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务17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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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哪个国家机关有权决定河南省郑州市进入紧急状态?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仅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
C.国务院
D.中央军事委员会
【答案】C
【考点】国务院职权
【解析】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可知,国务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C项正确。
注意,全国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与法律体系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
由此,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不包括哪一项?
(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封闭、静态的系统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
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答案】A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开放、动态的系统。
故A项错误。
6.立法是指国家有权机关经过一定程序,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制定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必须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活动。
以下不属于立法活动的有(
A.制定法律
B.修改法律
C.编纂法律
D.汇编法律
【答案】D
【考点】立法活动的内容
【解析】法律汇编即将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排列,编辑成册,不改变文件的内容,也不是制定法律。
故不涉及立法内容,不属于立法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法律编纂涉及到对法律的修改、增删,故属于立法活动。
7.某女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经审查发现其已有3个月身孕,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是(
A.应当逮捕
B.应当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C.可以采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D.不应采取强制措施
【考点】特殊人群的强制措施
【解析】依据刑诉法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怀孕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故答案为C。
8.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
)进行。
A.女民警
B.女民警或者医师
C.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
D.女工作人员
【答案】C
【考点】检查妇女的方式
【解析】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故单位为C。
9.甲被乙打伤后诉至法院,乙败诉。
一审判决书送达乙时,其当即向送达人丙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
关于乙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
B.丙将乙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
C.乙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
D.乙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
【考点】上诉的提起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据此可知,上诉必须提交上诉状,乙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的效力。
10.下列何种措施的采取并不需要经过院长的批准?
A.缺席判决
B.罚款
C.拘留
D.拘传
【考点】强制措施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A项并无法律依据要求其经过院长批准,这应当是案件审判人员的权力。
11.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投保人对下列哪一类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A.与投保人关系密切的邻居
B.与投保人已经离婚但仍一起生活的前妻
C.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D.与投保人合伙经营的合伙人
【考点】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解析】《保险法》第31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2.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考点】非全日制用工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故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故C选项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说法错误,当选。
第72条第2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13.高五向华南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
某日,高五的汽车被郑六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
高五向郑六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
高五免除郑六修理费1,000元,郑六将为高五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高五向保险公司索赔。
后高五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5,000元。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郑六求偿
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郑六求偿
C.因高五免除了郑六1,000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郑六求偿
【考点】代位求偿权
【解析】选项A错误。
《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据此可知,若保险公司向高五支付了保险金的,是可以向郑六进行追偿的。
选项B正确,选项C、D错误。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本题中,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高五放弃了对第三者郑六的部分赔偿请求权,那么保险人对放弃部分不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而非对全部保险金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保险公司仅应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郑六求偿。
14.刘某为避免合作矛盾与问题,不想与人合伙或合股办企业,欲自己单干。
朋友对此提出以下建议,其中哪一建议是错误的?
A.“可选择开办独资企业,也可选择开办一人有限公司”
B.“如选择开办一人公司,那么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万元”
C.“如选择开办独资企业,则必须自己进行经营管理”
D.“可同时设立一家一人公司和一家独资企业”
【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
【解析】选项A、D正确。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不冲突,可以选择其一开办,也可以同时设立上述两种企业。
选项B正确。
《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选项C错误。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5.发布
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A.二级、三级
B.三级、四级
C.一级、二级
D.三级
【考点】预警级别与应对措施
【解析】《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五条
16.文化局李某因违反行政纪律,对单位给予的记过处分不服,李某可以在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
)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A.30日
B.45日
C.两个月
D.半年内
【考点】申诉时限
【解析】参见《行政监察法》第三十八条
17.下列那一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
B.身体健康
C.无刑事犯罪纪录
D.大专以上学历
【考点】公务员任职条件
【解析】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18.有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B.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
C.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后,无需向社会公告
D.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答案】C
【考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解析】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后,依然要向社会公告,故而C错误。
19.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组情形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①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未依法告知当事人应予处罚的事实、事由和依据
②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③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
④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
A.①③
B.②③
C.①③④
D.①②
【答案】D
【考点】行政处罚原则行政W
【解析】①②构成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
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不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③④构成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依据为《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的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0.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项规定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A.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B.诉讼和仲裁制度
C.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D.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考点】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定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AB两项属于法律规定的事项,
所以不选。
而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是相同的,地方性法规是不会规定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的,所以,c项错误。
《立法法》第64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2)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所以,D项正确。
21.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行政机关缴纳和承担
B.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须提供关于执行标的情况的材料
D.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强制执行,不得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考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W8j4p;
A8N
【解析】
(1)选项A:
被执行人承担;
(2)选项C:
应提供的材料:
①强制执行申请书;
②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③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④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选项D:
可以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22.根据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送达催告书后,可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政决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5日内受理
D.行政机关对法院不予受理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考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W8j4p;
【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所以选C.
(1)选项A:
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选项B:
3个月;
1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23.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偿还借款12万元,并向法院提供了盖有乙的印章、指纹的借据及附件,后法院判决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
经乙申诉后查明,上述借据及附件均系甲伪造,乙根本没有向甲借款。
甲的行为是(
A.民事欺诈,不成立犯罪
B.诈骗罪
C.合同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答案】B
【考点】诈骗罪
【解析】《刑法》第266条规定了诈骗罪。
《刑法》第224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了于票据诈骗罪。
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题中,甲为了非法占有乙的钱,以虚构乙曾向甲借款12万元的事实并伪造借据等虚假证明材料的手段,骗取了人民法院要乙向甲偿还“借款”12万元的生效判决(题目中的“经乙申诉后查明”,这证明判决已经生效)。
也就是说,甲此时已通过非法手段取得向乙主张财产的合法依据,甲向乙主张“偿还”借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其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就可以得以实现。
因此甲构成诈骗罪,故应选择B选项。
2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能构成共同犯罪的只能是(
A.自然人
B.单位
C.自然人和单位
D.自然人或部门
【考点】共同犯罪的主体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故C项正确。
25.我国普遍刑事犯罪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是(
A.危害国家安全罪
B.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C.故意杀人罪
D.危害公共安全罪
【考点】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
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
所以答案选D。
26.某日,黄某牵着狗在山坡上闲逛,恰遇平日与己不和的刘某,黄某即唆使其带的狗扑咬刘某。
刘某警告黄某,黄某继续唆使狗扑咬刘某。
刘某边抵挡边冲到黄某面前,拣起石块将其头部砸伤,黄某见头上流血,慌忙逃走。
从刑法理论上看刘某的行为属于(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对象错误
【考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解析】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题符合正当防卫条件,故答案是B。
27.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应理解为(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C.不构成犯罪
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
【考点】犯罪的概念
【解析】“不认为构成犯罪”实际上就是说这个不是犯罪,但是之所以要说不认为,是因为从法理上来说,这个行为已经具备了犯罪的构成的要件,从理论上来说,是属于犯罪,但是因为各国的立法观念不同,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不做犯罪处理,这是个立法技术层面的问题。
所以选C。
28.叶某先后拐卖妇女三人。
在此过程中,还强迫被拐卖的二名妇女卖淫。
叶某的行为构成的罪罪名是(
A.拐卖妇女罪
B.拐卖人口罪
C.拐卖妇女罪和强迫妇女卖淫罪
D.拐卖人口罪和强迫妇女卖淫罪
【考点】拐卖妇女罪的从重情节
【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故答案为A。
29.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考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解析】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原则上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有例外。
本题从题干的表述中可知,只要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如何在所不问。
故选项D正确。
30.在以下协议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A.离婚协议
B.收收养子女协议
C.委托协议
D.转移监护权的协议
【考点】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解析】本题涉及合同法的调整范围问题。
依《合同法》第2条规定,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故本题选项为C。
31.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A.宅基地使用权
B.自物权
C.抵押权
D.留置权
【考点】用益物权
【解析】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物权之用益物权。
传统民法中的用益物权主要有地上权、地役权和典权等。
地上权如宅基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
地役权是指为了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比如为耕种而在必经的他人的土地上修路通行的权利;
所谓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
32.甲为了阻挠乙当选劳动模范,到处散布乙生活作风不好的谣言,乙因此未能当选。
甲侵害了乙的(
A.荣誉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财产权
【考点】名誉权
【解析】本题的考核知识点是人身权之名誉权。
本题中,甲散布乙生活作风不好的谣言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因为乙尚未当选劳动模范,故不属于侵犯荣誉权行为,故A不当选。
同时,因甲散布的信息是谣言,不是真实信息,故不属于侵犯隐私权的内容,故C不当选。
同时,本题中甲的行为不涉及财产权内容,故D为错误选项,不当选。
33.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
A.超市寄送的新商品目录
B.某拍卖行发布的拍卖徐悲鸿《奔马图》的公告
C.《读者》杂志发布的银饰品广告有图片及报价,称款到发货
D.某房地产公司发布的商品房楼盘广告
【考点】要约
【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情形。
考生解题时应首先明确什么是要约,其次要把要约和承诺、要约邀请相区别。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所以C项符合要约的规定。
3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考点】按份共有
【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知识点。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撤诉准许或者不准许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
B.行政诉讼中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当事人无法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诉讼
C.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决定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