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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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学
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
为落实家长素养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家校共育,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数字家长学校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全市第二批中小学(含中职)数字家长学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要求
(一) 运作机制。
组建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数字家校管理团队,深入推进数字家校建设与应用研究。
(二) 创建模式。
数字家校以学校为主体,本年度创建模式为学校利用“之江汇”教育广场APP家长端完成数字家校学习平台的搭建。
具体创建方式详见《之江汇数字家校创建手册》(附件1)。
(三) 应用要求
1. 数字家校2021年度向家长推荐家庭教育学习资源数量不少于20个,并引导家长自主学习。
2. 在学校指定的数字家校学习平台完成注册的家长比例不少于60%(家长注册人数/学生总数)。
3.家长在数字家校学习平台每年人均学习不少于4次(家长完成线上学习总人次/学生总数)。
二、 把握认定程序
(一) 县(区)教育部门推荐。
各县(区)数字家校推荐数量不低于辖区内中小学校总数的15%;各县(区)于6月25日前完成2021年度数字家校的推荐工作,并填写《2021年各县(区)数字家长学校推荐汇总表》(附件2),市属数字家校名单由市家长学校总校推荐并填写。
数字家校相关申报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家长学校总校。
(二)市教育局组织认定核查。
在县(区)推荐的基础上,11月前市教育局对照认定基本条件,组织专家对上报学校进行核查完成2021年度数字家校认定,市级数字家校认定比例不低于全市中小学校总数的10%; 11月底前,公布名单并上报省教育技术中心。
三、 做好案例征集
围绕数字家校建课程、重应用、有共享三个维度评价,从2021年开始,每年向全市各中小学征集评选数字家校优秀应用案例,并择优参加省级优秀案例评选。
通过引领示范、以点带面,提升我市数字家校建设与应用水平。
四、 注重部门分工
相关部门应分工协作,各尽其责,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基教部门主要负责数字家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家长学校总校主要负责市属数字家校的推荐、指导督促学校做好资源更新等相关工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与省级部门工作对接及相关材料上报、数字家校资源建设的技术指导、优秀应用案例征集及数字家校应用绩效数据统计上报等相关工作。
五、强化评价宣传
各县(区)教育部门应高度重视数字家校建设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数字家校创建,确保工作实效。
各中小学校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数字家校创建,并引导家长积极参与。
数字家校创建及应用情况已列入省对市、县(区)的年度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评价考核指标。
各教育部门也要将数字家校创建情况纳入各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的评价考核。
各县(区)、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数字家校的宣传和推广,形成浓厚的家校共育氛围,进一步提升我市家校共育工作水平。
市教育局联系人:
张萍,电话:
2036049
市家长总校联系人:
陈明,电话:
2036092
市教育服务中心联系人:
毛云瑜,电话:
2083693
附件:
1.之江汇数字家校创建手册
2.2021年各县(区)数字家长学校推荐汇总表
附件1
之江汇数字家校
创
建
手
册
任务一:
完成之江汇教育广场学校空间班级设置。
任务二:
批量完成学生分班和家长信息导入。
任务三:
申请开通之江汇数字家校管理权限。
任务四:
推荐学习资源。
任务五:
组织家长参与学习。
任务六:
查看学校任务统计。
任务一:
完成之江汇教育广场学校空间班级设置(已完成设置的学校,可以跳过)
1.使用之江汇学校管理员账号进入学校管理后台。
登录之江汇教育广场(),使用之江汇学校管理员账号进行登录。
在“设置,,——“学校管理”处进入学校管理页面。
2.完成班级创建
进入学校管理界面,点击“通讯录”,进入“班级管理”,点击“新增校区/班级”,在编辑页面填写校区名称、选择填写学段、年级、班级等信息,点击保存即可完成校区、学段、年级和班级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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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更改或添加班主任
进入学校管理后台,点击“通讯录”-“班级管理”,
点击进入到对应的【学段】、【年级】;
点击需要设置班主任的班级;
在此页面即可设置班主任,除此之外还可以设置班长,
添加老师、学生、家长。
任务二:
批量完成学生分班和家长信息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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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个新增学生或家长联系人?
进入学校管理后台,点击“通讯录”-“班级管理”-“添加学生/家长”
2.批量导入学生和家长联系人?
进入学校管理后台,点击“通讯录”-“班级管理”-“批量导入/导出”;
导入模板,填写好学生的信息后,也在此页面上传此表格,导入即可完成批量学生账号创建。
建议以班级为单位进
行导入,一次最多支持导入5000名学生,一个学生最多添加2个家长。
学生默认密码在“设置”里查看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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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三:
申请开通之江汇数字家校管理权限
目前,数字家校开通权限已下放到市、县之江汇区域管
理员。
学校可以填写之江汇数字家校申请表(附件1),提交
当地审核后开通。
如当地没有组织开通的,可将申报表发送
到邮箱373162643@,向省管理员申请开通。
1.使用之江汇区县管理员账号,
2.从空间返回之江汇教育广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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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点击“管理员管理”-“添加管理员”,输入待开通数字家校的学校用户的之江汇账号(系统会自动排定输入的账号是否正确,注意账号首字母大小写),并在用户类型中选择“学校负责人”,点击“确定”即开通成功。
任务四:
推荐学习资源
方式一:
使用已开通权限的数字家校管理员账号登录浙江家长学校网站(),点击“家校管理”进入数字家校后台。
选择“任务管理”,进入学习任务资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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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学习任务推荐资源由
选择合适资源进入相应年级。
学校德育部门组织研究后确定。
备注:
学习任务资源推荐功能已在优化中,计划8月底上线,届时学习任务按年级推荐,学校可以随时调整任务中的资源。
方式二:
专题资源推荐。
向家长推荐平台中已设置的专题资源和品牌栏目,组织家长自主进行学习。
方式三:
直播活动。
向家长推荐平台中播出的直播活动,组织家长报名参与学习。
方式四:
订阅分平台。
家长可订阅平台中的地方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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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数字家校课程空间,进入学习。
任务五:
组织家长参与学习
家长可以通过下载之江汇APP,或通过浙里办、浙政钉、
微信等渠道,进入之江汇数字家校进行学习。
任务六:
查看学校任务统计。
1.学校数字家校管理员通过数字家校后台家校概况,查看学校运行数据,确保家长注册率大于60%、资源数量大于20、家长人均学习次数大于4次,既达到数字家校认定要求。
之江汇区域管理员进入数字家校后台后,点“用户统计”查看辖区之江汇数字家校运行数据。
可截图保存后,根据各设区市认定时间安排,申报数字家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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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家长学校”移动端(之江汇家长端)
数字家校创建申报表
单位
地区
学段
小学(5)初中()高中()中职()其他
管理团队
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项目联系人
姓名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网络管理员
姓名
部门及职务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师训账号
承诺
意见
我校现有行政班,学生数,为更好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现申请在之江汇家长端创建数字家长学校,指定竺老师负责数字家校网络管理。
学校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好数字家校运作和管理,并对家长注册数据、家校消息管理、家长学习记录、校本资源上传等应用行为和数据安全性、真实性负责。
推荐
单位
意见
附件2
2021年各县(区)数字家长学校推荐汇总表
县(区)教育局
学校总数本次认定学校数认定比例.
序号
学段
单位
数字家长学校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本年度数字家校建设统一选用之江汇平台;请各县(区将本表于6月25日前报送给市家长学校总校陈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