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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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依据
本计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通知(建标(2006)102号)为依据,以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有关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和规程规范为支撑,主要相关标准规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年版);
《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二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布的相关规程规范。
四、项目部强制性条文实施机构及人员职责
在江西吉安供电公司和江西科能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设立110kV凯迪电力输电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小组。
组长:
齐建河(项目经理)
副组长:
黄跃明(项目总工)
成员:
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
项目部职责:
1)组织强制性条文在工程文件中的编写;
2)管理部门和施工队实施;
3)检查落实情况;
4)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形成闭环。
五、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按照江西电力公司的要求,在本工程的实施中,我项目部将按照施工的不同阶段,采取各种措施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在施工前,及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使全体人员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内容。
在施工图审查阶段,严格对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的内容严格进行审查,如发现设计图纸与《强制性条文》规定发生冲突或违反条文规定的情况,及时向监理汇报,并提交设计单位进行修改解决。
针对性的编制本监理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实施计划,并作为工程创优措施与开工报审资料一起报审。
并在设计、施工阶段贯彻落实。
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包括质量和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在编制各种施工方案时,对涉及《强制性条文》条款的内容,将重点注明
在施工中,严格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对照《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进行实施情况的检查、控制,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汇报并停工等待解决。
在施工完成后,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以利于下一步工作的提高
A
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执行表号
单位
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建
设
1
110kV凯迪电力输电线路工程
○
●
土石方工程
表2.0.2
1.1
路径复测
1.2
普通基础坑分坑
1.3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
2
基础工程
表3.1.2、表3.2.2
2.1
现浇铁塔基础
2.2
桩式基础
3
杆塔工程
表4.1.2、表4.2.2
3.1
自立式铁塔组立
4
架线工程
表5.1.2、表5.2.2
4.1
导地线展放
4.2
导地线连接管
4.3
紧线
4.4
附件安装
5
接地工程
表6.0.2
5.1
表面式接地装置
5.2
深埋式接地装置
6
线路防护设施工程
7
竣工投产
表7.0.2
注:
1、●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责任主体单位,并负责填写相应表格。
2、○为该项强制性条文相关责任单位。
B:
线路施工强条执行记录表
序号
实施内容
实施情况
检查人
负责人
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部分,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起重、机械操作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对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施工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和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已交底的措施,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主要受力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
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严禁以小代大,严禁超载使用。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对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8
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9
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11
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3)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12
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提供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
13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
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坍落度。
14
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
15
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16
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角、耐张、终端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lOOm3时亦应取一组;
3)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17
接地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设计规定的断开点可用螺栓连接外,其余应用焊接方式连接。
2)接地体间连接必须可靠。
18
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隐蔽前进行。
以下内容为隐蔽工程:
1)基础坑深及地基处理情况。
2)现浇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尺寸、数量、位置、底座断面尺寸、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及浇筑质量。
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0
遇有雷雨、暴雨、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露天吊装、杆塔组立等作业。
在带电体附件进行高处作业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遇特殊情况达不到该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表1高处作业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
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10
35
63~110
220
330
500
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
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m
2.0
3.5
4.0
5.0
6.0
7.0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1.7
2.5
整体组立杆塔与带电体的距离m
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最小安全距离)
杆塔组立的加固绳和临时拉线必须使用钢丝绳。
临时拉线必须在杆塔组立完并紧固地脚螺栓后方可拆除,拆除时应由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
组立杆塔时,不得使用木抱杆。
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接地引下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并应便于断开测量接地电阻。
当引下线直接从架空地线引下时,引下线应紧靠杆身,并应每隔一定距离与杆身固定。
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铁塔:
1)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指钢管杆)
20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4.8级以上的螺栓扭矩标准值由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宜按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标准实施。
表2螺栓紧固扭矩标准
螺栓规格
扭矩值N·
m
M12
40
M16
80
M20
100
M24
250
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铁塔组立的允许偏差
偏差项目
一般铁塔
高塔
直线杆塔结构倾斜‰
1.5
直线杆塔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线方向位移m
50
—
转角塔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顺线路方向位移mm
直线杆塔结构倾斜不含套接式钢管电杆。
对从事电工、高处作业、机械操作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遇有雷雨、暴雨、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和放紧线等作业。
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
1)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容器必须密封。
2)严禁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
4)醒目处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导引绳、牵引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张力放线必须具有可靠的通信系统。
牵引场、张力场必须设专人指挥。
牵引时接到任何岗位的停车信号都必须立即停止牵引;
张力机必须按现场指挥的指令操作。
为预防雷电以及临近高压电力线作业时的感应电,必须按安全技术规定装设可靠的接地装置。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连接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
连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行连接。
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
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
其试验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或架空地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
19
导线切割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2)切口应整齐。
3)导线及架空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
4)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各种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连接前必须测量管的内、外直径及管壁厚度,其质量应符合《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规定。
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21
接续管及耐张线夹压接后应检查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弯曲度不得大于2%,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
2)校直后的接续管如有裂纹,应割断重接。
22
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各类管与耐张线夹出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2接续管或补修管与悬垂线夹中心的距离不应小于5m。
23
绝缘子安装前应逐个表面清洗干净,并应逐个(串)进行外观检查。
安装时应检查碗头、球头与弹簧销子之间的间隙。
在安装好弹簧销子的情况下球头不得自碗头中脱出。
24
液压连接接续管、耐张线夹、引流管等的检查:
1)连接前的内、外径,长度;
2)管及线的清洗情况;
3)钢管在铝管中的位置;
4)钢芯与铝线端头在连接管中的位置。
C: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部分;
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高处作业、起重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已交底的措施,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严禁以小代大,严禁超载使用。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进入施工作业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
1应保存在专用库房内,容器必须密封。
2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品。
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暴晒
4存放处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