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考核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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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时间安排
在乡村医生完成线上培训考试后至12月20日前。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2022年1月20日前将乡村医生考核合格信息录入“浙江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并在执业证书上打印培训和考核信息。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6个月之内可申请再次考核。
再次考核时间不得超过2022年6月。
四、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周期为2019年11月至2021年10月。
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含:
业务技术水平、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履职情况等)、职业道德评定(含:
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廉洁行医等)和被测评人本人述职(含:
工作、纪律等方面自我评价)三个方面的内容。
上述分值占比分别为:
40%、40%、20%。
其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关情况作为业务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未规范设置预检分诊、违规接诊发热病人并受到卫生监督执法处罚等情况的,应视为考核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1、10月20日前,区卫生健康局将各镇、街道乡村医生名单下发到各镇、街道乡村医生考核联络员。
2、10月30日前,由镇、街道考核小组将《乡村医生考核表》下发至各乡村医生,完成自我评定。
镇、街道考核小组于12月1日前以附件2格式完成初评,将初评结果报区卫生健康局复核。
3、区卫生健康局于12月10日前完成复核,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12月15日前,镇、街道考核小组负责将复核结果送达至乡村医生,并嘱其对送达的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5、12月20日前,镇、街道考核小组向区卫生健康局报送考核结果(附件1考核表)。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区卫生健康局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
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3、2020年、2021年两个年度中有一个年度及以上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认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享有再次申请考核的权益)。
4、202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聘用,注册部门应当及时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七、其他事项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
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请于10月16日前通过浙政钉上报一名专职联络员(附件3)。
附件:
1、乡村医生考核表(样表)
2、2021年度乡村医生考核汇总表
3、镇、街道乡村医生考核联络员
附件1:
乡村医生考核表(样表)
乡村医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编号:
家庭住址:
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前堰头村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
无学历:
中专
执业起始时间:
年月
考核信息
考核周期:
2019年11月至2021年10月
考核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20日
个
人
述
职
签名:
年月日
考核
结果
合格/不合格
(此栏由区级填写)考核委员会主任:
年月日
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意见
同意/不同意签名:
附件2:
序号
所属
镇、街道
姓名
乡村医生
执业证书编号
初评结果
(合格/不合格)
备注
(不合格原因)
复核
考核结果
2021年度乡村医生考核汇总表
附件3:
鄞州区镇、街道乡村医生考核联络员
所在镇、街道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