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勇公共经济学复习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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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规模报酬递增:
某一产品或行业净收益增长速度超过生产规模扩大速度的状态。
逆向选择:
由于事前信息不对称,导致相关经济主体做出与交易另一方期望截然相反的选择。
道德风险:
由于事后信息不对称,导致相关经济主体做出本来可以避免的行为。
1.2.5
1.2.6
1.3
1.3.1
公共部门资源配置作用:
克服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缺陷,促进资源在公私部门间和公共部门内部进行有效配置。
科斯定理:
若交易费用为零,则自愿的市场交易必然达到资源最有效配置的结果。
庇古税:
对带来外部成本的经济主体征税。
庇古补贴:
对带来外部收益的经济主体补助。
1.3.2
公共部门在收入分配中的经济作用:
公共部门按照社会认可的公平标准,通过公共支出、公共收入或公共规制等方式对收入、财富以及社会福利进行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对公平标准的要求。
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
完全竞争市场经济的一般均衡是帕累托最优的。
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
在所有消费者偏好为凸性等条件下,任何一个帕累托最优配置都可以通过适当的初始配置调节之后经由完全竞争市场来实现。
二、图示模型
功利主义的公平标准P26
社会福利函数P27
外部性P30
自然垄断P32
第二章公共产品
2.1
2.1.1
2.4.1
囚犯困境:
从个人利益出发的两个独立行动的当事人是如何注定不会相互合作,并将给对方带来极大损害的负和博弈。
庇古模型P45假定、要素(正边际社会效用、负边际社会效用、边际社会净效用)
鲍温模型P46
萨缪尔森纯公共产品最优提供的一般均衡模型P48(公共产品、A消费私人产品、B消费私人产品、A和B的效用可能性曲线、社会无差异曲线、极乐点)
威克赛尔-林达尔模型P51
四、定理证明推理
庇古模型P46
萨缪尔森纯公共产品最优提供的一般均衡模型P50
第三章公共选择
3.1
3.1.1
公共选择理论:
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政治问题的理论。
3.2
直接民主制:
集体决策中所有相关利益的人都可以直接参与投票决策的制度。
3.2.1
一致同意原则:
一项集体行动方案,只有在所有参与者都同意,或者至少没有任何一个人反对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表决方式。
3.2.2
多数同意规则:
一项集体行动的方案,支持或不反对的人数最多才能实施。
3.2.3
投票悖论:
在多数同意规则下,因投票次序不同而导致的投票结果不一样。
阿罗不可能定理:
在民主社会中,不可能找到一种投票程序,使之所产生的结果不受投票次序的影响并尊重每一个人的偏好。
3.2.4
单峰定理:
如果所有选民的偏好都是单峰的,那么投票悖论就不会出现。
中间投票人定理:
如果所有投票人的偏好是单峰的,那么多数同意规则下,投票的结果正好是中间投票人的偏好。
中间投票人:
他们的偏好正好处于所有投票人偏好中间的位置
3.3
3.3.2
政治家:
从投票人中分化出来,专门代行全部投票人职责的人。
3.3.4
选择性激励:
按照对集团利益的贡献实行奖惩分明的制度来区别对待集团成员。
铁三角:
议员批准,官僚实施,利益集团获利。
3.3.6
经济租:
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获得的收入中,超过这种要素的机会成本的剩余。
创租、寻利:
企业家通过降低成本和开发新产品获得高于其他企业的超额收入。
寻租:
对既得经济利益进行再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
DUP活动:
只消耗实际资源而没有任何产出的经济活动。
设租:
政府部门利用所掌握的权力,规定某些活动只能经过政府的批准才能进行。
护租:
在有了获取租金的权限之后采取措施来保护租金不为他人所获得。
一致同意与多数同意的效率P69
投票均衡与投票悖论P71
峰偏好P73
三人单峰偏好选择P74
空间竞争模型P74
尼斯坎南的官僚模型P78
三、意义影响
尼斯坎南官僚模型P77
寻利P82
第四章公共支出理论
公共支出:
公共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支出。
4.1
直接公共支出:
通过公共部门预算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支出。
间接公共支出:
政府执行大多数规章制度和法律,导致的私人部门的支出。
4.1.1
4.1.4
转移性支出:
公共部门无偿地将一部分资金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所形成的支出。
4.2.1
瓦格纳法则:
财政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是不断增长的,随经济中人均收入的增长,公共部门的相对规模也相应扩大。
4.2.2
时间型态模型:
随着经济增长和人民收入增加,税率不变,税收也会自动增加,公共支出规模不仅会随着GDP的增长而绝对增长,而且由于累进税制的存在还会呈现相对增长的态势。
在正常时期就有内生增长趋势,在特殊时期公共支出的逐渐上升曲线会受到影响而改变。
替代效应:
危机时期公共支出会替代私人支出。
意识效应:
人们意识到危机的严重性而愿意相应增加公共支出。
集中效应:
特殊时期中央政府加强财政集权使中央政府支出占全部公共支出比重的上升。
4.2.3
“发展型”增长论: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当总投资占GDP的比重增加时,公共部门投资占GNP的比重却下降了。
一旦经济转向成熟阶段,公共支出的主要目的将由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教育卫生福利支出。
时间形态模型P95
按政府职能对公共支出分类P90
按支出经济分类P90
按支出的使用部门分类P91
非均衡增长模型P101
社会成本-效益分析法P105
第五章购买性支出
购买性支出:
政府按等价交换原则购买产品和劳务的支出。
5.1
公用经费:
用于保证公共部门正常开展公务所花费的支出。
人员经费:
用于保证行政人员个人正常履行职责的费用支出。
项目经费:
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经费。
5.3
学费补助:
公共部门补助学校,学校因此降低学费,从而让更多学生有受教育的机会。
收入补助:
公共部门通过补助,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以相应改善其教育消费能力。
定额补助:
让居民享受到一定数额的免费教育。
5.5
基础设施:
永久性的成套的工程构筑、设备、设施和它们所提供的为所有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都共同需要的服务。
BOT:
私人机构参与国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并与公共部门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关系,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分配该项目的资源、风险和利益的融资方式。
国防支出水平及与民用支出的取舍P117
学费补助对个人教育消费的影响P120
收入补助对个人教育消费的影响P121
定额补助对个人教育消费的影响P121
收入补助与定额补助对个人消费的影响P122
行政支出P112
教育P120
第六章转移性支出
6.1
社会保障:
公共部门向丧失劳动力,失去就业机会,收入未能达到应有水平,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公众,以货币或实物形式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活动。
社会保险:
公共部门对公众在年老、患病、伤残等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或在失业时给予货币或实物补助的活动。
社会福利:
公共部门通过货币或实物补助方式,向生活困难或处于某些特定情形下的居民提供补助的活动。
社会保障支出:
公共部门为维持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生活面临困难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所提供保障的支出。
6.2
6.2.1
现收现付制:
一个时期的社会保障收入全部用于支付社会保障支出的制度。
基金积累制:
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将个人和企业的缴费直接记入个人名下,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个人可以支配该账户资金。
受益确定制:
社会保障组织根据预先规定的受益标准,对受益人进行给付。
缴费确定制:
受益金额为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数额和投资收益的总和。
名义账户制、混合制:
受益金额以缴费数额为基础,考虑国民收入增长、工资增长、物价指数等情况,政府规定一定的收益率,在据此支付。
6.3
6.3.1
价格补贴:
政府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因价格上涨而向个人、家庭、企业等支付的补助和津贴。
企业亏损补贴:
政府为了弥补企业亏损,确保企业能够继续正常运营下去而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
政府为了特定的政策目标,对使用某些规定用途的银行贷款的借款人,补助贷款利息。
税式支出:
根据税收制度的各种优惠规定,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给予的减免额。
6.4
6.4.1
援外支出:
政府财政用于援助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项目的各种支出。
债务支出:
政府财政用于偿还国内公债和国外借款的还本付息支出。
公共部门介入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因P132
财政补贴效应P154
现收现付制等价于基金积累制P142
第七章税收理论
7.1
7.1.1
税收:
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公共部门收入。
税收的强制性:
国家的征税活动以法律法令为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税收的无偿性:
国家征税之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归国家自主支配,国家没有义务将税款等额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或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
税收的固定性:
征税根据预定标准进行,不得随意变化。
7.1.2
纳税人:
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法人:
依法成立并能独立地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
负税人:
税款的实际负担者。
扣缴义务人:
税法规定的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征税客体:
征税的标的物。
税目:
税法所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计税依据:
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
税源:
税款的最终来源。
税基、课税基础:
计税依据和课税范围。
税率:
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
比例税率:
对于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量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制度。
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的税率制度。
累进税率:
税率随课税对象的增大而提高的税率制度。
边际税率:
在征税对象的一定数量水平上,征税对象数量的变化导致的所纳税额的变化与征税对象数量变化之间的比例。
平均税率:
全部税额与征税对象总量之比。
名义税率:
税法规定的税率。
实际税率:
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税额占其计税依据的比例。
纳税环节:
纳税的节点。
纳税期限:
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
减税免税:
税法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减税:
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
免税:
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起征点:
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免征额:
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违章处理: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性措施。
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的地点。
7.1.3
商品税类:
对货物流转额和劳务营业额所征收的税收。
所得税类:
对纳税人的各种所得征收的税收。
财产税类:
以属纳税人所有的财产或归其支配的财产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税收。
行为税类:
以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
中国现行税制:
Turnovertaxes(4)
增值税VAT
消费税consumptiontax
营业税businesstax
关税tariff
Incometax
(2):
个人所得税PIT
企业所得税corporateincometaxes
Resource-correlatedtaxes(4)
资源税resourcestax
城镇土地使用税urbanlandusetax
土地增值税landappreciationtax
耕地占用税farmlandusetax
Propertytax(4)
房产税housepropertytax
契税contracttax
车辆购置税vehiclepurchasetax
车船税vehicleandvesseltax
Specificbehaviorstax(3)
印花税stamptax
船舶吨税tonnage?
tax
城市维护建设税urbanmaintenanceandconstructiontax
Agriculturaltax
(1)
烟叶税tobaccoleaftax?
直接税:
税负不易转嫁,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
间接税:
纳税人容易将税负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
中央税:
属于中央政府管理并支配其收入的税种。
地方税:
属于地方政府管理,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的税种。
中央地方税:
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享有按一定比例分别管理和支配的税种。
实物税:
国家以实物形式征收的税。
货币税:
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各种税。
从价税:
以课税对象及其计税依据的价格或金额为标准,按一定税率计征的税收。
从量税:
依据课税对象的重量、数量、容积、面积等,采用固定税额计征的税收。
价内税:
税金包括在价格之内的税收。
价外税:
税金作为价格之外附加的税收。
7.1.4
税制结构:
一国税制中税种的组合状况。
所得税的累进性:
所得税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可发挥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7.2
税收原则:
制定和评价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的标准。
收入效应:
在相对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因个人收入发生变化而对福利水平产生的影响。
总额税:
只带来收入效应而不产生替代效应的税收。
在个人收入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因相对价格变化而产生的对个人福利水平的影响。
中性税收:
税收应尽可能不对经济行为产生负面影响,使超额负担尽可能地小。
遵从成本:
纳税人或第三方履行纳税义务所发生的费用。
征管成本、征税成本:
税务当局开展征税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利益课税原则:
课税依纳税人受益的多少而定,受益多的多纳税,受益少的少纳税。
量能原则、能力原则:
以支付能力作为征税依据,能力强的多纳税,能力弱的少纳税。
横向公平:
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同样的税。
纵向公平:
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缴纳不一样的税,能力强的多交,能力弱的少交。
7.3
7.3.1
税收负担:
整个社会或单个纳税人承受的税款。
7.3.2
税负转嫁:
纳税人将自己应缴纳的税收,通过购入或卖出商品价格的变动,将全部或部分税收转移给他人负担。
税收资本化:
应税物品在交易时,买方将物品可预见的未来应纳税款,按一定的贴现率折算为现值,从所购物品价格中作一次性扣除。
7.4
7.4.1
拉姆齐法则:
如果商品课税是最优的,那么税额的少量增加将会导致全部商品的需求量等比例下降。
弹性反比法则、逆弹性定理:
要使税收的无谓损失最小化,商品的税率必须与需求价格弹性成反比。
科利特—黑格法则:
要求对与闲暇互补的商品适用高税率。
7.4.2
埃奇沃思模型:
实行累进程度很高的税率结构。
税收的超额负担P174
对需求方课税的税收归宿P182
对买方课税的税收归宿P182
税收的形式特征P164
形成不同税制结构的原因P170
税负转嫁幅度P183
弹性反比法则、逆弹性定理P185
科利特—黑格法则P187
第八章商品税
8.1
8.1.1
商品税:
对商品的流转额和非商品营业额课征的各税种的统称。
商品流转额:
在商品生产和交易过程中,由于销售或购进商品而发生的货币金额。
非商品流转额:
非商品交易的各种劳务而发生的货币金额。
周转税:
对商品在生产的所有环节的流转总额课征的商品税。
8.2
增值税:
以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商品税。
8.2.1
生产型增值税、毛收入型增值税:
在计算增值额时,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的总额和折旧额不能扣除。
收入型增值税、净收入型增值税:
在计算增值税时,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总额不能扣除,可以抵扣折旧所对应的税额。
消费型增值税:
在计算增值税时,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总额可以扣除。
8.2.2
抵扣法:
纳税人将当期收入乘以税率,得出销项税额,再从中减去同期各项进货所交纳的税额,得到当期应纳税额。
8.2.3
缩减税基法:
对某些生活必需品免税。
差别税率法:
对某些生活必需品适用较低税率。
8.2.4
销售货物:
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
货物:
有形动产。
有偿:
从购买方取得货币、实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进口货物:
由国外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
视同销售货物:
将不属于销售范围或尚未实现的销售货物视同销售处理,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应税劳务。
加工:
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
修理修配:
受托方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8.2.5
营业税:
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税。
营业额:
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8.2.6
消费税:
对商品普遍课征增值税的基础之上,选择部分消费品的流转额课征的税。
8.3
8.3.1
关税:
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边境、沿海口岸或指定的其他水、陆、空国际交往通道的关口,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税。
进口关税:
向入境的货物征收的税。
出口关税:
对从本国出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的关税。
财政关税:
关税开征的主要目标是筹集财政收入。
保护关税:
关税的开征是以保护本国特定产业为目的。
滑准税、滑动税:
对进口税则中的同一种商品按其市场价格标准分别确定不同价格档次的税率而征收的进口关税。
碳关税:
主权国家或地区对高耗能产品进口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别关税。
商品税的特点P196
增值税的局限性P200
第九章所得税
9.1
9.1.1
所得税:
政府对所得额课征的税。
来源说:
要求只对资本带来的收益课税,而不对资本本身价值的增值课税。
黑格—西蒙综合所得税基:
所得是在一定时期内,纳税人个人消费能力净增加值的货币价值,它等于在此期间的实际消费额加上财富净增加额。
9.1.3
分类所得税:
将所得根据性质不同分门别类,不同类别的所得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
综合所得税:
纳税人的各类不同性质的所得加总后,再采用统一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所得税。
分类综合所得税:
先按分类所得税课征,然后再对个人全年总所得超过规定数
额以上的部分进行综合加总,另按累进税率计税。
9.3.1
企业所得税:
以企业所得为课税对象计征的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
以公司所得为课税对象计征的所得税。
9.4
9.4.1
社会保障税:
一种以工薪所得为计税依据征收的并用于社会保障的专门用途税。
所得税的特点P215
企业所得税的利弊P223
公司所得税的利弊P223
公司所得税的经济效应P225
社会保障税的特点P229
四、定理推理证明
传统局部均衡中的公司所得税税负转嫁P227
鲍莫尔局部均衡中的公司所得税税负转嫁P227
哈伯格一般均衡中的公司所得税税负转嫁P227
第十章其他税收
10.1
财产税:
对纳税人拥有或支配的财产征收的税。
10.1.1
一般财产税:
对财产所有者某一时点所拥有的全部财产课征的税。
特别财产税:
对特别选定的某些财产课征的税。
财产转移税:
对财产所有权变更征收的税。
10.2
土地所得税:
以土地收益额为课税标准征收的税。
土地转移增值税:
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对土地买卖差价进行征收的税。
土地定期增值税:
对在一定时期内土地价格的增加就其增加值征税的税。
10.3
10.3.1
赠与税:
对财产所有者生前对人赠与所课征的税。
10.3.3
总遗产税:
对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净额课征的遗产税。
遗产净值:
应税总遗产额减去各项扣除宽免后的余额。
分遗产税、继承税:
对遗产继承人或遗产受赠人所分得的遗产净值课征的遗产税。
混合遗产税:
先对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就被继承人所留遗产总价值扣除债务、丧葬费等项目后的净值课征一道总遗产税,税后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时,再对各继承人就其获得的继承份额课征一道继承税。
10.4
资源税类:
以各种自然资源及其极差收入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类。
10.5
印花税:
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的税。
财产税的优点P234
财产税的缺点P235
开征遗产税的原因P239
资源消费课税的作用P243
第十一章国有经济
11.1
11.1.1
广义国有资产:
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狭义国有资产:
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11.1.2
经营性资产:
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资产。
非营利性资产:
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资产。
有形资产:
具有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
不具有实物形态而有经济价值形态的资产。
11.1.3
国有资产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