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100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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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100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
郴州市2011年100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郴州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11年100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2011年民生实事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
2011年全市民生项目考核指标为100项,其中省定任务共31项考核指标,市定任务共69项考核指标(见附件1、2)。
二、责任体系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责任主体,承担工作责任。
(一)市人民政府工作责任
负责全市100件民生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
1.责任主体(34个):
市农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残联、市气象局、市移民开发局、市金融证券办、市综治办、市公汽公司、市电信公司、郴电国际。
2.工作责任:
(1)建立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
(2)建立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报告工作情况。
(3)建立协调责任制,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4)建立督查责任制,定期调度工作情况,督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5)及时将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县市区,并明确责任。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责任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分解下达的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并参照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责任建立责任体系。
三、指标体系
(一)市考核指标
对34个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
将民生实事省定任务分解成31个考核指标,市定任务分解成69个考核指标,落实到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责任单位,具体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由市统计局商有关单位制定,市考核办进行审核。
34个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完成考核指标数据进度情况由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提供,由市统计局进行认定;资金到位情况由市财政局进行统筹和认定;市考核办进行综合协调调度和考核。
对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考核指标。
由34个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
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考核指标的进度情况和资金到位数据,由本级统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认定,经本级为民办实事考核办核准后,报对应的34个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进行认定。
100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直接纳入2011年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综合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二)县市区考核指标
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市考核指标制定。
四、考核体系
(一)市考核体系
1.考核机构:
由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核办)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市考核办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为成员单位。
2.考核对象:
市考核办负责考核34个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
3.考核方法:
对34个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采取月调度、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
由34个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每月进行调度,并在每月5日前分别向市考核办市统计局和市财政局报告上月民生实事进度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每季进行自评,半年由市考核办组织检查,年终由市考核办综合考核评定。
对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月报告、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
县市区每月将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报市直及中省驻郴相关责任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自评,半年由市考核办统一组织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分别对县市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情况,由市考核办综合考核评定。
4.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所有考核指标任务全部完成的,考核结果为达标;考核指标中有一项任务没完成的,考核结果为不达标。
优秀等级的评定,从考核达标的单位中结合年终验收、日常考核和社会民意测评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考评,按综合得分确定县市区的前7名和市直及中省驻郴主要责任单位的前15名为优秀等级。
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市人民政府领导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考核评定。
34个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和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凡考核结果为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可评为优岗,事迹突出的可记功;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提高到25%;给予该单位、该县市区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省政府对省定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专项奖励经费,由于今年拓展项目和责任单位。
市本级财政也参照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进行奖励)。
凡考核结果为不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均评定为不称职,并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评选;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岗指标比例不得超过10%;对该单位、该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由市考核办落实34个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和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考核结果的兑现工作。
(二)县市区考核体系
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市考核体系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1年全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向力力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毕华全面负责。
日常协调工作由毕华同志负责,市直及中省驻郴主要责任单位的分管副市长为具体负责人。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民生实事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构建和谐郴州、推进“四化两型”、实现富民强市的重要举措,列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班子经常抓,真正把实事办好、办出实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和工程质量。
市直及中省驻郴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分配任务,并切实加强对县市区工作的指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落实方案,科学分配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降低项目收费标准或减免收费。
各级财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为民办实事的投入,加强资金统筹监管,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三)强化后续管理。
对已办实事项目,各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已经形成的管理机制、出台的管理办法,既要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巩固、完善和发扬,又要尽快形成对全市具有指导作用的政策性文件。
对新办实事项目,在办理和建设之初就要统筹考虑,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后续管理问题。
(四)严格督查考核。
市人民政府将适时听取民生实事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并严格检查验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人大、政协要建言献策,加强监督。
市、县两级考核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进度不快、工作措施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办,限期整改。
各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要加强监管,对政令不畅、玩忽职守的,对出现工作或工程质量问题的,对乱设关卡、乱收费的,对挪用、挤占、截留、抵扣专项资金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各级统计部门要依法对民生实事项目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认定,确保真实可靠、客观公正。
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促进民生实事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
1 .《郴州市2011年10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和考核指标》
2.《郴州市2011年10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考核指标分解一览表》
附件1
郴州市2011年10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市直及中省驻郴责任单位和考核指标
一、省定任务31项
事项
考核指标
工作目标
主要责任单位
资金预算情况
数据提供单位
数据评估
认定单位
中央
省
市
县
总计
1
送戏下乡
759场
市文化局
303.6
227.7
531.3
市文化局
市考核办市统计局
市财政局
2
改造县乡公路
100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
3000
100
3400
6500
市交通运输局
3
建成乡镇到村水泥(沥青)路
500公里
5000
250
8750
1400
4
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
2284户
市林业局
2284
1737
18.75
552.25
4592
市林业局
5
林木测土配方系统使用率
70%
6
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
60%≥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7
农村儿童先心病免费救治
以省下达指标为准
8
农村儿童白血病免费救治
以省下达指标为准
9
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00%
10
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
≥120元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16000
3869
19869
市民政局
11
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
≥50元
8000
2930
1093
12
扩改建农村敬老院
47所
940
282
282
1504
市民政局
市考核办
市统计局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市财政局
13
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
1500元
14
改造农村危房
3000户
2400
600
3000
15
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
100所
市教育局
1000
200
3800
5000
市教育局
16
市州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建设
17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56%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0
0
0
0
0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18
新增公共租赁住房
9544套
市房产局
11452
3490
53464
56954
市房产局
19
新增廉租住房
22692套
47839
4012
68777
120628
20
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1500件
市司法局
15
15
市司法局
21
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
6个
市农业局
120
暂无
暂无
120
市农业局
22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5.2万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
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
100%
24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7.8万人
25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县(市、区)
5个
600
1400
2000
26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60万人
1080
110
610
1800
27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60周岁及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
100%
6900
6900
28
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
20万人
市水利局
6800
1551
309
1656
10316
市水利局
29
建设农家书屋工程
544家
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
544
272
54.4
217.6
1088
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