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索道安装施工工艺标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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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

4

起重工

5

油漆工

2.3设备、材料的验收及保管

2.3.1设备的验收、保管

2.3.1.1开箱检查

对业主供应的设备要有业主、供货厂家、监理、安装单位四方共同参加。

开箱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检查包装物是否损坏,如有损坏做出记录。

⑵查验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材料清单中的要求。

⑶点验实物:

按装箱清单对实物进行清点,检查数量是否齐全。

① 钢结构的检查:

预组装的钢结构,分解运输的各独立构件应涂以底漆并进行编号,其附件及联接零件等单独进行标记;

用直升机吊装的构件,尚应标明构件的质量、重心位置和定位标记。

② 对钢丝绳进行外观检查时,如发现绳盘损伤、包装损坏、钢丝锈蚀或其他缺陷,应会同有关方面详细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否则不得交付安装。

③ 所有的机械设备,应检查是否按设计配备了地脚螺栓、垫圈、螺母和防松装置。

④ 电气装置的检查应按现行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⑷ 开箱各方代表在开箱记录上签字

2.3.1.2设备入库保管

(1)除零件和某些附件外,钢结构可堆存在露天场地上,但堆存时不得接触地面;

各构件应稳固地堆存在垫块上,堆层的高度不得超过1.5m;

桁架应直立堆存,各构件上不应积水。

支点布置应防止局部应力过大和结构变形等。

(2)钢丝绳应保管在材料库内;

施工过程沿线存放时,绳盘应稳固地支承在垫块上,距离地面不得小于0.2m,绳盘上应复盖防护物。

(3)电气装置的保管应按现行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2.3.2安装辅料准备

根据施工方案或预算准备安装辅料,一般应包括焊条、氧气、乙炔、平垫铁、斜垫铁、清洗剂、润滑脂、油漆。

2.4主要施工机具

2.4.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卷扬机、吊车、叉车、手动运输车、电焊机。

2.4.2主要工具

倒链、千斤顶、气割工具、钳工工具、刀具及电工工具。

2.5测量及计量器具

连通管、水准仪、全站仪、框式水平仪、钢丝线、线锤、钢卷尺、钢盘尺及钢板尺。

2.6作业条件

2.6.1图纸会审并完成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审批。

2.6.2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已建立并已正常运行。

2.6.3土建基础验收并完成中间交接,必要电源接至现场,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场地周边清理干净。

3.施工工艺

3.1工艺流程

 

3.2工艺操作过程

3.2.1基础验收

3.2.1.1在验收站房和支架基础时,应特别检查各预埋件和各预埋螺栓埋设部分的中间验收记录和露出部分的施工质量。

3.2.1.2各预埋螺栓应配有垫圈、螺母和防松螺母,螺纹部分应涂油脂并加以保护。

钢筋混凝土站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1.2

(1)的规定。

表3.2.1.2

(1)钢筋混凝土站房的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站房纵向中心线对索道中心线的偏移

20mm

站口横向中心线对设计中心线的偏移

预埋螺栓组中心线对设计中心线的偏移

5mm

一组地脚螺栓之间的距离

±

2mm

预埋螺栓顶端的标高

顶端朝下时

顶端朝上时

-20mm

+20mm

6

预埋件的标高

7

横梁下弦安装处的标高

10mm

8

楼板顶面安装处的标高

+10mm

9

站房地面的标高

-10mm

钢结构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1.2

(2)的规定

表3.2.1.2

(2)钢结构基础允许偏差

项目

钢支架或站房基础纵向中心线对索道中心线的偏移(按相临跨距中的较小跨距计算)

0.0005L但不得大于50mm

钢支架或钢站房基础纵向中心线对索道中心线的偏差

1/1000

相临支架或站房与最近支架的基础横向中心线的跨距

0.001L但不得大于100mm

同一钢支架或钢站房其分离基础中心线之间的距离

10mm

钢支架或钢站房基础顶面的标高

跨距和200mm以内时允许50mm,跨距和每增加100m允许偏差增加10mm

同一钢支架或钢站房其分离基础顶面之差或不同标高分离基础顶面之间的高差

与钢筋混凝土站房直接联接的钢站房基础顶面的标高

保护网钢丝绳锚固基础的标高

50mm

无抹面的基础顶面对设计平面的倾斜度

10

倾斜预埋的螺栓、锚杆或框架对设计平面的倾斜度

17/1000

11

12

一组预埋地脚螺栓之间的距离

无调整穴时

有调整穴时

13

地脚螺栓的露头高度(扣除抹面层的高度)

3.2.2实测、绘实测图

用全站仪、水准仪和钢尺等仪器对线路、站房等各安装处进行实测并绘制出实测图。

3.2.3钢结构、吊梁、支架、轨道的安装

3.2.3.1钢结构安装

⑴用精制螺栓联接的钢结构,应在制造场地进行预组装,并应具有预组装合格证。

⑵当钢结构进行批量生产、制造精度得到保证且经过施工验证时,可不进行预组装。

⑶钢结构的除锈、除垢、矫正、加固、更换杆件、修补焊缝、清理钻孔、检查螺栓联接质量等工作,应于起吊前在地面上进行。

⑷钢结构起吊前,必须检查地脚螺栓孔和地脚螺栓的实际尺寸。

偏差超过允许值时,应重新开孔或校正地脚螺栓的位置。

⑸钢结构各单独构件和各零散部件,宜采用扩大拼装和综合安装的方法进行施工。

⑹永久性的普通螺栓,应接触紧密、联接牢固、防松可靠、外露螺纹不得小于2~3牙。

⑺各种型式的高强度螺栓,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施工。

⑻结构底板与基础面之间,垫铁的斜度不得大于1/20,每叠垫板不得超过三块,校正完毕应将垫板与钢结构底板焊在一起,防止二次灌浆时垫板移动。

⑼整体吊装钢结构时,视施工地段条件采用桅杆、吊车等方法进行吊装。

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钢结构必须设置防止倾复的后拉索和侧拉索;

②钢结构就位前,基础四角每一组地脚螺栓中,应预先拧上一个螺母,以便调整钢结构的垂直偏差。

⑽钢结构底板上的地脚螺栓孔,当尺寸不符时可进行气割,但应焊以合适的垫板,保证螺母接触紧密并受力均匀。

⑾分段吊装钢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必须逐段测量并控制每一段钢结构的各种偏差。

在安装上一段钢结构时,应消除或减小下一段钢结构的各种积累偏差,特别应防止连续出现同向偏差。

②各段钢结构之间的联接面应接触紧密,相联接的两个平面应有70%的面积紧贴。

③桅杆式钢结构的拉索,应从低排向高排顺序安装和拉紧。

每一排拉索,应按对角线方向,成对地调节拉力,边观测边调节,直至达到设计拉力。

⑿分件吊装钢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必须从钢结构基础顶面设计中心点,引出索道纵、横向中心线控制桩,并用测量仪器严格控制钢结构的垂直偏差。

②应严格校正每一层水平格的对角线尺寸,其偏差不得大于对角线长度的1/1000。

在安装上一层水平格时,应消除或减小下一层水平格的扭转变形,特别应防止对角线连续出现同向偏差。

⒀钢结构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3.1⒀的规定。

表3.2.3.1⒀钢结构安装的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mm)

检测要求

钢支架或钢站房顶面中心点对基础顶面设计中心点垂直线的

偏移

0.001H但不得大于50

按钢结构高度H计算

钢支架横担纵向中心线或钢站房站口桁架纵向中心线对索道中心线的偏移

双线货运索道

0.0002L且不得大于20

按较小跨距L计算

其他索道

其他索道为0.0001L且不得大于10

钢支架或钢站房顶面的标高

跨距和200m以内

50

在鞍座底面或轨道顶面测量

跨距和每增加100m允差

钢站房与同其直接联接的钢筋混凝土站房的标高之差

15

钢支架横担或钢站房站口桁架横向中心线对索道中心线的

垂直度

3/1000

钢支架横担或钢站房站口桁架在索道横向中心线方向的水平度

构件的变曲矢高

0.001L但不得大于10

按构件长度L计算

单件吊装时应检查

构件的水平度

2/1000

按构件长度h计算

构件的垂直度

0.001h

同一层水平格对角线长度的相对差

L/1000

分件吊装时检查,且不应连续出现同向偏差,按对角线长度计算

⒁已安装的钢结构,在测量或校正时,应避开风力、日照和温差所造成的变形。

⒂倾斜设计的钢支架,其安装要求和对设计位置的允许偏差,可参照垂直设计的钢支架。

⒃钢结构安装后,应采用比基础高一等级标号的细石混凝土进行二次灌浆。

二次灌浆层应密实平整。

其厚度不宜小于80mm。

⒄钢结构固定后,在运输、保管与安装过程中受到破坏的底漆以及安装联接处,应在彻底除锈后进行补涂,并按设计规定的颜色及要求涂刷面漆。

3.2.3.2梁(包括站内支架的支承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必须以索道中心线和测量桩点为基准,逐个测量各预埋件的平面位置和标高。

偏差超过允许值时,必须采取彻底的纠偏措施。

⑵站口段吊梁的平面位置,对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5mm。

非站口段吊梁的平面位置,对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10mm。

⑶吊梁标高的偏差,不得大于±

5mm。

⑷吊梁上的钻孔,位置不符时不得气割,应将原孔焊平另钻新孔。

3.2.3.3吊钩(包括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吊钩与扁轨的接合面,应平行于扁轨中心线,其间距偏差不得大于5mm。

⑵吊钩与扁轨的结合面,其中心标高的偏差,不得大于±

⑶吊钩与扁轨的结合面,其垂直度的偏差、不得大于10/1000。

3.2.3.4轨道(包括扁轨、矩形轨和槽形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运行区段的轨道,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3.4⑴的规定。

检修区段的轨道,其允许偏差可加大一倍。

 

表3.2.3.4⑴运行轨道的允许偏差

标高

在轨道顶部测量

站内轨道中心线与相关设备中心线的距离

直线轨道的直线度

曲线轨道的曲率半径R

与设备配套使用时

其他曲线段

0.005R

水平轨道的水平度

在轨道顶部和两侧测量

轨道坡度的倾斜度

1.5/1000

轨道腹板的垂直度

5/1000

⑵站内轨道的接头,其间隙不得大于2mm,轨顶高差不得大于0.5mm。

⑶轨道接头上螺栓的头部,应安装在靠近客、货车吊架的一侧。

⑷轨道接头至最近吊钩的距离,直线段不得大于0.7m;

曲线段不得大于0.5m。

⑸轨道头部应涂油。

3.2.3.5道岔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搭接道岔的标高,应与基本轨道的标高相适应。

⑵搭接道岔的岔尖,应与基本轨道紧贴。

客、货车通过道岔时,岔尖应无翘起、无摇动。

⑶平移道岔的轨道中心线,对基本轨道中心线的偏移不得大于0.5mm,接头间隙不得大于2mm,轨顶高差不得大于0.5mm。

3.2.3.6导向板(包括护轨和挡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导向板的坡度或曲率半径,应与轨道相适应。

在安装导向板时,宜用一辆与实际装载情况相符的货车或客车,边推行边定位。

⑵导向板与轨道之间的水平距离,其偏差不得大于±

2.5mm。

⑶导向板与轨道之间的垂直距离,当客、货车上装有导向滚轮时其偏差不得大于±

5mm;

没有导向滚轮时其偏差不得大于±

10mm。

⑷导向板的接头,应平滑。

⑸导向板的喇叭口,应平缓。

⑹导向板的工作面,应涂油。

3.2.4托(压)索轮、鞍座的安装

3.2.4.1双线货运索道的导索装置,应能正确引导牵引索落入托索轮轮缘内,其安装宽度应小于托索轮轮缘宽度。

其安装位置,双线循式货运索道应装在托索轮入侧牵引索的一端;

双线往复式货运索道应在托索轮两端同时安装。

3.2.4.2托(压)索轮的安装

单线客、货运索道的托索轮组(包括压索轮组、固定式托索轮组和固定式压索轮组),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个托索轮的绳槽中心,其径向圆跳动,有衬托索轮不得大于其直径的5/1000;

无衬托索轮不得大于其直径的2/1000。

其端面圆跳动,有衬或无衬托索轮均不得大于其直径的3/1000;

(2)各托索轮的绳槽中心应在一直线上。

直线度的偏差,不得大于托索轮组总长的1/1500和牵引直径的1/15;

(3)托索轮组的绳槽中心线应与牵引索中心线吻合,偏移或偏斜的最大横向值,不得大于索距的1/2000和牵引索直径的1/15;

(4)各托索轮绳槽的中心面,在承受牵引索的空索载荷后,其垂直度的偏差,货运索道不得大于2/1000,客运索道不得大于1/1000。

3.2.4.3鞍座的安装

⑴摇摆鞍座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绳槽的毛刺或凸瘤应清除,并应均匀涂上润滑脂;

②绳槽中心线应与承载索中心线吻合,偏移或偏斜的最大横向值,不得大于索距的1/2000和承载索直径的1/15;

③中心轴水平度的偏差,不得大于2/1000;

④水平牵引式索道的摇摆鞍座,其托索轮绳槽中心线应与牵引索中心线吻合,偏移不得大于1.5mm,偏斜不得大于1/1000。

⑵偏斜鞍座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绳槽的清理和允许偏差,应符合本3.8.2.1的规定;

②偏斜鞍座底面对设计平面的倾斜度,其偏差不得大于2/1000;

③扁轨中心线应与承载索中心线吻合,偏移不得大于1.5mm;

④应检查弹性轨道有无变形,并应校正其对称度;

⑤销轴处应涂润滑脂。

⑶固定鞍座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衬垫应镶嵌密实,绳槽应平整光滑,各润滑点油路应畅通,绳槽应均匀涂上润滑油;

②绳槽的允许偏差,应符合3.5.3.1的规定;

③托索轮组绳槽中心线应与牵经索中心线吻合,偏移或偏斜的最大横向值,不得大于牵引索直径的1/10;

④托索轮组中的每个托索轮,当牵引索运动时,均应随同转动;

⑤采用双承载索的双线往复式客运索道,每个轨路中的双固定鞍座,其绳槽的允许偏差,除应符合3.5.3.1的规定外,两绳槽的间距和平行度的偏差,均不得大于2mm。

同一横截面绳槽中心标高的偏差、不得大于±

2mm。

3.2.5驱动、拉紧装置的安装

3.2.5.1驱动装置安装

⑴除放置垫板处外,其余的基础顶面应铲麻处理,每100面积内应有3~4个小坑,小坑的深度不得小于20mm,铲麻后用水冲洗干净。

  

⑵驱动轮和从动轮安装应符合表3.2.5.1⑵的要求:

表3.2.5.1⑵驱动轮和从动轮安装的允许偏差

驱动轮纵、横向中心线对设计中心线的偏差

货运索道

客运索道

卧式驱动装置的驱动轮中心标高的偏差

卧式或立式驱动装置的驱动轮,其水平度或垂直度的偏差

0.3/1000

在任意方向检测

0.15/1000

单槽或双槽驱动轮的绳槽中心线与出侧和入侧牵引索的中心线的

d/20

偏斜

从动轮的绳槽中心对准双槽驱动轮相应的绳槽中心偏差

d/10

用拉线法检测

立式驱动装置从动轮垂直度

卧式驱动装置从动轮的轴心线,对驱动轮横向中心线方向的垂直剖面的平行度

0.5

注:

d为牵引索直径

3.2.5.2拉紧装置的安装

拉紧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拉紧小车轨道中心线与设计中心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mm。

⑵轨道工作面标高的偏差,不得大于±

⑶轨距的偏差,不得大于±

⑷轨道的接头,应平整光滑。

⑸拉紧轮绳槽的中心线,应与出侧和入侧牵引索的中心线吻合,偏移不得大于牵引索直径的1/20,偏斜不得大于1/1000。

⑹拉紧索导向轮绳槽的中心线,应与出侧和入侧拉紧索的中心线吻合,偏移不得大于拉紧索直径的1/20,偏斜不得大于1/1000。

⑺拉紧装置安装后,拉紧小车的四个滚轮,应全部紧贴在轨面上。

3.2.6导向轮、迂回轮、滚轮组、滚子链的安装

3.2.6.1导向轮的安装,应符合表3.2.6.1要求。

表3.2.6.1导向轮安装的允许偏差

导向轮中心标高的偏差

一般

当导向轮中心的标高直接关系到挂结或脱开的质量时

导向轮绳槽中心线应与牵引索中心线的

d/15

垂直导向轮的垂直度

0.5/1000

水平导向轮的水平度

倾斜导向轮的倾斜度

3.2.6.2双线循环式货运索道迂回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直径5m或6m的迂回轮,在现场组装后,直径的偏差不得大于±

6mm,径向圆跳动不得大于8mm,端面圆跳动不得大于10mm。

⑵迂回轮工作面与扁轨中心线之间的径向尺寸,其偏差不得大于±

⑶迂回轮校正合格后,应将底座焊牢在站内支座上。

3.2.6.3双线循环式货运索道滚轮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每个滚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不得大于2mm。

⑵滚轮轮缘与货车运行小车之间的间隙,不得小于10mm。

⑶滚轮组不得碰撞货车的任何突出部位。

⑷滚轮组的曲率半径,应采用弦长不小于1500mm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2mm。

⑸滚轮组的曲率半径应与扁轨的曲率半径相适应,径向尺寸的偏差不得大于±

⑹垂直滚轮组各滚轮绳槽中心直线度的偏差,不得大于牵引索直径的1/10。

⑺垂直滚轮组绳槽中心线应与牵引索中心线吻合,偏移或偏斜的最大横向值,不得大于牵引索直径的1/10。

⑻水平滚轮组各滚轮绳槽中心平面对设计水平面的偏差,不得大于牵引索直径的1/10。

⑼轮组处轨道顶部的标高,其偏差不得大于±

3.2.6.4滚子链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导轨或滚子架的工作面,在安装过程中不得受到损伤。

⑵导轨或滚子架工作面的曲率半径,应采用弦长不小于1500mm的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1mm。

⑶导轨任意横截面的槽底轮廓线或固定滚子的工作母线,其水平度的偏差不得大于3/1000。

⑷导轨或滚子架的接缝处,间隙不得大于1mm,高差不得大于0.5mm。

⑸小链板滚轮中心线应与导轨及大链板导槽中心线吻合。

滚轮运动时,滚轮不得啃咬上、下导槽边缘。

⑹大链板绳槽或固定滚子中心线应与承载索中心线吻合,偏移或偏斜的最大横向值,不得大于承载索直径的1/20。

⑺大链板绳槽中心或固定滚子工作面的标高,其偏差不得大于±

3mm。

⑻大链板绳槽与承载索表面,或固定滚子工作面与承载索保护面,应普遍接触。

个别未接触处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⑼扁钢或滚子架与预埋件的正式焊接,应在滚子链安装合格后进行。

⑽采用双承载索的双线往复式客运索道,每个轨路中的双滚子链,3.7.4.1~3.7.4.9的规定外,两个绳槽的间距和平行度的偏差,均不得大于2mm。

同一横截面绳槽中心标高的偏差,不得大于±

3.2.7重锤、绳索的安装

3.2.7.1重锤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导轨中心线对设计中心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mm;

⑵导轨垂直度的偏差,在全行程内不得大于3mm;

⑶导轨轨距的偏差,不得大于+5mm;

⑷导轨的接头,应平整光滑;

⑸重锤块应交错排列、互相靠紧、避免松动、防止掉落;

⑹整体混凝土重锤应按设计施工,并经检测其密度和强度,符合设计规定;

⑺重锤或重锤箱上的导向块与导轨之间的间隙,应上下左右均匀,否则应调整重锤块的位;

⑻重锤或重锤箱在导轨中应能自由升降;

⑼牵引索重锤质量的偏差,货运索道不得大于8/1000,客运索道不得大于4/1000;

⑽承载索重锤质量的偏差,货运索道不得大于12/1000,客运索道不得大于6/1000。

3.2.7.2绳索安装

⑴承载索的展开,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绳盘损坏、钢丝锈蚀、铭牌或证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承载索,不得展开;

②绳盘没有托架或托盘、制动装置和专人操作时,不得展开;

③没有跨越交通要道或建筑物的协议书和临时或永久性保护设施时,不得展开;

④在展开过程中,如果出现制造、运输或保管方面的较大缺陷,不得继续展开;

⑤在展开过程中,必须保持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拉力,保证承载索腾空展开;

⑥循环式索道的承载索,应选择正确的展开方向;

⑦承载索的端部,在展开过程中必须防止松散;

⑧在展开过程中,必须防止承载索受到磨损、擦伤、弯折、打结、裂咀、松散等意外损伤;

⑨在展开过程中,承载索不得在土壤、岩石、树桩、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构筑物上拖牵;

⑩在展开过程中,承载索严禁在水中浸泡;

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专人监视;

承载索端部应有随行人员进行监视;

所有监视人员应配备与指挥人员联系的通讯工具。

⑵承载索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线路套筒与支架鞍座横向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该支架鞍座总长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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