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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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具配置结构趋于合理,农机作业条件显著改善,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可靠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力争产值达到5亿元。
水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技术全面成熟,柑橘、茶叶等特色产业重点和薄弱环节机械化实现重大突破,设施农业装备、生产和运行水平大幅提升。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力争达到62%。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1.建立农机装备创新体系。
加快推进农机装备创新,重点发展适应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小型农机以及适应特色农作物生产、特产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
落实专利保护和资金扶持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和产品创新。
支持农机企业引进院士专家团队开展科技创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到农机企业兼职和技术入股。
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等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突出抓好农机装备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农机装备由传统农机向新型农机、由粮油作物向经济作物、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和加工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先进新型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基地。
加大对农机装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主机生产向规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整合集中。
鼓励农机装备企业专业化生产,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落实现有“降成本”系列政策,提高产品竞争力,推动先进新型农机产品“走出去”。
鼓励优势企业参与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项目,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等负责)
3.推进农机制造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鼓励农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瓶颈”制约,建立上下联动、覆盖关联产业的新机制。
引导零部件企业与整机企业构建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合作机制,加快关键技术产业化。
推动整机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内部管理,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和质量管控能力,探索开展个性化定制、网络精准营销、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商业模式。
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
4.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
鼓励建立农机检验检测认证社会化服务机构,重点支持试验鉴定公益性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面向农机装备零部件和整机的安全性、环境适应性、设备可靠性以及可维修性等试验测试和鉴定能力。
对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压紧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在农机装备行业开展诚信自律行动和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违法和侵权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等负责)
(二)切实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1.大力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
优先在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区域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
加快推动集中连片和整村整乡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
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统筹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
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农田“宜机化”改造投入力度。
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新增耕地认定。
(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负责)
2.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
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服务组织生产条件建设。
加强街镇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机具存放和维修、农作物育秧育苗以及农产品产地烘干、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
在年度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
(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税务局等负责)
(三)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
1.强化农机农艺融合。
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加快选育和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
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
(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负责)
2.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加大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支持力度,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等生产服务给予补助。
以提高水稻、玉米、马铃薯、红薯、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围绕耕整地、种植、收获、植保、烘干和秸秆处理等主要环节机械化,提高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水平。
3.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
紧扣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由粮食作物向水果、茶叶、花木等经济作物扩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加快实现全部农事目标、农事活动、农业区域的农业机械化应用。
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主要农作物及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
(四)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
加强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
建立完善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辖区农机产销企业开展新技术示范推广。
在春耕、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分作物分区域举办农机“田间日”等体验式参与式推广活动。
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规范和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
促进物联网、大数据、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推进智慧农业示范应用。
(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财政局等负责)
(五)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1.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以及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机作业服务。
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方式,推行“自有基地+社会化服务”。
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等负责)
2.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
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
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及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实现机具共享、互利共赢。
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集中育秧、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
建设试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按规定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车辆的通行费。
(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等负责)
(六)加强农机技能人才培养
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
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养农机实用技能人才。
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引导、动员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
(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负责)
三、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建立由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参加的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认真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研究有关政策、重要工程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工作指导。
重要问题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牵头负责)
(二)强化部门街镇责任。
各街镇政府要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街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
强化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
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街镇负责)
(三)促进部门街镇与市场良性互动。
发挥部门街镇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重点在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
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