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镇、村(社区)赋分实施方案(试行)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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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及镇辖区内17个行政村、1个社区。
三、赋分额度
试行期间,镇级赋分分值每人每年上限为2分,不限人数;
村(社区)赋分分值每人每年上限为2分,人数不超过上年末该村(社区)流动人口总量的1%。
本次赋分仅用于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不作其他用途。
符合条件的赋分申请者,每年只能申请一次,赋分得分每年年底清零。
四、申评对象
在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已获得区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申评档案号(即已办理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操作)的流动人口。
申请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基层综合治理等相关规定,对于有违法犯罪、违法生育、违法失信、违法信访等行为的申请人,不列入赋分范围。
五、赋分流程
符合镇级赋分条件的申请者,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窗口进行申评,现场审核,当场办理;
符合村(社区)赋分条件的申请者,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评,村(社区)赋分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
镇、村(社区)赋分审核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核评分期限的,向申请人说明。
对认定有效的赋分,将与该流动人口其他计分项目自动汇总,构成最终的申请人综合积分。
六、赋分项目
详见附件
七、其他情况
涉及赋分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均由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赋分申请资格。
附件1:
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镇赋分明细表
附件2:
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村(社区)赋分明细表
附件1:
赋分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审核评分单位
审核形式
申评人向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
镇赋分
(2分)
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均在镇工作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得0.5分;
申请人的配偶社保每增加12个月,得0.1分。
(此项得分最高1.5分)
居住地镇
人工核查评分
1.劳动合同(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社保证明。
申请人或配偶被镇商会评选为上年度优秀员工的,得0.5分。
1.商会颁发的优秀员工证书(原件);
2.结婚证(原件);
注:
依申请,按审核通过的赋分办法得分。
每年每位申评人得分上限为2分,不限人数。
附件2:
赋
分
项
目
村(社区)赋分
申请人和配偶自觉服从村(社区)管理,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得0.5分。
居住地村(社区)
无需提供材料
到村签订房屋出租协议并参加出租房保险,且严格遵守出租房管理制度的,得0.5分。
出租房保险协议(原件)
申请人或配偶积极参加平安建设,担任村(社)兼职网格员,每提供一条有效信息,得0.01分;
协助村(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每起得0.01分;
参加村(社)志愿者活动,每起得0.01分。
依申请,按赋分办法得分,每年得分人数不超过上年末该村(社区)流动人口总量的1%,每年每位申评人得分上限为2分。
因申请人原因导致所在村(社区)在各种考核中被上级部门扣分的,取消赋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