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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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应使影响工程质量的直接或间接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5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监督体系对企业、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负监督责任,确保发挥其监督、监控的职能,并保证产品质量交验前处于合格状态。
3.6所属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3.7所属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项目部均应执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可依据实际情况对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加以补充或完善,若必须单独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时应经过企业批准,并经企业审定后发布实施。
4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
4.1中建股份质量管理部门是工程质量的综合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全系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4.2所属施工企业的质量监督部门应配置专业齐全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应与其规模相适应。
4.3所属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应配置质量总监,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相应数量及相应专业的质量工程师,并实行动态管理。
1三万平方米以下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至少应配备2名专职质量工程师;
2三万~五万平方米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的专职质量工程师配备不应少于4人;
3五万平方米以上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和特殊建筑工程项目应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
专职质量工程师应在4人以上,并应专业齐全;
4市政工程的专职质量工程师的配置可参考一般建筑工程。
若以造价计算,三千万造价以下的工程,专职质量工程师配备不应少于2人,三千万造价以上的工程,专职质量工程师数量应视情况配置,但必须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
5其他类别工程的专职质量工程师的配置应符合相关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
4.4所属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监督部门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文化程度不低于大专学历;
2
专业技术职称不低于工程师;
3
具有5年以上的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4.5施工项目的质量工程师应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4.6所属施工企业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质量工程师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每年累计继续教育的培训不应少于40学时。
5质量管理职责
5.1所属各级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其职责是:
对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
2确定企业中长期质量管理规划并监督规划的实施。
5.2所属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企业质量管理规划;
2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协调企业质量管理资源的配置;
4
召集并主持企业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
5组织评价并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5.3企业质量分管领导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负监督管理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1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将运行情况向企业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
制定企业质量管理中长期规划;
3组织制定、审核企业有关工程质量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性;
4负责企业质量监督体系的建设并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5
组织对所属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6组织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4企业生产分管领导对企业的施工过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1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的有效运行;
2建立企业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管理制度;
参与对质量事故的调查。
5.5企业技术负责人对企业的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
1组织制定企业质量技术标准及质量技术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创新工作;
3研究、制定解决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
4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等能够满足质量标准的要求;
5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组织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5.6企业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是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监督工作。
1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2制定企业质量管理监督制度;
3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开展质量教育活动;
4制定企业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及质量创优滚动计划并监督落实;
5参与编制企业质量技术标准;
6开展施工项目质量策划;
7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8开展质量检查并监督质量缺陷的整改;
9开展对企业分支机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
10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活动;
11
负责处理质量投诉及整改;
12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7企业技术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在对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评审中,确保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等满足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的要求;
2编制本企业的质量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3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技术、理论研究,组织工程项目质量技术推广和攻关活动;
4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保证其准确性;
5参与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为创优工程提供技术支持;
6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5.8企业经营及合约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施工项目的合同条件应与工程质量承诺相协调;
2各类分包合同条件均应满足工程总体质量目标的要求。
5.9企业项目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督促项目部严格按程序组织施工,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
2督促项目部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督促项目部开展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过程质量管理;
4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5.10企业物资供应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选定物资、设备的合格供应商;
2保证采购的物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工程设计的要求。
5.1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责
1为施工项目配置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
2组织对企业的全体员工开展质量意识教育;
3组织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评价;
4组织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或地方的相关培训、考核、取证工作。
5.12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及项目的工程实体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其质量管理职责是:
1保证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在项目的实施中得到贯彻落实;
2建立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3召集并主持项目部质量专题会议;
4按规定上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并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5.13项目质量分管副经理(质量总监)对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及工程质量负监督及管理责任。
1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管理制度;
2监督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并向项目经理及时报告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保证项目质量监督体系有效运行;
4监督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在项目的落实;
5根据项目的质量目标,组织编制项目质量策划;
6研究解决项目质量缺陷或质量通病;
7组织工程各阶段的内部验收工作、外部验收;
8组织对项目部人员的质量教育,提高项目部全员的质量意识;
9组织项目的质量例会;
10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质量事故;
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
5.14项目生产副经理对项目施工过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严格执行企业各项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2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3参加项目质量例会,对涉及施工过程管理的质量问题监督整改;
4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1.1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技术管理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工程质量技术标准、规范;
2保证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满足项目既定的质量目标和分部工程的质量标准,并监督方案、技术措施的落实;
3保证试验、检测的数据反映施工质量的真实状态;
4参加项目质量验收工作;
5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1.2项目专业工程师是项目工程施工操作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其质量管理职责是:
1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编制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并组织交底,使施工操作人员真正了解施工方法和工序质量标准;
3依据技术交底文件,实时监控作业人员的工序操作质量;
4施工作业前核实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
5组织或参与施工现场的试验、检测工作;
6监督工序、班组交接检验;
7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返工;
8编制本专业的施工资料,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可追溯性,并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
1.3项目质量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负监督与确认的责任。
1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
接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了解技术及管理要求;
3参加对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监督工艺、工序质量要求交底到位;
4依据对班组的技术交底对施工作业面进行质量巡查,必要时旁站监督;
5协助专业工程师实施对工序质量进行过程控制;
6参加项目各阶段工程质量验收,编制质量验收资料;
7会同建设方、监理方对检验批质量进行验收;
8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隐患或经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要求停止施工,并立即向项目部分管领导报告;
9参与项目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编制质量监督工作日志。
1.4项目材料工程师负责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把关,其质量管理职责是:
核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保证其符合物资购买合同的要求;
核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参与进场材料、设备的开箱验收,并填写相关记录。
1.5项目测量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测量成果数据的真实、准确负责,其质量管理职责是:
使用合格的测量设备进行各项测量作业;
严格按批准的测量方案操作;
真实记录测量成果。
1.6项目试验工程师对应送第三方的检(试)验工作的真实、有效负责,其质量管理职责是:
严格按有关检(试)验方案取样,保证试件的代表批量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保证项目部设置的试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保证各类试件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
完整、准确填写试件送检单,保证试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
2总、分包质量管理
2.1所属施工企业所选择的分包方除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外,还应在其承担项目的所在地登记注册。
2.2所属施工企业在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订工程质量专项协议,进一步明确其承担工程的质量标准、质量过程管理、竣工后的保修与服务及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总、分包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2.3施工项目应依据分包合同和质量专项协议开展总、分包管理策划,将分包方的质量管理纳入总包的质量管理体系,满足总包的质量管理要求。
2.4施工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分包方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审批,保证其满足工程既定的质量目标的需要。
2.5施工项目的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应参加分包方对其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监督其技术措施、质量标准等交底到位。
2.6由于分包方人员不服从总包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的管理,施工质量低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必须及时解除分包合同并立即请退出场。
2.7对于业主直接发包且与总包单位无任何合约和经济关系的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总包单位应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或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给予高度关注,当发现工程质量隐患或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时应立即通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使其及时消除质量隐患,避免工程整体质量受到重大影响。
3质量技术管理
3.1所属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质量技术管理工作,并大力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的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等活动。
3.2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获得批准之前,有关分部工程不得盲目施工。
3.3所属施工企业应建立三级交底制度。
1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2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对相关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等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方案交底;
3专业工程师对班组进行施工操作及工序质量标准交底。
对于项目的创新技术以及重大设计变更或方案变更时,应进行相应的专项技术交底,必要时应进行操作示范。
3.4所属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工作,确保全面、准确理解设计意图。
3.5施工项目应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当设计存在问题或确实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设计单位提出,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
3.6施工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必要的深化、细化,以满足施工的要求。
3.7施工项目应执行或参照执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编制管理规程》,建立项目施工资料编制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施工资料的编制质量。
3.8所属施工企业应定期向所属分支机构、施工项目发布现行有效的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清单。
3.9施工项目应根据企业发布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清单备齐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技术规范、标准、图集。
4质量过程管理
4.1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贯彻中建股份建造“过程精品”的质量方针,不断提高质量过程控制的水平和能力,避免或减少因返工等造成的效益流失,以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证检验批质量,以检验批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质量,以分部工程质量保证项目的整体工程质量。
在保证实现施工项目质量目标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工程的质量成本。
4.2所属施工企业应以“目标管理,过程控制,阶段考核,持续改进”,即PDCA循环的动态管理方式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4.3所属施工企业对所承接的每个项目均应制定质量管理目标。
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目标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详细策划。
4.4所属施工企业应建立工序质量控制制度,使各施工项目的工序质量得到有效监控,并应将工序质量与施工项目的专业工程师、操作人员或分包方的经济利益挂钩,保证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5所属施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4.6所属施工企业应切实做好计量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测量、计量、试验、检测等所用仪器、设备等必须按相应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校核,超过检验校核有效期的测量、计量、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在工程中不得使用;
施工项目应对分包方使用的测量、计量、试验、检测等仪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4.7所属施工企业应坚持“样板制”、“三检制”等行之有效的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4.8所属施工企业应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质量管理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
4.9所属施工企业应对在施工程及已竣工项目进行全数的定期质量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将回访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4.10所属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已竣工工程质量维修费用的管理,建立已竣工工程质量维修费用台账,详细记录每个竣工项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并对发生的质量通病进行统计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质量保修期内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应计入工程建造成本并抵扣毛利率。
4.11所属施工企业应建立质量投诉管理机制。
1建立投诉台账;
2重大投诉应立即向企业分管领导报告;
3及时组织对投诉的调查,确属本企业责任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安排维修;
4维修后应进行回访,直至用户满意为止。
4.12施工项目应对质量目标进行逐级分解,并将项目的质量目标通过合同及质量协议分解到每个分包(供)方。
4.13施工项目必须对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时必须附有齐全、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各项质量保证资料;
需进行复检、复试的物资应按有关规定取样,并将样品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试或复验;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必须及时清退出场,并做相应记录。
4.14施工项目应做好施工过程的检验与试验工作。
依据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制定分部工程检验、试验计划;
各项检验、试验均应编制专项方案;
严格按批准的检验、试验方案进行检验与试验;
规定需由第三方检验的试件,必须送具有相应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
4.15施工项目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将其纳入项目质量管理策划中。
5质量管理工作的考核与评价
5.1所属施工企业应建立对下属企业、分支机构、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考核制度,按年度或项目周期逐级签订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状。
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状应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量化,明确对各级主要责任人的奖罚,使质量管理工作与各级主要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企业、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
5.2中建股份每年对所属二级次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考核与评价: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2工程质量技术管理;
3工程质量过程管理;
4企业质量管理效果;
5项目质量管理效果。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2。
5.3本办法第9.2条第5款项目质量管理效果又分为项目质量管理体系、项目质量过程管理、项目工程实体质量、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等4个子分项。
5.4中建股份质量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由中建股份总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建股份主管副总裁担任,考核评价小组由安全质量环境部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
5.5质量管理考核采取抽查的方式,中建股份在对二级次施工企业进行考核时,每个二级次施工企业抽查不少于2个子企业或分公司及其2个在施项目。
二级次及三级次施工企业的考评抽查范围可自行确定,但应具有代表性,应能够反映企业的质量管理现状。
5.6企业质量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应列入上级企业对下级企业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内容。
5.7所属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应列入企业对项目班子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1.1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的评价采取评分的方式并分为A、B、C、D四个等级。
总分为100分。
1.2质量管理A级的标准为:
1全面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实际得分在95以上(含95);
2考核的5个分项的合格率均在95%以上;
3考核期内未发生质量事故,也未发生质量投诉事件。
1.3质量管理评价B级的标准为:
1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实际得分在85以上;
2考核的5个分项的合格率均在85%以上,95%以下;
3未发生质量事故,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质量投诉事件,且一般质量投诉事件均得到圆满处理。
1.4质量管理评价C级的标准为:
1基本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基本正常,实际得分在70以上;
2考核的5个分项的合格率均在70%以上,85%以下;
3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质量投诉事件,一般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投诉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1.5质量管理评价D级的标准为:
1未能完成质量工作年度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正常,综合考核得分在70以下;
2发生较大以上质量事故或有重大影响的质量投诉事件。
1.6当总分达到相应评价等级标准,但分项的考核合格率达不到相应评价等级标准要求时,综合评价降低一个等级。
1.7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考核5个分项的权重分配为: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10%;
2工程质量技术管理15%;
3工程质量过程管理15%;
4企业质量管理效果10%;
5项目质量管理效果50%。
1.8每个分项评价分为4个等级,分项考评见附表2。
1分项合格率在95%以上(含95%)的为一级;
2分项合格率在85%至94%的为二级;
3分项合格率在70%至84%的为三级;
4分项合格率在在70%以下的为四级。
1.9评分的计算方法:
综合得分=各分项合格率加权总和×
100。
其中:
项目质量管理分项的分值=[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合格率×
10%+项目质量过程管理合格率×
20%+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合格率×
50%+项目工程技术资料合格率×
20%]×
1.10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分值为每年度考核单位对项目质量管理检查得分累计的平均值。
1.11总体评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