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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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测量作业组内必须明确设立正,付对算,内业计算时,首先应对起算数据,外业原始记录进行仔细检查签字后方可进行计算,重要测量工作成果的计算除正,付对算外,还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
3、各测量作业组对测量仪器,工具应加强保养,爱护并进行定期检查,在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工具检验和校正,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讲明,以便及时维修。
4、井下巷道均应敷设和施测基本控制导线和采区控制导线两类。
5、井下正在施工的各类掘进巷道可按《规程》中15级经纬仪导线作为给线,放线和指导施工的依据,其水平角和导线边长的施测方法和精度要求应严格执行《规程》规定。
6、施工导线须以井下基本控制导线为依据敷设和延伸,并尽量构合、闭合或附合形式,以便检查和评定精度,没有闭合条件或为贯通服务的施工导线敷设成复测支导线。
7、施工导线测定亦可利用巷道中线点,但认真做好标记,其编号按所在巷道名称和顺序编号,施工导线可在巷道给设和延伸中线的同时进行测量,对其观测结果应认真,记入原始记录本中。
8、施工导线点的高程一般在导线测量的同时用三角高程施测。
也可用直接水准按《规程》中二级水准的施测方法和精度要求进行。
但在测定导线的同时必须将相应巷道的煤层底板或轨面标高测出。
9、井下所有施工巷道中,腰线的标定均应在现场进行检查和验算,并作记录,发现问题就地更改,巷道开口线和转弯线的标定测量仪,须由两人独立观测或在下次延伸中线时再做一次复测。
10、施工巷道中线延伸一般均应转180º
延线并同时进行导线测量。
如不进行导线测量时,必须用复测法检查一次转角。
每次给设中线点一般不少于三个点,间距在2.0米以上。
11、施工巷道腰线的标定必须以相邻导线点的高程为起算数据,在设计坡度一致的巷道内无论用水准仪或经纬仪延设腰线,其长度均不能超过两个导线点的距离。
每组腰线至少在巷道两边上各标两点,点间距在2.0m以上。
12、回采工作面切割眼巷道开口线的标高,在无法使用原巷道内导线点的情况下,允许以巷道中线或运输机中线为依据进行标设。
13、除为一般进巷施工延伸中腰线外,巷道开口以及其他井巷工程中,腰线的放设和标定均应由各测量作业组长预先拿出标设方案和给线数据,经分管技术员审核后方可下井实施重大工程,给线应由分管技术人员先审核工程设计,并拿出导线测量设计方案和误差预计,经矿,工程部审批后进行施测。
14、每次下井测量给线前,必须将资料,仪器及工具带齐,在施工现场测量给线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由作业组长组织指挥。
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15、贯通工程在两工作面相距在煤巷中为50m,在岩巷中为30m时,测量作业组长应用贯通通知单一式5份经各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当巷道掘至各种采矿安全边界时(水、火、瓦斯、采空区,保安煤柱及其它技术边界)也应用测量给线通知单一式三份书面通知矿总工程师和施工单位。
16、现场导线测量记录和给线数据的记录必须认真,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当天外业观测成果必须当天整理。
计算和填绘,不得拖延过日。
17、各类巷道贯通后,各作业组应及时对此巷的施工导线进行闭合测量,认真评定精度,并按盘区,煤层整理出资料,载入台帐,归档保存。
18、各测量作业组负责填绘的1:
2000采掘工程平面图,应在每次巷道进尺验收或现场碎部测量后立即填绘。
19、各作业组的测量仪器,应由专人保管,专人操作使用,并经常擦洗。
使用人要严格按照操作方法操作,井下搬站时可不装箱,但长距离搬运时必须装箱人背,不得将仪器放在矿车内运输。
量距的钢尺必须当天擦洗。
20、各测量作业组均应配备测量作业日志,及时将每天测量给线的工作内容、人员、仪器等有关情况记入日志。
21、当工作面设计长度超过1000m时,在每条顺槽巷道中必须施测7″级导线,以加强方向,确保贯通质量。
22、在有动压巷道中给线时,必须从不动的导线点往里施测采区导线,不动导线点的确定,应按照对上次所测水平角,按相应的测角精度进行检查。
两次观测水平角的不符值不得超过40″。
23、凡用陀螺经纬仪定向测量,可用逆转点法,中天法或其他方法进行,定向前应先选择井下定向边和测定仪器常用地面已知边,定向边的边长应不小于30m,端点的边设要牢固,一般是以近井点的后视边作为已知边,观测前陀螺经纬仪应按规定项目进行检验和校正。
24、陀螺经纬仪进行矿井定向的操作步骤如下:
(1)、在井下定向测量前和测量后,应在地面已知边上各测量三次陀螺方位角,三次测量之间,度盘位置交换为180˚/n+10'
并停止陀螺运转10-15分钟,六次测定仪器常数的互差应小于±
2′。
(2)、井下定向边的长度应不小于30m,测量陀螺方位角时,至少须进行独立测量两次,其互差应小于±
(3)、前后两次测量仪器常数,一般应在三个昼夜内完成,观测时仪器和电源部分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并尽可能在温度变化较小的时间内进行。
(4)、井上,下观测一般应由同一观测者进行,仪器在搬运时要防止颠簸和振动。
25、在每次下井给线前,各测量作业组长应向本组作业人员讲清楚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仪器站和后视的位置。
26、在进入井下生产给线时,作业组长应与现场区队管理人员联系好作业时间,确保测量人员和仪器的安全。
27、在工作面给中线时,后视工寻找后视点并拴下,前视工进工作面联系仪器的高度,在司仪人整平仪器的同时,记录者和后视工根据实地情况分别拴下前后视中间点,观测者看后视归零转角后给出中线,后视工和记录者带钢尺和油漆桶进工作面帮前视送点,粘点。
粘点时应沿巷道掘进方向以前往后粘点,点间距应大于2m,三点给出后,前视和记录者瞄三点一线,后视出工作面。
三点不一线应及时纠正,三点一线后记录者回仪器站,前视选顶板坚实处圈点,作标记。
开始按一测回测导线,记录人在记录时应向观测者回数。
拉边量距时应从工作面往外拉钢尺。
记录者按15″级采区导线精度检查所测数据是否超限,工作结束后在仪器站集中,检点工具一齐出井。
28、下井进入工作面,开始施测前组长必须先联系区队负责人,搞清工作先后程序,保证安全施测。
(二)、平面测量
1、经纬仪的搬运、保管及使用
(1)、仪器要由测量人员随身携带,不得碰撞,不得倒放。
(2)、仪器由汽车运送时,要防止大的颠簸和振动,一般应放在车前软座上或由人抱住放在腿上。
(3)、观测中迁站时,仪器要装箱,禁止在三腿架上搬走。
(4)、打开仪器箱取仪器时,应一手握支架一手托基座,切勿用手提望远镜或水平轴部位。
(5)、取仪器前,先将三角架安置好,仪器取出后,应立即放在三角架上,用中心螺丝固定好。
(6)、装箱时,对是J2010型仪器要松开制动螺丝,对是T1、T2型仪器,要旋紧制动螺旋。
(7)、严禁不了解仪器性能的人摆弄仪器,初学者必须在老作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8)、仪器在使用保管过程中,要注意防晒、防淋、防尘、防潮。
(9)、仪器各制动螺旋不宜拧得过紧,微动螺旋和脚螺旋宜用中间部分。
(10)、物镜和目镜上有灰尘时,可用软毛刷轻轻擦拭,透镜面上有污渍时可先哈气,再用镜头纸擦,勿用手帕擦拭。
(11)、不得轻易拆卸器件,如有故障不应勉强继续使用,必须经检验修理好后方可使用。
2、矿区三、四等三角网水平角观测
(1)、水平角观测均应在通视良好,成像清晰稳定的观测时间内进行,晴天的日出,日落和中午前后不宜观测。
(2)、观测中要保持沉着、认真、细致、果断。
(3)、观测前要清除觇标,脚架周围的杂草、碎石,搭好观测站台,仪器整置的高度要适宜做到操作方便。
(4)、选择距离适中通视良好,成像清晰的方向为起始方向。
(5)、在观测开始前,应调好望远镜的焦距,在一测回中保持不变。
(6)、各测回起始方向的读数均匀地分布在度盘和测微器的不同位置上。
(7)、在上,下半测面之间应纵转望远镜,使一测回的观测在两个位置上进行。
(8)、下半测回与上半测回面照准目标顺序相互并保持对每一观测目标操作时间大致相等。
(9)、半测回中照准部的旋转方向应保持不变,若照准部旋过照准目标时,应按原旋转方向,继续转一周,再照准目标,不得反向旋转照准部,在上下半测回观测之前,照准部应按将要旋转的方向旋转在1-2周。
(10)、使用照准部微动螺旋和测微螺旋时,最后均应保持旋进方向,并使用其中部。
(11)、在观测过程中,气炮偏离中央不得超过一格,接近一格时,应在测面之间重新整置仪器,当垂直角超过3度时,两测面间应重新整置仪器,使气泡居中或右观测过程中读定水准器偏离格值,加入垂直轴倾斜改正。
(三)、高程测量
1、水准测量(在水准测量前要对水准仪和水准尺进行检校),检校内容如下:
水准仪:
(1)、圆水准器轴平行于仪器垂直轴的检校。
(2)、十字丝横丝垂直于垂直轴的检校。
(3)、视准管轴和视准轴在竖直面内的投影相互平行的检校。
(4)、水准管轴和视准轴在竖直面内的投影相互平行的检校。
2、水准尺:
(1)、一般检视:
水准尺底部是否磨损,分划的着色是否清晰,水准尺是否有弯曲。
(2)、圆水准器的检验和校正。
(3)、准标尺分划线每米分划间隔真长的测定。
(4)、水准标尺分划线分米分划误差的测定。
(5)、水准标尺黑红面零点差数的测定。
3、收集资料、图上选线、踏勘、最后确定选线设计:
(1)、仪器应安置在土质坚实的地方,将三角架蹬紧,并尽可能使前后视距相等。
(2)、尽量避免阳光照射仪器,必要时应打伞遮阳光。
(3)、每次读数前必须使长气泡居中。
(4)、水准尺必须扶直,在转点处立尺时须放尺垫,前视尺变后视尺时严禁碰动尺垫。
(5)、记录读数要清楚、工整、要按规定格式记录。
厘米和毫米数均不准凃改,亦不允许用橡皮擦试记录。
有关注记要当场填写,不得转抄,如发现错误,须立即重测。
(6)、读数后,如有检核条件(如每站高差用红黑尺两面读数,或变更仪器高两次读数等),必须当场计算,各项限差在允许范围以内时,方可迁站。
(7)、迁站时,应使仪器装箱,每一测段到达固定点时要为偶数站。
(8)、水准仪的基本操作程序为:
①、安置好三角架,调节架腿长度,使高度适中,拧紧脚架螺旋。
②、取出水准仪,放在三角架上,并用连结螺旋将三角加和水准仪旋牢。
③、概略整平,调节脚螺旋使水准仪上的圆气泡居中。
④、照准标尺:
用望远镜照准标尺,并对光消除视差。
⑤、精确整平:
旋转微倾螺旋,使长水准管气泡居中。
⑥、标尺读数:
读数要准确而迅速,并估读到毫米。
⑦、检核计算:
将读数准确,清楚地按规定记入记录簿,并计算其差值,如超过《规范》要求应及时重测。
(9)、计算每条水准路线的闭合差为闭合差超过《规范》规定的允许值时,应找出原因改正之或重测、补测。
(四)、三角高程测量
1、三角高程测量的布设形式决定于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形式,一般应沿短边组成附合路线或闭合环,在个别情况下也可以布成独立交会高程点。
2、高程路线应起始于水准点,而交会点则可以高程路线点为起算点。
3、三角高程的操作程序为:
(1)、安置经纬仪,对中、整平、量取仪器高。
(2)、观测垂直角。
(3)、量取战标高。
4、为防止测量发生错误和提高测定高差精度,凡组成三角高程路线的各边,应进行直觇法和反觇法的对向观测,然后取直,反觇高差的平均值作为最后结果。
5、计算三角高程路线上各点的高程时,应首先根据各边的高差平均值计算路线的高程闭合差,若闭合差在允许范围内,可按与边长成比例分配,否则须重测。
6、其它步骤和要求与水准测量相同。
7、外测距仪使用和维护
(1)、严格执行仪器说明书中规定的操作程序。
(2)、测距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在气温转低时作业,应有一定的予热时间,使仪器各电子部件达到正常稳定的工作状态时,方可正式测距。
读数时,信号指示器指针应在最佳回光信号范围内。
(3)、在晴天作业时仪器须打伞,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仪器的主要电子附件也应避免暴晒。
(4)、在测距时,须按仪器性能在规定的测程范围内使用,规定的棱镜个数。
作业时使用的棱镜须与检验时使用的棱镜一致。
(5)、测距时,严禁有另外反光镜位于测线或测线延长线上,步话机亦应暂时停止通话。
(6)、架设仪器后,测站、镜站不准离人。
对仪器使用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位,对仪器应设专人保管维护。
(7)、仪器在搬运时应防止颠簸和振动。
(五)、工程测量
1、详细了解测量任务内容,要求,在图上进行设计,野外踏勘,编制施工安排。
2、进行仪器检校,使其达到要求,检查准备所需材料工具。
3、准备所用的成果资料。
4、开工前详细做好分工,布置计划任务。
5、按设计要求,通过交点法、极坐标法,固定地物的关系,准确放点,放线,并进行校核。
6、设计放线资料由两个人分别计算,并用不同的方法,校核或中间进行闭合,检查无误转入下道工序。
7、观测人员要对仪器装箱,支架迁站及运输合理操作,作业中人不离开仪器,在繁杂地段作业更要集中精力,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8、严格按规范和工程要求进行观测。
标准直线和放角做到读数准、快、清楚,听记录回读时,再核对自己的读数。
9、规定好明确的平势,旗语,加快作业速度。
10、填好,填全记录表头,记录书面工整、清楚、齐全、不得任意涂改,发现问题记录备案。
11、记录员要听准读数,记好后立即回读符合。
12、用目测核对所测距离,角度,高差,发现问题及时重测。
超过限差及时返工。
13、中间计算,如曲线放线,里程加桩核算无误清楚报出。
14、转点,方向桩等重要桩点,要绘记点之记草图。
15、全部记录要求自检以便进行下段工作。
16、拉尺人员前后紧密配合,转尺交待清楚。
高差大的地段自动调平丈量,确保量距质量。
17、前尺插钎准确,标定方向迅速,设置方向桩位置适当。
18、钢尺用后要擦净,涂油防锈测绳皮尺用完后绕好。
19、前后视人员立花杆(塔尺)要准、直,集中精力不误观测,随时配合测站手势和旗语。
准确迅速配合测站工作。
20、打桩要直立,牢固,偏离方向线和距离在允许范围之内,打桩注意安全。
21、写桩号的同时与记录人员核对,并保证书写清楚醒目,便于查找。
22、转点迅速,不让仪器等尺,注意补量必要加桩。
23、对于精密仪器、特别是红外测距仪,一定要打伞观测,严防日晒,雨淋,并负责不准无关人员靠近。
24、外业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检校,发现问题及时返工,确保资料正确无误整理清楚绘图上交,归档。
三、描图员操作细则
绘图操作前应熟知规定、规范、图式、图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绘图的内容、精度、比例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
绘图操作应在保证图纸精度、图面清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每月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程序为:
1、调准月度色别,熟悉各采掘工作面进度。
2、填图后要认真审核,发现错误要及时纠正。
3、按时上报各类交换图纸并有收发登记。
技术补充规定
第一节 地表水的防治
第1条 建立矿区历年降雨量、蒸发量,淮河、西淝河、花家湖历年实际洪水位,最高洪水位,矿井设计警戒水位等历史资料档案,掌握塌陷区的积水情况并建立台帐,为地面防洪排涝提供依据,需要防护的有关坝堤下采煤区段,应进行沉降观测,及时按设计规定回填维护。
第2条 雨季期间应加强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对矿井开采塌陷区、花家湖、西淝河水位加密观测,必须严格做好各井口的防水工作,严防地表水通过井口直接渗入井下,对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各类重要建筑物,必须采取挖沟泄水或筑坝堵水等安全措施。
为确保矿井汛期安全,各矿应在雨季前编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着重防汛、抓排涝,确保防洪工作的安全性和时效性,防汛预案报公司审查。
第3条 加强汛期值班和巡查工作,防汛指挥部设在各矿调度室,负责组织防汛督查,及时收集有关汛情资料,并及时向矿领导及公司有关单位汇报。
各矿地测科(矿防治水办公室)负责编绘防汛指挥图,出现险情时,防汛指挥部按本预案指挥抢险,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应急部署。
第4条 防治地面钻孔水
1、每年对采掘范围内的所有钻孔均需核查钻孔封孔报告书或封孔资料,分析判断封孔质量;
2、回采工作面通过或接近原有封闭情况不清的地质钻孔、受采掘破坏的地面长观孔,原则上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地面超前启封检查并补封;
确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进行启封检查时,可在井下采取探放钻孔水、留设隔水煤柱等措施,并报公司审查;
3、报废或受开采破坏导至井下充水的钻孔,不再使用的疏放水钻孔应及时封闭;
4、地面水文观测孔孔口应高出矿井历年最高洪水位标高0.5m,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
第二节含水层下开采
第5条加强矿井含水层下防水煤(岩)柱的管理。
各类防水煤(岩)柱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规定留设,对松散层或推覆体防水煤(岩)柱确因水文地质条件变化而需变动的,应按照《安徽省煤矿含水层下开采若干规定》的要求,重点是根据已有钻探资料,三维地震资料和补充水文钻探资料,分析松散层或推覆体尤其是底部含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分布规律,研究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和采后导水裂隙带发育规律,预计工作面开采矿井涌水量等工作,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家审查;
编制工作面开采设计,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查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复要求查清第四系或第三系松散层的厚度、岩性分布、含(隔)水性特征、水位变化特征等特别是对底部含水层或隔水层的岩性、厚度及含(隔)水性等,必须有足够的控制并采得定量资料,否则应进行补充勘探。
可采用地面钻探和物探方法探查基岩地形、防水煤柱、防水岩柱高度等水文地质条件。
急倾斜地层基岩地形和松散层结构、厚度不大时,其勘探线距不大于250~500m,变化较大时,勘探线距不大于150~200m。
第6条含水层下回采工作面,矿要成立试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采期间的技术安全措施落实以及试采资料的采集、分析、总结等工作;
试采初期成立跟班领导小组,控制回采标高及采高,杜绝局部抽冒,加快工作面的推进度;
对含(导)水断层、裂隙(带)、岩溶陷落柱等导水构造,必须查清位置,并根据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
未经批准,严禁在含水层下煤层防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试采结束后,提交试采成果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查。
第7条 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现煤系地层露头风氧化带深度或松散层底界面起伏变化较大,需降低开采上限,扩大防水煤(岩)柱时,要报公司审批。
未经公司地测水文部(公司防治水办公室)批准,严禁在井下施工松散层底界面探测孔。
第三节 防治煤层顶板覆岩水
第8条加强防治煤层顶板覆岩水及底板砂岩水的防治工作。
煤层顶板覆岩水及底板砂岩水是工作面直接充水水源,虽然不会造成淹井事故,常给工作面的正常生产造成危害,要着重分析其突水规律,定量评价出水量。
第9条 工作面顶板覆岩水防治水应遵守:
综采工作面涌水量预计值≥100m3/h,炮采工作面涌水量预计值≥50m3/h,回采前应采用物探与钻探的方法,超前疏放顶板覆岩水及底板砂岩水,回采前,要建立正规的排水系统等防治水措施,经公司验收后,方可回采。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编制防治水工作总结。
2、采区、单一煤层开采首采工作面、防治水难度相对较大的工作面,应编制防治水措施或专项方案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后报公司审批。
3、采煤工作面(包括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物探是防治水探测手段,由矿提出,经公司地测水文部(公司防治水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并组织实施。
探测工程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探测报告,工作面回采(或单项物探探测工程)结束后,进行探测对比,地测水文部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审查验收。
未经公司审查验收(包括中间成果资料验收)的物探探测工程,财务部门不得付款。
第10条 防治煤层顶板夹片灰岩水
公司部分浅部煤层露头上覆的推覆体夹片灰岩水文地质勘探程度严重不足,条件不清,存在岩溶或裂隙岩溶含水层水的严重威胁,必须预防其水害,受夹片灰岩水威胁的区域,在掘进或回采之前均应作专门的水文地质工作,总体方案设计报公司审查。
第11条 防治寒武系灰岩水
新集一、二矿开采煤层上覆的推覆体寒武系灰岩岩溶裂隙水水文地质条件相对较复杂,寒武系部分层(组)灰岩水富水性相对较强,采掘活动受其水害严重威胁,受寒武灰岩威胁的区域,在掘进或回采之前须作专门的水文地质补勘和试验工作,其方案设计报公司审查。
第四节 防治断层水
第12条 必须严格控制断层的展布方向,核准断层产状、断层性质、断层破碎带的范围,断层两盘的对接关系以及采掘工作面同断层之间的空间关系,认真查清和分析断层可能充水或导水的条件,对于影响采掘工作面的划分或可能充水的断层,必须在采掘施工前进行生产补充勘探。
第13条 当井巷通过煤系地层内部的含(导)水断层前必须先探后掘,物探超前,钻探验证掩护,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对虽属导水断层,但其水源经水质分析为煤系砂岩水时,可以采取超前疏水降压,加强支护,严防来压冒顶,保持围岩的整体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制定安全措施,巷道一次性通过断层带。
对于破碎带较宽的高角度断层,必须采取注浆加固、特殊的支护方式和严防抽冒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14条 当矿井存在与煤系地层以外的强含水层(推覆体夹片灰岩水、寒武系灰岩水、煤层底板灰岩水、新生界砂层水)相沟通联系的含(导)水断层时,必须按第二十八条规定,查清其赋存状态并按规程留设防断层防水煤(岩)柱,井巷工程一般不得临近或通过导水断层。
若巷道必须穿过断层,则应先采取探水物探和井上、下钻探相结合的方法探清其水文地质特征及条件并采取预注浆加固处理,加大特殊支护范围,制定专门的措施避免来压突水。
回采工作面必须布设在断层防水煤柱线以外,并在巷道掘进接近断层煤柱前,复查煤柱的可靠性。
第15条 通过地质工作查清或核准断层产状、位置,经必要的水文地质工作,分析断层(含断层带)的含(导)水性,并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之规定,在平、剖面图上确定断层与采掘工程之间的几何关系及断层对采掘的水害安全威胁程度。
第16条 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前,编制专门的探放水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批准。
第17条 对大、中型强含水或导水断层,必须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进入断层防水煤柱内的一切采掘活动,需作专门的补勘和试验等课题研究,查明其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其方案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