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库安全管理问题综述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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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级石油库与周围低密度、居住类和公众聚集类高密度人员场所等防护目标间的安全距离可采用定量风险方法进行计算,依据个人风险基准(附表1)确定;
与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或特殊人群高密度场所间的安全距离采用事故后果计算法确定。
3.库址选定在靠近山林时,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定期对防火沟、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清理,预防山火侵袭。
4.储存甲B类液体的储罐单独设置防火隔堤,隔堤内的雨、污排阀门采用远程控制阀。
5.储罐间防火距离应满足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新建的外浮顶储罐罐组,罐组内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宜小于0.5倍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直径,对防火距离为0.4倍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直径的外浮顶储罐罐组适当增加消防水及泡沫液的储备量。
6.明确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的责任主体,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7.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档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制定定期检、维修计划。
设备管理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变更管理、维修记录、有关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等。
8.使用的检测检验设备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经检验合格后可以使用。
二级以上石油库需要配置测厚仪、试压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红外成像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以及环境、气象参数检测设备。
9.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3047)的要求。
10.储罐及附件储罐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安装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和低低液位报警及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1万立方米(含,下同)以上的储罐必须设高高液位、低低液位报警系统,在进出罐管道设置与其自动联锁的紧急切断阀。
在役储罐每七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罐底板、顶板腐蚀检测、罐壁腐蚀检测、浮盘导静电检测、储罐及管道地基沉降检测、管道腐蚀检测等。
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
储罐阻火器为波纹板式阻火器;
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
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
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
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
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畅通。
输送不同介质的两条管道的连接部位,安装隔离盲板。
1万立方米以上的储存甲B、乙A类液体的储罐进出物料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自保措施,防止液位超高、物料外溢。
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立即检查确认,不能继续进(出)物料和随意消除报警。
浮顶罐首次进料或清罐作业后进料时,采用限制进料速度等措施保证储罐安全。
11.液化石油气球罐的选材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采用低合金高强钢应标明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工艺上严格执行腐蚀介质的控制浓度,不超浓度使用。
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不低于2.5兆帕等级选用,垫片选用带有金属保护圈的缠绕垫片,法兰选用对焊法兰。
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
安全阀设手动切断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一致,保持全开状态。
球罐设高低液位报警和带联锁的高高液位报警。
球罐底部出入口管道设紧急切断阀,入口紧急切断阀与球罐高高液位报警联锁。
球罐切水设置二次切水罐,切水时严禁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12.新安装的泵和经过维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使用。
泵及管组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
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查明原因,不能带故障运行,做好泵运行记录。
13.使用中的管道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输送管道定期进行检验检测,企业开展管道完整性安全分析。
穿越道路、铁路、防火堤等的管道有套管保护。
管道设计施工后保存竣工图,包括工艺流程图、管网图。
埋地管道,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与实际情况一致。
管道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5年以上的埋地管道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1次。
管道穿过防火堤处严密填实。
罐区雨水排水阀设置在堤外,不下雨时处于常闭状态。
阀的开关有明显标志。
石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储罐组防火堤处,设隔断墙。
石油库内输油管线封闭管沟全部用细砂填实。
14.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维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5.使用的电气设备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
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符合防火保护要求。
电力架空线路不能跨越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等危险区域的上空。
石油库主要生产作业场所的配电电缆采用铜芯电缆,采用直埋或电缆沟充砂敷设,局部地方确需在地面敷设的电缆采用阻燃电缆穿钢管敷设或铠装阻燃电缆。
电缆穿越道路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设电缆桩标志。
通往趸船的线路采用软质电缆,留有足够的水位变化余量。
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库区使用的紧急切断阀采用电动或气动阀门。
采用电动闸板阀的库区配备应急电源(EPS应急电源或移动式发电机)并应考虑设置应急电源接口,采用气动闸板阀的库区配备相应保障能力的动力源。
16.自备应急发电机每周最少启动1次,每次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0分钟。
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
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1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
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按规定办理操作许可证,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迅即分断其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禁止强行试送电。
线路停电检修前,填写停电通知单,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应悬挂警示标志牌。
对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须按电业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
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
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
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进行带电检修时,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现场电气仪表应按有关规定选用符合防爆场所防爆等级的仪表,并根据所处环境条件确定相应的仪表防护等级,其安装、配线按安装场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确定安装敷设方式。
17.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石油库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账。
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进行2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球罐设防雷接地,不装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不能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液体。
不能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能猛拉快提。
不能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液体管道和储罐。
油罐、油轮等容器内,不能存在任何未做电气连接(即跨接)的浮动物和悬挂物。
储存甲、乙、丙A类液体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及采样口处等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符合石油库安全生产要求的有针对性的雷电防护预防性措施。
石油库建立雷电预警系统,雷电预警系统的探测单元在其系统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全天候、耐环境、不间断、无损耗、免维护的要求。
易受台风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地属多雷区或强雷区的二级以上石油库建立本地雷电预警与远程雷电预警相结合的综合雷电预警系统;
内浮顶储罐、大型外浮顶储罐二次密封的空间内可采用加充氮气等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雷电雷击引发密封圈等火灾事故;
并避免下浮船作业时发生人员窒息事故。
企业建立石油库及输油管线防雷装置巡检维护管理规程(制度)。
电涌保护器等防雷装置按有关规定定期检测,发现失效应及时处置、更换。
对于难以进行失效检测的电涌保护器,可根据其工作环境情况按3-6年的限制使用年限进行强制更新换装。
重要的电源及信号回路的电涌保护器应选用具备失效状态就地指示或具有无线射频在线检测功能,并支持模块在线更换的适用产品,实行按月、雷前、雷后人工巡检维护。
18.储罐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液位、温度、压力、限位报警、联锁等装置,其形式、精度、点位、总线模式等应满足相关要求。
19.二级以上油库设置远程红外热成像监测监控系统,对罐区泄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油库及输油管线的自动控制系统及仪表设置,仪表电源、接地及防雷等设施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石油库的库外输油管线的自动控制系统应能嵌入或支持泄漏量计算功能软件模块以便实时进行泄漏量设定值的预警及报警;
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或关键设施的检测控制回路根据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或保护层分析(LOPA)确定其安全仪表功能要求,根据要求安装相应安全完整性等级的安全仪表系统。
20.甲、乙A类液体罐组、输油泵站、计量站等可燃性液体易泄漏和易积聚区域,应设置可燃性气体浓度检测器,并将信号远传到控制室,单独设立二次仪表盘。
罐区内阀门集中处、储罐切水的排水井处应设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21.油库仪表电缆不应与电力电缆同槽盒敷设。
22.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能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需要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能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能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要求。
仪表使用单位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需要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对仪表进行防爆检查。
常规仪表校验不能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
23.凡涉及联锁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检修、操作及联锁系统的任何变更(包括接线改变,仪表设备、器件改型或增删,联锁原理、功能变更和设定值变更等)都需要办理变更手续、联锁工作票等相关手续,按操作规程操作。
24.与联锁系统有关的仪表、设备、附件和电源开关的合/断位置,要有清晰明显标记;
进口设备有中英文对照标记;
紧急停车按钮和重要的开关要配有护罩,并保持完好。
25.编写制订装卸作业指导书。
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铁路罐车入库后,及时安放铁楔,防止溜车。
认真核对车号、油品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检查车船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
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26.装卸作业遇有强雷雨天气时,暂停收、发、输转作业。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容器内避免出现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罐车卸油结束时,不能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储罐等储存容器,装卸前和装卸后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铁路罐车装、卸油完成,均应静置2分钟以上,才能提起鹤管;
汽车罐车装油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分钟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汽车罐车接地线的连接,在储罐开盖以前进行;
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汽车罐车装卸有防静电防溢油的联锁措施。
静电接地线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
装车鹤位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米处。
装车初速度不大于1米/秒,装车速度不大于4.5米/秒。
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
当采用金属管嘴或金属漏斗向金属油桶装油时,使其保持良好的接触或连接,并可靠接地。
装卸作业现场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作业。
27.硫化氢脱除作业应使用经过论证的安全、可靠的产品和加注装置;
严禁在油品输送过程中使用强氧化性硫化氢脱除剂及在主管道直接加注硫化氢脱除剂。
28.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委托或转包经营管理的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及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9.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用、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
在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含有施工安全责任协议内容,并对承包商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监控。
30.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定程序,并定期更新修订。
32.从业人员工作期间,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领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
做好日常巡检和交接班工作,严密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石油库应按规定查验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证书。
3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对己确定的重大危险源,需要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检查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34.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及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进行整改和验证。
35.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断路、吊装、设备检修、抽堵盲板等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各种作业许可证中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
节假日及特殊时段作业时应升级管理。
36.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应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确保应急资金的投入和人力物力的保障。
石油库针对潜在事故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如有需要该处可填写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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