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数控铣技术规范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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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操作安全保护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遵守赛场纪律,尊重赛场工作人员,爱惜赛场的设备和器材,保持工位的整洁。
(二)时间及流程
完成本赛项工作任务的规定时间为240分钟。
比赛流程:
参赛队报到——组织参赛选手赛前熟悉场地、介绍比赛规程——举办开幕式——正式比赛(期间组织观摩、交流活动)——比赛结束(参赛队上交比赛成果)——专家评委进行评定。
四、竞赛方式
参赛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院校2014年度全日制在籍学生,比赛采用单人比赛形式,年龄不超过21岁,可配备1名指导教师。
以地、市、州为单位组队参赛。
参赛队分批次参加竞赛,由抽签确定参赛队的比赛时间和比赛工位,同一批次比赛的参赛队采用相同比赛任务。
抽签时间在参赛队完成报道手续后进行。
(一)考件明、暗码标示规则:
1.考件明码编号规则
考件明码为裁判评分可见编码,标示号为“工种首字拼音字母+数字序号+零件号”,数字序号由工作人员随机指定;
例:
数控铣加工技术某选手工件2标识号:
SX0302
2.考件暗码编号规则
考件暗码为选手识别代码(评分过程中为不可见编码),编号由工作人员完成,标示号为“选手抽签号+零件号”
数控铣加工技术101号选手工件3标识号:
10103
(二)考件明暗码使用办法
1.选手交件后,赛场组长安排工作人员使用字头(或标签)在考件上打上暗码,并粘贴标签遮挡暗码;
2.考件明码由赛场工作人员依据标示办法随机编码;
明码使用标签进行编码,明码必须将暗码全部遮挡;
3.检测过程中裁判及工作人员不得去除明码标示,对因搬运等原因损坏明码标示造成暗码显露的零件,由裁判组进行集中复检,复检分值取各裁判评分中值;
4.裁判使用考件明码进行考件检测和成绩评定,评定过程中应保持明码完好;
5.考件评测完成后,由裁判组集中去除选手明码,对应选手抽签登记表、考件暗码将成绩登录在登记表上。
五、竞赛试题
比赛样题赛前一周公布
六、竞赛规则
1.数控铣床设备分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V100SIEMENS802D系统、自贡长征机床有限责任公司KVC650FANUCseries0iMate-MB系统、大连机床厂VDL850/VDL850DFANUCseries0iMate-MD/MB系统(详细见附表1。
注:
加工中心不使用自动换刀功能),由赛场统一编号,参赛选手抽签分配使用,每个参赛队每个系统只允许一名选手参赛。
2.赛事所用设备及部分工具由竞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各参赛队可以根据竞赛需要选择使用现场提供的设备及工具,刀具及量具由选手根据比赛样题及技术文件中所要求的“工、量、刃、辅具准备清单”自备;
3.试件每人一套不准调换,考试件中途作废或丢失不再补发,选手在领取试件后当场验收,确定无误后,签字认可。
4.试件加工完成后,选手应在裁判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试件编号打号。
并连同考试试卷交到指定位置。
5.装配好的试件,经工作人员检查无明显标记后,在选手监督下,工作人员核实抽签单放置在组委会指定位置。
6.比赛时间共240分钟;
其中包括:
60分钟编程,180分钟加工时间,每组选手提前60分钟到现场进行编程,到时统一拉闸。
7.选手凭选手证及抽签号按要求着工装入场,入场后进行机床检查,确认机床正确运行。
8.加工时,选手应按照数控铣床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机床,在操作中若发生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裁判应视其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9.比赛场地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选手应在自己工位加工,不得进入其他选手的比赛工位。
10.比赛过程中,选手可在指定场地休息,休息时间计入操作时间。
11.试件上不得有明显的标记,若有经监考人员确定后,该试件按零分计算。
12.试件加工完,或考试时间结束,并做好安全文明工作(见监考记录单)后,报告监考人员视为考试结束。
由监考人员记录开始和结束时间,
七、技术规范
(一)专业教学要求
竞赛项目符合中职院校数控加工技术,机械制造,模具制造,汽车制造等相关专业实训教学内容的需求。
(二)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参照《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关于高级工及以下低级别的要求,结合中职学校专业教学大纲,联系企业生产实际,关注行业发展,适当体现新技术和新知识。
八、技术平台
紧密联系企业生产实际,结合中职学校专业教学纲要,参照《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关于高级工的要求,适当体现当今现代制造技术领域的新技术和新知识,组织专家命题。
比赛设备:
详见附表1。
比赛用工、量、检、夹具:
比赛所用的工具、量具、检具、夹具、刀具采用由选手自备和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相结合的方式。
九、评分标准
参照《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关于高级工及以下低级别的要求,结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评分,全面评价参赛选手的职业能力,本着“科学严谨、公正公平、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十、评分方法
(一)评分方法
1.竞赛项目满分为100分。
生产工艺10分,产品质量80分,职业素养10分。
2.违反比赛规定,提前进行操作或比赛终止仍继续操作的,由现场评委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
3.在竞赛过程中,违反赛场纪律,由评委现场记录参赛选手违纪情节,依据情节扣1-5分。
4.在竞赛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人身或设备安全事故,扣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比赛资格。
5.发生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6.在比赛时段,参赛选手有不服从裁判及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奖项评奖资格。
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奖项评奖资格。
裁判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仍强行操作的,取消其奖项评比资格。
(二)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比例
二级指标
生产工艺
10%
1.工艺实施可行
6%
2.专业用语使用
4%
产品生产
80%
1.按工艺生产
20%
2.产品质量
60%
职业素养
合理使用工量具
5%
4.竞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
总分
100%
十一、奖项设定
本赛项奖项设个人奖。
竞赛个人奖的设定为:
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二、赛项安全
(一)安全操作基本注意事项
1.工作时请穿好工作服、安全鞋,戴好工作帽,注意:
不允许戴手套操作机床;
2.注意不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标牌;
3.注意不要在机床周围放置障碍物,工作空间应足够大;
4.不允许采用压缩空气清洗机床、电气柜及NC单元。
(二)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1.机床工作开始工作前要有预热,认真检查润滑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润滑;
2.有严重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
3.调整刀具所用工具不要遗忘在机床内;
4.检查工件夹紧的状态;
5.机床开动前,必须关好机床防护门。
(三)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禁止用手接触刀尖和铁屑,铁屑必须要用铁钩子或毛刷来清理;
2.禁止用手或其它任何方式接触正在旋转的主轴、工件或其它运动部位;
3.禁止加工过程中测量、变速,更不能用棉丝擦拭工件、也不能清扫机床;
4.机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机床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车;
5.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打开机床防护门;
6.程序运行注意事项:
[1]对刀应准确无误,刀具补偿号应与程序调用刀具号符合。
[2]检查机床各功能按键的位置是否正确。
[3]光标要放在主程序头。
[4]加注适量冷却液。
[5]站立位置应合适,启动程序时,右手作按停止按钮准备,程序在运行当中手不能离开停止按钮,如有紧急情况立即按下停止按钮。
7.加工过程中认真观察切削及冷却状况,确保机床、刀具的正常运行及工件的质量。
并关闭防护门以免铁屑、润滑油飞出。
8.在程序运行中须暂停测量工件尺寸时,要待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后方可进行测量,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9.关机时,要等主轴停转3分钟后方可关机。
10.未经许可禁止打开电器箱。
(四)工作完成后的注意事项
1.清除切屑、擦拭机床,使用机床与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2.检查润滑油、冷却液的状态,及时添加或更换。
3.依次关掉机床操作面板上的电源和总电源。
十三、申诉与仲裁
2014年四川省中职学生技能大赛采取二级仲裁机制。
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由地、市、州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相关规定的仪器、设备、设备附件、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件等竞赛用具、用品,赛场执裁和管理的各种活动,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3.提起申诉。
申诉启动时,须首先递交由各参赛队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理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4.申诉时效。
各赛项应根据自身特点确定申诉时效期,建议在竞赛结束后不超过2小时内提出。
5.申诉报告的递交。
申诉应按照规定程序和形式向赛场指定人员提出并递交书面报告。
6.申诉报告的处理。
收到报告后,赛项仲裁工作组应立即审查,并以书面文件形式告知申诉报告处理结果。
参赛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处理报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攻击、刁难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申诉报告的处理,不采用代收方式;
遇约定时间内约定联系人中途离开约定地点,不能亲自接受处理报告的,视为放弃申诉。
7.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8.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地、市、州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申诉方在竞赛期间应无条件执行,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或扰乱赛场秩序。
9.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二)听证与仲裁
赛项仲裁工作组认为有必要就申诉进行听证的,应按有关规定举行听证会,按照程序进行听证和仲裁。
1.听证会程序
听证会议涉及的有关人员由赛项执委会指定,申诉方同意。
(1)确定听证会主持人。
(2)确认听证团成员和书记员。
(3)确认听证会申诉方参加人员。
(4)确认听证会赛场方参加人员。
(5)确认听证会列席代表。
(6)询问有无其他相关人员须到会,如有须立即到会。
(7)宣读申诉书、应诉通知书。
(8)申诉方陈述观点。
(9)赛场方当事人陈述观点。
(10)赛场现场技术服务代表陈述观点。
(11)传唤人员补充陈述。
(12)主持人提问。
(13)现场取证。
(14)听证会结束。
参加会议人员,除听证团成员、列席人员外,须在听证会书面记录上确认、签字后才能离开会场。
2.调解与仲裁
听证会结束之后,听证团成员与申诉领导相互交换意见,进行调解。
如双方意见无法统一,须由赛项仲裁组合议后做出裁决,裁决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申诉方。
3.听证过程中放弃申诉
听证会按程序进行过程中,随着调查取证的深入,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听证会随放弃申诉要求的提出自动结束。
4.听证会纪律
(1)听证团成员。
听证会期间不发表意见,听证会会后合议做出决定。
(2)书记员。
听证会期间负责记录各方发言内容,不允许发表意见。
(3)赛场方参加人员。
根据主持提出的问题,客观表示自己的观点,不指责、不争辩其他参加会议人员的观点和意见。
(4)听证会列席代表。
听证会期间保证不发言、不干预、不咆啸会场。
如违纪发生其中任一条,自动离场,或勒令其离场。
(5)明确仲裁结论的具体时间,不拖延。
(6)听证团具有更改会场场所的权利。
十四、竞赛观摩
竞赛正式进行60分钟后,各领队、代表等可进入竞赛现场一次观摩10分钟。
15、竞赛视频
本次大赛视频全程录制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
赛项采集的大赛影像资料应体现赛项特点、表现选手参赛过程、充分展示职业教育的特色与魅力。
照片和视频影像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视频拍摄及素材技术要求
1.视频拍摄画面比例:
4:
3或16:
9(推荐)。
2.视频格式:
mpeg2,PAL制;
标清(720P)及以上。
3.视频拍摄要求:
机位稳定、对焦准确、画面无晃动;
景别丰富,大、中近景、特写结合;
如有采访,声音清晰、背景整洁、无杂乱。
4.涵盖竞赛各主要环节。
如比赛允许,以有赛场语音(现场老师讲解比赛)为宜。
5.拍摄画面内容生动、丰富、信息量尽可能多。
6.体现赛项特点,展现赛事活泼、热烈的大场面,同时照顾到一些有意义的特写镜头。
(二)图片拍摄及素材技术要求
1.图片格式:
JPG;
2.图片大小:
最长边设定不少于4000像素;
3.照片数量:
每赛项20-30张照片(涵盖比赛过程各环节)。
4.拍摄画面内容生动、曝光准确、画面清晰;
5.体现赛项特点,展现赛事活泼、热烈的大场面,同时照顾到一些有意义的特写镜头。
6.每张照片须以文件名形式说明赛项名称和拍摄内容。
十六、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组委会,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名次。
2.参赛选手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弃权处理。
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3.竞赛过程中,除监赛裁判员、工作人员、大赛有关人员(佩带证件)和参加当场次比赛的选手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
参赛人员比赛完毕后应及时退出比赛现场。
4.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和参赛选手等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
领队要加强对本队参赛选手的管理,督促其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5.参赛选手如对不符合比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提起申诉的,必须在8小时内由领队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组听候处理,否则仲裁组不予受理。
6.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对经规劝不恢复比赛者按弃权处理。
(二)参赛选手须知
1.总则:
(1)依法行事,依法办事。
(2)严格遵守各项竞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3)坚决服从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的管理,并按有关工作流程执行。
(4)尊重裁判员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秩序。
(5)细致、认真、严肃、紧张地参加各项竞赛活动。
(6)参赛选手应按要求着装,在竞赛期间不喝酒,不吸烟。
2.准备阶段
(1)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参赛者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
如发现虚假资料,取消其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由组委会根据选手报名资料统一发放选手证。
选手凭选手证、身份证参加本次竞赛。
(3)参赛选手须服从裁判员及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4)竞赛现场不许抽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3.比赛阶段
(1)参赛选手须提前30分钟检录,未经检录不得进入赛场。
(2)参赛选手须提前15分钟进入赛场。
此前,由裁判员(含监考人员,下同)查验选手参赛证和身份证,经认可后方可进入。
参赛选手应按抽签选择的座位号入座。
(3)参赛选手须将选手证、身份证放置在桌面的左上角,接受裁判员的核查。
(4)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组委会公布的赛场规则和纪律,服从裁判员指挥,独立完成试题。
在竞赛过程中,遇有问题可向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举手示意,但不得要求裁判员对试题做出任何违规的解释和暗示,违反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在竞赛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员的工作,服从裁判员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须在8小时内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仲裁组织提出申诉。
(三)工作人员须知。
1.在组委会及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2.熟悉竞赛规程,认真执行竞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3.服从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十七、资源转化
1.大赛前由四川省教育厅组建教学成果建设团队(专业教师、行业专家、企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比赛信息;
2.结合赛项完善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建设标准,组织专题研讨,推进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课程改革;
3.结合赛项及竞赛设备编写适合于中职教学的立体化教材;
4.建立网络共享型教学资源包,提供动态多媒体教学信息。
附表1:
设备情况表
序号
设备类型
型号
床身类型
数控系统
机床厂家
7
加工中心
BV100
立式
SIEMENS802D
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3
KVC650
FANUCseries0iMate-MB
自贡长征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4
5
6
9
8
VDL850D
大连机床厂
10
数控铣床
VDL850
FANUCseries0iMate-MD
11
加工中心不使用自动换刀功能时可当数控铣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