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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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办责任部门:
27个乡镇办事处)
2.森林进城围城建设工程。
到2020年,新建绿地面积136公顷,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1平方米以上。
新建两处环水系公园,建设东顺河公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
涉及的相关乡镇办事处)
3.路域绿化提升建设工程。
新建完善路域绿化建设工程,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及县乡道两侧适宜绿化处无断档。
其中,高速公路绿化长度48.9公里,铁路绿化长度40公里,每侧绿化宽度不少于50米,绿化面积共889.1公顷;
国道绿化长度18公里,省道绿化长度54公里,每侧绿化宽度不少于30米,绿化面积共432公顷;
县乡公路绿化长度531.4公里,每侧绿化宽度不少于5米,面积531.4公顷。
县公路局、**县交通局责任部门:
曹27个乡镇办事处)
4.水系绿化建设工程。
新建完善水系绿化工程,确保河道两侧适宜绿化处无断档。
其中,省市级河流13.6公里,每侧绿化宽度不少于50米,新建完善面积136.0公顷;
县级河流293.8公里,每侧绿化宽度不少于30米。
**县水务局责任部门:
27个乡镇办事处)
5.农田林网建设工程。
新建、完善绿化长度15613公里。
农业局责任部门:
6.中幼林抚育。
新增抚育面积1666.7公顷。
**县林业局责任部门:
7.低产低效林改造。
新增改造面积2666.7公顷。
8.特色经济林建设。
累计发展1800公顷。
9.苗木产业建设。
新增经济苗木1公顷;
绿化景观苗木100公顷。
10.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
新增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533.3公顷。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建立实验室一处,组建一支3—5人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业队。
(责任部门:
**县林业局)
12.森林保护。
加大保护力度,不得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
**县林业局责任部门:
13.湿地公园建设。
按照总体规划,提升**县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水平,新建**县八里河省级湿地公园一处。
建立湿地合理利用示范区一处。
政府办责任部门:
**县林业局、**县八里湾管理处)
14.生态旅游产业建设。
充分发挥湿地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将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科普教育和湿地保护结合起来,打造生态湿地游憩区。
**县旅游局责任部门:
**县林业局、27个乡镇办事处)
15.森林文化主题园建设。
新建一处森林文化主题园。
有关乡镇办事处、文体局、宣传部)
16.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依托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至少建立一处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
有关乡镇办事处、教育局、宣传部)
17.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至少设立一处全民义务植树基地。
**县林业局、责任部门:
有关乡镇办事处、团县委)
18.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活动。
每年3月份在义务植树基地进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每年2月2日,组织开展以“保护湿地资源,建设生态美好家园”为主题的“世界湿地日”公益宣传活动;
每年3月3日,组织开展以“保护野生动植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主题的“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公益宣传活动;
2—6月在专题网站上,以秀美自然风光为主题举办“大美拥抱森林”摄影大赛;
9月,在湿地公园以生态文明为主题举办生态文明书画摄影展;
6月17日“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在城区广场进行防沙治沙宣传;
11月在各镇、街道以“森林城市知识”为主题进行生态科普宣传活动;
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城区广场进行护林防火宣传;
在城区中心重点地段和道路重要节点设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牌等。
**县县委宣传部、责任部门:
、**县林业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广电局、27个乡镇办事处。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
建立健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资料汇总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各级党委、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狠抓督导检查。
将林地保护与新造林面积等森林城市创建内容,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
强化督导力度,制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督导考核办法》,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和县创森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大督导调度和通报问责力度,做到目标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严格兑现奖惩,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影响整体工作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三)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金融部门积极支持、全民广泛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投入机制。
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林业加工企业和种植大户特别是龙头企业投资造林绿化,鼓励农民以地入股与企业、大户合作造林,并及时依法向造林经营者颁发林权证。
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方联创”的原则,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为造林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提供保障。
要探索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土地流转,大力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有实力的企业和林业经营大户参与绿化建设。
要认真落实国家对林业的长期限、低利息信贷扶持政策和财政贴息政策,进一步拓宽林业建设资金筹集渠道。
(四)广泛宣传发动。
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加快林业发展和森林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全社会爱绿、护绿、植绿的文明意识,全面提高居民的创森知晓率、参与率,确保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要把森林城市建设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开辟专题、专栏,发布公益广告,制作创森标识,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创建森林城市的浓厚氛围。
附件:
1.**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成员名单。
2.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责任清单
3.27个乡镇办事处具体任务分配表
4.27个乡镇办事处森林村居建设村任务分配表
附件1:
**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
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27个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镇长
**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王振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郝成立、王永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责任清单
县委宣传部:
负责2018—2020年森林城县创建过程集中宣传报道;
负责在本县电台、电视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做好“创森”宣传工作。
创建国家森林城县动员会后,在**县各新闻媒体开设“创森”专栏或标识;
负责提出宣传口号;
协调城市管理、交通、公路、旅游等部门和单位,在国道、省道、收费站、高速公路路口设立宣传牌;
在各交通要道、城区主要街道、火车站、汽车站等重要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增加宣传“创森”的内容,对所有的出租车、公交车等张贴“创森”宣传标语。
县委农工办:
一是提供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及美丽乡村建设档案材料;
二是协助县创森办开展森林村居创建工作。
团县委:
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爱绿、植绿、护绿意识,组织青少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营造“青年林”绿化基地。
县财政局:
整合各类项目、资金用于森林城市建设和林业发展。
县教育局:
2018—2020年,创建一批森林校园,老校区校园绿化率不低于30%,新校区达到40%以上。
森林校园创建率80%。
县规划办:
在规划城区道路时,城区主干道路行道树绿带宽度每侧不少于5米,道路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
次干道路每侧绿化宽度不少于3米。
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组织设计、实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完成已招标实施的在建道路绿化工程。
2.负责全县城市公园的新建和改建。
3.负责县城区内附属绿地建设和道路绿化及绿荫停车场建设。
4.负责城区环城景观防护林建设。
5.负责城区内城市绿道建设。
6.负责督导落实中心城区内水源地两侧公园提升完善。
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1.附属绿地建设。
负责督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厂区内的绿化提升工作,创建一批森林单位,绿化率40%以上,具备创建条件的单位创建率达到80%以上。
2.城市市容市貌管理。
负责做好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
牵头负责在城区出入口、主城区和检查验收路线两侧、沿线节点等地设置公益性创森广告宣传牌;
督促属地公益广告实施到位。
县水利局:
负责完成河道大堤两侧绿化,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在有地方河道的大堤两侧进行绿化。
负责提升、完善县域黄河保护范围内的堤岸绿化,确保适宜绿化处无断档。
县交通运输局:
督导全县按照每侧不低于5米的宽度(含路肩、边坡及边沟),提升、完善县乡道两侧的绿化。
县道路肩由个乡镇办事处具体负责,乡道路肩、县乡道边坡及边沟外绿化由沿线各级政府统筹负责。
县公路局:
负责县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确权范围内绿化的提升、完善。
县农业局:
负责督导县域内农田林网新建、完善绿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