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招标文件讲述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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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工程验收…………………………………………………………………………18
13.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18
14.工程履约保证金…………………………………………………………………19
15.保修责任期及保证金………………………………………………………………19
16.违约及处罚…………………………………………………………………………19
17.安全责任……………………………………………………………………………20
18.其它事项……………………………………………………………………………20
19.争议的解决…………………………………………………………………………21
20.合同的生效…………………………………………………………………………21
21.本合同附件…………………………………………………………………………22
第三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格式……………………………………………………………23
第一章投标须知
1.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规定
1
1.1
工程名称:
x项目消防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
o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18万平米的多层、高层住宅区、公建、地下车库
合同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
层数
详见施工图各具体楼栋
2
2.1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并能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验收
2.2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2.3
工期要求
室内部分工期约120个日历天;
室外部分工期约60天
计划开工时间:
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竣工时间:
(如中标单位承诺工期更短,正式合同工期即按中标单位承诺工期时间调整);
2.4
招标范围
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环网等(详见附件1)
2.5
投标报价
1.投标方提供设备品牌一览表(见附件4)
2.采用根据施工图自报工程量清单,并制作成EXCEL表格形式
3.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包干的合同形式
2.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
3.1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3.2
现场踏勘
自行现场踏勘甲方现场联系人:
3.3
质疑书的递交及答疑时间
递交书面质疑的截止时间:
年5月11日12:
00以前
答疑:
招标人将于年5月日14前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收到解答应书面确认随投标文件一起送达。
4
资格预审
5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算)
6
投标人资格
应具备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7
投标文件组成
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密封;
正本1份,副本3份(附与投标文件书面相一致的电子光盘,技术、经济各一张光盘分别装入密封袋内)
8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递交投标文件:
年5月17日10:
00前
递交地点:
9
9.1
接标人
接标人:
电子邮箱:
@
电话:
9.2
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月日时
9.3
开标会
招标人自行开标
10
中标原则
合理低价中标
11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2万元整。
(现金或支票)
递交时间: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前
12
履约保证金
合同中标价的5%
2、总 则
2.1、工程综合说明
2.1.1工程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邀标函内容(以下简称“前附表”)。
2.1.2业主通过资格预选后确定各投标候选人,并择优选定投标人。
2.2、资金来源
上海z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按有关规定已充分准备好资金作为该工程的建设投资费用。
该投资费用的一部分将用于本合同项目下的合同支付。
2.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3.1投标邀请书只发给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2.3.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各自的最新实际情况更改或补充一些资料,以证实其仍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最低标准。
至少应补充以下资料:
(1)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的证明(如有必要),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2)新承包的工程名称、规模、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
(3)最近的仲裁或诉讼情况;
(4)本工程所需关键施工设备的变动情况。
2.3.3不允许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形成联合围标。
2.3.4投标人如果有幸中标,不影响同时投本项目工程其他标段的投标。
2.3.5本工程严禁转包、挂靠。
2.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踏勘现场、投标文件准备、编制与递交、合同洽谈等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安全风险和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2.5、踏勘现场
2.5.1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无论其是否踏勘施工现场,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已经掌握了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地下障碍物等所有现状情况,并对踏勘现场获得的理解、推论、结论自行负责。
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现场施工条件、招标人提供的地勘成果等所有的资料与实际情况有差异而对招标人提出任何工程索赔。
2.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作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人对应用以上资料作出的理解、推论、结论自行负责。
2.6、标前答疑
2.6.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于年月日时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提出疑问。
2.6.2标前答疑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于年月日时前统一发放答疑书给投标人。
3、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的组成
3.1.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澄清修改、补遗书以及按本须知第6条所述标前答疑会纪录。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投标函及相关附表
3.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如果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年月日时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须按本须知第7.4.4条规定办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人负责。
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作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投标文件的编制
4.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4.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
4.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2、投标文件的组成
4.2.1投标文件由经济标及技术标组成(参见前附表第7条)。
4.2.2经济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编制说明
(3)工程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分系统报价)
(4)各单位各系统工程费汇总表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含主材、辅材、机械)
(6)如投标单位有增项报价要求,请注明后自行补充附后;
投标函报价为本工程总报价。
对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投标人应自行仔细核对,如有异议请加注说明附后,但此次报价的工程量依据暂以招标人提供的为准。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附表中的全部内容;
(见附表3)
4.2.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包括电子版);
4.2.3.1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表)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其它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近两年内的复印件);
7)本企业主要工程业绩和主要用户名单;
4.2.3.2施工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的详细情况介绍;
2)相关人员的名单、资质、职称、职责、简历、业绩、拟在本项目的职务等
4.2.3.3施工进度计划;
1)工程进度计划表,
2)工期保证措施;
,
3)劳动力资源计划及保证措施。
4)材料用量及进场计划,
5)机械设备的配置计划及主要设备清单;
4.2.3.4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
2)质量保证措施,
4.2.3.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安全、文明生产措施
2)环境保护措施,
3)消防安全保证措施。
4)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的措施;
4.2.3.6主要施工方法
1)主要施工工艺做法
2)成品保护措施。
4.2.3.7施工总平面布置;
1)总平面布置应达到方便施工、易于管理、节省成本的目的
2)现场布置图应考虑各阶段施工的需要,避免经常拆迁;
3)施工机械的布置必须满足施工机械技术的要求;
4.2.3.8其他
1)与土建等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措施;
2)在安装方案、管线路径、设施具体定位等确保建筑使用功能、舒适性及美观性方面的措施和管理办法;
3)施工的难点、重点相应措施,施工通病的预防措施;
4.3、投标文件格式
4.3.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4.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4、投标报价
4.4.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2条所规定的方式。
4.4.2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1条所述;
4.4.3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4.4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实施本工程而发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所有报价均视为已包括诸如工程直接费、管理费及税金等一切工程相关费用。
4.4.5招标人不接受恶意报价,恶意报价将不参加评审。
4.4.6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随时对材料设备的采购权利进行调整。
4.5、投标有效期
4.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条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4.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7条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4.6.2投标文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6.3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或附表,应盖章或签字之处,均应盖鲜章或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标。
4.6.4本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均应是全称准确无误,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标。
4.6.5本工程投标书须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书规定格式编写,文字资料采用5号宋体字(标题和表格内字体除外),并要求打印,装订成册。
外形尺寸统一为A4纸。
要求商务标书在下列张页上必须加盖公章。
4.7、投标保证金
4.7.1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1栏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4.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7.3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予以退回投标保证金(无息)。
4.7.4中标人按本须知第8.4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业主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4.7.5若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不予退还投标投标保证金;
4.7.5.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7.5条规定修正标价;
4.7.5.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后放弃投标;
4.7.5.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7.5.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
4.7.5.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5.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经济标、技术标分别装订,并在封面清楚地注明;
5.1.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经济标、技术标,分别将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密封,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1.3在投标文件内、外层密封袋上均应写上:
(1)工程名称;
(2)投标单位名称;
(3)业主开标之前不得开封。
5.1.4除了按本须知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文件名称(经济标或技术标)、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5.1.5款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相应的任何责任。
5.1.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规定装订和加写标志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1.6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内、外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否则作废标处理。
5.2、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条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期
5.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9条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凡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标书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3.2投标截止时间按前附表第8条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执行。
5.3.3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以补遗书的方式,延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迟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应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响应,投标人也可不予响应放弃投标。
5.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5.4.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5.4.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5.1条、5.2条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
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5.4.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6、开标
6.1、开标;
6.1.1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
6.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6.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6.2.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5.1条的要求予以装订、密封和标志的;
6.2.3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6.2.4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6.2.5投标人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一致;
6.2.6介绍信中的联系人、委托书中的委托人不一致;
6.2.7投标单位参加开标的代表与委托书中的受托人不一致;
7、评标
7.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招标小组成员与招标人的上级高管、专家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7.2、评标过程
7.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7.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确定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2.3招标人不对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或未能中标的原因向各投标人作出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7.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但根据本须知第7.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了核实修改的不在此列。
7.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7.4.1经招标人审查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7.4.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7.4.3如果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与规定有重大偏离,特别是在对本工程招标范围,工程质量标准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者投标人条件比通过资格预审时下降,已下降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7.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的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的投标。
7.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7.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7.5.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7.5.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书面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并不得影响评标工作。
7.6、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比较、否决和定标
7.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仅对经初步评审合格,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评审和比较。
7.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7.6.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重新招标。
7.6.4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自由确定报价,经济标的评审以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为最优报价。
7.6.5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分别对经济标、技术标进行打分评定后,选择得分高的前二家投标单位为预中标单位进行下一步洽谈,条件是必须完全响应招标人的合同范本的条款;
招标人将以最终报价作为中标价。
8、授予合同
8.1、授予条件
8.1.1在不违背本须知规定的前提下,本合同将授予报价最低但不得低于成本、能保证预期工程质量、工期和信誉较高的投标人。
8.1.2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内,招标人可能会分别与投标单位针对评标中的若干问题进行商务洽谈,然后根据洽谈情况选择其中一家为中标人。
8.2、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8.2.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拒绝任何出现较严重问题的投标,或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某个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做解释,但投标保证金将退还给投标人。
8.2.2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8.3、中标通知书
8.3.1招标人与投标单位的洽谈结束后,招标人综合确定中标人。
8.4、履约保证金
8.4.1在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以转帐支票的形式交纳。
8.5、中标单位不得拖欠其施工过程中各往来单位的材料费用、职工工资、特别是民工工资、各种保险等费用;
8.6、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8.6.1中标单位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8.6.2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以此类推。
8.7、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8.7.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任何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8.7.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8.7.3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
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z置业有限公司(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就“上海泥城镇四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