。
家庭中有死亡者,死因未描述;
或未记录父母情况
体格检查
5
1、按系统循序书写,包括生命体征、发育、营养、神志、表情、体位、步态等一般项目,皮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要求项目齐全,填写完整、正确,心界及某些阳性体征(如肝脾大等)必要时用图表示。
生命体征和全身一般情况(发育、营养、神志、表情、体位、步态等)记录不全
头颈五官、胸、腹、四肢及神经系统检查缺任何一项;
明显扩大的心界、明显肿大的肝脾大、明显的腹部包块未用图表示
2、与主诉现病史相关查体项目有重点描述,且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项目充分。
与本次疾病相关查体项目不充分;
肿瘤或诊断需鉴别者未查相关区域淋巴结
2/项
3、专科检查情况全面、正确(限有专科要求的病历)。
专科检查不全面;
应有的鉴别诊断体征未记或记录不全
辅助检查
记录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写明检查日期、外院检查注明医院名称。
有辅助检查结果未记录
缺日期和医疗机构名称
诊断
主要诊断应与主诉一致,诊断要合理,诊断名称规范,主次排列有序,待诊疾病应列出临床首先考虑的至少2个可能诊断,并在疾病名称后加“?
”,有修正诊断及标注日期、签名。
主要诊断与主诉不一致
待诊未列出临床首先考虑至少2个可能性最较大的诊断
0.5
待诊疾病无修正诊断或记录不规范
次要诊断有重要遗漏
诊断不合理、不规范、排序有缺陷
其他
1、记录医师签名,签名者应具有执业医师资质。
缺医师签名或签名者无执业医师资质
2、入院记录(或再次入院记录)由经治医师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入院日期和记录日期应具体到时、分。
入院日期、记录日期未具体到时、分
*无入院记录;
或入院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或非执业医师书写入院记录
单项扣分
二、病程记录(40分)
首次病程记录
1、首次病程记录由经治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无首次病程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
2、将入院病史、主要疾病、体检及辅助检查归纳提炼,写出病例特点。
要求重点突出,逻辑性强。
照搬入院病史、体检及辅助检查,未归纳提炼,条理不清
3、拟诊讨论应紧扣病例特点,写出对诊断的分析思考过程,阐述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
必要时对治疗中的难点进行分析讨论。
无分析讨论、无鉴别诊断
4
分析讨论不够、鉴别诊断不够
4、针对病情制订具体明确的诊治计划,体现出对患者诊治的整体思路。
急危重病人应记录上级医师指导意见。
诊疗计划用套话、无针对性、无具体内容
急危重病人缺上级医师指导意见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急危重病人入院后应有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即时查房,内容包括记录时间、查房医师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查房时间、补充病史和体征,诊断诊所与鉴别诊断分析及具体检查计划和治疗计划(医嘱)。
无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或入院后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查房记录
急危重病人入院后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未即时查房
未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对病史有无补充、查体有无新发现
无分析讨论、无鉴别诊断分析
分析讨论不够,或与首次病程记录中的内容雷同
日常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1、主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2次,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不少于1次。
主治医师每周查房少于2次或主任医师每周查房少于1次
2、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内容应包括对病情演变的分析,明确诊疗措施,评价诊疗效果。
主治医师日常查房无内容、无分析、无处理意见或其它缺陷
1~3
3、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应有对病情的进一步分析以及对诊疗的意见。
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无分析及指导诊疗的意见
续
4、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病例要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病例未进行疑难病例讨论,或无分析、内容简单,或记录内容有明显缺陷
5、上级医师日常查房时应对重要的辅助检查异常结果进行分析、评价。
无分析、评价
6、上级医师查房加分项。
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每周2次以上
加1分
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每周1次以上
日常病程记录
15
1、记录患者自觉症状、体征,分析其原因,有针对性地观察并记录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效果。
未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变化、观察记录无针对性、对新的阳性发现无分析及处理措施等
1/次
2、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病危随时记至少每天1次,病重至少每2天1次,病情稳定至少每3天1次,病情变化时随时记录)。
未按规定记录病程记录
3、记录异常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有分析、处理意见及效果。
未记录异常的检查结果,或无分析、判断、处理的记录
4、记录所采取的重要诊疗措施与重要医嘱更改的理由及效果。
未记录所采取的重要诊疗措施;
未对更改的药物、治疗方式进行说明
5、加强医患沟通,及时书写沟通记录,对所患疾病诊断、治疗方案、病情变化、治疗效果、重要事项等方面进行有效沟通,及时了解患者或家属意愿,医患沟通记录应有患方签名。
对病情危重患者,病程中未记录向患者近亲属告知的相关情况
6、常规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常规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内未完成
2/次
7、请会诊记录由经管医师书写,要求内容完整,要有会诊申请理由及目的,并由上级医师审签
请会诊记录不规范,缺申请会诊的理由及目的
8、会诊医师应有经管医师陪同下查看病人,并书写会诊意见
会诊意见不具体,未回答请会诊科室需要解决的问题
9、病程中应记录会诊医师意见及执行情况
未在病程中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
10、有创检查(治疗)操作由具体资质的人员完成,并在操作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操作记录
无有创检查(治疗)操作记录或未在操作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
11、有创诊疗操作(介入、胸穿、骨穿等)记录应书写操作时间、名称、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顺利、患者有无不良反应及术后注意事项,以及操作者姓名
有创诊疗操作(介入、胸穿、骨穿等)记录未记录操作过程、有无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操作者签名
12、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当天病程中应有记录,内容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种类及量、有无输血反应,输血后应有病情分析、效果评价记录。
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当天病程中无记录或记录有缺陷
13、抢救记录、抢救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抢救记录应书写记录时间、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具体措施、效果,参加抢救医务人员姓名及职称(应有副高及以上医师参与抢救),开具的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内容相一致。
无抢救记录,或抢救记录、抢救医嘱未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抢救记录内容有缺陷或无副高及以上主持
开具的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内容不一致
14、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每月一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无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交班与接班记录,转出与转入记录雷同
15、涉及各种临床诊疗技术应用的,病程记录中应有选择该项诊疗技术的理由和对相关病情的分析、讨论记录,应用后所取得的效果(病情转归、不良反应、意外情况等)以及相应级别医务人员的分析、讨论和评估有记录。
病程记录中缺所选临床诊疗技术应用的理由及病情分析、讨论
应用后所取得的效果(病情转归、不良反应、意外情况等)以及相应级别医务人员的分析、讨论和评估无记录
16.各种药物的使用情况,病程记录中应当有医生选择使用该类药物的理由和对药物治疗效果、副作用、病情变化的分析、讨论和评估记录,特别是抗菌药物、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要详细记录。
抗菌药物、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无病程记录
所选药物的理由无记录或理由不充分
所选药物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分析、讨论和评估记录
17、出院前应有上级医师同意出院的病程记录
缺上级医师同意出院的记录
18、自动出院、放弃抢救、拒绝尸检的病人应有相关记录及患方签名。
自动出院、放弃抢救、拒绝尸检的病人无有相关记录及患方签名。
19、其它
病程书写有其它欠缺、缺项、漏项
酌情扣分
围手术期记录
10
1、术前小结应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
无术前小结或有缺项、漏项等
2、择期中等以上手术应有有手术者参加的术前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术前准确、手术适应症、手术风险评估、手术意外或并发症及合并症处理预案,医师签名。
择期中等以上手术无术前讨论记录
术前讨论记录不规范、缺医师发言、记录内容无针对性、无实质性讨论内容、缺记录医师签名
3、应有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的记录。
手术当日或前日无术者查看患者的记录
4、手术前一天应有病程记录。
无手术前一天病程记录
5、有麻醉师术前查看、术后访视患者的记录。
无手术前、后麻醉医师查看患者记录
6、手术记录由手术者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一般项目、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术中出血及输血、标本等情况。
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
非手术者或一助书写的手术记录
无手术医生签字(包括由一助书写的)
7、麻醉记录由麻醉医师于术后即刻完成。
包括患者一般及特殊情况、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方式及日期、麻醉方式、各项操作开始及结束时间、麻醉期间用药、特殊或突发情况及处理、手术起止时间、麻醉医师签名等。
无麻醉记录
未记录麻醉中的病情变化和处理措施
8、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三方,分别于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及三方签名,不得提前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缺《手术安全核查表》
未逐项核查相关内容并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或填写有缺陷
缺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任何一方签名
9、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应即时完成手术清点记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使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情况、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
缺手术清点记录单
手术清点记录无巡回护士、器械护士签名
10、术中改变手术方式、摘除器官应有沟通记录和患方签名。
术中改变手术方式、摘除器官应无沟通记录或沟通记录缺患方签名
11、术后病程记录由参加手术者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内容包括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缺术后病程记录或记录不规范
12、应有术后连续3天,每天至少一次的病程记录;
术后3天内应有手术者查看患者的记录。
缺术后三天中某一天的病程记录
术后3天内无手术者或上级医师查看患者的记录
三、出院或死亡记录(10分)
出院或
死亡记录
1、于患者出院(死亡)24小时内完成,记录内容包括:
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死亡)诊断、出院医嘱。
死亡记录内容同上述要求外,应记录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具体到分。
缺出院(或死亡)记录或未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出院或死亡记录缺医师签名
死亡记录无死亡原因、死亡时间
诊断治疗方案不合理,不符合规范要求
3~5
2、诊疗经过要记录简要的诊断经过,主要的治疗用药名称、剂量、疗程、用量,手术病人要记录手术名称、方式及病理结果,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或不良反应等。
主要的治疗用药名称、剂量、疗程、用量,手术名称、方式及病理结果,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并发症或不良反应等无记录或不规范、有缺陷
3、出院诊断规范、全面,符合疾病分类ICD-10标准。
出院诊断诊断不全面,有缺陷
1~2
4、出院情况包括患者自觉症状、出院时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手术病人应说明伤口愈合情况,是否留置引流管、石膏及拆线等情况。
缺患者出院时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结果,伤口愈合情况,留置管、石膏及拆线等情况的记录
5、出院医嘱应包括具体休息时间,继续治疗的医嘱,出院带药应注明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疗程、总量及停药时间,有伤口的应交代出院换药的有关事项,康复活动指导意见,有关随访及其他需要特别关照病人的注意事项。
缺具体休息时间,出院带药无名称、剂量、用法、疗程及停药时间,有伤口未拆线未交代换药及拆线有关事项,有关随访及需要特别关照病人的注意事项交代不清楚
6、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内容符合规范,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每位发言人的具体讨论、分析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
死亡病历缺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死亡讨论未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未记录每位发言人的具体讨论意见
无主持人总结意见或总结意见不全面
记录不规范、无实质性讨论内容、字迹潦草不易辨认、无记录医师签名
四、病案首页(5分)
病案首页
各项目填写完整、正确、规范。
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
某项未填写、填写不规范、填写错误
五、知情同意书(10分)
知情同意书
1、手术、麻醉、输血及有创操作病例应有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手术、麻醉、输血及有创操作病例无患者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2、手术、麻醉、输血及有创操作知情同意记录规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目的、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风险、患者签名、医师签名等。
3、使用自费项目应有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使用自费项目无患者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4、选择或放弃抢救措施应有患者近亲属或委托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的医疗文书。
放弃抢救无患者法定代理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的医疗文书
5、非患者签名的应签署授权委托书。
非患者签名无授权委托书
非授权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6、病情危、重患者应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向患者家属或代理人告知病情,并由患方签名的病危通知书。
病情危、重患者无患方签名的病危通知书
六、医嘱单及辅助检查单(5分)
医
嘱
单
1、每项医嘱应有明确的开具或停止时间。
医嘱开具或停止时间不明确
2、医嘱内容应当清楚、完整、规范,禁止有非医嘱内容。
医嘱内容不规范或有非医嘱内容
3、每项医嘱开具或停止均应有医师的亲笔签名。
医嘱无医师签名
辅助检查单
1、住院48小时以上要有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住院48小时以上无血尿常规化验结果;
也未转抄门诊化验结果
2、已输血病例中应有输血前九项检查报告单或化验结果记录(乙肝五项、丙型肝炎、转氨酶、艾滋病、梅毒等九项检测)
已输血病例中无输血前九项检查报告单或化验结果记录
3、手术病例术前完成常规检查(肝功、肾功、出凝血时间、HBSAG、血常规、尿常规、血型、心电图、胸片等)。
术前常规检查缺项
4、辅助检查报告单粘贴整齐规范,有标记正确。
检查报告单粘贴不规范、异常结果无标记
5、化验单粘贴准确无误。
化验报告单粘贴错误
6、住院期间检查报告单完整无遗漏。
缺对诊断、治疗有重要价值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七、基本原则(5分)
书写基本原则
1、严禁涂改、伪造病历记录。
有涂改或伪造行为
2、修改时,应在错处用双划线标识,修改处注明修改日期及修改人签名。
病历中不得夹带有其他病人的资料
修改不规范,病历中夹带其他病人资料
1/处
3、各种记录应当有书写医生的亲笔签名并字迹清楚。
记录缺医生的亲笔签名
4、病历中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如姓名、病案号等),一般信息记录准确无误。
记录单一般项目(如姓名、病案号等)填写不完整或信息记录有误
5、字迹清楚,页面整洁,病历排序正确,不缺页、少页。
字迹潦草不易辨认、页面欠整洁,病历排序有误、缺页、少页
6、病历内容应客观准确不得互相矛盾。
病历中记录内容互相矛盾
7、病历中严禁拷贝错误。
系拷贝行为导致的严重错误
单项否决
8、完善病历中的医师、护理,以及辅助检查报告的签字(包括经治医生和上级医师)。
医师、护理,以及辅助检查报告未签字或潦草不能够辨认
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出院病历质量评价。
2.出院病历评价总分100分,甲级病历>
90分,乙级病历76-90分,丙级病历≤75分。
3.表中所列单项否决项共计12项,缺入院记录直接扣25分,余11项扣10分。
4.每一书写项目内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的标准分值(单否扣分不计入内)。
5.对病历中严重不符合规范,而本表未能涉及的,可说明理由直接扣分。
抽查方式:
每月的第二周周一下午2:
00开始,从上月的病历中随机抽取(原则为:
每个住院医抽取2份病历)。
考评方式:
由医务科组织。
考评人员:
霍江、邓云清、潘万金、龙孝彬、丁洪浪组成,并按考评标准打分,以平均分计算其最后得分。
奖惩办法:
甲级病历每份奖励100元,乙级病历不奖不惩,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