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乡镇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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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年末,完成创建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努力达成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村庄全治理的创建标准。
沿河排口晴天无排水,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
三、实施步骤
(一)统筹部署阶段(2020年12月-202*年2月)
修改完善全镇创建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实施方案,调整完善组织机构,统筹部署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年3月-202*年9月)
完善全镇排水设施的网格化普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
根据项目清单,全面优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污纳管、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推进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创建验收阶段(202*年10月)
根据创建计划和建设进程,于202*年10月,向区治水办申请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
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结合镇污水治理相关规划报告,查漏补缺,重视区域衔接,优化污水管网规划布局,尽快完成在建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细化污水收集管网体系。
(二)全面推进排水设施网格化普查
根据最新的宁波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修改完善调查计划,全面清查区域内的各类污染源及排水设施现状,对在普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通过局部整改解决的,立即实施整改。
1、地毯式排摸劣V类水体;
2、深入排查入河排污(水)口;
3、全面普查各类污染源;
4、深入推进河长制制度落实。
(三)分类开展精细化截污纳管工作
按照“能分则分、难分必截”的原则,精准实施区域内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截污纳管工作。
距城镇污水二级管网覆盖区域排水户应进行纳管排污,对城镇二级管网500米以上排水户可选择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对部分排水户因特殊情况内部无法实行雨污分流应经区城管局批准后采取外部截流方式进行截污纳管改造。
全面开展污水管网的运行检查工作,确保已建管网使用效果。
对部分污水直排、雨污合流的重点区域,要结合道路及区块改造,大力实施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
(四)规范入河排污(水)口整治
坚持分类处置原则,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水)口,根据其类型,分别采取保留、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规范。
对保留的入河排污(水)口实行统一标识。
(五)健全完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加快区域内排水许可证申请,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
抓好对已建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采用服务外包等模式,及时维修、替换损坏管道、害井,做好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养护工作;
完善督查、考核制度,推动“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发动“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力量,对创建工作进行时刻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把“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行动作为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高水平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的关键之举,摆到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及时调整完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任务,组织牵头开展创建行动。
修改完善例会制度,不定期召开创建推进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度、存在问题,掌握工作动态。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各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细化要求、明确分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坚持规划引领,在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布局上要区域统筹协调。
坚持部门协同,在整治工作中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坚持打组合拳,创建工作要与“三改一拆”、美丽乡村创建、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国家卫生镇创建、省级美丽城镇创建等多管齐下。
(三)落实要素保障。
镇财政对“污水零直排区”涉及项目的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强化技术保障,积极引进第三方力量开展创建,切实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长效运维等单位的监督监管。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标准与验收要求,确保把创建工程做成放心优质工程。
(四)强化督查考核。
将创建活动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对创建工作组织、进度、质量、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督查。
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工作不力、进展滞缓的,要紧盯紧跟切实加强督查督办。
修改完善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作为“五水共治”重点内容严格考核。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创建活动。
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商户环保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
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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