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产业扶贫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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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快推进一村一品发展。
因地制宜围绕“粮油、生猪、蔬菜、草食牲畜、调味品原料、生态渔业、中药材、特色经果、优质禽蜂、林业产业”等10大扶贫主导产业,帮助重点村优选发展1—2个主导产业和特色项目。
逐户制定产业发展到户台账,努力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确保所有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都有产业,每个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拥有1—2个增收项目。
二是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10大重点扶贫主导产业及其他产业的育种、管护、加工和贸易。
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家庭农场。
每个重点村培育家庭农场3家以上,发展涉农合作社、农业企业1个以上,引导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
大力发展“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业模式,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
发展会员制绿色精致订单配送农业。
三是打造扶贫主体产业品牌。
逐步培养贫困户品牌创建意识,做响做靓贫困村特色农产品,大力培育“石壕糯玉米”、“花坝蜂蜜”、“安稳羊肉”、以X黑猪为主的“绿林跑山猪”、“X黑木耳”等品牌。
指导贫困户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
通过互联网、展会平台,大力宣传推介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
围绕农业品牌价值,打造X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
(二)积极壮大集体经济
一是深入开展集体资产量化确权。
202A年底前,全区60%以上的村完成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202A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工作。
二是探索推广集体经济发展的模式和路径。
深入分析本村资源、产业、人力、生态等方面现状和优势,选择适宜主导产业和发展模式。
集体可经营性闲置资产较多的村,可利用集体房屋、村小校舍、加工房、保管室、机器设备、水利设施设备等,通过自主经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发展资产经营型经济。
自然资源、旅游资源丰富,但未使用或使用不够充分的村,可利用集体林地、四荒地、四小园地、山坪塘、宅基地复垦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采取自主经营或引入社会资本入股合作经营的形式,选择发展休闲乡村旅游型经济。
交通方便、水资源充足、土壤肥沃的村,可选择发展农业产业型经济;
对已有连片产业规模,但农户没有管护好的村,可组建股份合作社,统一管护、集中营销、利益分红;
对没有成片集中产业的村,村集体要采取土地托管、流转、入股等方式,发展成片产业达100亩以上。
城中村、场镇周边村、乡村旅游集聚村,可依托小城镇建设、园区开发、基地建设或本地的大企业、大项目,以独立、联合或股份合作的方式,选择发展服务产业型经济。
三是探索推进“三社”融合发展。
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生产、基层供销社商贸流通、合作社成员资金互助有机整合组建“三社”融合发展合作社,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实现农户、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组织“三共赢”。
供销集团可采取入股、控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参与“三社”融合发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资源互补、互利共赢、良性发展。
积极探索“三社”融合合作社组织内部资金互助服务,区金融机构应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三社”融合发展。
四是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以“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村集体+农户”、“合作社+农户”、“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为抓手,形成集体、农户、贫困户等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
其中,对财政和集体资金投入所占股份部分,入社贫困户的利益分红每年不得低于5%;
合作经营项目的收益,村集体占比可在20%左右,村集体的收益部分,用于改善民生的应在30%左右。
五是建章立制,加强管理。
按照全市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经营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相关制度,加强内部运行监督管理。
(三)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一是丰富一批乡村旅游形态。
根据重点帮扶村的区位条件、自然地理、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旅游资源、客源市场等情况综合分析,因地制宜,发展城郊休闲型、景区景点依托型、特色产业支撑型、高山避暑纳凉型、科普体验型、健康养生型等乡村旅游形态。
二是推出一批乡村旅游产品。
围绕春季踏青赏花、夏季避暑纳凉、秋季文化养心、冬季品味年俗等特色,开发四季旅游产品。
深度挖掘乡村特色民俗文化,突出自身特色,强化品牌打造。
三是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围绕“綦彩画廊,三养X”的旅游发展定位,串联渝黔高速、綦万高速、三环高速、G210国道等沿线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形成片区旅游环线:
东部加快构建以永城、隆盛为中心,辐射带动三角、横山、文龙、新盛、三角、石角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板块。
西部以永新为中心,辐射带动古南、三江、篆塘、中峰、郭扶构建城郊休闲乡村旅游板块。
南部大力构建以花坝为中心,辐射带动东溪、赶水、安稳、打通的南部休闲生态旅游板块。
四是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经营主体。
进一步放开放活政策,引进一批有实力的企业,高品质打造乡村旅游景区景点。
鼓励城市资本下乡、人才返乡,聚合各方力量共同做大做强乡村旅游。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发展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村、专业园、合作社等。
五是开发一批乡村旅游商品。
大力开发以古剑山茶、永城凤冠橘、石壕糯玉米等为主的土特产品,以“金角”老四川牛肉干、“赶水牌”萝卜干、东溪豆腐乳等为主农产品加工品和休闲食品,以X农民版画及衍生产品、“高氏”工艺品、黄小波木雕等为主的民间工艺品,使之变成乡村旅游商品,增加农民收入。
六是办好一批乡村旅游节会。
加大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力度,依托乡村民风民俗,以“三养X”四季旅游养生季活动为平台,策划特色节庆活动,丰富乡村旅游产品文化内涵,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强力推进电商扶贫
一是开展电商扶贫试点示范。
由区电商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在7个试点街镇16个重点帮扶村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在体系建设、网店运营、产品溯源、电商消费、监督管理、扶持政策等方面探索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区示范推广。
二是打造本地区域性电商平台。
由区商务局牵头,建设本地区域性电商平台,开辟扶贫销售专区,在流量、活动和资源上向贫困村的农副产品倾斜。
三是建立电商扶贫三级服务体系。
由菜坝商贸公司牵头区级农村电商运营中心和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建设镇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村(社区)农村电商服务站(配送站),负责电商消费扶贫的全程服务。
四是建立电商扶贫配套物流体系。
由菜坝商贸公司牵头,全力推进区电商仓储物流园建设、完善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功能;
街镇按统一标准建设末端公共取送点,区级农村电商运营中心至街镇农村电商服务中心开通双向“公共物流班车”。
五是建立电商扶贫产品溯源体系。
由菜坝商贸公司牵头建立扶贫农副产品从种(养)到收(宰)的全程可溯的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实现追溯平台与X菜坝网平台、物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六是培育电商扶贫市场主体。
区级重点培育5至8个效益较高影响力广,销售份额大的电商扶贫龙头骨干企业,街镇培育2至3个销售业绩好、带动能力强的电商扶贫龙头骨干企业。
各贫困村建立电商扶贫服务站(配送站)、电商扶贫专业合作社、电商扶贫示范网店。
七是建立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
由区商务局牵头,各街镇、村(社区)配合,每户贫困户每年培训2次以上;
各街镇电商服务中心、村(社区)电商扶贫服务站(物流配送站)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电商营运管理人员每年培训2次以上,发掘一批年轻且富有创业激情的电商人才,吸引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在贫困村创业就业。
八是建立电商扶贫网络监管体系。
由区工商局牵头,纳入电商扶贫的村、社、户登记建卡,对外公布。
对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和体系建设项目,贫困村、贫困户产品上线等进行审定后实施,杜绝假冒伪劣,净化电商扶贫环境,规范电商扶贫消费秩序。
九是全面实施电商消费扶贫计划。
区商务局牵头制定X区电商消费扶贫计划,明确有关单位电商消费扶贫任务,区食药监局和街镇负责列入电商消费扶贫农副土特产品的质量监管;
菜坝商贸公司应设立电商消费扶贫专区,超市、市场设立电商扶贫产品专区。
全区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日常消费应重点采购纳入电商扶贫计划的农副土特产品,让文明消费扶贫产品形成时尚。
十是大力营造电商消费扶贫氛围。
在传统节日、旅游节会活动等时节,广泛开展电商消费扶贫活动。
区级媒体开设电商扶贫专题宣传,大力宣传电商扶贫相关知识、政策、做法和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三、政策支持
(一)加大农业产业支持力度
一是把做大做强扶贫特色产业作为农业项目资金安排的首要任务。
农业专项资金要按照使用要求,向贫困村、贫困农户倾斜。
重点补助发展10大重点扶贫产业的贫困户,发展家庭农场、乡村旅游的可给予3万元以内的补助,规模确实较大的,可申请其他项目补助(见附件)。
二是开展1万亩水稻的全程社会化服务(育苗、机耕、机插、统防统治、机收)和秸杆还田;
开展集中成片(30亩以上)李子管护3000亩。
开展花椒管护3000亩、辣椒育苗200亩。
(二)支持集体经济发展
一是对交通方便、水源充足、土壤肥沃的村组建集体经济,新发展100亩以上集中农业产业的,可给予10万元以上补助,其中,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分红给所在村的贫困户。
利用现有资产资源、农业产业、乡村旅游发展集体经济的,根据投入和效益,可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其中,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分红给所在村的贫困户。
二是集体成片种植经果达到50亩以上的,可纳入202A年社会化服务补助范围;
在“2+18”农业园区内集中利用土地150亩以上的,可规划宜机化项目。
三是经济条件好的村,在谨慎稳妥的前提下,可通过民主决定使用复垦资金入股企业经营、异地购买资产等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对财政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以下的小型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由村集体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工程结算归村集体,壮大集体经济。
(三)强化金融扶持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增信基金作用,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试点,由合作金融机构对需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发放3年期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5万元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
二是加大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发展集体经济、“三社”融合、农业产业、乡村旅游符合条件的,可给予10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支持。
对有农房产权证的一般农户,可申请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发展产业。
三是贫困户创业,可优先申请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
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达到20%以上的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担保费按1.5%-2%补贴;
鼓励贫困大学生创业可向金融机构申请5-10万元担保贷款。
四是免费为贫困户提供农业产业政策性保险。
(四)支持“三社”融合发展
对有条件的“三社”融合合作社,供销集团公司可参与投资入股。
(五)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区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向乡村旅游发展重点街镇倾斜;
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农业发展等项目要向重点乡村旅游项目倾斜;
对乡村旅游发展相对集中区域,要优先安排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
(六)大力支持电商扶贫
一是承担区级农村电商运行中心、镇街农村电商服务中心和贫困村服务站(配送站)的电商扶贫龙头骨干企业,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区级留成部分5年内全额补贴;
每个贫困村服务站(配送站)每年补助运行费用1万元;
贫困村电商扶贫龙头骨干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度网上销售额达到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奖励。
二是电商扶贫的便民取送点,涉及的社区、小区须无偿提供场地或房屋;
交通、市政、交警等部门为电商消费扶贫的物流配送提供绿色通道;
手机报等区内媒体免费宣传电商扶贫的农副产品;
对于电商扶贫的农副产品,由区商务局牵头,工商、农委(扶贫办)、食药监等部门会商后上线。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责任。
深化产业扶贫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蒲德洪同志牵头,区农委、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具体负责,区金融办、区供销联社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各街镇要全面落实“双组长制”,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强力推进产业扶贫。
区农委、区旅游局、区商务局要加强指导,会同街镇制定科学合理的贫困户、重点村的产业发展规划,强化技术指导培训,培育产业发展主体,形成稳定增收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委要加强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定期召开推进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区供销社要积极推进“三社”融合,探索走出一条创新机制扶贫的新路子;
区金融办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信贷资金,解决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三社”融合发展融资难题,努力降低融资成本,促进重点村产业发展。
(二)强化帮扶支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区“六联动”工作机制,充实配强帮扶力量。
帮扶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会同帮扶单位动员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出资、出智、出力,让重点村、贫困户的帮扶计划全面落实到位。
(三)精准制定规划。
各街镇要全面摸清有意愿有能力、有意愿无能力的贫困户群体、有意愿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情况。
各村支两委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主导产业,发展“一村一品”;
会同帮扶责任人,制定贫困户帮扶计划,确定产业发展项目。
各街镇要按照全区壮大集体经济的总目标,分年度确定计划。
202A年在全区45个重点村中启动20个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进行试点示范,以点带面,202A年全区40%以上村有集体经济收入,202A年70%以上的村有集体经济收入,202A年全区所有村都要有集体经济收入。
(四)广泛宣传发动。
各街镇要利用广播、宣传车、专栏、网络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产业扶贫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鼓励和动员贫困户、重点村发展农业产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业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产业增收。
附件:
X区202A年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及标准
附件
序号
项目
规模
补助标准
备注
1
优质稻
2亩及以上
200元/亩
2
黑猪
700元/头
3
香猪
300元/头
4
黑猪以外的生猪
3头及以上
5
蔬菜
300元/亩
种植草蔸萝卜、辣椒同时给予种子补助
6
山羊
10只以上
300元/只
7
肉兔
50只以上
30元/只
常年存栏
8
牛
1头及以上
1000元/头
9
水产养殖
养殖水面1亩及以上
400元/亩
10
柑橘
5亩以上
500元/亩
11
经果产业
相对成片按常规株距栽植
12
管护原有经果
1亩以上
100元/亩
13
蜜蜂
4群及以上
500元/群
14
鸡、鸭、鹅家禽
三类总数40只以上
10元/只
15
种菌
1元/袋
16
构树
1亩及以上
700元/亩
注:
为鼓励适度规模经营,贫困户发展优质稻达到20亩、蔬菜达到20亩、水产养殖达到20亩、家禽总数达到500只任意一个标准的,由街镇进行统筹,可补助1-3万元/户。