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出生缺陷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出生缺陷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监测资料:
围产儿数季报表、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出生缺陷医院监测质量调查表。
四、资料收集和上报
(一)及时收集。
(1)产房、手术室出生时发现→填卡并做好原始登记,死胎、引产的出生缺陷报告护士长填卡登记→特殊情况报告科主任,24小时内进行科内和科间会诊,以明确诊断。
(2)新生儿科发现→报告新生儿科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并做好原始登记、填卡→出生缺陷监测负责人审核出生缺陷患儿登记卡(详细询问病史),与各科沟通,进一步明确诊断,查漏、补漏。
(3)围产中心产前发现(包括产前诊断中心、B超检查发现)做好登记→报产科主管医生→明确诊断的填卡上报。
(4)门诊相关科室(听力筛查办、耳鼻喉、眼科门诊、儿童保健科)对就诊围产儿发现出生缺陷的要填卡上报并进行登记。
医院由公共卫生科专人负责信息收集。
负责信息收集的人员每月对出生缺陷登记卡进行收集,并每季度按月份将所有围产儿有关数据填入围产儿数季报表。
(二)逐级上报。
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报表报市妇幼保健机构。
并按省监测办要求同时将监测资料上报至省妇幼保健所。
五、组织管理
(一)区妇幼保健院负责本院生缺陷监测的工作,并具体组织相关科室实施、资料收集、审核、保存、质量控制、统计分析、数据上报、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负责完成对本机构出生缺陷儿的发现、表卡填写、审核及纸质上报。
六、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是出生缺陷监测的常规工作,监测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并做好相应记录。
每年对辖区内妇幼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次,并做好相应资料整理。
七、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保证监测质量的重要环节,每个监测单位都要进行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的内容指标
诊断准确率;
围产儿出生缺陷漏报率,围产儿死亡漏报率,双胎及多胎漏报率及出生缺陷漏报率;
表(卡)册及登记本填写的完整率、错误率。
(二)质量控制的方法:
检查产房登记本;
检查出生缺陷登记本、相关科室的互相查询。
每季度进行院内及辖区全面质控并填写《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质控后要撰写质控报告,填写反馈记录,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附件:
1.围产儿数季报表
2.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出生缺陷医院监测质量调查表
4.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工作职责
附件1
围产儿数季报表
20年季
市区县医院(保健院、所)医院编码□□□□□□□□□□
月
份
产妇
年龄
(岁)
城镇(例)
乡村(例)
合
计
围产儿情况
城镇
(例)
乡村
男
女
性别
不明
出生缺陷
<20
围产儿死亡
死胎
死产
20~
25~
7天内死亡
30~
合计
35~
胎数
双胎
三胎及以上
合计
(胞)
填表人:
职称: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医院审表人:
审表日期:
《围产儿数季报表》填报说明
1.本表由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填报。
统计范围为产妇在监测医院内住院娩出的围产儿。
2.本表为季报,报送方式为妇幼监测信息系统网络报告。
区县级监测机构每年2月28日前上报上年第4季度登记卡,5月28日前上报本年第1季度登记卡,8月28日前上报本年第2季度登记卡,10月31日前上报第3季度登记卡。
3.围产儿数:
包括孕28周至产后7天正常和缺陷的活产、死胎死产。
请按“例数”统计,单胎计1例,双胎计2例,三胎计3例,余类推。
4.产妇年龄(岁):
“<20”,指实足年龄不满20岁者;
“20~”指满20岁至不满25岁者;
“25~”指满25岁至不满30岁者;
“30~”指满30岁至不满35岁者;
“35~”指满35岁及以上者。
5.性别不明:
指两性畸形或出生时通过外阴难以辨认性别。
6.围产儿情况:
“出生缺陷例数”依据产妇常住地分城、乡填写,该例数应与《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的份数相等(仅指≥孕28周引产或出生的出生缺陷病例)。
“围产儿死亡”情况中“死胎死产”包括死胎(为分娩未发作前死于宫内者)和死产(在分娩过程中死亡者);
“七天内死亡”为出生时活产,而于七天内死亡者(不包括安乐死)。
“胎数”中,一次妊娠为一胞(即双胎、三胎及以上均为一胞)。
附件2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市区县医院(保健院、所)医院编码□□□□□□□□□□
产
妇
情
况
住院号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或实足年龄岁
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孕次产次
常住地□1.城镇2.乡村
家庭年人均收入(元)□1.<10002.1000~3.2000~4.4000~5.8000~
文化程度□1.文盲2.小学3.初中4.高中、中专5.大专及以上
缺
陷
儿
出生日期年月日
胎龄周体重克
胎数1.单胎2.双胎3.三胎及以上□
若双胎或三胎及以上,请圈
1.同卵2.异卵□
性别□1.男2.女3.不明
结局□1.存活2.死胎死产3.七天内死亡
诊断为出生缺陷后治疗性引产□1.是2.否
诊断依据1.临床2.超声3.尸解4.生化检查
(AFP、HCG、其他)5.染色体6.其他□
畸形确诊时间1.产前(孕周)2.产后七天内□
出生缺陷诊断
01无脑畸形(Q00)…………………………………………□
02脊柱裂(Q05)……………………………………………□
03脑彭出(Q01)……………………………………………□
04先天性脑积水(Q03)……………………………………□
05腭裂(Q35)左右……………………………………□
06唇裂(Q36)左右……………………………………□
07唇裂合并腭裂(Q37)左右…………………………□
08小耳(包括无耳)(Q17.2,Q16.0)左右…………□
09外耳其他畸形(小耳、无耳除外)(Q17)左右…□
10食道闭锁或狭窄(Q39)…………………………………□
11直肠肛门闭锁或狭窄(包括无肛)(Q42)……………□
12尿道下裂(Q54)…………………………………………□
13膀胱外翻(Q64.1)………………………………………□
14马蹄内翻足(Q66.0)左右…………………………□
15多指(Q69)左右…………………………………□
多趾(Q69)左右……………………………………□
16并指(Q70)左右……………………………………□
并趾(Q70)左右……………………………………□
17肢体短缩[包括缺指(趾)、裂手(足)]
上肢(Q71)左右…………………………………□
下肢(Q72)左右…………………………………□
18先天性膈疝(Q79.0)……………………………………□
19脐膨出(Q79.2)…………………………………………□
20腹裂(Q79.3)……………………………………………□
21联体双胎(Q89.4)………………………………………□
22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Q90)………………□
23先天性心脏病(Q20-26)………………………………□
写明类型:
24其他(写明病名并详细描述)…………………………□
孕早期情况
患病
服药
接触其他有害因素
发烧(>38℃)
病毒感染(类型:
)
糖尿病
其他:
磺胺类(名称:
抗生素(名称:
避孕药(名称:
镇静药(名称:
饮酒(剂量:
农药(名称:
射线(类型:
化学制剂(名称:
家庭史
产妇异常生育史:
1.死胎例2.自然流产例
3.缺陷儿例(缺陷名:
、、)
家庭遗传史:
缺陷名与缺陷儿亲缘关系
近亲婚配史:
1.不是2.是(关系)
《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填报说明
1.本卡由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填报。
统计范围为产妇在监测医院内住院娩出且被确诊为出生缺陷的患儿。
2.本卡为季报,报送方式为妇幼监测信息系统网络报告。
3.常住地:
产妇常住县辖乡者属“乡村”;
其余属“城镇”(包括市辖区、街道、市辖镇、县辖镇)。
4.出生日期:
请按阳历填写。
“年”填写四位数;
“月”、“日”填写两位数,当只有一位数时,数字前用“0”补充,如1995年1月1日出生,则填成1995年01月01日。
5.胎龄:
指妊娠整周数。
如39周+6天,填为39周。
6.结局:
指出生缺陷患儿的生存或死亡状况。
分娩未发作前死于宫内者为“死胎”;
在分娩过程中死亡者为“死产”,均选择“死胎死产”;
出生时为活产,而于七天内死亡者计为“七天内死亡”。
7.诊断为出生缺陷后治疗性引产:
特指因产前确诊为出生缺陷而进行的治疗性引产;
若产前未确诊出生缺陷,因其他原因进行的治疗性引产,该项目应填“否”。
8.诊断依据:
指依据何种手段确诊为缺陷。
如同时有两种以上诊断依据,请分别在各自的代码上画圈。
9.出生缺陷诊断:
请严格按照统一的诊断标准确诊。
请在相应出生缺陷名称前的代码上画圈;
凡有左右之分的畸形,请在左和/或右上画圈;
如同一缺陷儿有多种缺陷,则在每种缺陷的代码上均画圈,肢体短缩畸形还应在上肢和/或下肢上画圈。
此外,如果有未列出的缺陷,请写出病名或详细描述其特征。
10.孕早期情况:
孕早期指妊娠的前3个月。
如孕早期有患病、服药、接触农药及其他有害因素,则请在列出的病名、药名、农药及其他有害因素上画圈,并请在括号内写出具体名称。
如有未列出的因素,则请在“其他”栏注明。
附件3
出生缺陷医院监测质量调查表
市区县
抽查
时间
被抽查
医院
年月
围产儿数漏报
围产儿死亡漏报
双胎(或以上)漏报
出生缺陷漏报
表卡质量情况
上报数
漏报数
漏报率(%)
项目数
错项数
缺项数
填报说明:
如有出生缺陷漏报,请填写“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并随调查表一并上报。
附件4
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
1.收集资料
依据监测医院产科分娩登记本记录,按城乡、男女、产妇年龄段分类统计每月分娩的围产儿数,并统计出生缺陷儿数、围产儿死亡数、多胎数。
每季度将分月汇总数据填写在围产儿数季报表上。
监测医院内出生或引产的畸形儿,一旦明确出生缺陷诊断,应填写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并进行登记。
2.上报表卡
每季度将核查后的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登记卡上报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同时上报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3.质量控制
参照妇幼卫生监测方案执行,并填写和上报出生缺陷质量调查表。
4.接受培训
参加出生缺陷监测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诊断水平。
二、资料处理
(一)留存资料
收集的原始记录要保留在监测医院5年。
具体需保留的原始资料如下:
1.围产儿数季报表;
2.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二)上报资料
2.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三)上报时间
每年2月2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报表;
每年5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一季度报表;
每年8月20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二季度报表;
每年10月25日前上报本年度第三季度报表。
报表内容:
围产儿数季报表、医疗机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及出生缺陷辅助诊断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