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放射科防辐射装饰装修项目招标文件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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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3日00时00分整至2019年9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2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进入AA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投标人/供应商会员注册,(注册步骤详见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完成后需到AA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受理科(AA县房产交易大厦18楼),审核通过,投标人需在AA县房产交易大厦18楼办理CA锁,并审核激活,投标人通过CA锁登陆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回执须做进投标文件中)及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的下载,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
4.3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携带报名回执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9月26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
一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AA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AA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AA县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1.3.2
工期
1.3.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
1.3.4
安全要求
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如有需要,另行通知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7日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对投标文件编制不构成影响并作出书面承诺,招标人则不再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9月26日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1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文件后1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它资料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肆万元整人民币,(40000.00元人民币)
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应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汇入指定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退还。
用户名:
AA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
友善提醒:
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账情况按到账时间计算,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为确保各投标人顺利参加投标建议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前三天转账。
3.4.6
履约担保
无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6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规定应签名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若有时)】;
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份(备注:
投标文件份数共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装订时需在侧面加“投标单位全称及AA县中医院放射科防辐射装饰装修项目”背脊。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2019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AA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产交易大厦4楼)第一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单位代表检查并宣布检验结果;
开标顺序:
按签到的逆顺序依次进行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由招标人代表和经济、技术专家5人共同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24小时内从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或3人均可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21
不良行为记录
被通报违反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及规范性文件等行为。
10.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1元
其中不可竞争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17757.45元
规费:
45640.04元
税金:
201173.67元
10.4
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10.5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正本的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壹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投标人代表
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10.6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历天。
10.7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8
重新招标的
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9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0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1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施工完成后须向业主提供防辐射合格检测报告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交纳程序:
按相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按后附格式)。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报请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在报经监督部门批准后可将该标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所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允许转包给他人,更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付款方式:
(最终协商为主)
履约保证金: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等
1.3.1.本次招标范围:
1.3.2.本项目的工期:
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
1.3.4.本项目的安全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项目的监理人;
(4)为项目的代建人;
(5)为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为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为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为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不适用于本项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对投标文件编制不构成影响并作出书面承诺,招标人则不再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对投标文件编制不构成影响并作出书面承诺,招标人则不再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于本项目)
(4)投标保证金
(5)工程量清单报价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于本项目)
3.2.投标报价及说明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相关复印件。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相关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附相关复印件
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不适用于本项目)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