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永久烟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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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做好永久烟田保护区内植烟土地资源的综合保护,保护并完善以烤房为主体的基础设施,发挥保护区内优质烟叶生产资源长远效益。
统筹永久烟田保护区和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建设要求,统筹安排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实现共同规划、共同保护、共同建设,推动有利于烟叶生产的优质资源向保护区内聚集,提高保护区内烟叶生产综合能力。
我市共规划建设永久烟田保护区0.9万亩、重点保护烤房315座,涉及3个乡镇、24个行政村,划定的永久烟田与基本农田重叠率达100%,与水稻生产功能区重叠面积0.9万亩、重叠率达100%(详见附件1、2、3、4),确保永久烟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密集烤房数量不减少、可正常使用,防止永久烟田“非农化”或“非烟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
以提高烟叶质量和烟农效益为抓手,合理规划种植区域和规模,着力优化烟叶生产布局,推动烟叶种植区逐步向烟叶质量佳、特色风格明显、生产条件好、有划定永久烟田的乡镇、村集中。
(二)坚持优质资源聚集的原则。
以0.9万亩永久烟田、315座密集烤房为保护目标,跟踪管理、重点保护,持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综合配套,实现优质资源的聚集,不断推进烟叶集约化和规模化生产,着力打造百亩片、千担村。
(三)坚持绿色发展、质量效益为先的原则。
积极推广绿肥种植、稻草溶田、增施有机肥和秸秆回田等技术,有效培肥地力;
全面开展生物防治,有效防治病虫害;
切实加强烟叶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烟叶质量和烟农效益。
四、建设内容
(一)划定保护田块。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水稻功能区划定工作基础上,与烟草部门对接,划定保护田块,科学规划永久烟田布局,提高千担村、百亩片产能占比。
(二)开展综合保护。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将烟叶规划与土地利用、农业发展规划相结合,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保护。
要将永久烟田保护融入水稻生产功能区管护当中,坚持以烟为主、“烟-稻”轮作的耕作制度,切实管好用好烟田资源。
加强生态环保建设,积极推进烟草定制有机肥、地膜回收、土壤改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
(三)建立烟田档案。
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永久烟田区的电子地图和数据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大力支持永久烟田划定建设工作,积极向烟草部门提供永久基本农田、水稻生产功能区、农田建设现状等方面资料,协助烟草部门建立永久烟田档案。
(四)推动烟稻一体化。
烟草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以推行烟稻水旱轮作模式、推动烟稻绿色高效发展为重点,充分发挥烟叶和水稻扶持政策协同效应,共同建立稳定的烟稻双优生产基地,实现烟稻协同发展、共同受益,打造产业综合体。
要加强烟叶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和农业投入品监管,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保证烟稻产品质量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工作,由市烤烟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开展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工作,逐级建立工作负责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运行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永久烟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学习和宣传动员,营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烟叶生产保护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3.加强部门协作。
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定期开展永久烟田动态监测,共享信息资源,共同实施保护。
(二)落实扶持措施
1.优化烟叶种植布局。
各乡镇要逐步把烟叶生产计划向永久烟田保护区转移;
优先安排种植计划至保护区内肥力适宜、排灌方便区域,保护区内积极开展植烟土地流转,保障烟叶计划需求。
2.加强烤房保护和建设。
各乡镇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配合烟草部门优先做好永久烟田区及产能优化区的密集烤房布局工作。
新建及技改烤房,坚持集群建设,提高烤房集中度;
保护利用好5座(含)以上烤房群和种烟较稳定、设施较完好的散建烤房,满足当地烟叶生产需求。
对原有烤房不再种烟的,及时转让使用权,提高烤房资源利用率。
各相关部门要在烤房供电、烤房建设用地方等方面予以支持。
3.完善基础设施。
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永久烟田区域的土地整理项目落地率。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永久烟田列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在不改变项目资金渠道的前提下,将烟田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永久烟田保护区聚集。
推进基础设施保障烟田“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耕”,降低区内烟田机械化作业难度。
要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确保烟基设施能持续有效发挥作用。
4.推广使用农机。
农机部门要支持烟叶生产农机装备购置补贴,对烟农申请购置补贴提供便捷优化服务,烟草部门对烟叶机械化进行叠加补贴。
要积极引导烟农大户、农民合作组织开展机械化作业服务,提升区域内机械化水平。
5.严控“非烟”项目。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农业产业规划和审批,严禁在永久烟田保护区内建立其它大型现代农业发展基地,严禁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永久烟田,严禁将在用、可用密集烤房挪作他用或拆毁等破坏烤房的活动。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永久烟田布局的,必须向市烤烟生产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其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调整,否则将调减烟叶生产计划和烟基建设投入计划。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市烤烟生产领导小组。
附件(点击下载):
1.市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区划定汇总表
2.市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区划定明细表
3.市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区与水稻生产
功能区重叠情况分析汇总表
4.市优质烟叶生产资源保护区与水稻生产
功能区重叠情况分析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