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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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管理方针3
4.2管理目标3
4.3组织措施3
4.4.保证措施4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徐州新城区A3-3、4地块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徐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2、工程概况
2.1工程总体介绍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徐州新城区A3-3、4地块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建设工程工程
2
工程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东北部,太行路以南,秦郡路以西
3
建设单位
徐州中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
江苏华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南京地下工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
监督单位
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7
投标范围
经审批的设计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8
质量目标
合格,并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9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
2.2施工现场条件
情况简介
环境、地貌
拟建场地北部为农田,南部为拆迁场地,有三个水塘,现已回填,其位置详见建筑物与勘测点平面位置图,场地整体地形较平坦,地面标高最大值40.84m,最小值38.54m,地表相对高差2.32m。
本场地地貌单元为黄泛冲击平原地貌单位。
“三通一平”状况
场地外围周圈为已修建完成宽阔马路,水、电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
3、施工组织部署及规划
3.1指导思想
为加强徐州新城区A3-3、4地块施工总承包三标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和水污染,适应徐州市人民政府对环境保护要求和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3.2环保目标
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实施GB/T24000—ISO14001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采用世界先进的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在节省能源和资源、固体废气物处理、通风、设备的应用等方面树立环保典范。
3.3施工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3.3.1组织机构
组长:
段素明
副组长:
陈小林刘晓见宗世营杜涛
主要责任组员:
李超秦昊魏雷杨波黄永强梁克球
莘继军赵飞邓世林徐安阳乔佳宁方超
张朋飞周章骆北媛蒋见王宁
3.3.2责任划分
项目经理: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证环境保护所需资金的投入。
书记:
全面负责生活区(含办公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协助环保管理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工程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具体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总工:
主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环保方案的编制。
组员:
协助组、副组长负责具体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3.3.3工作职责
及时办理施工现场环保申报、夜间施工、委外环境监测等手续。
积极组织施工现场环保宣传教育,并每三个月组织一次考核,留存考核试卷。
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环保、夜间施工、委外环境监测等工作。
按照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组织建立、编制本单位环境贯标资料,并按时上报公司。
参与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方案,编制施工现场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深入现场检查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留存相关记录。
4、环保目标及保证措施
4.1管理方针
4.1.1我方从源头做起,做好治理污染的预防措施,要求预防为主的观念,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个过程、管理、材料和产品。
4.1.2对原材料和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不但要对能源消耗和主要材料的消耗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技术措施或管理措施,提高能源或资源的利用水平,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4.1.3基于“PDCA”动态循环的机理上,通过不断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达到强化环境管理体系的过程,实现改进环境绩效的目的。
4.2管理目标
4.2.1扬尘:
现场目测无扬尘、运输无遗洒。
4.2.2废水:
废水排放符合国家废水排放标准。
4.2.3噪声:
现场噪声排放达标。
4.3组织措施
4.3.1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工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标准;
组织制定本工地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环境监测工作;
检查本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状况;
推广应用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和经验;
开展本单位的环保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4.3.2施工现场所有施工队、分包商、材料分供方必须与项目部签订环保协议,同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并下发相应的环保作业指导书和相应的信函,切实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4.3.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环保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
4.3.4对现场施工区的环保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确保环保设施使用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4.3.5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教育活动,在现场利用宣传栏、板报、张贴标语、宣传画等形式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环保意识。
4.3.6在项目部综合室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办公室,配有专人负责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
4.4保证措施
4.4.1扬尘控制措施
1)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对现场进行全面的规划与布置,对现场主干道路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临时未硬化的用草垫铺路;
材料、模板存放区平整夯实,现场土堆及其他空闲场地采用种花种草等方式加以绿化,做到黄土不露天。
2)成立专职的场容清洁队,配备专用清洁设备,每日上下午洒水降尘保洁不少于两次,对运送至现场或由现场运走的运载物进行喷水洒水或进行覆盖,每天定时清洁工地附近通道;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采用车辆清洗水回用处理装置,清洁每一辆离开工地的车辆,以免污染市内环境。
3)散装水泥、砂、石等散状物料的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根据现场平面布置图装卸散状物料,并采取降尘措施;
现场内砂、石等散状料用密目安全网满铺覆盖,水泥入库存放;
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封闭式容器吊运,设密闭式垃圾站,严禁随意抛撒垃圾造成扬尘,垃圾站要固定、封闭,垃圾要及时分拣、清运,禁止露天存放,清运时应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必须清运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并严格履行清运手续,运输时禁止沿途遗洒。
4)运输车辆出施工现场前要将车轮、槽帮、混凝土罐车下料斗等冲洗干净;
做好对司机的宣传工作,并签订防止遗洒责任书。
5)土方施工阶段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回填土施工或其他灰土施工时,要经常洒水,遇有大风天气时停止施工作业,防止扬尘。
6)在现场大门口南设置洗车台,派专人负责对进出现场的所有车辆进行冲洗,冲净后方可驶出现场,进出场车辆必须减速慢行,尽量避免扬尘。
对冲洗后的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现场洒水降尘,确实不能再利用的,方可排入市政管网,同时对沉淀池要经常清掏,保持其有效性。
7)施工现场严禁烧煤、木材等发烟物质,炊事炉具、锅炉、茶炉、大灶必须使用液化气等清洁燃料。
8)遇有四级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工程施工;
与区市环境主管部门签订包保责任书,请市容环卫部门给予监督检查。
4.4.2汽车尾气污染控制措施
减少使用污染排放高的各类车辆,施工机械、车辆要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及年检,使尾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要求员工选用方便的公共交通工具,短距离步行或骑自行车。
4.4.3水污染控制措施
1)必须严格按徐州市以及公司《废水管理程序》开展工作。
2)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用水、生活用水、排污设施进行整体布置,并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3)现场大门口设有洗车台,在污水出口处设有沉淀池,冲洗后的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现场洒水降尘或浇灌现场花草,确实不能再利用的,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4)现场施工作业所产生的污水禁止随地排放,必须定向引入专用沉淀池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线。
施工现场按标准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在场区边界处设置沉淀池,施工污水、雨水通过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或排入市政管道。
泥浆、废水、污水等在未处理或未达标前,不得流入或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定期检查污水排放情况,不得超过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5)现场设置专用的油漆专用库房,油漆库房内禁止放置其它物品,库房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等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尤其在使用中,禁止将油漆随地抛洒,清洗用具时,废水严禁随地倾倒,必须倒入隔油池内,容器使用完后,必须集中保管。
6)对现场内所有机械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工作,设置接油盘,防止油物滴漏,如有漏油现象要及时维修,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源。
7)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直接埋入土壤。
8)现场厕所必须采用封闭式,并经常用水冲洗,粪便必须经化粪池后方可外排,并经常清掏化粪池,防止满溢。
9)现场内食堂必须设置隔油池,严禁将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剩菜等倒入下水道,每半月必须清理一次隔油池。
10)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和固体垃圾堆放在河流、水库、沟渠等水体附近,更不得向水体排放,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4.4机械设备噪声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专声限制》〈GB12523—90〉规定的降噪限值,现场随时测试噪音值,发现超标及时采取降噪措施。
2)施工机械尽量采用低噪音系列产品,及时对机械进行保养维修,不带病运转,最大限度地降低机械噪声。
所有进场机械必须符合环保标准,并对操作人员进环保教育,对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械、电锯、电刨、砂轮机等,必须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噪声的污染,或采用有消声降噪设施的机械。
混凝土振捣必须采用低噪声振捣棒,振捣时尽量减少振捣棒与钢筋、模板的接触时间,做到快插慢拔,并配备好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
3)噪声超标的施工项目,按夜间施工规定组织施工。
如特殊工序需要夜间连续施工,需按国家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
4)材料在夜间进场,卸车时要轻搬轻放,车辆不得鸣笛,人员不得大声喊叫。
采取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封闭、降噪围帘、限时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进入现场的挖土机、汽车不准鸣笛,夜间用灯光控制信号。
4.4.5人为噪声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当地区市以及公司《噪声控制程序》,对现场进行围挡。
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在早六点至晚十点之间,特殊情况需要夜间施工时,必须报上级政府部门审批并做好周边群众工作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噪声。
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
装卸模板、架子等材料要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提倡文明施工,加强人为噪声的控制;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防噪声的自觉意识。
2)经常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环保知识教育,加强管理,尽量减少人为噪声拢民,施工中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人为敲打物体造成强噪声。
3)装卸物料时要轻拿轻放,特别时在装卸钢管或钢模板时,严禁打开车箱侧板让钢管或钢模板自由滑落或直接倾倒,必须逐个轻拿轻放,避免产生人为噪声。
4)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对超标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实保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4.4.6光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根据施工现场重大环境因素清单中关于光污染因素,编制控制措施,确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见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控制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夜间照明采用定向式灯罩,避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
2)夜间尽量避免焊接等产生强光源的施工活动,现场闪光对焊在搭建的施工棚内完成。
4.4.7火灾爆炸事故的控制措施
本项目根据施工现场重大环境因素清单中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油品因素,编制控制措施,确保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见环境法律法规清单);
1)对现场人员进行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2)对木工棚、油料库、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区域,按消防规定配备环保型灭火器,做好应急准备;
3)建立和完善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4.8大气污染的控制措施
1)施工场地、道路应定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对大气、地表植被、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
2)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或土石方时,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篷布覆盖严密。
3)禁止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4)加强施工车辆维修保养,安装净化消声器,减少尾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