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防御强台风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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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防御强台风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工作原则 2

1.4工作重点 2

1.5适用范围 3

2组织指挥体系 4

2.1指挥机构 4

2.2工作职责 4

2.3成员单位 5

3预报预警与应急响应 6

3.1预报预警 6

3.2应急响应 6

4风前防御与风中应对 9

4.1防御准备 9

4.2防强台风前期处置 10

4.3风中应对 13

5应急保障措施 15

5.1群众转移保障 15

5.2信息保障 15

5.3应急队伍保障 15

5.4资金保障 16

5.5交通运输保障 16

5.6供电保障 16

5.7供水保障 17

5.8抢险物资保障 17

5.9技术支持保障 17

5.10卫生防疫保障 18

5.11安置物资保障 18

5.12治安保障 18

5.13紧急避风场所 18

5.14社会救助保障 19

6风后处置 20

6.1抢险救灾 20

6.2灾后复产 22

6.3灾后救助 23

6.4补偿机制 23

6.5物资补充 23

6.6灾情调查、评估和总结 23

7监督管理 25

7.1宣传教育 25

7.2培训 25

7.3演习 25

7.4纪律 26

7.5责任追究 26

8附则 28

8.1预案管理 28

-II-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在《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基础上,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强台风带来的灾害,进一步提高防御台风工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防御强台风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6)《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

(7)《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8)《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9)《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0)《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11)《珠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

(13)《珠海市防汛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14)《珠海市防御台风暴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15)《珠海市防御气象灾害规定》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科学指挥调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以防为主,防避抢结合。

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做到部署在前、预防在前、研判在前、抢险准备在前。

(3)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市、区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强台风灾害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市、区、镇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防御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防风工作负总责。

有关行业、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的防风工作。

(4)全民动员,协同应对。

坚持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镇街、村(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

(5)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防御台风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及早预警、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1.4工作重点

(1)做好群众避险工作,落实五个百分百工作(出海船只百分百回港;渔排人员百分百上岸;回港船只百分百落实防灾措施;暴潮巨浪高危区、小流域洪水高危区、山区地质灾害高危区、滨海旅游度假区人员百分百安全转移;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百分百安全撤离);

(2)落实重大基础设施、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力设施、天线等设施防风安全措施;

(3)落实江海堤围、水库、水闸、深基坑、桥涵隧洞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涝区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4)全面排查供电、供水、排水、供气、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隐患,制定应急措施,做好防御强台风袭击的准备;

(5)做好停课、停航、停运、停工、停电、停止旅游、停止公众活动、停业的应急关停措施工作;

(6)加强通信、医院、重要企业、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自备电源检查、加固和管理,在外部电源中断情况下,保证抢修期间生产工作正常运转;

(7)落实通信保障措施,检查加固重点设施,调配应急通信物资,做好应急通信车辆和抢修施工队伍准备;

(8)全面实施封路、封桥的交通管制措施,高速公路与邻市协同交通管制;

(9)做好各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及抢险救灾队伍准备;

(10)做好预测、预警,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官方微博、微信、QQ用户等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防御指引;

(11)做好舆情监督与引导工作,对台风灾情的报道严格按权威信息刊播,坚持正面宣传,凝聚正能量,突出防灾救灾工作;

(12)做好防台风抢险、避险、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本市行政区域的强台风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强台风是指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或大于41.5米/秒(风力14级或以上)的热带气旋。

-28-

2组织指挥体系

2.1指挥机构

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在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以下称“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一领导、组织与协调全市的强台风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为市三防指挥部的常设机构。

各区(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万山区、高栏港区、保税区,下同)三防指挥部负责本区域内的强台风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行业的强台风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全市强台风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启动本预案同时启动防风二级应急响应后,市长坐镇市三防指挥部指挥;启动本预案同时启动防风三级应急响应后,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坐镇市三防指挥部指挥;市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市三防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市三防指挥部下设的各工作小组主要成员进驻市三防指挥部,联合办公。

各级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也相应进驻各级三防指挥部。

2.2工作职责

市三防指挥部职责、市三防指挥部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组、转移安置组、宣传报道组、预警预报组、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资金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电力通信保障组、技术专家组、灾情统计组)职责、市三防办职责与《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2.2条规定相一致。

各区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和同级政府领导下,应对强台风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应进一步强化以下职责:

(1)做好群众避险工作,组织本辖区停航、停渡工作,渔船、渔排及水上作业人员在台风影响前完成转移上岸;组织居住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滨海旅游度假区等群众以及户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转移;

(2)落实建筑工地、江海堤围、水库、水闸、地质灾害易发区、临海、临河(涌)、低洼易涝区等防风(风暴潮)安全措施;

(3)加强供电、供水、排水、供气、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御强台风袭击的准备;

(3)监督停课、停产、停工、停市、停游措施到位;

(4)督促各镇(街)通知居民小区的物业、住户做好防台风各项检查(如门窗安全检查、泊车安全检查等),做好食物、饮用水、照明储备准备,高层楼房住户注意易吹落物品安全检查;

(5)督促农户、畜牧养殖户、海上渔户做好农作物抢收或防护、畜舍加固、渔排加固等防范措施;

(6)组织各类应急抢险队伍(含专家组)、抢险物资器材落实到位。

2.3成员单位

成员单位分别是珠海警备区、武警珠海市支队、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口岸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气象局、市公路局、市大桥办、珠海海事局、珠海渔政支队、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珠海水文测报中心、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管理中心、珠海供电局、珠海电信公司、珠海移动公司、珠海联通公司、珠海铁塔公司、珠海水务集团、珠海广播电视台、各区三防指挥部。

当强台风影响我市以及造成灾害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团结协作,全力以赴做好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3预报预警与应急响应

3.1预报预警

(1)监测预报

市气象部门负责台风的监测预报工作。

密切监视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速度等及预测信息报市三防办。

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台风引发的风暴潮和海浪的监测、预报,及时向市三防办报送信息。

珠海水文测报中心负责对主要河道涨潮河段的水情及风暴潮监测,及时向市三防办报送风暴潮位、流量等信息。

市国土、水利、市政等其他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水利工程、城乡内涝等相关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向市三防办报送预测预警信息。

(2)预警发布

市气象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电台、12121应急气象电话、官网、微博、微信等公众媒体和本单位媒体向社会发布台风预警消息。

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台风引发的风暴潮和海浪的预警发布。

其他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防御台风职责和专项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根据《珠海市台风暴雨灾害防御信息发布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我市新闻媒体负责播报强台风预警信息和防灾减灾工作指令,宣传防御措施。

3.2应急响应

3.2.1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当预报预警部门发出台风预警信息后,按照《珠海市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当预报有风力14级以上强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含海域,下同),即可启动本预案。

3.2.2应急响应启动权限

报请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签批,由市三防指挥部发布启动防御强台风应急预案并全面部署防御工作;市三防指挥部视情向市人民政府提请发布紧急动员令,对各区、各有关单位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可同时向全市公众发布《告市民书》,指导应对防范措施。

3.2.3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

总指挥主持指挥与会商,对台风发展趋势、影响状况、灾害损失等进行会商研判,明确防御重点,全面部署应急防御工作。

市三防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防御方案;协调各区、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障以及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驻珠军警部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及时向省防总和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情况;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3.2.4信息报送与信息发布

(1)市气象部门每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台风最新位置、强度、方向、趋势等信息;珠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台风引发的风暴潮和海浪监测,实时向市三防办报送信息;珠海水文测报中心对主要河道涨潮河段的水雨情及风暴潮监测,实时向市三防办报送水雨情信息和风暴潮位信息。

市、区三防办通过数据共享系统获取实时风情、水雨情、海浪、潮位等数据。

防御强台风工作涉及的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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