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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系学术委员会意见

系主任签名:

年月日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浅议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防治对策2

第一节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2

第二节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3

第三节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防治对策4

第二章浅议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及对策6

第一节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6

第二节我国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现状6

第三节高层建筑防火安全对策8

第四节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及装备市场发展11

参考文献14

致谢15

内容摘要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为避免室内人员由于火烧烟熏和房屋倒塌而遭到伤害,必须尽快撤离。

但是建筑物由于使用功能的多种多样,导致不同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也不相同,由此给身处其中的人员在危急时刻的撤离带来不同程度的困难,而且建筑火灾中产生大量的高温有毒烟气,给人员的安全疏散和逃生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如何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逃生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建筑、危险性、逃生

前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结构复杂、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逐渐增多。

高楼大厦的大量涌现,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生机与活力,但同时也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困扰和危机。

由于自身的特点,高层建筑火灾的性质与一般建筑火灾不同,一旦发生,将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

我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面临严峻考验。

本文从前期设计、施工、后期检验、管理,以及人们的日常消防安全意识等方面阐述了我国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的现状及对策,并分析了由此带来的配套消防产品及救援装备市场商机。

可以预见,伴随着以“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为理念的2008北京奥运会的到来,自动化、智能化、标准化的环保型产品将会受到市场的欢迎,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及装备必将向着更加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高层住宅楼、写字楼、商厦、娱乐场所等林立于城市之间。

据有关部门统计,北京市已建成的各类高层(10层以上)建筑达4000多幢。

广州目前大约有7000多栋高层建筑,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就有360多栋,居民住宅约有十几幢。

上海市高层建筑总量已达5000多幢,其中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有160余幢。

高楼大厦的大量涌现,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商业繁荣、环境繁华、人口聚集带来生机与活力,但同时也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困扰和危机。

第一章浅议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防治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作为人们消费和娱乐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快速发展起来,规模从几十平方米到几百平方米不等。

但由于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严重滞后,存在较为严重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结合工作体会,笔者试就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防治对策。

第一节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点

(一)建筑使用性质变更频繁。

酒吧、网吧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很少有独立的建筑,经营者一般都是租用建筑物的一个局部位置进行装修和改造,经营者大多为个私业主,自由化程度较大,一旦遇到竞争激励或经营不理想的情况,往往直接采取租赁或转让的手段,建筑改建、内部装修建、布局变化频繁出现。

(二)建筑面积不大。

此类场所一般为几十或几百平方米不等,大多设置在建筑底层,楼层高度4至5米。

为充分利用空间,租赁户或经营户将楼层分隔成两层,有的甚至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往往容易造成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人员疏散困难。

(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品种和项目的多样性。

酒吧、网吧、卡拉OK房、美容美发店、茶艺楼等应有尽有。

(四)装修相对高档化。

由于商业需要,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而赢利,往往因造型和突出宣传效果而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五)缺乏防排烟设施。

有的在居民区的小型密集场所,为不“扰民”,不引起群众对“噪音”的投诉,把窗户封塞;

有的为防盗,也把窗户封塞,这样就把房间变成了无窗或固定窗扇的房间,但经营者根本没考虑防排烟而设置防排烟设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设置的门多数是推拉门、转门等,门向内开启,而且有的还在门口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

疏散通道采用木板等可燃材料搭建,宽度不够。

第二节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留下先天火灾隐患。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明确规定了建筑物顶棚、墙面、地面等部位以及窗帘、帷幕等装饰织物必须满足燃烧性能等级的要求;

《消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

然而很多小型人员密集场未经审核,擅自改变建筑物或场所的使用性质;

有的不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有的验收不合格也投入使用。

(二)着火源多。

酒吧、网吧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为了经营需要,采用各类形式不一的照明和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连接的电气线路多,一旦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长期使用必然会出现相关问题。

有些灯具表面温度很高,若与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易燃材料靠近极易引发火灾。

在这类场所为增加气氛,或前来消费的人需要开派对、庆祝生日时,经常采用点蜡烛等庆祝手段,且抽烟人员较多,烟蒂随处可见,有的还设置了煮小吃的厨房,使用明火,极易引发火灾。

(三)安全出口数量少,疏散通道不畅。

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安全通道堵塞、被占用以及安全出口数量与宽度不足是此类场所普遍存在的最为严重、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

同时,很多经营者为了图管理方便或防盗或防止一些消费者从中溜走,平时经营时都锁闭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必然严重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

另外,部分场所由于是由其他建筑改变使用性质而成,原建筑设计就不能保证现有场所室外疏散通道畅通、宽度符合规范要求。

(四)消防器材和安全疏散设施配备不健全,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经营者为了压缩成本,在开业时,有的根本不配置消防器材设施;

有的不能根据场所的使用性质来正确配备消防器材。

如有的酒吧配置的灭火器是BC型灭火器;

有的场所应当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没有设置,有的设置了建筑消防设施,但缺乏维修保养导致不能正常运行。

(五)消防安全管理混乱。

有些场所没有建立用火用电、防火检查、员工培训、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平时管理混乱,有的随意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等。

有的场所虽然也建立了一些制度,但内容不具体、不全面,也没有落实,只是挂在墙上,用来应付检查。

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员工消防安全素质不高,消防意识淡薄。

一些经营者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措施,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力度不足。

员工未经消防安全培训就匆忙上岗的情况比比皆是,不具备灭火技能、逃生方法、和疏散技巧,缺乏处理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一旦发生火灾,必然会造成严重后果。

第三节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防治对策

(一)各职能部门应协同作战,综合治理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

消防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一旦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给社会、家庭都带来极大的影响。

各职能部门应协同作战,加大对此类场所的综合治理。

公安、工商、文化、税务等部门为其办理相关证件时,消防审查应作为其前置条件。

针对当前存在的火灾隐患,应由政府牵头,组织协调公安、工商、文化和消防等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

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工商、文化、治安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而已经取得相关证照的应坚决予以清理整顿。

对公共娱乐场所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法》的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消防部门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重点要整治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习惯性”消防违法问题。

特别对于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底层商业门面房,应在适当位置增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出口,确保有两个以上的出口;

搭建阁楼(夹层)的应增设疏散楼梯,其宽度、坡度等应符合规范要求,增设的楼梯不应采用木材等可燃材料搭建;

门应为外开门,严禁设置推拉门、侧开门、卷帘门;

要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及消防器材的完好,尤其应坚决拆除设置在疏散通道内以及可开启外窗处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固定铁栅栏和隔音板以及广告等物品。

(三)加强装修材料抽检,积极采取不燃化防火处理。

在建筑内部装修过程中,要加强对未经阻燃处理的扎材料的防火性能的取样鉴定。

要严格控制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饰)顶棚、墙面、隔断、地面等;

对于增设的楼梯、室内楼板应符合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钢楼梯可采用涂刷防火漆、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应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

对设置有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四)建章立制,狠抓落实,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要根据场所的实际情况,相应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谁经营,谁负责”的法律理念;

要建立巡防安全责任制度,在场所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要由专人进行安全巡防检查;

要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应参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营业场所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尤其是歌舞、放映场所,要确保声音、图象报警切换装置的完好,不得因为经营需要而随意关闭;

要建立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制度、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当前,小型人员密集场所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淡薄,因此,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要组织做从业人员学习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以增强员工的消防法制意识,增长消防安全知识。

特别要学习和掌握《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从业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得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火灾隐患;

“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新员工必须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件后方可上岗值班。

(六)强化检查,狠抓整改,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要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抽样性监督检查的力度,增加检查频次,积极开展错时工作制度,加大夜间检查力度,着重检查其用火、用电是否违章;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好用;

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在位等,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改正时发现火灾隐患,下发相应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要适时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联合执法,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努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章浅议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及对策

第一节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高层建筑的概念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

在我国,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的规定,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的非单层民用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称为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火灾发生后火灾的性质与一般建筑火灾不同,具有下列特点:

  1、火势蔓延快

  高层建筑各专业竖井林立,发生火灾时,这些竖井就像高耸的烟囱,构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途径。

试验证明,烟气竖向扩散速度为3~4m/s,100m的高层建筑在25~35m/s左右,烟气即顺垂直通道从底层扩散到顶层,与此同时,火势也将蔓延扩大。

  2、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层数多,人员集中,垂直疏散距离远,发生火灾时,要使人员迅速疏散到地面或建筑物内避难层及不受火灾威胁的安全部位,是十分艰难的。

数千人、甚至数万人若从整幢大楼疏散到地面,少则几十分钟,多则几小时。

  3、火灾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由于受到消防设施条件的限制,给灭火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如果超过消防登高车辆的高度则无法从室外扑救,只能依靠自救,即依靠室内的消防疏散设施。

  第二节我国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现状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以上海市为例,2004年1-9月份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239起,直接财产损失63.3万余元。

火灾起数与2003年同期相比上升50.3%,直接财产损失上升45.9%。

①高层建筑防火形势严峻。

目前我国高层建筑防火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建筑防火设计先天不足

  1995年国家出台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提供了政策保证。

但一些老式的高层建筑在消防设施设计上存在先天设计缺陷,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高规》的要求。

例如有些老式建筑未设计防火分区,消防布局不合理、缺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等。

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设施以及防火分区,为人们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对于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消防设施缺乏有效管理,忧患意识淡薄

  在高层建筑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人们往往忽视了对消防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现代高层建筑尤其是公共高层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种类繁多,一般都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自动防排烟系统等。

发生火灾时,上述系统均应做到联合动作。

然而,由于管理人员重视不够,没有坚持对消防系统进行管理与维护,致使前期大力投资的消防设施出现老化、损坏等现象,“形同虚设”。

等到发生火灾时,消防系统不能做到及时联动,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

缺乏必要的忧患意识也是目前我国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应设为防烟楼梯或封闭楼梯的,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上装有闭门器,靠闭门器的作用防火门平时是要求关闭的,火灾时既方便逃生,又能有效地阻断烟气。

有些高层建筑中的住户为了方便,将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顶上或是堆上商品或杂物,使防火门处于常开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大量的有毒浓烟就会沿楼梯间扩散到上层,使人员无法通过楼梯疏散到地面。

这些说明了人们对火灾忧患意识的淡薄。

  3、高层住宅避难层“空白”

  有关专家指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若超过消防云梯车能够达到高度,从大楼外面施救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要依靠自救。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旅馆、办公楼和综合楼等公共建筑,由于楼层很高,人员很多,尽管已设有防烟楼梯间等安全疏散设施,火灾时其内人员仍很难迅速地疏散到地面。

因此,对超高层公共建筑在其适当楼层设置供疏散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和喘息的一块安全区即避难层或避难间,是极为重要的。

  我国《高规》中规定: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据了解,国内建成的许多超高层公共建筑都设置了避难层(间),一般是与设备层、消防给水分区系统和排烟系统分区有机结合设置。

如高391米、80层的广州标志性建筑中信广场,在27层、47层、67层三层都是完全空置的防火避难层;

共63层、建筑高度249.9米的北京银泰中心,分别在17层、33层、46层和55层设计了4个避难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高过百米的写字楼、酒店等公共建筑,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以及开发商追求住宅容积率热情的日益高涨,在北京、广州等发达城市,七八十米高的住宅楼已比较普遍,超过百米高的超高层住宅也相继出现。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随之而来,《高规》中并没有对高层住宅的避难层作类似规定。

据报道,目前广州市内十几幢超过100米的居民住宅楼均未设置避难层,②北京市七八十米高的住宅楼已相当普遍,但这些“高个子”住宅却也都没有避难层。

③高层住宅避难层设置凸现“空白”。

  城市安全部门曾经做过一个试验,让一名身强力壮的消防员从第33层跑到第1层,用了35分钟。

如果是一名身体素质一般的人员或老人、小孩,所需时间肯定会更多。

而火借风势,30秒内就可以从第1层到达第33层。

这样算来,在高于50米的建筑中,遇到火险,人们跑到楼外逃生的可能性很小。

随着城市人口的发展,高层住宅必将越来越多,相对于公共建筑,住宅使用人中“老幼病残”的比例更高,一旦发生大火,住宅中的住户特别是老人和小孩怎么一层一层往下跑呢?

百米以上或是更低高度的住宅楼,该不该像公共建筑一样也设置避难层(间)呢?

这个问题值得探讨。

 第三节高层建筑防火安全对策

高层建筑防火,不仅需要前期全面系统的设计,还要在后期实施全方位科学运作,加强各方面综合协调。

消除隐患、防止火灾,主要取决于高层建筑自身设施的完善和内部人员消防观念的增强。

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特点以及目前我国高层建筑防火安全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1、做好防火安全设计源头工作

高层建筑因为其建筑本身面积大,功能复杂,装修易燃材料多,火灾隐患相对来说比低层建筑要大,因此高层建筑在设计上的防火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按照《高规》的要求,高层民用建筑为了自身的消防安全,在大楼的整体设计中要确定专门的消防工程专篇。

做好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必须强调几个问题:

(1)合理布置高层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

总平面布置中的主,附体关系,该建筑与四周建筑的间距及车道的设置等等,均属与防止蔓延和迅速扑救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进行建筑方面设计方案时须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合理的总平面布置,不但有利于火灾扑救,而且对防止火势蔓延有极大帮助。

设计时需不折不扣执行。

防火分区是延缓火势蔓延的重要措施,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

水平防火分区是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根据《高规》要求,每一分区内要相应装设一些使防火门能自动关闭的装置,并且在建筑施工时,要做到防火卷帘安装时,卷筒与梁,卷筒与墙壁之间不能留有缝隙,能充分发挥其防火、阻烟作用。

竖向防火分区主要指对建筑内部的垃圾井、布草井、风道(排烟、正压送风)、水井(水管井)、电井(强、弱电)及楼、电梯间实行防火阻隔(水井、电井要求封堵),最大限度地降低火势蔓延速度,控制火灾燃烧面积。

  

(2)确保建筑物耐火能力

《高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应保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火灾发生时建筑物结构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损坏,为人员疏散赢得时间,同时也减少火灾损失。

可靠的耐火构造能减少起火,蔓延及保护人和建筑的安全。

设计中除了应首先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能力之外,还须对天棚,墙面等装修部位的耐火性能给予充分的考虑。

为了追求建筑外观效果,部分高级公寓和住宅采用了玻璃幕墙,国内外建筑界对此颇有争议(日本、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

其中部分原因在于玻璃幕墙不但因抽风作用而成为火势蔓延的途径,而且在火灾发生后,常常等不到人员疏散完毕,幕墙就已达到耐火极限而向下掉落,严重影响人群的疏散。

(3)加强自然排烟设计及安全疏散设施设置  

目前,高层建筑中玻璃幕墙和竖向管道常常成为火势蔓延的途径,造成火势跳跃防火分区,扩大火灾损失;

其次,大量高层建筑火灾证明了烟是高层建筑火灾中最大的杀手。

因此,防排烟设计与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是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十分重要的环节。

国家明确规定电梯前室及相关地方增设防排烟系统,疏散楼梯增设正压送风系统。

此外,还要加强自然排烟设计。

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简单、易操作的排烟方式,宜优先采用;

但由于楼梯间存在热压差(即烟囱效应),烟气往往充满楼梯间,使人们无法疏散,因此,要求楼梯间有一定的开窗面积,且排烟窗应设在墙面上方,同时要求能方便开启。

除了按规定设置不同形式的、数量足够且分布合理的疏散楼梯外,必须在防火门及疏散通道前上方及其附近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以使人员能顺利疏散。

  2、加强硬件设施管理,增强人员消防意识

规范的防火设计、完善的消防设施,是高层建筑防火的前期条件,但要预防火灾发生,将火患降到最低,关键还在于后期的管理以及人们的防患意识。

“防患于未然”最为关键。

在建筑长期使用过程中,内部的管理者应该做到:

(1)定期检测,消除隐患。

任何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消防设施、设备也是一样,因此,坚持由专门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才能发现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2)更新改造,不断完善。

装修、改建使高层建筑内部环境不断发生变化,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也要随着保护对象的变化而进行完善和补充。

(3)正确操作、做好维护。

设施、设备是由人来操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一要固定,二要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上岗人员要正确熟练地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一般故障的排除等专业技能,并坚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及时发现、排除影响设施设备运行的不安全因素。

此外,还要通过宣传教育等方法,培养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观念。

高素质的人员是高层建筑防火安全的软件保证,增强人们的防患意识与责任感,对于消防安全十分重要。

除了要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识,还应该增强人员自防自救能力,加大逃生知识普及力度,从而减少火灾发生时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3、健全法规,严格监管,从政策上严把每一关

高层建筑的消防工程是使高层建筑本身具有抵御火灾能力的专门工程,要经过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管理等一系列环节,随着我国消防法制的建设完善,各地消防建审、设计、及消防检测部门在各环节上都做了大量工作。

但由于人员责任心不强等一些因素,消防工程质量不过关的现象还是存在。

解决这些客观实际问题的主要办法,在于提高有关人员的主观认识。

而要切实有效提高人员的主观认识,就必须进一步健全各种法规制度,同时加强监管。

笔者也在此呼吁,国家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健全各种法律规范,制订新的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把好消防工程设计、审核、施工、验收每一关。

  第四节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及装备市场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必将逐步加快,象征着经济与财富的高层写字楼、酒店、商贸中心等公共建筑一栋栋拔地而起,而由于城市人口的增加以及土地资源的稀缺,高层乃至超高层的高级住宅也必将在未来蔚然成风。

确保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一个现代化文明城市的前提。

面对高层建筑火灾,无论是技术与知识,还是装备与能力我国都还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

随着高层建筑防火这一新课题的提出,不仅在技术知识研究上开辟了新的篇章,更为国内建筑消防设施及装备市场带来了广阔商机。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对确保高层建筑的安全重要非凡,楼宇建设的日益现代化,对可能招致楼宇严重破坏的火灾防范要求更为迫切,为此一套功能卓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成为高层建筑消防系统中必不可少的消防产品。

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

“高层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随着高层建筑以及智能建筑的发展,传统的火灾报警系统因其布线复杂、准确性和反应速度不甚理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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