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务信息工作考评细则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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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评内容
(一)建立信息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抓政务信息工作,按规定配备信息报送人员;
建立及时报送信息的工作机制;
配备报送信息的传输网络设备。
(二)领导重视信息工作,主要表现为:
领导能够经常指导信息工作,安排信息人员参加重大决策调研、重要会议、阅读文件等;
分管信息领导经常指导、参与、过问信息工作,参加重大信息调研。
(三)组织信息人员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信息专题培训。
(四)注重报送政务信息的质量与数量。
三、考评办法
(一)得分项
1.报送数量(20分):
乡镇人民政府每周(除国庆、春节)至少报送1条信息,全年至少报送60条,完成全部数量任务得20分,报送数量少于要求的,按比例得分。
2.采用得分(60分):
将乡镇人民政府信息采用得分进行排序,分6档。
第1至3名得60分、第4名得50分、第5名得45分、第6名得40分、第7至8名得35分,第9名得30分,全年信息零采用得零分。
3.信息工作优秀(15分):
被县政府办公室《政讯(增刊)》《政讯(专刊)》综合采用每篇得2分、被其增刊、专刊单独采用每篇得5分,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15分。
4.信息工作机制健全(5分):
信息机构健全、信息制度完善,配备报送信息的传输网络设备,及时批阅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
(二)附加分项
1.被市政府办公室《闽东政讯》采用每篇得3分,被其增刊、专刊综合采用每篇得5分,单独采用每篇得10分。
2.被省政府办公厅综合采用每篇加10分、单独采用每篇加20分,获得省政府领导批示每篇再加30分。
(三)扣分项
1.上级和县政府办公室约稿信息没有按时完成每次扣5分。
2.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没有及时批阅我办印发的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每次扣5分。
3.没有制定或完善政务信息制度扣5分。
4.每周(除国庆、春节)未报送信息扣0.5分。
5.信息人员没有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及参加重要会议等情况每次扣10分。
6.对开展信息调研不配合每次扣10分。
四、积分方式
1.政务信息工作年度考核总分=得分项扣分项+附加分项。
2.考核总分累计不得超过100分,不得低于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