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套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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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在交付后,对产品实施召回控制措施。
3、职责
1)经理授权质检科负责启动召回程序,负责执行召回,负责以下事宜;
a)做好不安全食品销售记录。
b)保持与客户的联系,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将巳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在交付后,按销售记录及时采取召回措施。
c)参与各部门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进行评审,查找不合格原因。
d)在获得不合格产品需召回的信息后,要立即对该批次的产品留样,还要判断相邻批次产品是否留样进行复查,已证实是否不合格及其不合格原因。
e)根据不合格原因查清归属,通知责任部门;
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f)根据不合格原因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监督检查召回工作的有效性。
2)加工车间负责按被批准的处理方案对召回产品进行处置。
4、工作程序
4.1当产品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之一时,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1)产品可能导致一般性的健康危害。
2)产品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危害,但存在质量、规格、品质等缺陷。
3)产品不符合新规定时。
4)当产品经政府部门抽检发现不安全被责令召回时。
4.2启动召回时通知相关方:
1)质检科负责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关于产品召开计划详情,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产品销售区域、召回原因及相关危害;
并由其负责通报产品召回后的产品评审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2)供销科负责通知顾客、消费者、承运者和仓储方,并负责产品召回的解释工作和召回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4.3召回措施实施步骤
1)对已确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迅速调查清楚已交付数量和去向并按通知相关方程序进行实施。
2)质检科对产品进行追溯,监督检查回收产品的有效性,查清数量及标示情况,防止不合格产品遗漏。
3)根据调查情况,由质检科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在召回不合格产品时,要确保所有不合格产品及时识别并迅速清理出市场。
4)对巳召回产品和库存的该批次不合格产品,要求立即进行分别抽样检验,已证实是否不合格及其不合格原因。
5)由质检科负责召集各个相关部门进行不合格原因的分析,根据检验结果和现场考察评估不合格因素,最后综合分析做出不合格产品评审结果。
6)根据不合格产品评审结果通知责任部门立即分析原因,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4.4召回产品及库存相关产品的处理程序:
1)质检科根据不合格产品评审结果对召回产品做出处理方案。
并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处理,方案有如下几种:
a)销毁:
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b)重新返工。
2)处置方案的实施
a)对使用的原材料或辅助材料造成的不合格,作销毁处理。
b)对产品巳变质的产品,作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理。
c)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应由车间进行返工,经检验员重新检验,使其达到要求后方可出厂,供销科在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3)生产部门根据被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该批产品进行妥善处理。
4)质检科及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5)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质检科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4.5销售部门应保持与顾客的联系,及时收集国内外新规定和要求,分析顾客的满意和投诉的信息,并做好记录。
4.6质检科对责任部门的纠正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对结果进行验证,并做好《不合格处置记录》。
必要时对管理体系及相关文件做出修改和验证。
4.7销售部门根据车间处置结果及质检部验证结果向顾客提供答复。
4.8质检科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
执行情况的记录,内容包括:
1)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
实际召回的情况;
2)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
3)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4)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处置情况。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不安全食品销售记录》
《产品返工记录》
《不安全食品召回处理报告》
《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记录》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安全紧急情况得到及时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适用于本公司对潜在食品安全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1)生产科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突发的紧急情况和事故。
2)各部门负责相关紧急情况的预防与处理。
4.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
4.1.1生产科根据企业潜在的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确定潜在紧急状态发生点,做出醒目的标识或警示语,如“进车间前应进行消毒”、“小心触电”等。
4.1.2制定紧急情况应急方案
1)原材料、辅料被染污
a)对使用有问题的原辅材料的半成品、成品进行评估,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不合格品召回制度》进行处理。
b)对已发出的使用了有问题原辅材料的产品进行评估,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发生。
2)工艺参数出现重大偏差
a)对受影响的产品进行隔离、评估、执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b)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发生。
3)顾客的重大投诉
a)立即与顾客沟通,分析投诉问题的性质,如属产品安全事故,执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b)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4.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4.2.1如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相关部门立即报告质检科,同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如暂停生产、切断加源、关闭设备等。
4.2.2由质检科在知悉发生下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小时内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导致30人以上群体性食品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4.2.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停机时,应视情况,按下列操作规程处理。
1)当设备突然停电时,先切断电源总开关,再切断各个设备电源,然后检查停电原因。
a)若是电力故障,在8小时内恢复电力,恢复电力后继续投料,这批产品必须抽样化验,合格方可入库;
b)8小时之外恢复电力,清扫设备和管道,滞留物当废品处理。
2)设备突然断水,立即停止生产,查出故障立即排除,恢复供水。
调查与控制
1)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物中毒报告后,质检科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采取下列措施:
a)协助卫生机构对中毒人员救治。
b)企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可疑中毒食品及其有关工具、设施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c)积极配合卫生、食品监管部门调查小组现场调查。
2)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或者有证据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采以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a)封存造成食品安全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及期原料。
b)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用具。
取得食品监管部门同意后及时清洁消毒,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
c)按照《不合格品召制度》收回巳售出手造成食物安全或者有证明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的食品。
d)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在食品监管部门监督
下销毁。
4.3纠正的改进
1)事故发生后,质检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性质、经过、损失等情况,其结论报经理,为事故处置提供依据。
2)总结分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
汲取教训,认真反醒,并提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及《纠正预防措施处理记录》。
4.4质检科保存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召回制度》
《不符合情况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
《不合格品召回记录》
《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做到不合格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
适用于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加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控制
1)质检科负责对过程产品质量的检验和质量责任制的考核。
2)各部门对本工序产品质量负责。
4、质量管理制度
4.1管理制度
1)车间领料应由车间主任负责,按照一天使用数量到仓库领取,仓库保管人员严格按照《产品贮存管理制度》规定对出入库原、辅材料进行管理。
2)生产科《生产过程及关键质量控制点作业指导书》,各生产车间获得并使用各类作业指导书。
3)企业员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本工序的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严格按照《生产过程及关键质量控制点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做到个人卫生整洁,并认真填写监控记录。
牢牢树立“质量至上”观念,人人参与质量活动,全员都是质量监督员。
4)配置适宜的生产设备,操作人员按《生产设备、工器具、容器等的清洗、消毒》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保养,并定期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运行能力。
5)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食用级别的,并按规定要求使用,各工序人员按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本工序卫生工作。
6)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车间、仓库及运输工具及车辆进行消毒。
7)质检科严格按照《生产过程和成品质量检验制度》规定要求,对各工序生产制品,由检验人员随机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解决,做到不合格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并对产成品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8)生产科和车间主任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生产工艺纪律考核,对违反操作规程者,立即劝阻,并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9)生产科和质检科保留过程控制的相关记录。
4.2考核办法
1)质检科负责质量管理考核工作,对生产各过程操作
人员生产的半成品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2)本考核办法采用奖罚制,每季度考评1次,如每次都无过错,年终进行奖励。
3)操作人员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操作,并做好各关键工序的监控记录,关键控制点的工艺指标合格率100%,每降低1%,扣罚人民币50-100元。
4)生产设备的完好率为100%,每出现一次影响生产时,扣罚生产车间现金200元。
、
5)对操作者违反工艺纪律,玩忽职守,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质量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人民币100-200元。
6)半成品质量必须符合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半成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其中:
卫生指标100%,若有一项不符合,扣罚生产车间现金200元。
7)生产车间应搞好设备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定时消毒。
随时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卫生进行检查,车间有一处不合格,扣当班人员现金50元。
8)包装人员:
本厂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标签整齐、整洁,生产日期清晰,封口严密,包装箱封口整齐。
每抽查一次不合格,扣罚当事包装人员现金50元。
9)各岗位生产记录字迹工整、认真、准确,无涂改现象,记录与实际指标不符,扣当事人现金50元。
10)对质量管理做出突出贡献,包括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技术革新,进行设备改造,或者避免质量事故发现的当事人,给予50-100元奖励并参考年终奖励。
5、相关文件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手册》
《产品质量考核记录》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记录》
《工艺纪律检查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通过对食品安全自查,评价企业食品安全业绩,并为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适用于对公司食品生全过程及安全管理的过程检验及评价。
1)食品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2)质检科负责对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进行策划,根据自查情况写出自查报告。
3)自查小组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自查活动。
4)各部门配合自查小组完成自查工作。
4.1年度自查计划
1)食品安全自查每年至少一次,并要求覆盖公司食品生产全过程及安全管理的过程。
2)出现以下情况时由食品安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自查:
a)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b)出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事故或食用者对某问题出现连续投诉;
c)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其他外部要求的变更;
4.2食品安全自查主要内容
1)质检科
a)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b)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和记录的控制情况;
c)人员培训情况;
d)原、辅材料和生产过程及产成品的检验控制情况;
e)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
f)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情况;
2)生产科
a)食品生产工艺、配方及技术文件资料的控制情况;
b)生产计划完成情况;
c)生产现场卫生检查管理情况;
d)基础设施和生产设备管理情况
3)供销科:
a)合格供方评价和选择控制情况;
b)原、辅材料采购情况;
c)产品销售情况和售后服务情况;
d)顾客投诉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情况;
4)生产车间
a)生产计划完成情况;
b)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c)生产现场卫生控制情况;
5)仓库:
a)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储存、防护、标识情况;
b)库存原、辅料及成品日常检查情况。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日常自查
1)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天对生产车间的生产环境卫生和生产过程控制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
2)各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负责的食品安全过程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3)车间主任或卫生管理员每天对进出车间员工更衣、洗手消毒、卫生及健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车间主任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4.3.2集中自查
1)首次会议
a)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领导、自查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入会者签到,审核组长主持会议,并由企业管理部保存会议记录;
b)会议内容:
由食品安全负责人介绍自查目的、范围、方式、日程安排及其他有关事项,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现场自查
a)自查人员根据受检查部门的职责和义务执行情况进
行现场查验,可通过面谈、查阅文件和记录审查、作业观察、实际测试等抽样检查等方法,寻找客观证据。
b)食品安全负责人要控制自查全过程,自查人员并做好现场审核记录。
c)自查人员应确保自查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发现问题时,应填写《自查不合格报告》,并经该责任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以保证不合格的能够被理解。
3)末次会议
4)现场自查结后,食品安全负责人召开末次会议,报告自查结果,末次会议不受时间限制。
a)参加人员:
领导层、自查小组成员及各部门领导,食品安全负责人主持会议,质检科保存会议记录。
b)会议内容:
食品安全负责人宣讲《自查不合格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纠正措施的要求及日期。
4.4自查报告
在集中现场自查完成后一周内,由食品安全负责人写出《食品安全自查报告》,报告内容:
1)自查目的、范围、方法和依据;
2)自查实施情况总结;
3)不合格项颁布情况分析、不合格数量及严重程序;
4)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5)对受查验部门进行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对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符合性评价结论及今后应改进的地方。
6)提出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要求。
4.5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
1)被开出《自查不合格报告》的部门,针对不合格调查分析造成不合格的原因,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2)纠正/预防措施制定后,经食品安全负责人确认、批准后实施,受审核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质检科负责对实施结果跟踪验证,并报告验证结果。
4.6严生情况处置措施
1)自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对食品安全要求可能存有一定风险时,应当立即采了以整改措施;
2)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对生产的产品加倍抽样检验,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时,立即按《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进行处理。
4)4.7办公室负责保存自查记录
5、相关文件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手册》、《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
6、相关记录
《年度食品安全自查计划》
《自查记录》
《自查不合格报告》
《年度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自查首(末)次会议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