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gj****cr 文档编号:18546592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7.7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区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区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区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区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区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区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区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区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区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一是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违法经营利用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通过企业自律,引导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互联网平台和线下交易场所严格管控经营利用野生植物行为。

三是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以下情况:

一是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非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二是短视频、直播、电商等存在传播采挖、销售相关野生植物内容较大风险的网络平台。

三是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

重点整治以下场所:

一是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的集体林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等涉及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区域。

二是交易野生植物或提供相关交易信息的网络交易、直播、短视频、社交等互联网平台。

三是农贸市场、花鸟市场、人工培植单位等交易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的实体场所。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由县林业局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公安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巡护,做好值守。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分片巡护值守相关区域,特别是天然林区域,及时发现和查处乱采滥挖、非法采集、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三)治理网络,强化打击。

网信办要进一步督促指导县内网站平台全面清理网上有关釆挖、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他濒危野生植物的内容。

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依职责督导网络交易平台全面清除网上非法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的信息,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出售和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

(四)集中清理,整顿市场。

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相关交易市场的实体店铺和人工培植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同心协力,形成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为打击整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工作贡献各自领域的力量;

同时,把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和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非法买卖野生植物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绩效指标体系,重点考评此次整治行动成效。

五、职责分工

县林业局:

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生长环境巡护活动,开展对野生植物人工培育和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采集、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

县委政法委员会:

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网络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推进,把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工作作为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的作用,推进落实领导责任制,加强督导考核。

县委网信办:

指导督促做好网上相关内容清理,协调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账号,配合做好网上宣传。

县公安局: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督促和指导市场开办单位、网络交易平台落实野生植物交易管控责任,联合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清理整顿野生植物交易场所和单位,与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野生植物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

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为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主体。

要充分发挥护林员、村干部、网格员作用,分片巡护值守相关区域,特别是天然林区域。

及时发现和查处乱采滥挖、非法采集、毁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野生植物保护的责任感。

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人类生存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要从建设生态文明和维护生物安全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和遏制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发挥部门执法合力,增强野生植物执法效能。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防范、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走私和非法交易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渠道,在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强化乡镇和科局部门间的联系配合,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不断提升野生植物执法效能。

加强地方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处置乱采滋挖野生植物、违法交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联合发布公告、张贴宣传海报、报道违法案件、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主动向市场交易场所(平台)、商户(网店)宣讲相关法规知识,向一线执法人员提供相关业务培训,向公众宣传保护野生植物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野生植物保护事业的氛围。

(四)加强检查指导,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把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和打击乱采滥挖野生植物、非法买卖野生植物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重点考评此次整治行动成效。

各地各部门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充分肯定;

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成效不大的单位,要严肃批评指正;

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推诿扯皮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请县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政法委、网信办、市场监督局、公安局在202*年12月28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对应的市级主管部门;

林业、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应同时报送《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成员成果表》(见附表)。

县级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于202*年12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县级协调机制办公室汇总。

重大情况和重特大案件,请随时报告。

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成果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查办野生植物案件(起)

收缴情况

查办案件总数

其中刑事

案件

打掉犯罪团伙(个)

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人)

野生植物(株)

野生植物制品(件)

收缴违法所得(万元)

罚款和罚金(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力水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