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行政系统“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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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通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将问题发现在苗头、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通过对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升企业及员工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复工复产工作;
通过普法示范活动,送政策解读进企业,讲法治教育进民心;
通过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疫情防控后续工作的推进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活动时间
为期一个月,4月1日起至4月底结束。
四、具体举措
(一)坚持关口前移,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全覆盖
1、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优势”。
结合《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的通知》( )文件要求,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公益法律服务团开展精准化法治体检,实地走访中小型民营企业,排查涉疫矛盾纠纷和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处理合同违约、债务追偿、物业租赁等争议,协助处理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等法律事务。
根据全县行政区域划分情况,组建八支由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组成的“县企业复工复产基层法律服务队”,摸排劳动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多发隐患,分析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法律需求点和风险隐患点。
组织村级法律顾问开展一次村(社区)集中走访,摸排村(社区)百姓法律需求,为基层组织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帮助。
(责任科室:
律管科、各司法所)
2、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触角优势”。
优化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架构,依托全县46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涉疫纠纷滚动式排查。
重点摸排掌握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劳动争议、房屋租赁等矛盾纠纷,并根据不同类型和特点,登记建档,归类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统计报告。
促进科)
3、开展司法行政干部“三服务”走访。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力,吸收乡镇调委会专职调解员组建矛盾纠纷专项排查队,实现人员下沉、工作下沉,结合社会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势要求,走村入户,做到倾听民声、汇聚民意,针对民生法律需求提供相对应的解决方案,切实做到矛盾隐患不出村、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司法所)
4、开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
针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用、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涉及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执法行为引发行政争议的案件,及时分析掌握争议发生原因,依法、稳妥、从快审理行政争议。
坚持调解优先,加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力度,引导申请人通过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平台化解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科)
(二)优化资源配置,矛盾纠纷化解有力有保障。
1、发挥人民调解能动性,实现矛盾纠纷调处“无遗漏”。
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形成网格员、村(居)调委会、乡(镇)调委会、县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四级分流承包、逐级引导移交机制。
针对常见多发的一般性矛盾,充分利用乡音乡俗乡情优势,及时就地化解;
对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要及时汇报,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集中力量开展调处工作。
对于社会影响面大、易升级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报告,积极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合力攻坚化解,做到“应调尽调”,确保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有回应有结果,力争活动期间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6%以上。
2、发挥行政、行业调解作用,实现矛盾纠纷调处“专业化”。
加强各行业调解组织主管部门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力度,针对企业因疫情引发的生产经营、合同履行、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加大抗疫扶持政策措施宣传强度,以涉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的矛盾纠纷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
加强公安、人力社保、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政调解职能落实,充分发挥行政管理优势和行业专业优势,帮助企业和职工应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克服困难。
3、发挥律师调解的专业性,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精准化”。
通过线上咨询、实地走访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积极参与涉疫企业疑难复杂、群体性纠纷应对处置,妥善处理各类涉企纠纷,帮助企业处理合同违约、债务追偿、物业租赁等争议,协助处理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等法律事务,助力稳产稳工稳岗。
律管科)
(三)坚持需求导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助企便民实效。
1、优化法律援助服务。
开通涉疫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即收即办,对企业困难职工及涉疫人群申请法律援助的,采用经济困难状况书面承诺方式,予以便捷服务。
积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法律咨询解答,为企业、群众提供7×
24小时不间断线上服务。
公法科)
2、优化涉疫公证服务。
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扩大融资等困难,开通办理公证事项绿色通道。
配齐配强线上公证服务力量,做好不可抗力、合同协议变更、企业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公证服务,做到及时受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对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减免部分公证费用,对于企业不可抗力证明公证等服务事项免收公证费用。
(四)深化法治宣传,造浓矛盾纠纷化解良好氛围。
1、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
紧密结合我县企业实际,切实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努力实现条例文本解读进200家中小型民营企业,指导企业读懂、用好《条例》。
通过网络普法平台、企业园区平台等渠道,将省普法办直播录制的《条例》和学法用法典型案例推送给县域内企业。
普治科)
2、加强重点普法责任单位法治宣传责任落地。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加强《条例》、劳动就业、民生保障和疫情防控期间的法治宣传,鼓励和支持各普法责任主体和社会力量开展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宣传活动、知识竞答活动。
3、积极培育“法律进企业”示范性普法项目。
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中的作用,结合全县开展的“律师进企业”、“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企业”等活动,带动更多的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行动中来。
4、发布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典型案例。
及时收集当地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在网站、微信等媒体上发布,更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普治科及相关科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司法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四雷担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法治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治科、促进科、公法科、律管科等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责任,以效果为导向,从严从实从细抓好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找准疫情防控和“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的结合点,加强宣传策划,有效运用微博、微信等融媒体平台,深入报道服务月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相关业务科室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收集走访排查、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数据信息,并于每周四前将工作开展情况(附件2)通过党政网上报局办公室汇总。
(四)及时总结经验。
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的相关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经验素材、典型案例,相关责任科室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于4月25日前上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