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园林工程 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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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园林工程计算规则
园林总说明计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总 说 明
《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要求,适应“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安徽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适用范围: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的城市园林、市政绿化、小品设施、仿古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学校、厂矿、机关、宾馆、居民小区的小品设施和绿化工程等。
二、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作用:
1.是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价和控制价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审核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拨付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参考依据。
三、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编制的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建设部1988版);
3.《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2000版);
4.省内近期补充定额和外省有关资料等。
四、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原则:
1.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依据目前本省多数施工企业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
2.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贯彻了工程实体消耗和施工措施消耗相分离,以适应按单项工程成本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造价和价格的动态调整。
本消耗量定额只列出了园林和仿古特有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消耗,其他措施消耗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应项目。
3.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是依据现行的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编制的。
五、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的全部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
除定额中有规定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使“工、材、机”等消耗与定额有差别而改变定额用量。
六、本园林仿古消耗量的确定:
1.人工工日消耗量: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2.材料消耗量: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
难以计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并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形式表示。
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列入定额中,设计图示的强度、配合比、水泥品种不同可以换算,但配合比用量不得调整。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现场堆放地点、工地仓库或集中加工到施工地点的水平运输和垂直高度(或檐高)在20m以内的垂直运输。
执行时除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调整场内水平运输,如遇上山或过河等特殊情况运输费可以调整。
成品构件现场以外的水平运输应另计运费。
垂直运输高度(或檐高)超过20m时,参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
3.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除部分机械台班消耗列出了机械选用型号和消耗量以外,其他均合并成“其他机械费”,并以占人工费的百分比形式表示。
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机械选型是综合考虑,实际使用机械不同时,不得调整。
如发生大型机械进退场和组装、拆卸,按《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
七、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相同或相近的分项工程未编列的,执行时可套用相应专业工程定额。
八、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中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则不包括“×××”本身。
九、全省各市统一执行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后,如发生定额缺项须作补充的,由各市定额站作出补充,并报省定额总站,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本园林仿古消耗量定额授权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
十一、著作权所有,未经主编部门同意,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违者必究。
仿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其中有台明者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明者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有檐柱的,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围护结构外边线未及构架外边线,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有楼层分界的两层或多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如何,按自然结构有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建筑面积。
其首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分有、无台明两种,按上述单层建筑物的面积计算方法计算;两层及两层以上各层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上述单层无台明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执行。
3.单层建筑中或多层建筑的两自然结构层间局部有楼层者,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碉楼式建筑物的碉台内无楼层分界的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碉台内有楼层分界的按分层累计计算建筑面积,单层碉台及多层碉台的首层有台明的按台明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台面的按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碉台的两层及两层以上均按各层围护结构底面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两层或多层建筑构架柱外有围护装修或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水平投影面积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临水建筑或跨越水面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有围栏的挑台部分,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围线间的水平投影面积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有台明的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无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的挑台、台阶等。
2.无明台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两层或两层以上突出墙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垛、窗罩等。
3.牌楼、实心或半空心的砖、石塔。
4.构筑物:
如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随墙门、花架等。
5.碉台的平台。
第一章绿化及养护
说 明
一、绿地整理
1.清理场地,或土厚在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或绿地整理均套用整理绿地项目。
2.人工换土、地形改造等项目50m以内的土方运距均己在定额中综合考虑,超过50m的土方运距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
3.人工挖槽按三类土考虑,如四类土挖槽,乘以系数1.43;一、二类土,乘以系数0.61。
4.本章定额中换土、土方造型等项目,“好土”按自备土编制,如采用购置土,则采用括号内的用量。
5.地型改造(土方造型)高差指原地面的平均高度到最高设计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地型改造高差超过5m,其超过部分的人工按5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30,超过10m,其超过部分人工按5m以内项目乘以系数1.50,地型改造均按填方考虑。
如需挖方,则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
6.乔木、灌木栽植人工换土,其换土量按附一“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有关规定执行。
当实际换土量与对照表不符,当差额超过10%时,每1换土,其材料:
土1,人工:
0.50工日。
7.采用不同配方的草坪基质允许调整。
如采用原土拌基质,消耗量定额中应扣除好土用量,每10m2增加人工0.3工日。
二、栽植花木
1.植物起挖、栽植
(1)起挖、栽植带土球乔木,土球直径超过280cm;起挖、栽植裸根乔木,胸径超过45cm时,均另行计算。
(2)起挖、栽植带土球灌木,土球直径超过140cm时,按带土球乔木定额的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05;起挖、栽植裸根灌木,当灌高超过250cm时,另行计算。
(3)名贵树木的起挖、栽植,另行计算。
(4)带土球乔、灌木起挖、栽植土球的规格按设计要求确定,当设计无规定时:
常绿乔木按胸径8~10倍计算;落叶乔木按胸径8倍计算;灌木按地径的7倍,或按灌高的1/3~1/4计算。
(5)棕榈类植物起挖、栽植当设计无规定时,带土球起挖、栽植按地径的3~5倍计算,套用相应的乔木定额子目。
裸根起挖、栽植按其地径大小套用相应的乔木子目。
(6)起挖、栽植树木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如为三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
(7)栽植项目的挖塘尺寸按附一“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编制,当实际挖塘尺寸与“绿化工程土方量对照表”相差超过10%时,每1挖塘人工调整,一、二类土0.31工日;三类土0.41工日,四类土0.54工日。
(8)若在屋顶花园上种植,另计垂直运输费用。
(9)花格镶草铺草皮按花格砖面积计算,项目内镶草面积按35%考虑。
实际铺草面积不符时,草皮用量可以调整,其他工料不变。
镶草项目不分铺种,均执行该项目。
散铺草皮,草皮用量按30%考虑。
实际铺草面积不符时,草皮用量可以调整,其他工料不变。
2.盆花摆放
(1)袋装苗以重量为标准与盆装苗等量换算计量。
(2)若需摆放大型植物,则按植物种类、规格另行计算。
三、日常(物业)绿化养护
1.本章定额包括乔木、灌木、绿篱、竹类、水生植物、球型(整形)植物、露地花卉、攀缘植物、地被植物、草坪等十大类园林植物的养护内容,同时参照有关园林植物养护标准,分为三个养护等级(参考附二: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2.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1)公园、游览区类:
各综合性公园、专题类公园、纪念性公园、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等园林植物养护工程。
(2)交通、干道类:
各类交通道路、城市环线绿带、机场、车站、港口、宾馆、高级别墅以及沿交通干道两侧的街头绿化等的园林植物养护工程。
(3)社区、单位类:
居民生活区内绿化(含庭院绿化),以及企业、部队、机关、医院、学校、旅馆等单位性质的绿化园林植物的养护工程。
3.本章定额考虑的时间单位为年,即连续累计12个月为一年,若分月承包则按以下系数执行。
时间
1个月
2个月
3个月
4个月
5个月
6个月
7个月
8个月
9个月
10个月
11个月
12个月
系数
0.19
0.27
0.34
0.41
0.49
0.56
0.63
0.71
0.78
0.85
0.93
1.00
4.本章定额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成活期养护与绿化日常(物业)管理养护,不适用于绿化种植工程栽植期养护,栽植期养护已在原绿化种植工程定额中包括,不得重复计算。
本章定额按绿化日常(物业)管理养护编制:
成活期养护,按相应定额乘以1.20系数;采用自动喷淋系统的绿化养护,人工工日乘以0.7系数。
5.本章定额包括了绿化养护工作中,必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耗用量,未包括的内容如下:
(1)苗木因大幅度调整而发生的挖掘、移植等工程内容。
(2)绿化围栏、花坛等设施因维护而发生建筑工程的材料消耗。
(3)因养护标准、要求而发生的新增苗木、花卉等材料。
(4)高架绿化、水生植物等特殊养护要求而发生的用水增加量。
(5)因抗旱、排涝所发生的工程内容的增加。
若发生以上情况,双方协商按实计算。
6.因疏植而发生的多余苗木,其产权归甲方(业主)所有。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绿地整理
1.绿地整理按实际绿化面积计算。
2.地形改造(土方改造)均按所需造型土方量以“”计算。
3.乔、灌木栽植人工换土不论树木大小以“株”计算。
4.伐树、挖树根以“株”计算。
5.砍、挖灌木丛,割、挖草皮以”m2”计算。
6.屋顶花园基底处理分做法分别以“m”、”m2”、“”计算;软式透水管分规格以“m”计算。
二、栽植花木
1.植物起挖
(1)不论树木大小均按“株”计算。
(2)绿篱起挖按“延长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